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玉树通天河上游元代石刻遗迹考察

发布时间:2026-07-28 13:43:58 | 来源:中国藏学编辑部 | 作者: | 责任编辑:曹川川

【摘要】2015年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工作人员于通天河上游“七渡口”附近的河岸阶地发现一处石刻遗迹,2023年7月作者团队再次对其进行了考察。该处地面一石块的正面用蒙古文、汉文刻记了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名为“敏安帖木儿”的宣政院同知一行往返西藏行经此地,以及刻写者的名字。该处石刻是青藏高原首次发现的元代交通路线的节点标志,且年代明确,表明通天河上游“七渡口”一带是元朝中央政权行政使团出入西藏的“官道”汇集处,对于元朝中央政权治理西藏及其行政团队入藏路线的研究,有着时、空、人物的标识意义,同时也表明元末内部矛盾激化时,中央政权对青藏高原治政管理仍未中断,是深刻理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历史进程的珍贵实物史料。

关键词通天河上游;元末时期;石刻题记

2015年,青海省玉树州博物馆(以下简称玉树州博物馆)馆长尼玛江才、副馆长巴桑才仁率队在曲麻莱县进行文物调查期间,于该县曲麻河乡勒池村所属草场发现一处石刻遗迹,玉树州博物馆多次派员前往该处石刻遗迹进行复查记录,并由玉树州文物保护中心上报省文物部门。2023年7月,玉树州博物馆次仁银丁、曲麻莱县文旅局才仁巴德、齐永措等人会同赴曲麻莱县调查岩画的考古工作者再次对石刻进行了现场考察,兹将考察情况简报如下。

一、石刻遗存地概况

石刻遗存地属青海省玉树州曲麻莱县曲麻河乡勒池村一队夏季草场,地理座标为北纬34.68228度、东经94.39922度,海拔4239米。石刻遗存地处通天河上游北岸一级阶地后缘,东距通天河与楚玛尔河(通天河北侧支流,亦称曲麻河、曲麻莱河)交汇口约10千米,西北距勒池村约5千米(直线距离),南距通天河夏季水面约150米,阶地前缘与河面高差3-4米。该遗址东侧900米处为勒池村牧民索朗才仁的夏季居屋,东北约500米为村道土路。石刻所在阶地地面平缓,地表为黄色砂土,夏季有少量低矮的灌木和大量草本植物,地面散布着大小不一的岩块,皆源于北侧山丘出露的碎裂基岩滑落。

通天河发源于可可西里腹地,为长江江源河段,从沱沱河镇的囊极巴陇至楚玛尔河汇口为通天河上游河段,长约278千米,平均坡降约0.9‰,沿岸基岩质地多为砾岩、红色砂岩及千枚岩,故夏季水流常呈红黄色,当地藏语所称“曲麻莱”,意为红/黄色河滩。该河段两岸多为相对平缓的山丘,左岸山岭属巴彦喀拉山系,是长江、黄河河源的分水岭。通天河上游支流众多,南北两侧主要支流有扎木曲(杂曲)、北麓河(勒池曲、勒池勒玛曲)、楚玛尔河(曲麻河)、当曲、莫曲、牙曲(牙哥曲、雅科曲)和口前曲(科欠曲)等。该段河床较宽,河谷宽达数公里,水流平缓呈交错的辫状水系,主河道夏季最宽水面超过200米,因水流浅缓,枯水季节人畜皆可涉水而过,夏季亦可乘牛皮筏渡河;由北向南渡河后向西南方向可进入西藏自治区北部,故历史上该河段常作为青藏高原南北方向跨越长江(通天河)的主要渡口所在,著名的“长江七渡口”即在通天河与楚玛尔河交汇口以西约3千米处。(图1)

二、石刻遗迹

遗存石刻的阶地散布着若干大小不一的岩块(图2),据现场观察,岩块来自阶地后缘(西北侧)出露基岩的碎裂断块,因重力作用滑落至阶面地表。在南距河面约400米的阶地后缘有一平面近方形的浅坑,浅坑北沿下发现一块凿刻有文字的岩块,岩块略呈长方体,最长处61厘米、最宽处55厘米、厚34厘米,向上的岩面(层理面)平整光洁,无地衣等覆盖物,因风化呈灰黄色,有两条竖向裂隙(图3)。岩面正中竖刻文字4行,从右至左第一、二行为回鹘蒙古文,第三、四行为楷体汉字(图4、5)。根据对岩面刻痕的观察,刻写蒙古文、汉文两种文字之前,石面上先用细线刻有纵16列、横14行的方格(即“界格”),若按每格刻写一个汉字计算,可刻写200字左右的内容。但先刻的“界格”十分草率且不规整,致使字格大小不一,又或因与拟刻字数及内容不符,所以实际刻写的蒙古文、汉文皆不在先前刻画的“界格”内。所刻文字的笔划“打破”了原刻“界格”线条,可知石面上蒙古文、汉文内容皆刻写于“界格”形成之后。录文如下:

