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龙: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影响因素与对策研究——基于国家认同视角

发布时间:2026-06-16 09:51:11 | 来源:《西藏发展论坛》 | 作者: | 责任编辑:曹川川

【内容摘要】国家认同是一个国家建构存续的重要聚合力和发展进步的内在驱动力。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发展与中国国家构建演化密切相关。因此,国家认同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度协同,前者是后者的政治方向,后者是前者的文化根基,两者价值目标内在一致、行为主体高度重合,具有辩证统一性。立足国家认同视域,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面临着历史、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需要从各自角度做好积极应对。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认同;西藏;铸牢

【作者简介】李云龙,西藏自治区党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共产党治藏方略等。

【文章来源】《西藏发展论坛》2026年第3期。原文编发时略有删节调整,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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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缘起

国家认同主要是指国民对所属国家的认同,是在一个特定的国家内部公民对国家主体的认同意识,并将自身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的国民认同。国家认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理论研究的重要视域和实践推进的重要场域。从理论角度看,国家是理解和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视角,“如何理解中华民族与‘中国’的关系,是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问题之一”;从实践角度看,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树立正确的国家观,不仅是增进国家认同的认识论和历史观基础,而且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要求和重要抓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强调政治归属和政治认同,是国家层面最高的社会归属感”。

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发展历程,就是一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追求国家大一统、推进民族团结融合始终是历史主流。国家的大一统始终是我国各民族多元向心、内聚发展的使命追求,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疆域的内在动力。“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无疑是离不开‘中国’的”,尽管中国自秦汉以来始终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态,但历史的传统中国与今天的当代中国并不具备完全等同的内涵与外延,所以“既要看到他们之间具有密不可分的‘同一性’联系,又不要把二者完全等同起来,不能以今日之中国套用历史之中国。”传统国家形态具有“有疆无界”的特征,但同时也占据相对明确且稳定的疆域,“中国”由最初的京师、华夏地区,到由汉族和其他民族建立的王朝所统辖的地区,再到近代以来专指整个中华民族共有的国家,具有了现代意义上的国家称谓,再到现在的中国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过程。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中国”也逐渐由一个地理概念发展为政治、文化意涵兼具的复合概念。

随着近代民族国家的兴起与民族主义理论的传播,国家形态与民族意识出现了重大转型。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理论“成为区分不同民族甚至不同国家的主要标准,使民族的内涵发生了转变。民族同时具有了族裔共同体与现代国家国民两种基本含义”,两种含义相互交织角力的背后是现代国家构建中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张力冲突,因为“一旦出现‘族群’与‘民族国家’层次上的含义混用,则容易把国家内部的‘族群’或民族当成‘民族国家’。”在这样的背景下,从理论上建构起符合中华民族历史发展事实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服务于国家认同建设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就成为时代必然要求。所以,中华民族共同体就是以国家认同为基础而结成的不可分割的民族实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对“中华民族”这一实体的观念反映,经历了从自在到自觉、再到主动铸牢的历史演变。

中国国家认同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内涵的契合性与外延的复合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源”,意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认同、民族交融的情感纽带,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含着增强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自觉认同和归属感的政治意涵,承担着增进共同性、强化国家认同的民族使命。“作为反映中华民族共同体实体的文化政治观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兼容并贯通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也面临着国家认同问题的现实危机,其产生于国家认同的构建性与民族认同的先天性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多民族统一国家中,各民族的国家认同与自身民族认同的序列问题和现实冲突,而且历史上突出表现为边疆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问题。

西藏是我国重要的边疆民族地区,民族构成相对特殊,在国家认同方面存在的潜在问题具有影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成效的可能性与风险点。因此,国家认同建设对西藏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战略价值。目前西藏各民族的国家认同保持着较高水平,得益于中国共产党经略西藏的正确理念和政策实施取得了实效,同时也必须警惕国家认同问题的滋生及影响。有学者指出:“从国家认同的视域来看,西藏的意识形态安全隐患主要为宗教信仰与地方民族主义等意识形态对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冲击,从而表现为国家认同差异的问题。”西藏在各少数民族国家认同方面面临的问题,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可回避的重要影响因子。

二、影响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国家认同因素考察

历史上我国边疆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在国家认同层面看,西藏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受到边疆地区传统的国家认知模式、宗教因素反作用、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敌对势力外源渗透破坏、多元文化冲突等多重因素影响。

