摘要:民族语言翻译能力是清代边疆人才培育及诠选的核心要素。随着清末边疆内地治理一体化和新政改革推进,国家对民族语言沟通翻译的需求重新激增,对治边人才素养提出新要求。然而翻译科举制废止,八旗学校面临全面改造,原有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失效。由此,清政府先后创建满蒙文高等学堂和殖边学堂,试图依托学堂体制建立新的边疆人才培育机制。此举既延续清代重视民族语言翻译的治理传统,又体现鲜明的去八旗化和近代边政教育特色,影响辐射至民初。学堂师生后续的各式筹边活动,更体现民族语言翻译实践在现代国家建构方面发挥的独特作用。
关键词:清末新政民族语言翻译边疆治理现代国家
因疆域广大、民族众多,清代发展出一套多元一体的边疆治理体系,其中民族语文翻译是极受重视的治理要素,影响国家层面的边疆人才培育诠选规划。因与清朝统治特性紧密关联,民族语言翻译制度成为近年清史研究的焦点,但相关成果对晚清以降关注较少。在涵盖晚清民初时段的近代史研究中,学界又多聚焦国语统一运动,鲜少触及民族语言翻译,可谓清史与近代史研究互分畛域的具体体现。实际上,晚清以来,在边疆内地治理一体化和新政改革驱动下,中央和地方层面的民族语言沟通需求不仅没有萎缩,反呈激增之势。更关键的是,此类翻译实践不再局限于行政范畴,而与边疆地区学堂教育、报纸启蒙、政治宣讲、社会调查等现代国家建构事务紧密相关。在传统翻译科举废除和八旗学校被改造的历史背景下,清廷为回应“筹边”需求整合新旧资源,创建满蒙文高等学堂和殖边学堂,试图利用新式学堂建立新型边疆人才培育机制。清代边疆人才培育具有制度连贯性,清末筹边教育机构处在此一历史延长线上,不应被割裂审视;民族语言翻译因素与边疆治理的关系,理应作为考察此类筹边学堂的重要视角;民族语言翻译体系本身及衍生问题,如旗人群体与翻译和边政事业的关联、民族语言权重排序等,均值得探究。有鉴于此,本文以民族语文翻译为切入点,系统梳理清末边疆人才培育制度的转型历程,以期揭示民族语言教育与边疆治理及现代国家建构的深刻关联。
一、边疆新形势与民族语言翻译新需求
清代是传统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至鼎盛的时期,除通过满汉双语政策保障行政运作与民族间交流顺畅外,还在不同场合灵活运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等文字,构建起圈层化的多语言翻译体系。满、汉、蒙三种民族语言处于此体系的中心,满文常充当多语文翻译的交汇点。
清代官方的民族语言沟通翻译工作,首先包括以文书、典制、律例为代表的行政翻译,由此衍生出学者概括的制度化文书翻译与译员选任机制。其次为文教翻译,举其要者,包括双语或多语辞书编纂、儒家经典与宗教文本译介、官修史书多语文转译、历书编译等。治理实践中非文字形式、各层次多样态的民族语言沟通行为更不胜枚举。包含文字与口语形式的民族语言沟通翻译,契合清朝庞大的政务处理、复杂的边疆治理、独特的族群政治构建及多层次的文化交流等重大需求,对维护国家统一和统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自然影响国家职官体系建设。民族语言翻译事务对职官体系最直接且重要的影响,体现在清代各级行政机构中数量庞大、承担包括文书翻译在内职责的笔帖式群体上。而朝廷在遴选承办驻防及藩部事务的官员,尤其是选拔贴近基层、主要处理民族事务的同知、通判时,倾向优先录用具备满蒙汉多语种沟通能力的旗员(尽管并非必要条件)。在特定情形如“新辟苗疆”初期,从事口译的通事甚至被地方流官赋予类“土司”地位。笔帖式及边政官员教养选拔的制度性规划与八旗体制紧密相关,八旗学校和翻译科举为其制度支撑。约自雍正朝,朝廷于八旗学校外另设专门的中央翻译官学,如直属理藩院的咸安宫蒙古学、唐古忒学、托忒学,以及国子监蒙古学和内务府所设回子官学(后改称“回缅官学”)等,培育更多类型的双语或多语人才,以契合天山南北、青海、西藏等地治理需求。
上述描述偏于静态,实际上,统治者态度、满蒙八旗人群汉化、战争动乱等因素,持续且具体地影响民族语文翻译教育与边疆治理人才选拔制度,使其呈现历史波动和地区性差异。清中后期,民族语文翻译教育制度整体呈衰退态势,但晚清以来新萌生的因素及由此引发的翻译需求变化,更值得关注。具体而言,晚清民族语言翻译需求演变大致应纳入以下历史进程中考量。
(一)内地边疆治理一体化需要
自清中叶起,边疆危机日益严峻,传统多元行政管理模式逐渐失效。为强化统治、巩固国防,以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为标志,清政府持续推动边疆行省建制及改土归流,既凸显原有的多元语言治理问题,也激发相应语言建设诉求。如新疆建省前后,左宗棠、刘锦棠等为解决语言不通导致的政令壅蔽和官民隔阂问题,奏请在吐鲁番和天山南路等地区广设义塾,编写《汉回合璧》对照识字教材,招收回民子弟令其诵读摹写,接受儒家经典教育,培养既胜任双语沟通又效忠朝廷的边疆治理人才。新疆巡抚陶模亦推动满汉合璧《御制劝善要言》译为维吾尔文版并广泛分发。清末新政时期一体化进程加速,西藏川边、塞外库伦、近边蒙古等地行政机构的汉语与民族语言互译需求不断增长。如光绪三十四年,库伦办事大臣奏称朝廷所发汉文“公牍十倍从前”,但当地通晓汉语文者“甚属寥寥”,文书翻译“日不暇给”,请求设立学堂同时教授满蒙汉语文。
