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明朝将青藏高原东缘的松潘、龙安府、茂州、邛州直隶州、雅州直隶州等地视为边疆治理要地,以官学为核心推进“文德以化远人”的教育策略。通过国子监学、府州县学、社学等办学形式,构建起以儒学传播为主导的官学体系,促进了官方教育在民族地区的发展。这一教育体系在实践中取得多重成效:在人才培养层面,为当地培育了兼具儒家文化素养与地方事务管理能力的知识群体,实现了国家在边疆社会培养人才队伍的目的;在社会治理层面,通过《大明律》与儒家伦理的双向浸润,有效促进了民族地区公序良俗的形成,维护了边疆稳定;在国家整合层面,官学教育成为边疆内地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培育了边疆民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对国家的认同,其构建的“制度—文化”互动模式,为新时代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
【关键词】明代;青藏高原东缘;官学教育;边疆治理;国家认同
【作者简介】田茂旺,西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教授、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四川省协同研究基地(西南民族大学)省聘研究员,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西南民族史、青藏高原历史文化;马露月,西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西南民族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西南民族史。
【文章来源】《民族学刊》2026年第4期。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元以来青藏高原乌拉差役制度实践及在中央与地方的作用研究”(24AMZ006)、“西南民族大学—四川大学涉藏研究学术共同体汉藏羌彝同源方向”(24ZHMZGTT00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青藏高原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明朝四川民族地区文教政策研究”(2024QZGYYJ002)阶段性成果。原文编发时略有删节调整,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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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青藏高原东缘范围,主要包括四川境内的松潘、龙安府、茂州、绵州、汶川、灌县、邛州直隶州、雅州直隶州等多民族共生地区,是青藏高原与成都平原的连接地带,均设置有土司和土官管辖。因元明交替之时,“学校废弛,人纪荡然,人习争斗,鲜知礼义。”于洪武二年(1369),明太祖下诏郡县立学校,有明一代,秉持“大一统”“华夷无间”理念,致力于推动边疆地区官学教育的发展。青藏高原东缘逐步建立起官学教育体系,促进了民众对国家的认同。