第一行和第二行合起来意为“丘/久吐弩克、尧云书写”,即刻写回鹘式蒙古文的作者名。

至于汉字内容,第三行的“至正廿五(年)”,即1365年,“至正”为元顺帝孛儿只斤妥懽帖睦尔的年号(1341-1368年),但“年”字仅有起笔的一撇一横,未刻写完成,原因不明。第四行“宣院同知敏安怗(帖)木儿”,此处“宣院”即1288年元朝将原设置的“总制院”改名后的“宣政院”,主要掌管佛教和吐蕃事务(下设乌思藏、朵思麻、朵甘思三大宣慰司);“宣院同知”应指宣政院使的副职,官阶为正二品;“敏安帖木儿”为人名,“敏安”意为“千”,“帖木儿”意为“铁”,蒙古、回鹘等北方民族均有使用此名者。

三、其他遗迹

(一)建筑遗迹

现场勘查发现,石刻遗存地还保存有石砌围墙、房址、疑似居住的浅穴式土坑等遗迹,但目前尚不能确定这些遗迹与石刻遗迹的关联性。

1.疑似居住的浅穴式土坑

石刻遗迹所在之处及附近地面,有多处疑似居住痕迹的浅穴式土坑,其分布并无规律,形状及大小亦无定制,深度在15-35厘米之间,面积从十余平方米到几十平方米不等,因少数浅坑平面近似方形或长方形,疑为搭建帐篷或其他临时居所的遗迹。如刻字岩块即发现于一处深30-40厘米、面积十余平方米的浅穴式土坑近北壁处,其西南数米处另有一处平面略呈正方形、边长约4米的浅穴土坑,推测可能是先前有人短时居住的遗迹。(图2)

2.石砌围墙

在遗存石刻的阶地及其北侧山脊上勘查,发现有一圈顺应山势地形、基本闭合的石砌围墙遗迹,石墙宽(厚)0.6-0.7米,残高0.4-1.2米,由大小相近的块石分层垒砌,残墙最高处可见有5层块石,垒砌时未用泥砂抹缝。围墙的南墙与河床基本平行,呈西南—东北走向,长约1100米;东墙在今牧民索朗才仁夏季居屋以东约250米,呈东南—西北走向,长300余米,局部被一条南北向的小型冲沟冲毁;北墙建在地势较高的山丘顶部,呈西南—东北走向,中部穿越一条浅谷,长度约1100米;西墙在石刻遗迹以西约150米处,呈东南—西北—正北走向,长约330米。整个围墙周长约2720米,围括面积约3.3万平方米。石刻遗迹位于围墙内偏西的中部,距南墙、北墙皆约150米,距西墙约130米。(图6)

3.房屋遗迹

在西围墙南段近西南转角处外侧有两座房屋遗迹,一南一北,其间相距约12米,朝向相近(皆西南——东北向),北侧房址为石砌墙体,南侧房址为夯土墙体。(图7、8)

北侧房址石墙厚0.45米,残高1.8-2米,采用块石砌建,泥砂抹缝,利用块石相对平整的一面向外以保证墙体外壁平齐,向东墙面上辟有窗户。房址占地面积近500平方米,似可分为西侧间(内部面积约150平方米)和东“过厅”(内部面积约200平方米)两部分,“过厅”北南两端有门道通向围墙内部,南侧有一廊道通向围墙外部。

南侧房址墙体为夯土分层筑成,墙体厚0.4-0.45米,残高1-1.3米,建筑占地面积超800平方米,亦可分为东西两间,西间略小,其内面积约380平方米,东间略大,其内面积近400平方米,东西之间的隔墙南段有门道相通,东间东墙偏南处有通向围墙内的缺口(似为原门道处),西间亦有通向外部的门道。

两座房址的东墙虽皆依附西围墙而建,但具体情况并不相同:北侧石墙房的东墙与西围墙完全合为一体,且建房所用石料与围墙石料相同,故推测石墙房的修建与使用与石围墙的修建、使用属同一时期;南侧土墙房的东墙则是紧贴西围墙外侧而建,其东墙北段外壁保留有一小段原西围墙墙体,并在修建东墙时显然还拆除了一小段西围墙,故推测其建造和使用应是在围墙的“弃用期”,所以两座房址有相对的早晚关系,即北侧石墙房较早,南侧土墙房较晚。