一体化进程带来的双语沟通需求在中央层面也有体现。清末中央官制改革启动后,与边疆相关的政务更多分散到各部,各部不仅积极介入地方政府管理与民间事务,还多次派员前往东北、蒙古等地区组织考察和巡视。中央和边疆间的行政往来更为频繁,而边务处理“一切命令全恃语言文字以为介绍”。以各部办理蒙古事务为例,无论是民政部调查地方自治状况,农工商部派员查禁罂粟种植,还是理藩部组织官员考察地方,抑或是资政院议员参会,均多方征调通晓汉语和蒙古语文的人员随同办理。可见,边疆内地一体化治理进程,使得无论中央还是边疆地方政府均产生更多语言沟通需求,且主要指向汉语与各民族语言之间的互译。
(二)现代知识与制度的传播实践需要
近代边疆治理还离不开新知识新观念的传播引入。近代中国西学和洋务(后改称“时务”)知识的传播,空间上大致沿沿海—内地—边地递进,因此直到清末,新知识才借助新政改革系统性进入边疆地区。练兵、警政、禁烟、电报等新政工程皆不同程度涉及新学和时务,基本都依赖内地传入、以汉文为载体,若不加转译,多数情况下很难直接被边地官民理解接受。因此当时边省督抚和大臣向各部咨请调派内地人才,往往附加特定民族语言能力要求。时人也认识到,新式筹边人才要求不同于以往,既要通晓新学和时务,又需“熟悉边情及通达语文”,具备新知转译能力。
作为近代国家认同构建的重要途径,在边疆地区创办报纸和新式学堂,尤能体现近代边疆治理与民族语言翻译的内在联系。为更有效地向边疆民族上层人士传达改革意图,理藩部曾计划创办蒙文报和藏文报,将“所有关于兴学、开矿、理财、练兵等事一切利害译入报端”,遴选“熟习蒙藏文言、通达法政新学”司员,去往蒙藏地方分别宣讲,学部亦有类似倡议。而近代中国新式学堂本以普及汉语文、凝聚国民意识为制度性目标,但在边疆地区必须先经历双语教学并行的过渡阶段。理藩部和学部主导的若干兴学计划,如在蒙古地区设提学使和劝学员,组织编译藏文教科书等,就涉及蒙汉和藏汉语言人才征调。教科书编译上,东三省总督锡良等令荣德编译以学部审定之小学国文教科书为底本的《满蒙汉三文合璧教科书》,由东三省蒙务局面向蒙旗学堂广泛发行;教学实践中,因边地学子不通汉语,教学任务必须由具备汉语—少数民族语言能力的教师承担。双语师资匮乏成为困扰西藏、蒙古等地学堂建设的难题。对此,理藩部尝试直接派遣部员援助,学部则摸索制度化解决方案。关注地方教育的蒙古王公也留意到相关问题,宣统二年(1910)提交资政院的蒙古教育议案中,就将在京师设立蒙文师范学堂、招收内地学子(使用汉语文)专修蒙语文和普通学科,作为重点举措提出。清廷采纳提议,将双语师资培养纳入宣统三年初颁布的《蒙藏回地方兴学章程》,是清朝首个针对少数民族新式教育的官方文件。可见,汉语与民族语言之间的翻译实践,确是影响边疆民族地区设学兴教事业开展和成效的关键因素。
(三)抵制列强分裂的国家语言战略需求
晚清中外交往,促使学习英法等外语成为国家翻译教育的重心,但从清代边疆治理传统看,东北和蒙古地区的满蒙文字兼具“抚藩”和“外交”双重意义,如满文在中俄外交中始终占据重要地位,俄国官方亦有满蒙语言人才培育传统。然而晚清以来,俄日列强妄图利用满蒙文字进行殖民扩张,且愈发肆无忌惮。日俄战争前已有内阁蒙古学士奏请朝廷留意近年来“俄人于满蒙汉三体文字加意讲求”之事。日俄战争后,俄日两国在蒙古和东北地区竞争加剧,俄国不仅刻意培植满蒙语言人才搜集情报,还通过其创办的蒙文书报(如《蒙古新闻》)和蒙文学堂,恶意炮制贬抑、分裂中国的舆论,扭曲边民国家认同,引发国内报刊关注。边地官员亦颇为警惕,认为亟须加强边疆地方对中央的向心力,强化现代国家认同,遂急切物色兼通蒙汉文字者,创办《蒙话报》,将内地汉文报纸新闻论说用蒙文白话加以转译,双语对照发行。舆论意识到列强此类行径侵占中国“教育权”,学部拟向俄国公使交涉,要求“嗣后输入书籍,须先由中国官府审订允准后,方能发行”,且“会同理藩部编译蒙文书籍报章,发行内外蒙地”,以图抵制。此类书籍报章编译显然以汉语和蒙古语互译为基础。光绪三十三年,学部请求设立满蒙文高等学堂,强调蒙古地区“东西各国之人探索往来,踵趾相望,而于其语言文字尤兢兢焉,搜辑不遑,况以我中国关系亲密,尤非他比。重以西北边防正资筹划,若非通其语言文字,何以备任使之资而收绥靖之效”,实是以更郑重方式表达此类语言战略意识。
综上,随着清政府边疆治理方式转型和新政改革开展,中央及边疆地方政府的边政职能和任务更为复杂紧迫。此一历史进程同时激发包括国语普及、民族语言翻译和外语人才培养在内的多重语言建设诉求。其中,普及以汉语文为核心的“国语”,被赋予塑造国民共同体、消除治理障碍、抵御外部渗透等重要意义,构成现代国家语言规划的根本性目标。普及汉语文与民族语言翻译似应呈此消彼长关系,但从当时情况看,语言文字沟通障碍仍存,国语普及仅是有待实现的理想而非现实。新的制度、观念和知识尚不能完全通过国语直接传输至各级地方,边疆行政、边防外交及教育普及等事业的具体推进,难以越过汉语—民族语言翻译的中间环节。甚至边疆民族地区的国语普及事业本身也有赖民族语言辅助,前述边疆学堂教育实践即是典型例证。因此,尽管不少边疆大吏对本地出身的通事并不信任,如四川总督锡良就认为其“明于事理者绝少,或则传达讹错致误事机,甚且有意倒颠,借端播弄”,但为应对地方治理现实需求,仍积极培养有政府背景的双语教师和翻译人才。促进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的国语普及与基于多语言共存现实的民族语言翻译,一主一辅、相互配合,共同推动此时期的边疆治理和国家建构进程。