(一)历史上边疆地区特殊国家认知模式的惯性影响

现代民族国家形成之前,即在中国的传统国家形态时期,国家边陲与核心区域存在明显的异质性,历代中央统治者将边陲这一具有自然地理和历史文化特殊性的边缘地带区分出来,采取不同于核心区域的方式和政策加以治理,由此在国家疆域中形成了具有自身特殊发展特征的边疆地区,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形成了独特的“核心—边缘”模式和结构。此模式逐步构建了传统国家组织架构中的边疆治理体系,但也造成了边疆少数民族在国家认同上的困境,即“传统意义上的国家认同有一种‘强制’认同属性,它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自觉’的认同行为,国民心中并不能真正建构起‘家’的感觉和国家政治认同。”中央作为王权的象征和管理地方的政治权力中心,其代表的国家认同带有着强制性特征,区别于现代民族国家的认同实质。

在“核心—边缘”模式中,历代中央王朝管理边疆少数民族最重要的方式和手段是“因俗而治”,以少数民族中的王公贵族、宗教领袖、土司头人等地方政教领袖为中介,实现中央对地方的有效统治。这种政治制度结构使边疆少数民族群体对国家的认同呈现出“个体—本族领袖—国家领袖—国家”的样态,而且已经成为一种较为固化的心理结构。这一认同模式中,少数民族地区政教领袖成为民族信仰和国家认同的关键环节,例如在西藏历史上,“封建王朝采取的‘间接治理’使普通群众对中央的效忠与认同相对较弱,大多数人仅仅知道内地有个‘文殊菩萨’转世的大皇帝。”这一传统在历史惯性的作用下仍然潜在地发挥着一定的消极影响。

(二)宗教因素强化自身民族认同的客观效应

就边疆而言,局部地区民族与宗教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天然的契合性,两者的产生和发展相伴相生。2005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在对“民族”作出完整的定义后,补充了“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的判断。在西藏,民族与宗教的历史性“结缘”,使得当前仍然存在宗教意识形态强化少数民族自身民族认同、淡化国家认同的客观现象与风险点。

传统上西藏民族历史文化的藏传佛教底色,使得宗教意识形态在西藏各民族的生产生活中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塑造力。藏传佛教在西藏产生发展、弘扬传播已逾千年,对西藏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文学艺术、价值观念、道德风尚、行为规范等各方面具有重要的历史影响。宗教因素的重要影响,突出体现在宗教意识形态对信教群众精神信仰和文化心理的制约作用,而且体现了对自身民族认同的强化,加剧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调适的难度与复杂度。

(三)区域发展不平衡造成了利益分化和发展焦虑

从本质上讲,“民族关系中的摩擦和矛盾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实质都是族际间的利益争夺。”因此,只有各民族之间利益上的共同性和发展上的协调性,才能孕育出和谐团结的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导向上根本在于中华民族发展利益的整体性和共同富裕作为发展目标的价值引领。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主体多元化、利益分化加剧,西藏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在市场竞争中各类生产要素的集约与配置效能和竞争能力相对较弱,客观上呈现出西藏与内地、西藏内部各区域、各地市与农牧区、各类产业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尽管连续多年高速增长、经济结构持续调整优化、新质生产力不断培育增长,使得西藏经济体量不断壮大,经济潜力和竞争优势逐步显现,但从经济社会各项主要指标来看,西藏当前仍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弱项。根本上讲这些发展差距与现实难题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阶段性特征,并且将在国家战略性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过程中逐步得以缓解和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传统区域与民族经济学研究显示区域发展差距与民族分布呈现出较高的一致性。当具有民族因素的差异、差距还存在时,带有民族因素的利益诉求和矛盾也就必然会出现。因为一旦各少数民族群众在认知国家发展和民族进步的客观事实时,自觉不自觉以“民族差异”作为认识发展不平衡性的主要视角,产生形成“不同的民族决定了不同发展成效”的错误归因和心理机制时,就容易产生削弱国家认同和共同体意识的消极观念和焦虑情绪。

(四)敌对势力的分裂活动和意识形态领域渗透造成了国家安全问题

一直以来,西方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一直企图对我国边疆进行渗透和破坏,其主要手段是利用民族、宗教因素制造话题和事端,来破坏我国民族团结、威胁边疆安全稳定。这一“外因搅动”对于我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国际和地缘因素影响。就西藏现实情况来看,“境外分裂势力有意识地向西藏‘导引’不稳定因素,利用宗教影响力,不断争夺信教群众的思想阵地,长期以边境山口为主要通道,通过以境外‘办学、讲经’为诱饵,煽动、引诱信教群众和青少年外逃,特别是在国际‘大气候’配合时,分裂势力往往趁势在西藏社会掀起逆流。”可见,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和渗透活动不仅危及西藏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更造成了严峻的国家安全威胁。