近年来,学术界围绕明代边疆民族地区官学教育的产生背景、发展及其管理、后续影响等问题做了大量研究,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少数民族教育的整体性研究,此类成果多以著作为主,例如韩达的《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史》、龚荫的《中国民族政策史》等。此类著作系统梳理了自先秦至近代的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历程,涵盖教育制度、政策演变、文化交融等宏观层面,为理解整体脉络提供了重要基础。第二,对明代民族教育政策的聚焦性著述,如刘淑红的《明代少数民族文教政策研究》较为典型,从国家治理视角切入,系统梳理了明代“因俗而治”原则下的文教政策体系,为理解中央政权如何通过教育强化对边疆控制、塑造文化认同提供了关键依据。第三,对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建构关系的研究,如邓前程的《“用夏变夷”:明朝对边缘藏区的儒学化趋向》、李健胜的《儒学在青藏地区的传播与影响》等,敏锐捕捉到儒学传播在边疆“以文化人”的治理逻辑,揭示了经典诠释、礼仪实践如何成为国家认同的载体,为理解文化整合机制提供了关键线索。但现有研究多聚焦于西南、西北等传统边疆区域,对青藏高原东缘这一汉藏羌民族交汇走廊的官学教育体系的研究尚有欠缺,尤其是对其如何通过教育整合边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深层议题关注不足。青藏高原东缘作为汉藏羌民族交汇走廊与内地连通西南边疆的关键节点,其官学教育承载着国家文化整合与边疆治理的双重使命。本文以正史、地方志及文人笔记等多元史料为基础,系统考察该区域官学教育的生成机制—包括中央政权的制度设计、地方政府的实践调适、土司阶层的执行响应等多重动力、中央与地方的协同路径及管理实践—如土司子弟入监制度、地方性文庙祭祀体系的管理创新,着重揭示儒学教育在边疆社会的传播,如何通过知识传播将国家意识形态转化为边民的日常实践,进而促进边疆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本研究不仅突破传统边疆教育史的平面化叙事,更通过多维度史料分析,为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生成机制提供新的理论视角。
二、明代青藏高原东缘官学教育体系的形成背景
(一)“化外”到“内属”的政治背景
明朝重视维护与边疆地区的民族关系,实行“守在四夷”之道,“洪武初,西南夷来归者,即用原官授之”,给西南各民族首领优待。土司是地方官学的重要推动者,土司子弟是其重要学员之一。因此土司制度的施行是国家经略西南最重要的手段,也为官学在地方的后续推行奠定了基础(见表1)。

可见,明朝在青藏高原东缘设置的土官数量极为庞大。各地土司除了需定期上京“赴阙受职”,土司子弟也可入中央官学国子监学习,享受优厚的待遇,例如永乐二年(1404),天全六番高敬让来朝,“遣其子虎入国子学,赐虎衣衾等物”。这一制度既强化边疆管控,又通过教育深化了文化认同。土司群体主动吸纳官学体系、封号制度,在维系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同时,逐步接受儒家礼制与国家观念,形成“多元一体”的边疆治理格局。这种以制度为纽带的文化交融,为明代青藏高原东缘官学教育的推广及国家认同的巩固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修文德以来之”的文化背景