(二)岩画遗存

现场勘查中在围墙内乡村公路以东、牧民索朗才仁居屋以西的山丘下发现一处大石岩画(岩块岩画),该岩块与石刻岩块及北侧山体基岩岩性一致,刻有图像的岩面朝向东南,略呈长方形,最长处115厘米、最宽处65厘米,石面因风化呈黄褐色,有多条纵横的裂隙,右下角岩块因碎裂而缺失,推测该处原琢刻有图像。岩面遗存图像共36个,可辨识的包括人物图像3个(含骑者2人)、牦牛图像19个、猫科野生动物图像6个,余为不可辨识或不能确认属性的图像。从图像的组合来看,36个图像在岩面上分布均匀,大部分属性明确,表现的主题也很清晰,为高原环境下牧人及牲群遭遇野兽纠缠、侵袭的情形,该岩画图像很可能一次性琢制完成。画面上作为牲群的牦牛及牧人(骑者)朝向相同,即均朝向岩面右侧;作为侵袭牲畜的野兽(雪豹?)则皆朝向牲群,即岩面左侧。岩画采用敲琢法技艺制作,图像造型为“剪影式”,表现场景为高原牧业生态环境下的动物群种冲突或对峙,这些特点与该岩画以东数千米处的“昂拉岩画”十分相似,推测其制作者为同一人群,其制作时代为同一时期,即大致为距今2000多年前的秦汉时期。(图9、10)

四、初步认识

(一)关于石刻题记的人名及身份

石刻中的汉文人名“敏安怗(帖)木儿”,其身份应为元末(至正二十五年前后)宣政院同知,可能是管理或巡视青海及西藏事务的主要官员,并于1365年到过通天河上游“七渡口”一带,也可能由此渡江去往西藏,惜在相关历史文献中暂未查到有关此人的记录。从名字上看,“敏安帖木儿”应为蒙古人,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其出身为回鹘、西夏等其他族群的可能性。

如前所述,石刻蒙古文依现代汉语可译为“丘/久吐弩克、尧云书写”,其意应指刻写此处回鹘式蒙古文的人,但此人名却不属蒙古语词汇,或暗示“敏安帖木儿”所率团队中负责文书事务的成员知晓蒙古文,但在使用上并不规范。

(二)关于刻石的目的

发现于通天河上游的勒池村石刻题记,其书写格式与今俄罗斯图瓦共和国境内发现的一处“至正十七年”(1357)石刻题记(图11)相似,即从右至左先蒙古文、后汉文的竖写格式,汉文部分以纪年开头,记录到此的主要人物姓名、官职等。令人费解的是,勒池村题记刻写的蒙古文、汉文内容似乎都未尽其意,蒙古文字迹潦草,汉文在“敏安帖木儿”之后亦未交代该团队行进至此的事由,更无落款,且起头的纪年“至正廿五年”的“年”字字形不全,仅有字头的一撇一横,推测是刻写近乎完成时因某种原由中止了。

尽管如此,该处石刻题记仍然非常重要。首先是石刻的位置表明,通天河上游“七渡口”一带是元代中央政权行政使团进入西藏“官道”的必经之地。在古代交通条件极为不便的青藏高原,南来北往都面临多条大江大河的阻隔,而渡口的选定,古往今来都是多条交通线路交叉汇合的枢纽,故此宣政院同知率领的行政团队认为有必要在此重要节点勒石以为标记。经由通天河上游出入西藏具有地形相对平缓的优点,自唐宋时期就成为历代官方使者和商贸团队往返青藏之间的传统路线。在这一点上,石刻的发现具有标记元代交通路线关键节点的意义,此地也可能曾为元代入藏驿站或与“水站”的选址有关,因而成为其时京城与西藏之间的驿路体系的一个节点。从时间节点上看,至正二十五年已是元末内战激化之时,此时元中央政权对青藏高原治政管理并未中断,并派遣高级别行政团队与青藏地方保持着密切关联。

(三)关于建筑遗迹

石刻遗存地的建筑遗迹,主要由围括面积达3.3万平方米(即3.3公顷,约合50亩)的石砌围墙以及依附其西墙而建的两处房院组成。其中石砌围墙若以墙体宽(厚)0.6-0.7米、周长2700余米的形制粗略计算,所需石料应不少于2000立方米,其石料开采、搬运、砌建所需的人力与工时,在人烟稀少、高海拔的通天河上游绝非一般工程。而依附西围墙所建的两处房院遗迹,其内部面积也非一般家户居屋的规格,从石砌墙体残存的大型窗户看,此类房院亦非牲圈类建筑,应与其时此处的人群规模、活动性质有关。

围墙内东部山丘下的大石岩画最早由玉树州博物馆在2014-2016年的文物调查中发现并记录,与考古工作者在楚玛尔河流域调查记录的昂拉、治龙、章囊、樟玛、勒池等多处岩画属于同一类型,表明早在两千多年前通天河上游已是青藏高原早期游牧人群的长期活动区域。

综上所述,勒池村石刻是青藏高原首次发现有交通节点意义的元代石刻题记,在元代末期中央政权治理西藏及其行政团队入藏路线的研究中有着时、空与人物的标志意义,为深刻理解中华文明多元一体历史进程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实物史料。

原文载于《中国藏学》2026年第2期

为便于阅读,脚注从略

引文请以原刊为准,并注明出处。

购书请扫码进入中国藏学官方书店:

版权所有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保留所有权利。 京ICP备0604533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580号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京(2022)00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