一方面在民族分裂势力破坏行动和狭隘民族主义错误思潮的影响下,“原本单纯的民族认同被附加了政治色彩,从而使得民族认同对国家认同与国族认同构成巨大威胁。”西藏潜在的国家认同问题,会增加分裂主义思想和活动的可能性,其具体表现是民族分裂主义常常利用狭隘民族认同来侵蚀中华民族认同、利用所谓的“民族自决”来瓦解国家统一的合法性基础,从而给民族国家的团结稳定带来深刻影响。另一方面,宗教意识形态深刻影响着宗教实体和信教大众。“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渗透的本质就是扰乱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散播分裂主义的种子。”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无疑加剧了削弱国家认同的现实风险,也成为铸牢实践中的维稳难题。

(五)社会交往中文化差异产生的摩擦与隔阂

历史上中国各民族共同在中华大地上繁衍生息,民族间的接触、交往、互动频繁密切,是各民族情感相亲的重要社会基础,也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形成发展的主要内部动力。这一过程不断凸显中华民族共同性,也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但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之间,民族性格、风俗习惯、思维逻辑、行为方式等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在日益密切的交往互动过程中,由于在资源利益竞争、生产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及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差异而带来的误解、矛盾或冲突还不可能完全避免,一定程度上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实践带来挑战。

中华民族共同体内部各民族之间的差异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文化价值观念和社会行为模式上的不同,在社会交往中这些差异性特质产生的交往摩擦如果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妥善的疏解,就会产生摩擦与隔阂。例如,在认同理论中有一种观点认为,认同表征的是一种关系,这种关系以“差异性”作为基础,没有差异就无所谓认同。差异性固然是认同的逻辑前提和重要内涵,但若单纯以“差异性”作为研究视角和落脚点,很可能强化民族之间的边界划定,忽视民族交融的历史和现实,容易导向排他性的民族主义和过分强调“身份”差异性的多元文化主义。

西藏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大、占比高,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87.85%,少数民族聚居多,散居少。其在传统文化形态上表现出一定的独特性,具有相对统一的民族心理素质、民族情感和风俗习惯。同时藏传佛教信仰较为普遍,这也使得其社会生活与文化交往中囊括了很多信仰形式的精神与物质活动。这些文化特质和风俗习惯在日益广泛的社会交往中,难免会与各种现代性、世俗化、无神论等文化形态碰撞,容易产生不适应感和个体、群体间摩擦,如果未能正确引导和有效疏解,就会固化和加剧个体和群体在本民族中寻求心灵寄托和精神慰藉的思想倾向和行为模式,影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

三、国家认同视域下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科学对策

国家认同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视域和重点内容,可以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便是国家认同”。在这一思路下,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需要聚焦国家认同建设,从加强“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不断增进共同性、不断提高西藏现代化水平和发展内生动力、在反分裂斗争中筑牢团结统一的精神根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等五个方面做好应对。

(一)以“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塑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的演化链条

解决目前西藏的国家认同问题的根本思路,主要在于有效协调本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关系,切实维持和稳定国家认同的优先地位,将国家认同推进到更高水平,并对国家认同进行持续不断的建设。“三个意识”的宣传教育就是在新时代肩负完成这一重大历史任务的重要举措。“三个意识”即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三者辩证统一。“三个意识”是国家认同的重要基础和思想前提,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内涵和有机组成。

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大战略和国家认同的视域中,“三个意识”的理论与政治价值之一在于将公民身份与民族身份统而合一,熔铸于共同体身份。由此,“公民身份亦是个体私域身份到公域身份的转变,确实可以剥离部分个体身上过时的族裔特质,并用权利身份进行补偿,这种补偿既是实质层面的也是认同意识层面的。”其目的在于实现“一方面无须在社会生活中经常进行民族认同的自我标榜,体现个体与他者关系的理性态度;另一方面也不必刻意在身份特殊上总是自我强调,为社会生活构筑了一种通用的价值标准”的现实效应。总而言之,通过“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可以引导群众的“民族性认同通过公民性认同向政治认同演化”。

(二)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不断增进共同性

各民族间的文化习俗、生活习惯和精神信仰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是各民族在具体历史时空中生产方式差异在日常行为和思想观念上的体现。中华大地上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也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贯穿了中华民族形成、发展的始终,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演化的基本形态。西藏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中,必须正视这两个方面的客观事实,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不断增进共同性,以“五个共同”“四个与共”理念引导各民族不断强化国家认同。

近年来西藏内部各民族交融程度不断加深的同时,西藏与全国其他省市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也在不断深入。随着西藏积极融入国家统一大市场和重点区域发展格局,既吸引了大量内地人口进藏发展,也输出了各民族专业人才在全国各地参与现代化建设。这一“双向流动”过程中,势必产生多元民族宗教文化碰撞,带来社会结构、交往方式和民族构成等各方面的变化。这是西藏现代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结构性变革,为西藏各族群众感知和体认中华民族文化“多元一体”特征提供了重要的认知场和实践场,当然过程中也伴随着各种治理难题的出现。