二、民族语言人才培育制度更新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语言与汉语互译新需求,对新式筹边人才的评价标准、需求类型和选拔范围等各维度产生直接影响,通晓少数民族与汉族语言、洞悉时务且掌握专门知识,成为中央和地方层面衡量边疆人才的核心标准;具备双语能力的行政人员(包括少数民族政治精英)及新式学堂所需的双语教师成为急需重点类型;突破传统八旗出身限制,拓宽人才来源渠道,尤其是大量吸纳内地民人成为新趋势。
光绪三十一年,修订法律大臣伍廷芳、沈家本联名奏请设立仕学速成科,慨叹“各省冗员繁多,而办理交涉事宜及举行各项新政,时有乏才之患”。边地人才匮乏的情形大体相似。一方面,边疆新政陆续启动,中央各部急需边才,或互相征调,或令督抚代为搜求,当时甚至有中枢大员令吏部拣选候补州县官员补习满蒙藏文,以备派赴边地之说;另一方面,人才闲置现象突出。官制改革启动后,京师和各地被裁的笔帖式人数多,安置困难,纷纷排队等待吏部安排出路。新式筹边人才存在巨大缺口,而旧式翻译官学和科举已严重滞后于时代,两种情形对比鲜明。
前文曾提及,八旗学校与翻译科举共同奠定清代民族语言和边疆人才培养的制度基础。八旗官学主要肄习“国语骑射”和汉文,蒙古官学则兼习蒙古文和“清语清文”,满汉翻译和满蒙翻译因此构成八旗教育的特色。清初面向八旗士子选拔翻译人才的主要途径是翻译考试。雍正年间设立翻译科举制,进一步提升翻译教育的吸引力和稳定性。翻译科举设置满汉文翻译和满蒙文翻译考试,与八旗教育衔接配套,不仅确保政府所需民族语言翻译人才的持续输送,还发掘一批通晓满蒙文字的边政官员。
但是,清末新政的开展,事实上加速前述人才培育体系的瓦解。自光绪二十八年起,改造旧式八旗学校并改革学制,构成清政府推进“旗民一体化”的重要环节,本就持续衰落的满文和翻译教育面临更严峻传承危机。更关键的改变在于,光绪三十二年,翻译科举被废止,其与八旗官学的制度链接被切断,翻译和边政人才选拔路径不复存在。清廷面临两个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一是如何消化和安置旧的翻译生员和举人;二是新式八旗学堂能否承继翻译科举制的原有功能。对于后一个问题,决策者最初并未认真考虑,反倒是国子监和翰林院的一些官员出于职责,呼吁朝廷在新式八旗学堂设立满文专科以示传承,学部对此积极支持。但八旗学堂以中小学堂为主,属于普通中等教育,而国家所急需的筹边人才属于中等以上专门人才;八旗学堂重在保障满文传承,没有覆盖对边疆治理而言最紧缺的蒙藏语文教育。由此观之,失去翻译科举支撑的八旗中小学堂“独木难支”,若学部不能筹建与之对应的高等学堂,便难以构建健全的民族语言和筹边人才教育选拔机制。此外,档案材料还证明,此期咸安宫三学和理藩院蒙古学等传统翻译官学机构虽然依然存在,但运行已近乎停滞。如此窘境下,中枢责令学部进行系统规划,最初学部计划在普通学堂增设蒙藏文必修课,后考虑到教员不足,提议优先通过各省法政、优级师范、陆军中学、路电实业等专门学堂以加授蒙藏语文的方式培养人才,虽然其规划面向全国,视野较宽,但操作难度大,很难在短期内实施。
对于清廷来说,更务实的做法还是从中央层面入手,整合新旧资源。所谓新旧整合,首先是对旧中央翻译官学的整顿。中央翻译官学多隶属于理藩部,整顿旧学工作主要由该机构主导。光绪三十二年,理藩院尚书肃亲王善耆考察内外蒙古归来,提议整顿理藩院蒙古学,除“肄习蒙古语言文字之外,增设普通专门各科学”,以理藩院笔帖式为学生。理藩院改为理藩部后,尚书寿耆对蒙古学有所扩建,学生名额增加到80名,分别“由八旗高等学堂内学生考取蒙古旗佐学生四十名”,“由本部行走司员、笔政等拣选”40名。据报载,蒙古学所设课程分别为俄文、藏文、蒙古文、吏治、地理等。同时理藩部还整顿咸安宫三学。光绪三十四年,管理三学大臣拟定由京师八旗高等小学堂与满蒙文小学堂咨送学员,不分宗室、满、蒙、汉军旗。宣统元年,考虑到“方今藏学日繁,需才甚亟”,唐古忒学恢复,其学生“卒业后派赴藏中,宣通语言,免隔阂之虞,分赴各学教习文字,收遍传之效”。宣统三年,内务府奏请将所属回子官学改建为回文学堂,使“旧有之回文、回子两项学生,分别去留,一并令其入学”,毕业后“送理藩部用作为回文翻译”,但此提议未及实施革命即爆发。
限于材料,目前无从对上述各学具体办理情形有更细致了解,但从相关档案不难看出,整顿后的翻译官学依然规模有限,课程不成体系,虽有贴近新式教育的意图,但办学机制陈旧,实难承担新式边才培育之重任。若要扩大人才培养规模,提升培养层次,弥补翻译科举废除后相关人才选拔制度的空白,还必须集中力量开辟新式学堂,尤其是专门高等学堂阵地。鉴于清末学堂办理已进入新阶段,大小学务均须经中央教育行政机关统筹,学部在此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