明朝初期,朱元璋称:“朕惟武功以定天下,文德以化远人,此古先哲王,威德并施,遐迩咸服者也”。确立了在边疆地区施行文治来实现教化育人的方式,明太祖认为未谙风化则“致风俗陵替,民不知趋善,流而为恶,国家欲长治久安不可得也”。让边疆各民族学习儒家礼仪,是传播儒家思想、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国家认同感之良策,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
明太祖本着“以教化为先,以学校为本”的理念,构建了覆盖全国的官学体系。洪武二年(1369),朝廷诏令各府州县设立官学,后又为保证幼童教育,洪武八年(1375),进一步推行社学制度,要求地方“延师儒以教民间子弟,庶可导民善俗也”。形成从幼童到成人的完整教育体系。针对青藏高原东缘民族成分复杂的特点,明太祖提出需通过教育实现“导民善俗”策略:“边夷土官,鲜知礼义,治之则激,纵之则玩,不预教之,何由能化?其云南、四川边夷土官,皆设儒学,选其子孙、弟侄之俊秀者以教之,使之知君臣父子之义,而无悖礼争斗之事,亦安边之道也”。洪武二十八年(1395),朝廷颁布“诏诸土司皆立儒学”。“其后宣慰、安抚等土官,俱设儒学”。这一制度将儒学教育与土司权力传承相结合,形成边疆治理的文化整合机制。朝廷还颁布了许多优待土司子弟的措施,以此勉励,但不入学者,不允承袭职位。为了保证教育质量,明廷专设提学官,负责监管儒学、社学及书院的教学事务,并通过选拔教师、考核教学成效等方式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
明太祖以“移风善俗,礼之为本。敷训导民,教之为先。礼教明朝廷,风化达四海”为核心理念,通过官学教育推行边疆治理的“文德化人”策略。洪武二十三年(1390),明廷准许西南夷土官子弟入太学学习,并强调“善为训教”,以培养其文化认同。此举既彰显了中央对边疆文化的包容,又以儒家伦理强化了国家凝聚力。因此,青藏高原东缘的官学教育通过土司子弟入学、教育与权力承袭等制度,使儒家思想深入边疆社会,实现了“民众渐明诗书、懂礼仪”的教育效果。
三、明代青藏高原东缘官学教育的设置及管理
明代官学教育体系以国学为最高层级,府、州、县学为基础,形成“国子监—地方官学”两级制度。明廷规定地方官学生入国子监深造后方可为官,并细分监生类型:“入国学者,通谓之监生。举人曰举监,生员曰贡监,品官子弟曰荫监,捐赀曰例监。同一贡监也,有岁贡,有选贡,有恩贡,有纳贡。同一荫监也,有官生,有恩生”。青藏高原东缘地区通过广设府州县学、社学、义学等,强制土司子弟入学,并选拔优秀者入国子监学习。这一制度既强化了中央对边疆教育的管理,又以文化纽带消解族群隔阂,使儒学成为边疆治理与国家认同的核心工具。
(一)中央官学的设置及管理
明代官学教育体系以国子监为核心,构建了层级分明的边疆人才培养机制。洪武八年(1375)设立国子学,后定例“府、州、县学诸生入国子学”。形成地方官生选拔制度,给予“府、州、县学岁贡生员各一人”的学额。明太祖尤其重视边疆教育,洪武十五年(1382)敕谕:“诸酋长,凡有子弟,皆令入国学受学。”为应对云贵川等地土官子弟大规模入学需求,朝廷于洪武十四年(1381)扩建国子监房舍五百间,并给予优厚待遇,“辄加厚赐,并给其从人”。早期土官子弟须经地方上报获准方可入监,至永乐、宣德年间,随着地方儒学发展,生员分类细化,官生与民生并行,形成制度性区分。
洪武十五年(1382)国子学改为国子监,对于在监学习的学生,政府给予关怀,学生可住在学校旁的“号房”,享受国家提供的物资便利。朝廷还定期对其进行优厚赏赐,以资鼓励(见表2)。