所以,西藏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实践中,必须处理好“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不断创新文化协调机制。“和而不同”是中国各民族文化样态上展现出来的“多元”,其实质是民族关系、历史命运、利益关联上的“一体”,而“促进民族交融就是要在切实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增强各民族共同性、整体性和一体性。”西藏需要巩固和发扬“多元一体”民族关系和文化优势,不断强化各民族国家认同的精神纽带,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支撑起调和利益纠纷和交往不适的超越性文化协调机制,提高社会治理的文化包容度。

(三)以共同富裕为价值取向,推动西藏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

“十五五”时期是西藏同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就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看,这一时期西藏实现共同富裕的任务艰巨繁重。现实利益的满足和共同富裕的实质性进展是增强西藏各民族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认同的重要方面。当然,现实利益不仅涉及物质利益,而且涉及精神文化需求,后者涉及诸如作为公民主体所获得的政治参与感和政治权利、社会地位和平等发展权利、诉求表达和文化权利、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要素。而且随着西藏逐步提升现代化水平,其现实利益诉求愈发突出精神文化元素。现实利益中的物质要素与精神元素诉求,共同构成了西藏各族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成为了西藏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现实道路上的精神愿景。

首要的是把改善民生作为凝聚人心、增进共识的关键环节。民生既是各族群众物质满足与精神富足的契合点,也是推动西藏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重要抓手,它包罗万象又触类旁通,民生改善会带来经济社会全方位改善。民生改善既是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助手,也是群众精神面貌和思想世界改观的重要基础,而精神层次的提高正是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任务。

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加快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以“四个创建”作为现代化战略谋划,统筹西藏长治久安与高质量发展,在国家援藏大格局中承接落实好各项帮扶政策和重大项目、发挥好“组团式”援藏人才技术优势,不断增加“输血”量;同时要不断优化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大力支持发展高原特色优势产业,提高自身“造血”能力。另一方面,要把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即以“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的标准规制发展问题,让各民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从而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断缓解利益分化带来的发展焦虑和交往摩擦。

(四)增强认同感教育,在反分裂斗争中筑牢团结统一的精神根基

中国人民国家意识的根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实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基是“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民族实体。当下,中华民族正聚力奋进现代化强国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伟大目标的战略性工程。然而中国边疆正面临着严峻的反分裂斗争形势,民族分裂势力在西方敌对势力的支持和利用下,策划和发动的干扰破坏活动已经成为威胁我国边疆安全的渊薮、成为影响国家认同的元凶。西藏正是反分裂斗争的前沿阵地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前沿哨所。

反分裂斗争中最核心的要素是构筑团结统一的思想根基。陈奎元依据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深刻总结出,我们和达赖集团斗争的主战场在精神领域,西方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企图把西藏作为“西化”“分化”我国的突破口,这个因素导致西藏精神领域中存在着尖锐的阶级斗争。思想阵地和团结力量是反对分裂的根基,而思想阵地的坚守、精神力量的积蓄根本上在于国家认同的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需要从中华民族大团结和意识形态安全高度上看待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的战略意蕴。因此,西藏需要加强国家认同教育,以便在认同争夺和凝聚人心中占据战略优势。

(五)以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为原则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新时代以来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各族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高,在此背景下“国家认同的构建就不能仅仅拘于物质利益上的满足,如何全面、真实地了解并有效回应其不断增长的文化价值诉求,将是一个重点。”如此一来,构建和强化各民族的国家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不能从简单地提供可供直接享受的精神文化产品这一层面出发,而是要深入到西藏各族群众的精神世界,培育共同的精神追求和价值理想,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共有精神家园”是指在各种社会共同体中为其所有成员所共同认可、持之并为之齐心奋斗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精神家园的内涵包括共同的历史记忆、精神气质、价值取向、理想信念、文化符号等要素,根本在于中华民族精神的传承接续与创新发扬,凝聚于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在此意义上,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就是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和认同基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大精神力量。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基本原则,需要开放包容的文化理念和“美美与共”的理想精神。精神家园是多元一体、百花争鸣的文化境界,具有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和表达方式,必然在各民族多样化的文化交往交流交融中碰撞出美艳的花朵;同时也必然以整体性的中华文化认同为根脉,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为使命,为中华文明生生不息、永续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动力。西藏各民族参与构筑与融归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达到的效果是,一方面各民族成员通过丰富多彩的历史实践和独具特色的文化创造,为中华文化发展进步和中华民族精神锻造淬炼作出贡献,从而激发民族自豪感和主人翁意识,增强国家认同感,在新时代多民族交融实践中共同缔造和丰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系统;另一方面各民族成员可以在中华民族文化熔炉中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魅力、汲取革命文化力量、发挥现代文化优势,充分吸收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文明养分,满足实现西藏各族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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