光绪三十三年二月,学部议复翰林院官员关于八旗学堂特设满文专科的奏折时,提出单独设立“清文专门高等专堂”以备旗籍子弟中学毕业后升入的建议,已有发展高等学堂、重建翻译人才体制化培养路径之意。不过,无论是翰林院官员的奏请还是学部的回应,核心关切仍是满文和八旗士子的现实出路,尚未完全上升到国家边政的高度。学部后续的举措则显示较广视野。光绪三十三年四月,学部正式奏请创立“满蒙文高等学堂”,舍弃“清文高等学堂”方案,同时还在附奏中提出于《奏定大学堂章程》文学科中添加“满蒙文学”门,说明此乃学部通盘考量国家边政人才需求后的决定。满蒙文高等学堂以“造就满蒙文通才,以保国粹而裨要政”为办学宗旨,设满蒙文科和藏文科,各科均设预科和正科,另设别科。预科学制两年,正科学制三年。为确保生源、构建边疆人才培养体系,学部还同时尝试在京师建立满蒙文中小学堂及藏文中学堂。概而言之,满蒙文高等学堂以及附属中小学堂,系造就翻译筹边人才和完善八旗学制双重脉络交织的产物。
满蒙文高等学堂创办后,鼓吹筹边教育者一时众多,其中满蒙亲贵态度尤为积极,其实际成果便是宣统元年由那彦图、博迪苏和阿穆尔灵圭等蒙古王公推动创立的殖边学堂。殖边学堂设蒙部、藏卫两科,学制三年,目标是在短期内培养边疆新政人才和蒙古语文师资。满蒙文高等学堂藏文科因生源问题未能如期开办,而殖边学堂藏卫科顺利招生办学,对学科完善的意义不言而喻。殖边学堂名义上归理藩部管辖,系公办官助性质,起初未被纳入清朝学制系统,直到宣统三年学部才核定其性质为实业学堂,程度为高等正科。
满蒙文高等学堂和殖边学堂,实际代表中央政府依托专门高等学堂培育高层次双语和边政人才的制度尝试,具有开创意义。此种制度意义,还体现于其办学模式的辐射效应上。从宣统年间政府一度决议在南北多省乃至蒙藏地区推广殖边学堂可知,“高等速成”模式成为清政府培养新式边政人才的首选。学部虽未自上而下强制推广满蒙文学堂,但一些仍保留旗制的边疆地方政府主动呼应。基于绥抚蒙古和办理边境外交的职责,东北边疆八旗官学素有重视满蒙语言翻译教育的传统,因此尽管学部制定的满蒙文中小学堂章程仅适用于京师地区,但东北边省很快积极效仿。光宣之际,在吉林和奉天旗务处积极推动下,两省依据学部奏定满蒙文学堂办法,各创立满蒙文中学堂一所,既有解决八旗生计、传承满蒙文地位等基于旧传统的考量,也以“造成能通满蒙文人才,可以研究高深满蒙语文,以为升入满蒙文高等学堂之预备”为办学宗旨,显示创办者对新式筹边教育的追随之意。
学部对此类学堂的具体建设亦不失指导,对违规办学行为则严加约束。面对奉天巡抚和西安将军等将当地蒙文学堂和清文学堂升级为满蒙文高等学堂的请求,学部予以拒绝,认定两地学堂层次未达到递升要求,违反非中学毕业者不得升入高等学堂的规定。对地方政府曲解规程、急于求成的行为,学部颇为不满,为规范办学,申明此后各地所办满蒙文学堂的最高程度为中等学堂,不得越级,仅毕业生可择优选送至京师满蒙文高等学堂。从上述举措看,学部试图对京师和地方的满蒙文中小学堂实行统一管理,构建从中小学堂到高等学堂的贯通式人才培养体系。理论上,满蒙文高等学堂的生源,除满蒙文中小学堂外,还应包括被学部强制要求学习满文的八旗中小学堂学生。可以说,通过与满蒙文中小学堂及八旗中小学堂对接,清廷至少在制度层面已初步建立满蒙文高等人才培养体系。但是藏文等其他民族语言的人才培养则尚未形成清晰机制,说明清代偏重满蒙文翻译的历史传统仍在影响现实教育格局。
此外,清政府创办的一些主要招收满蒙贵胄的专门高等学堂,亦与边政人才储备有关。陆军贵胄学堂所设“蒙旗世爵”班,贵胄法政学堂的“定期考录”,陆军军官学堂拟添设的“蒙文藏语科”,皆系面向蒙旗勋旧子弟,为地方培养军政人员而设,本质是清廷利用高等学堂培植和笼络蒙古政治精英的手段。贵胄学堂对从高原大漠来的蒙古贵族学子仍注重双语能力培养,但考评重心在汉语,如规定“通汉语解蒙文者”方能选送,入学后必须修读国语(汉语文)课程。可见,近代国家对少数民族政治精英提出有别于传统王朝时代的语言能力要求,期待他们掌握本民族语言之外的汉语文能力,进而成长为具备现代国家认同、促进族际交流的中介群体。
三、专门高等学堂的民族语言及边政教育特色
清末民族语文及边政人才培养,最终选择整合新旧资源且实际偏重新式学堂建设的路径,专门高等学堂更能体现这一时期民族语言和筹边教育的主流及趋向。此前学者对学堂个案进行的细致梳理固然重要,但鲜少将此类学堂置于清代边疆人才培育制度的长时段视角下审视,尚未充分分析此类专门学堂的类型化特征,以下则对此进行揭示。
(一)与八旗体制逐渐分离
与八旗制度紧密相连,曾是清代民族语言翻译教育及边政人才选拔的重要特征,然而,清末新政时期此特征在高等人才培育层面正迅速弱化。