明代国子监通过系统化的优恤政策保障土官子弟教育,在此基础上成功构建起边疆文化整合的制度网络。物质供给方面,每年不仅赏赐“布帛文绮”“袭衣巾靴”,“其后监生有差遣者亦辄赐衣,在监年深者或给钞制冬衣,或时给夏布为夏衣,或令贡自直隶者礼部给钞,贡自各布政司者工部制衣被给之”。还按地域差异配给冬夏衣物:“自云南、贵州所属及四川土官衙门贡来生员每年例于礼部关领冬、夏衣各一袭……此为定制”。逢过年元宵等佳节还赏节钱。生活保障上,孝慈皇后专设“红仓”二十余间供养监生家属,并对未婚者“赐钱婚聘,及女衣二袭,月米二石”。那些在监学习日久的学生,“父母存,或父母亡而大父母、伯叔父母存,皆遣归省,人赐衣一袭,钞五锭,为道里费”。假期制度极具人性化:学生省亲期限依地域远近灵活设定,四川等地往返限八个月,居家省亲三个月,丁忧期长达27个月。特殊案例显示,天全六番土司高敬让之子虎入监后因母丧丁忧,服阕归监仍按例恢复待遇。这些政策不仅满足物质需求,更通过制度性关怀消解边疆士子的文化疏离感。明廷将教育福利与身份绑定(如丁忧期间保留学籍),既强化了中央权威,又以柔性治理推动儒家思想在青藏高原东缘等地的渗入,形成边疆治理与国家认同的双向互动。
明代国子监教育体系将礼仪规训与儒学传承深度结合。据《明史·选举志》记载,监生每日晨课需遵循严格仪轨:“每旦,祭酒、司业坐堂上,属官自监丞以下,首领则典簿,以次序立。诸生揖毕,质问经史,拱立听命。惟朔望给假,馀日升堂会馔,乃会讲、复讲、背书,轮课以为常”。这种仪式化教学场景构建出庄重的治学氛围,使礼仪规范成为知识传递的载体。教学内容以四书五经为核心,兼修《说苑》及律令、书数等实用学科,并强制研习御制文献学业考核,除月考经义策论外,更设日课书楷二百余字之规,以“二王、智永、欧、虞、颜、柳诸家法帖为范本”。这种高强度训练既锻造了监生的书写功底,又通过临贴强化心性修养。国子监通过制度化的礼仪规约与课业督导,既为国家选拔精英人才,更实现了儒家伦理的具身化实践—监生在仪礼规范中内化道德准则,于典籍研习中深化价值认同,最终形成“修身—治学—济世”的完整人格养成路径。
明代中央官学通过系统性政策设计强化边疆治理,其物质保障与制度倾斜成为团结、教育和培养少数民族知识精英,以此增进文化认同,巩固国家统一的核心策略。针对青藏高原东缘等边疆地区,国子监不仅提供优于常规科举的晋升通道,更以选贡优待政策突破地域限制—土司子弟通过监生身份可直接获授地方官职,这一机制增强了边疆精英的国家认同。在教育实践中,儒家经典教化与官僚技能培养双轨并行,《明实录》明载国子监教育旨在“使知君臣父子之道,礼乐教化之事”,通过系统化儒学训练将边疆精神转化为认同国家正统的价值共同体。这种文教育政策具有双重效应:土司阶层文化水平的提升使其更高效地执行王朝政令,而受京师教育熏陶的边疆精英返乡后,则成为汉儒文化传播的天然媒介。如刘淑红研究所揭示,“此类群体在担任地方官时普遍兴办儒学、编纂方志,客观上推动了‘官学—书院—社学’三级教育体系,促成汉夷文化在制度、语言、习俗层面的深度融合”。
(二)地方官学的设置及管理
明代地方官学体系自洪武初年奠定制度框架,经历代完善形成层级分明、管理规范的体系。明太祖于洪武二年(1369)令郡县立学校,构建起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的三级教学管理层级,辅以训导负责日常教务,形成“教官—生员”基本建制。生员定额初始为府学40人、州县递减,宣德年间增设“增广生员”以缓解科举竞争压力,生员总数持续扩张。成化年间首创卫学制度,按卫所规模配置40至80不等的军生名额,同时允许土官子弟入学,打破民族教育壁垒。生员管理形成三级进阶机制:初入学者为附学生员,经岁科两试优者升为增广、廪膳生员,廪膳生员则需久考列优且享官方廪米供养,构成“童生—附生—增生—廪生”的晋升通道。嘉靖以降,地方官学经费逐渐纳入财政体系,生员待遇制度化程度加深。这种从洪武奠基到万历定型的两百年发展,使地方官学成为科举人才储备的核心渠道,既维系着“士绅—官僚”的阶层流动,也通过标准化教学将儒家伦理渗透至基层社会。
在广设学校的氛围下,据各地方志记载,明代青藏高原东缘各地所设官学简况如下(见表3)。