由于清廷倡导的“旗民一体”改革仍在进行,旗人、语言翻译与边政教育之间的历史关联没有被彻底割断。理藩院蒙古学所代表的旧翻译官学生源多出自京师各八旗学堂,新式的满蒙文高等学堂也尚未与八旗制度完全脱离关系。前文已提及,满蒙文高等学堂的创建,本就有完善八旗学制之意,人员建制与旗人关系紧密。该校提调、监督、总校、会办等各项管理人员及各学科教员,均多延聘京师及驻防旗人。为满蒙文高等学堂定向输送学生的京师满蒙文中等学堂,在管理人员和师资配置方面亦表现出同样的特点。招生方面,满蒙文高等学堂明确表示,符合条件的“汉籍”子弟可一并甄录,但“素娴满蒙文字”者仍为首选。初次招考时,鉴于旗籍子弟中学毕业生不足,遂将标准放宽至年龄25岁以内、汉文通顺且粗解满文或蒙古文者。据报载,汉文仅考作文,而满蒙文翻译考试分为满蒙文译汉和汉译满蒙文两种形式,因此粗通满蒙文的旗籍学子经推荐应试后,仍可能被优先择取。以满文风气最盛的荆州驻防为例,学堂录取该地满蒙旗人学生10名,其中4名为翻译举人或翻译生员,可见旗人的语言优势仍在发挥作用。而别科所录取者,亦为京师各部院举贡生监及职官中素娴满文或蒙文者,同样为旗员。据此推断,实际录取者应以旗籍居多。至于配套的中学堂招考情况则存在地域差异,京师满蒙文中小学堂不隶属于八旗体系,不存在针对学生的旗籍身份要求,而奉天、吉林等省满蒙文中学堂本系八旗学务改革的产物,仅向旗人子弟开放。
与满蒙文高等学堂不同,殖边学堂在管理及师资延聘方面均无旗人色彩,独特之处在于一批开明京官和新学人士的积极参与。至于招生,殖边学堂规定“不分京外满蒙汉”,“考取汉文清顺身体强健之人,如能满文、蒙文,尤为出色”,与八旗体制无任何关联。据报载,为扩大招生范围尤其是吸收少数民族学子入学,殖边学堂曾在宣统二年续招蒙部学生200余名,蒙旗或蒙古地区出身者也被纳入边政高等教育范畴。民初承继之筹边高等学校招收“具有中学二年以上程度,或有相当资格及曾习蒙回藏文者”,招生范围进一步扩大。尽管实际上该校生源仍以内地学生为主,但并非源于招生制度层面的族籍和地域限制,而是缺少符合条件的边地生源所致。整体而言,清末民初民族高等教育逐渐脱离八旗制度束缚,民族平等交融趋势明显。
(二)民族语言与边政教育特色
清廷扶持创建的筹边教育机构,与传统八旗学校和翻译科举有制度渊源关系,但作为近代高等学堂,其在办学定位明晰性、人才培育专门性方面显然大大超越后者。
前文提及,八旗学校和翻译科举作为配套性制度,主要培养、考核旗人的满蒙汉语文、儒家经典和骑射技艺能力,但清廷并未在制度层面对八旗官学与翻译科举提出明确的边才培育要求,直至清末学部和理藩部才对满蒙文高等学堂和殖边学堂的教育职能形成清晰定位。从公开章程可见,两所学堂的办学宗旨、课程设置和奖励录用,均以安边储才为宗旨。
学堂的课程设置,尤能体现清廷对新式边政人才的能力要求和系统培养。以最具代表性的满蒙文高等学堂课程设置为例,其预科课程注重夯实普通学科知识和民族语文能力,第一类为满蒙藏文,第二类为中学普通学科,第三类为理财原论和法学通论课。正科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强化边政能力培养,分为主课、通习和随意科三类。主课也就是语言类课程比重最大,满蒙文科必须修读满蒙文、蒙古语和汉文课,藏文科必须修读藏文藏语和汉文课,充分彰显汉语文—少数民族语文互译在民族高等教育中的核心地位。满蒙文科选修俄文与日文,藏文科选修英文,关照不同边疆区域外事交涉的实际情况,凸显实用性。通习课大致可分为两种,一为史地,如满蒙文科设“满蒙近史”、“满蒙地理”,藏文科设“藏卫近史”、“藏卫地理”。此类课目与“殖民政策”课相配合,着重阐述边疆历史地理源流、利害情势及治理策略,既承袭统治集团重视藩部治理的历史经验,又吸纳晚清时期自西方和日本传入的新理论,明确指向边疆治理目标。二为人伦道德、法律(行政法、刑法、国际法)、理财政策、统计、财政、测绘、制图等法政通识课,体现清末法政高等教育的一般性要求。殖边学堂与筹边高等学校的科目设置,相较满蒙文高等学堂略有调整,如增设教育学类课程,但整体结构大致相同。将民族语文、边疆史地与法政素养融为一体的培养模式,在清末筹办的高等学堂中可谓独具一格。
对满蒙文高等学堂和殖边学堂的边政教育特色,舆论从“凡欲经营某地者……不可不先通其语言,识其风俗,知其历史”视角大加赞誉。细加剖析,两校边政教育的开展尤其是师资延聘,实依赖清代多语文教育传统、京师地缘、晚清舆地之学勃兴等特殊因素支持。就实践情形而言,民族语言教育新旧杂陈,满文教学内容陈旧,甚至仍使用《满汉合璧圣谕广训》作为教本,难以吸引学生注意。蒙文教学也面临缺乏教材的困难,殖边学堂曾向理藩部反映,蒙藏文书籍向来少有善本,恳请饬令绥远城将军、四川督抚代为征集蒙汉合璧及“唐古忒译汉文”书。为丰富蒙文教学内容,那彦图曾特意致电东三省总督,请其代购吉林《蒙话报》,从报端搜集教学资料,反映学堂建设者与时俱进的积极心态。满蒙文高等学堂也在积极探索适应时代的蒙文教学。其蒙语讲义系教员色普徵额自编,内容颇有特色,作为清代为数不多的蒙汉翻译词典,顺应满蒙翻译向蒙汉翻译转移的趋势。据学堂学生回忆,蒙文教员细致讲解口音差异,讲授内容融合内外蒙古情势与风土人情,深受学生喜爱。对边情与边防的关注是清代科考的固有特色,晚清反帝反侵略期间涌现的大量舆地与筹边之作,更为学堂相关教学提供新的知识支撑。一些曾在上述学堂任教的史地教习,如曾在殖边学堂和筹边高等学校担任边疆地理、蒙藏历史地理教习的吴燕绍,本身便是晚清最早一批边疆史地学者,其编订的《蒙藏回史略》课程讲义不仅颇具学术价值,而且紧贴筹边的现实需要,着重讲述清代以来蒙古、西藏、新疆史地演变,体现边疆史地从科考策问之学向近代学堂之学的转变。