上述可知,明代青藏高原东缘官学体系在中央统筹下逐步完善,松潘、龙安府、茂州等地成为边疆教育典范,下辖官学普遍设立并持续维护,如松潘卫文庙历经多次修补,茂州学宫五迁其址,凸显中央与地方教育投入的持续性。邛州直隶州、雅州直隶州等则形成制度化教育模式:文庙配备棂星门、祭器等完整礼制设施,春秋释奠、月朔讲学等祀典程式规范,印证儒家礼仪在边地的深入。汶川、叠溪所等多地也于明中期后相继设学,土官主动参与校舍营建,形成“制度嵌入”与“文化调适”的双向路径,使儒学教育成为边疆治理的文化纽带。
明代教育体系通过严格的师资选拔与生员管理制度构建起师生约束机制。明初教官多选自给事中、御史,洪武二十六年(1393)建立考课制度,以经学造诣决定教官升降,考试标准严苛。生员若十年无成或触犯重罪还会送至各部充吏,正统十四年(1449)将惩戒更为细化:“受赃、奸盗、冒籍、宿娼、居丧娶妻妾所犯事理重者,直隶发充国子监膳夫,各省发充附近儒学膳夫、斋夫,满日为民,俱追廪米。犯轻充吏者,不追廪米。其待诸生之严又如此。然其后教官之黜降,生员之充发,皆废格不行,即卧碑亦具文矣”。可见生员与教员除了具备优异的学习成绩,还需拥有良好的品行,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如此一来教师与学生都可受到约束,教师做到为人师表,克己奉公,学生便能律己笃行,踵事增华。
明代青藏高原东缘儒学教育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分科施教,注重实用人才培养。考试内容严守程朱理学标准:《四书》义须阐释经旨,限二百字以上;经义论述须三百字以上,“取书旨明晰而已,不尚华采也。其后标新领异,益漓厥初”。中央政府通过赐书构建边疆儒学知识体系,朝廷还特颁“《为善阴降》《孝顺事实》《五伦书》并四书五经大全各一部于四川松潘卫新设儒学”,大都以儒家经典为主。值得注意的是,边疆官员还主动求赠《御制大诰》《周易》《尚书》及《方舆胜览》《成都志》等典籍,既包含政治伦理文本,亦涵盖地理方志类实用文献。这种儒家经典和地理志书的赠书策略,既强化儒家伦理渗入,又满足边疆治理的地理认知需求,反映出中央通过知识传播实现文化整合的深层意图。
地方儒学传授儒家经典义理的同时,要求在学儒生遵照古代学校祭祀典礼,上谓行在礼部尚书胡茨曰:“昔我太祖皇帝,断自圣心,大正神祗各号,惟于先圣先贤,悉从其旧,将以垂宪万世,岂可差谬!其速考正,颁于天下”。儒家文化便通过这样的形式外化于礼,内化于心,尊经崇儒之风渐成。程朱理学在青藏高原东缘便可以发挥其捍卫明中央的统治地位,为国家培养人才与顺民的作用。
明朝十分重视孩童的启蒙教育。洪武八年(1375),明太祖下诏:“命天下立社学”。例如灌县:“社学始于明洪武间”。茂州设有两所社学:“明知州张化美立社学二,一在南明门外,一在内城”以教育15岁以下幼童。社学自设立,一度因为有司干预产生多种问题:“有愿读书者,无钱不许入学;有三丁四丁,不愿读书者,受则卖放,纵其愚顽,不令读书;有父子人,或农或商,本无读书之暇,却乃逼令入学,有钱者又纵之,无钱者虽不暇读书,亦不肯放”。因此洪武十六年(1383),“诏郡县复设社学”。同时,“延师儒以教子弟,有司不得干预”。足见明太祖对社学的重视。朝廷派遣至四川地区的官员皆因此奉旨倡导,如宣德五年(1430),王翱巡按四川上呈五事,其一就是“州县土司遍设社学”。宣德六年(1431),又强调“设社学,使民夷子弟皆知读书则礼义兴行,民俗归厚”。保障了当地社学教育的有序开展。正统时,社学成为地方儒学的补充。四川民族地区社师选聘很重视德行,选拔标准也较高。万历二年(1574),兵部复奏四川抚按曾省吾、孙代题经略平蛮六事,其一在新所“设立社学一处,大书圣祖《教民榜文》,选年高有德者二名为教读塾师,令新集之地朔望听讲”。
在学习内容上,社学多以“《百家姓》《千字文》为首,继以经史历算之属”。“兼读御制大诰及本朝律令”。弘治十七年(1504),选择明师,督促民间幼童入学读书,增加“讲习冠、婚、丧、祭之礼”。可见社学虽是启蒙性质的初等教育,但儒家忠孝节义也贯穿于日常教学中,讲习内容极具多样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万历年间,郭子章在督管社学时规定:“在城者,月朔社师率童子赴明伦堂,随班习礼。在乡者,每岁春秋二丁祭时,或二乡饮时一赴,仍候按临。试毕,如果有少有益、幼不失仪者,教官、社师一体加赏,童子仍行提调官优给其家”。社学的性质产生了变化,逐渐与考试接轨。通过社学教育,“犹古所谓导民以礼,风之以乐,所以求其驯扰易治者也”。这种演变在此地区尤为显著:教师聘用强调“年高有德”者的道德示范作用,教学内容却日益程式化,最终形成“导民以礼”的科举预科体系,社学从“习与性成”的基层教育工具上升为国家培养人才的机构。
四、明代青藏高原东缘官学教育的影响
(一)传播儒家文化,培养人才
明代青藏高原东缘官学教育以儒家思想为核心,通过“庙学一体”模式实现了教育功能。明太祖认定边疆地区“于三纲五常之道懵焉莫知”“鲜知礼义”,除了在青藏高原东缘设置各类官学教育机构让教师们言传身教,将儒家经典作为教授的主要内容,还将礼仪规范内化于日常生活,要求地方官学随设文庙,奉祀先贤。邛州直隶州“明太祖洪武十五年,太学成,孔子以下去塑像,立木主。十七年,勅每月朔望,祭酒以下行释菜礼,郡县长以下诣学行香。二十八年,颁大成乐于天下府学,令州县如式制造”。这是学校与祀典相结合的典型。前有宣宗时期,四川茂州奏:“州域边,新立学校未有文庙,无以奉祀先圣,止借茂州卫闲屋教授生徒,而州治之南,旧有护林驿,道路迂僻,使客甚稀,请增修为学,而改州门铺为驿,以旧革税课司为铺,使师生讲学有依,圣贤祭祀有所”。后有洪熙年间,四川雅州荥经县儒学教谕何士瑛言:“本学地形偏窄,庙堂卑小,且滨水涯。夏秋涨潦,浸湿不已。崇祠圣贤,训教生徒,欲更买,民地徙置”。足见其对文庙的修缮、迁移及日常祀典礼仪的重视程度。这种官学教育与祀典仪制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将儒家伦理内化为边疆精英的价值认同,为多民族地区的文化整合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明代中央政府在青藏高原东缘广设官学,除了传播儒家思想,“教化边夷子弟”,更是以人才培养为主要目标即“学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进之,荐举以旁招之,铨选以布列之,天下人才尽于是矣”。以便满足日后吏治的需求。且学校总体办学方针必须遵从“明制,科目为盛,卿相皆由此出,学校则储材以应科目者也”,并强调科举必由学校出。因此中央与地方官学的建立,学额的照顾、民族子弟入地方儒学与国学,无疑提高了民族子弟勤奋学习、入仕为官的积极性。例如《汶志纪略》中提到:“学校之设,所以培风俗而养人才也。汶邑偏陋荒边,往者登明选公之士,亦接踵而兴”。可见即使在边疆地区要想选拔人才,官学教育是不可或缺的。
随着官学的设立、教育的发展,青藏高原东缘好学之风渐成,人才济济,进士、举人、贡生数量较之前大幅增长(见表4)。

明代青藏高原东缘官学教育体系的建立,不仅塑造了区域人才格局,更推动了儒家文化在边疆的传播。该地区以龙安府、绵州等地为代表的科举群体与前期相比,进士、举人、贡生数量确有大幅增长,说明官学设立与教育推广卓有成效。在这一基础上,分层教育下的人才培养效能—官学教育通过系统化儒学训练,使少数民族子弟获得向上流动机会,形成“光耀门楣”与“服务边疆”的双重效应。以龙安府为例,其官学体系不仅培育出适应中央政权的官僚队伍,更催生了江油教谕饶旭《重修大匡山中和寺碑记》、举人辛和《重修乐静庵记》等融合儒学伦理与地域特色的碑铭作品。这些知识分子在创作中巧妙植入《周易》《尚书》等经典元素,使杨慎《雪山歌》、周洪谟《雪山天下高诗》等诗作既具文学价值,又承载“导民以礼”的教育功能。通过“庙学一体”的教育模式,儒家文化以制度嵌入(如文庙祭祀)与文学浸润(如风土杂记)的双重路径,在川西高原构建起“政教相维”的文化共同体。至明中后期,该地区已形成“童子习礼”“朔望讲学”的常态化教育生态,不仅改变了边疆教育的面貌,更通过文化认同重塑,使“尊师重道”的价值观念深入地方民众,为国家的基层治理提供了精神纽带。