(三)央地民族语言和边政教育的共性与个性
如果将视野扩大至全国,还会看到四川、东北等地封疆大吏也在积极利用新式学堂培植民族语言和边政人才。最为成熟的当数四川藏文学堂。该学堂系四川总督锡良为配合川边地区对外交涉和改土归流进程,于光绪三十二年末在成都创办,“以铸造边徼办事译员与各种实业教习为宗旨”。学堂学制两年,仅设藏文单科,招生限于内地学生。教学首重藏文和英文,其次为边疆史地和普通学科知识,程度接近中等学堂。同一时期,因边疆危机和“筹蒙改制”,急需通晓满蒙语文、可派充蒙旗办理新政及对外交涉人才,奉天、吉林等东北边省除筹建满蒙文中学堂之外,还采取其他灵活多样的兴学举措。奉天地区,光绪三十二年,盛京将军赵尔巽在蒙古官学基础上改建蒙文学堂一所;宣统元年,奉天旗务处奏设满蒙文讲习所,附于农业讲习所,招纳旗员短期培训,“以满蒙文为专科,仍注重农业垦牧等学”;光绪三十三年,吉林提学使请将该省外国语学堂改为方言学堂,增设蒙文科教授满蒙语文,其后为“便交涉而普教育”专设蒙语学堂一所,挑选高等小学毕业生,“专注重蒙文蒙语以期速成”;宣统二年,吉林法政学堂仿照奉天法政学堂办法于预科中添设蒙文蒙语科等。
综上可见,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通过新式学堂培养通晓民族语文、熟悉边情的新式人才,皆是为应对严重的边疆危机并建构现代国家。不过中央和地方的办学,仍由于定位及职责不同,在诸多方面表现出明显差异。
其一,办学规格。中央政府主导或支持创建的筹边学堂规格和层级较高,如满蒙文高等学堂和殖边学堂均被认定为高等学堂。如果说殖边学堂的师资等主要得益于京师地缘优势,那么直属学部的满蒙文高等学堂,所获得的经费、人员等各方面的资源倾斜,以及附属中小学堂等配套机制的设计,则充分反映中央一级学堂的制度保障优势。相比之下,地方办学不仅整体层次较低,学堂程度多系中等,或仅设单一科目,附于高等学堂内,且尚无力搭建从低到高的完整培养体系。其二,培养目标。中央所办学堂学科设置较为完整,着眼于翻译和边疆建设的国家整体需求,人才培养更具宏观性和战略性。满蒙文高等学堂和殖边学堂招生均不限地域和族别,其民族语言教育覆盖蒙古文、藏文和满文,又面向中央和省一级的边疆地方行政机构输送人才,而非仅针对某一边疆民族地区。民初短暂存在的筹边高等学校增设回文科,更能体现此取向。比较而言,地方筹边学堂招生多就地取材,一般仅设置藏文或蒙古文单科,紧密围绕地方需求展开教育布局。其三,课程设置。一方面,在强调人才速成、同步培养民族语言和外语能力、重视边情教育等方面,中央和地方筹边学堂有诸多相近之处。另一方面,由于性质和层次不同,它们的课程设置存在明显差异,如前者开设法律财政等法政科目,体现专门高等教育的属性,后者则多开设算术、图画等中学普通科目。
总之,由于教育资源和定位差异,中央所创建的专门高等学堂服务于国家整体战略需求,办学规格、学科设置和人才培养层次较高,能够对地方办学起到一定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其经费和师资配置保障也更充分。但是,地方办学自有其因地制宜的灵活性,体现为课程设置能够紧扣边疆地缘政治需求,贴合地方发展实际需求,人才培养目标更为明确和聚焦。如四川藏文学堂等将藏文、英语和汉语教育结合,第一时间输送川边地区急需的汉藏双语师资。
四、民族语言翻译与近代边疆治理转型
鉴于边事急迫,人才培植刻不容缓,各学堂在创建之初为招徕学生,均对毕业前景作出积极承诺。正式办学后,政府对学堂输出边政和师资人才满怀期待,对毕业生出路也进行提前谋划。然而,辛亥鼎革后,尽管由于“蒙藏多事”,各机关所需蒙藏译才极度缺乏,“亟宜设法培植”,但前清的筹边教育机构仍难免被解散的风险。1912年,教育部暂将性质相近的殖边学堂和满蒙文高等学堂合并为筹边高等学校。次年,政府又下令将咸安宫学、唐古忒学、托忒学及理藩部蒙古学合并,改造为蒙藏学校,使其成为集中招收青海、蒙古等边地学子研求“内地之科学”的普通中学堂。但1914年,筹边高等学校因教育部无力拨付经费而停办,原毕业安置计划亦难以落实。从有限的资料看,经铨叙局派发被中央和边地行政机关任用的毕业生人数不多,学生整体就业困难。民初政局动荡,各地接收筹边学堂毕业生的积极性不高,主管边政的蒙藏事务局(1914年更名为蒙藏院)仅能消化少量学生,至于其他派遣则或被边地“纷纷驳回”,或并无下文。
尽管对学堂毕业生的安置不如预期,但并不能据此认定清末中央层面的筹边人才培养实践完全失败。以往学者主要关注学堂师生在爱国保边、政策宣传、社团组建、推动边疆教育方面所作的贡献,并未特别注意该群体所扮演的语言翻译者角色。实际上,民族语文翻译渗透于师生的各式筹边活动之中,不仅是族际沟通的工具,更是国家权力渗透、现代国家意识构建和边疆社会文化重构的关键中介,对于近代边疆治理转型起到独特作用。考察他们民族语言翻译的具体实践,可从制度媒介或技术手段层面,为深入认识晚清民初边疆治理转型提供新视角,以补聚焦治理政策或理念相关研究所忽视的内容。
(一)推动国家权力下渗