(二)律法礼教互融,构建公序良俗
明代官学教育体系在洪武十五年(1382)实现全域覆盖,“盖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山陬海涯。此明代学校之盛,唐、宋以来所不及也”。构建起“社学启蒙—府州县儒学进阶—国子监深造”的三级培养架构。社学通过《百家姓》《千字文》等蒙学教材普及伦理教化,为边疆儿童奠定儒家文化根基;府州县儒学则设贡生名额,形成“科举入仕”与“入监深造”双轨晋升机制,如龙安府、茂州等地通过儒学教育输送大量地方精英。少数民族上层子弟入国子监后,既接受程朱理学系统训练,又参与《御制大诰》等律法典籍研习,形成“礼法认知—文化认同—政治归属”的递进式转化。这种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与自下而上的文化反哺相结合,使儒家伦理通过日常实践渗入青藏高原东缘,既强化了中央对边疆的文化教育,也培育出万蕚《题包子寺》等融合地域特色的文学作品。
明代通过“内圣外王”的双轨教育策略推动青藏高原东缘社会统合。中央与地方官学以“内圣”之学培育道德人格,通过《四书》义理课程强化伦理认知;以“外王”之术维护社会秩序,借助官方律令教学以规范行为准则。针对边疆实际,明廷实施差异化教育政策:对少数民族上层子弟开放国子监深造通道,使其在系统研习程朱理学后成为地方治理的“文化使者”;让普通民众入地方官学,促进边疆与内地在文化层面的深度交融;对孩童进行社学启蒙,以蒙学教材普及伦理观念。教育管理体系通过“考课法”严控生源质量,以“卧碑禁令”约束师生行为,形成“教养子弟,使知礼义,以美风俗”。这种教育体系成效显著—土司主动建言“请增修学宫”,羌寨民众逐渐形成“尊师重道”的风气。正如魏浚所言,边疆民族“诸土酋子弟乡慕文风尤甚”,其结果不仅使“日渐教化,则自不为非”的社会秩序得以实现,更在儒家大一统观念的在地化传播的基础上,形成了文教与治理“兼体分用”,各民族相互协同、互补共济的格局。
明代青藏高原东缘的官学教育体系,通过系统性文化整合破解了边疆治理难题。面对“五方之风气不同,而秉性各异,非为汉夷异,即夷与夷亦鲜同”的现实困境,明廷以儒家伦理为纽带构建教育网络:在松潘卫、茂州等地广设官学,推行儒家义理课程与法律、政令教学,形成“尊师重道”的制度化实践。洪武十七年(1384)明太祖谕示:“武臣子弟久居边境,鲜闻礼教,亦恐渐移其性”,遂通过官学教育培育伦理观念,国子监深造塑造精英群体。龙安府土官主动增修学宫,汶川、叠溪所等军事区相继设学,形成“诵诗书、习礼让”的常态化教育生态。儒家文化通过“庙学一体”的祭祀仪式(如朔望释菜礼)、“崇师重教”的价值传导(如《教民榜文》传播),使边疆精英经科举入仕成为“文化使者”,普通民众渐趋认同华夏文明共同体。至宣德年间,青藏高原东缘已呈现“以礼育人,以俗成序”的新风貌,《松潘纪略》所言“倘多方化导,番民与汉民无异”的愿景得以实现,有力巩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边疆社会真正融入“大一统”治理体系。
(三)形塑国家认同,推进边疆地区国家化进程