由于旧制度已难以适应清末国家的治边需要,清政府必须依托新的学堂教育体制培才。在此背景之下创建的满蒙文高等学堂和殖边学堂,招生突破族别、身份限制,课程建设将民族语文、边疆史地、法政通识融为一体,边政教育特色突出,堪称翻译科举废除后清廷重建语言和边政人才培养体制的重要举措。而进入中央和边疆地方行政机构的毕业生作为新式筹边人才,构成边疆治理过程中的特殊单元。如殖边学堂毕业生黄成垿是奉天省锡伯族人,通晓蒙汉语文,曾担任库伦都护使署秘书一职,1918年奉派前往收抚唐努乌梁海,1920年出任唐努乌梁海参赞,其间积极投身外蒙古取消“自治”的交涉事宜,获总统嘉奖。1921年,黄成垿返回内地,加入筹边协会,长期关注蒙古地区教育发展,国民政府时期担任蒙藏委员会专门委员。关震华是北平满洲正黄旗人,精通满蒙语文,熟稔蒙古地区情况。他从筹边高等学校毕业后长期从事边疆事务工作,国民政府初期相继在蒙藏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参谋本部边务组等机构任职,兼任西北问题研究会会员等,曾公开发表系列民族史文章。
上述个案清晰表明,清末民初边政学堂开展的民族语言和边情教育,让学生切实具备一技之长,进而在政府的边疆民族事务机构中占据一席之地。他们通过翻译法律条文、行政命令等,将国家意志传达至边疆基层社会,彰显翻译作为国家权力“下沉”的重要手段属性。而通过专门学堂培养忠于国家的专业翻译人才,也有助于打破地方土司、头人通事掌控翻译而造成的信息壁垒,提升国家治理权威。
(二)参与现代国家意识构建
新式学堂中的双语教育是现代民族国家认同塑造的重要途径,清末学部和理藩部也试图令满蒙文高等学堂和殖边学堂承担师资培育重任。但遗憾的是,民初教育部未继续在此方向上统筹推进,致使有计划输送师资的规划基本落空,新式双语教育难以有效推广。不过筹边学堂师生在教科书与报纸编译方面所作的努力亦值得一提。如满蒙文高等学堂编译的满蒙文中小学堂教科书,被清廷饬令在各省满蒙文学堂印行颁发。民国初年,蒙藏事务局创办《蒙文白话报》《藏文白话报》《回文白话报》宣传五族共和,向在京相关机构及蒙藏地方上层人士发放。边政学堂师生不同程度参与经办与编译事宜。以汉语文—民族语文合璧教科书与报刊为载体的官方教化,既拓宽宣教范围,又经由新词汇的翻译、创造与引入,将“国民”、“民族平等”、“五族共和”等近代政治观念融入教育内容。通过翻译,代表国家意志的近代学科知识逐渐替代传统典籍或部族知识,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权力结构由此被重塑。此类语言翻译实践与清代初中期以满文和蒙古文翻译儒家经典并纳入八旗官学的举措,功能指向有相当不同。当然,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此类举措的落地效果欠佳,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筹边高等学校师生积极参与边疆社会调查与政治宣讲,同样服务于现代国家认同的塑造,而调查、宣讲的顺利开展亦有赖于民族语言翻译能力。如旨在向藏族人士宣导“五族共和”的藏卫团成员多为殖边学堂毕业生或教师,倡导“以言语联络感情”,熟悉藏语文,有助于更深入了解边疆民族情形。如1912年,筹边高等学校毕业生周文藻、李明榘、孟广塾等受蒙藏事务局任命或批准,分别深入西藏、川边藏族聚居区、内蒙古哲里木盟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其中周文藻、李明榘的强边治藏建议经蒙藏院呈报中央政府后,引起决策者重视。1915年,李明榘将调查所得与行记汇总成《筹藏政策》一书,由正蒙印书局公开出版。1917年,筹边高等学校另一位毕业生邵钦权完成六卷本《卫藏揽要》编纂工作。此类著述的撰写得益于作者的语言优势,在多数国人对边疆情形了解甚少背景下,发挥了常识普及作用。
(三)映射近代边疆治理逻辑的改变
清末筹边学堂中的民族语言教育实践,还见证翻译体系中各民族语言地位排序的变化,以及更深层的边疆治理逻辑改变。
与学界一般认知不同,清末满文未完全丧失旧有“国语”地位,新政改革之际满文甚至获得较多体制性保护,如满蒙文高等学堂和满蒙文中学堂均保留满文科目的一席之地。但满文在非统治集团眼中合法性已严重流失,在国家治理层面的重要性难以与蒙古文甚至藏文相提并论。
蒙古语文在抚理蒙古事务、维系满蒙及蒙藏关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清朝多语言翻译体系中一直占据“法定三种官方语之一”的特殊地位。彼时,不仅一些蒙旗地方衙署往来文书仍以蒙古文书写,而且边疆地方的内部教化和对外交涉等工作均与蒙古文息息相关,甚至特定情境下,满文亦需借助蒙古文来获得生存空间。上述种种,使得朝廷对蒙古文人才的需求最为集中。晚清以降,近边蒙古凭借毗邻京师之地缘优势,与朝廷的互动相较西藏和新疆地区更为便捷,能更好地为中央层面的蒙古语文教育提供师资与生源。正因如此,无论是清代传统的中央翻译官学中,还是新创的满蒙文高等学堂与殖边学堂中,蒙文教育皆受到特别重视。
清朝对西藏地区的直接统治程度有限,故藏文的地位不及蒙古文。而晚清以降西藏屡遭列强侵扰,清廷为维护统一、加强治理,加大治藏人才的培养力度。张之洞等已意识到,“欲整顿西藏,必以组织藏文学堂为第一要务”。无论是满蒙文高等学堂附设藏文别科,殖边学堂专设藏卫科,还是四川藏文学堂的设立,均反映对藏文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已远超以往。当然,学堂面临藏文科生源匮乏、藏文师资难觅以及学生语言文化隔阂等现实困境,凸显西藏与内地的隔阂对其融入一体化进程的历史制约。
事实上,民族语言翻译体系中各民族语言的权重排序,还须与其和汉语文的关系联动考察。一方面,在现代国家建构需求驱动下,政令法规和知识文化更多地沿中央向地方、内地向边疆的方向传播,基本以汉语汉文为载体;另一方面,广大边疆地方社会实际使用的仍多是非汉民族语言文字,使得汉语与非汉民族语言的互译占据民族语言翻译的绝对主流,曾经占比较大的满蒙翻译重要性相应减弱,翻译形态愈来愈单一。上述趋势自然在筹边教育实践中有所反映,如满蒙文高等学堂满蒙文科同时开设满文和蒙古文课程,但教学重心并不在二者的互译而是两种语言的分别肄习和分别汉译。在蒙古语文教学实践中,讲义中的词汇内容,也从传统的满蒙文对照转变为蒙汉文对照。由于授课对象多为娴熟使用汉语的内地学生,殖边学堂的蒙、藏语文教育实际上注重的亦是汉蒙、汉藏语文翻译能力的培育。
国家治理需要和族群政治,是影响清代民族语言翻译秩序的两大核心因素。清廷维护满文的象征性地位,固然凸显族群政治因素的顽固影响;但蒙古文、藏文教育相比满文更受重视,汉语与蒙古语、藏语间的双语沟通成为族际语言翻译重心,则植根于蒙古、西藏等地区战略地位提升和一体化国家构建的实际诉求,体现边疆治理追求务实的主导逻辑。
综上可见,因早期现代国家建设不稳定性和资源限制,清末民初筹边人才教育制度的顶层设计存在结构性缺陷,如受众虽不限于八旗子弟,主体是内地学生,但边疆少数民族学子仅作点缀。此外,制度顶层设计与个人发展出路之间落差显著,在边疆师资配置等关键领域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汉藏双语人才培育也多受掣肘,困难重重。但清末民初诸多边疆民族工作,包括机关行政、教育普及、政治宣传、社会调查等活动,确实都不同程度地有新式边政人才的参与和推动,他们所展示的边疆知识储备、民族语言能力及筹边热情,均表明此时期筹边高等教育一定程度适应其时边疆治理的需要。对学堂师生筹边实践的考察,不仅清晰地展示民族语言翻译如何既推动国家权力渗透、现代国家意识建构和边地社会文化权力重构,还体现近代边疆治理转型的复杂性和内在矛盾。
结语
清末新政时期,随着边疆内地治理一体化和新政改革推进,国家层面的民族语言翻译需求显著增加,不仅深刻形塑此时期边疆人才培育制度的面貌,也直接参与近代边疆治理的转型进程。制度层面,边疆人才培育依托新式高等学堂,与八旗体制及翻译科举相分离,重视复合型能力培养,呈现现代色彩;功能层面,打破清代边疆人才倚重旗人的封闭格局,族群政治色彩渐趋淡化,现代国家建构指向更为突出;象征层面,蒙古文、藏文的治理功能和教育占比超越满文,汉语成为族际语言翻译交汇点。概言之,清末边疆人才培育制度转型发生于翻译科举制废除的历史背景下,其特点为以往“废科举兴学堂”研究所未涉及。
清末是典型的过渡时期,各种矛盾交织,从王朝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迈进受到诸多条件制约。清廷中枢对满文不合时宜的政治性保护,央地财政窘迫导致师资匮乏、生源不稳定、学堂被迫停办等发展困境,辛亥鼎革后毕业学生出路艰难,使得清末民族语言及边疆人才培育的顶层设计与现实成效间存在巨大落差,证明清廷在民族危机下通过教育制度创新提升边疆治理能力的历史局限。学界普遍认为,多语文翻译深刻形塑清朝边疆治理策略和治理体系,但也认识到多语言治理固有的缺陷和局限性。不同语言文字间的翻译本质上是间接且相对低效的沟通方式,是传统王朝国家无力普及国家通用语言背景下的无奈选择。历史上边疆民族地区的地方行政深受语言隔阂之害,通事等中介群体不仅在促成跨语言沟通过程中分享国家治理权力,还利用信息不对称营私舞弊,加剧中央政府权力难以深入基层、国家认同薄弱等痼疾,甚至损害国家民族利益。而晚清以来,汉语文作为通用语言文字在促进社会整合、推动治理一体化、形塑现代国家意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得到普遍认可。“书同文”随着近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建立成为一种具有现实可行性的选项,亦成为构建现代国家的必由之路。
【作者简介】湛晓白,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
【文章来源】《历史研究》202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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