国家主导的官学教育体系在青藏高原东缘的文化传播与边疆治理中具有双重效应。通过设立官学、推广儒经,中央王朝将礼教规范植入边地社会肌理,构筑起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政治基础。松潘“重信义,遵礼教,服御饮食不尚华侈”的风气转变,正是官学教育与土司制度协同作用的缩影。地方官吏将儒家伦理编入乡约,配合土司治理体系,使“重信义”的道德准则成为各族民众的行为规范,实现了中原文化由表层接触向深层浸润的转化。在龙安府,教育体系与司法制度形成互补治理格局。官方通过设立学校、颁布学规、普及《大义觉迷录》等经典,将“仁渐义摩”的伦理训诫融入“丧祭冠婚”的民间仪轨。这种制度设计既保留了地方习俗,又重塑了价值内核,使民族民间文化习俗逐渐纳入儒家礼法框架。教育机构成为法律教化与道德规训的复合空间,有效调和了边疆社会的多元文化冲突。相较于以上民族成分复杂的川西北,与成都府相邻且毗连汶茂的灌县,随着时间的推移,形成了“俗尚气节,民知井耕”的风俗,尤其强调东路“衣冠文物与锦城无异”,凸显中原礼仪文化对边疆的辐射。“南路勤耕读书,其人劲直不回,俗尚淳朴。西路尽属山,弦诵者少,懋迁者多,力耕火种,不事纷华。北路原处者耕读为业,居山者作苦谋生,”则根据各地自然环境的基本情况,将地方生计纳入国家经济体系与教育范畴,使教育融入日常生活。这种既尊重地域特性又强化核心价值的方式,正是通过文化濡染与经济整合,潜移默化塑造国家认同的典型实践,将边疆纳入国家治理轨道,最终实现“俗尚虽有殊,皆为王土”的政治一体化目标。
雅州直隶州的教育实践更具战略意义。面对元明易代之际的战乱创伤,“土著五方杂处,不无淳驳”,官学体系承担着社会重建功能,“兴贤育才”政策不仅修复了“不耕不读”的社会失序,更通过官学体系重构知识传播网络。当“家诗书,户礼乐”成为普遍现象时,儒家文化已突破士绅阶层,渗透至普通民众日常生活。这种自上而下的教育举措,使边疆地区从“五方杂处”的多元状态转向“敬师尚学”的文明之地,为多民族国家的整合提供了思想纽带。这种教育治理模式彰显了中央王朝的边疆治理智慧:通过制度化的教育体系,将儒家伦理转化为边民的道德自觉,在维护文化多样性的同时强化国家认同。因此,官学不仅是知识传授场所,更是政治整合的文化因子,其影响至今仍在西南边疆的社会治理中留有深刻印记。
清代官学教育体系在继承明代制度框架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央统筹与地方创新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清史稿》明确记载的“京师曰国学,并设八旗、宗室等官学。直省曰府、州、县学”三级体系,在西南边疆得到创造性转化。茂州学校历经明清易代的损毁与重建,从顺治十六年(1659)的初步修复到乾隆年间崇圣祠的增建,展现出官方持续投入教育基础设施的决心。清代康熙年间雅州儒学从南城楼迁址重建的历程,则凸显了教育空间重构与政治象征意义的深度关联。地方官学的发展呈现出鲜明的在地化特征,灌县在社学基础上增设义学,突破了传统官学体系的层级限制,将教育触角延伸至基层社会。与此同时,各府县的文庙祀典日趋完善,一方面延续了国家的礼制规范,另一方面又因地制宜地将武侯、关公等地方性神祇纳入祭祀体系,促成“国家祭祀”与“民间信仰”的交融共生;同时通过供奉乡绅先贤,确立了“国家典范”与“地方精英”的共治格局。这种双向互动既强化了儒家文化的正统地位,又为民族文化交融开辟了制度通道,更深化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凭借上述文化适配策略,儒家思想得以在多民族群众中扎根,如清代雅州(雍正七年升为雅州府)通过“崇正黜邪,化民成俗”的教育实践,将礼乐制度转化为民众日常生活方式,进而推动儒家纲常融入边地社会肌理,促进了文化心理认同与边疆长治久安。
五、结语
明代在青藏高原东缘推行的官学教育政策,以“华夷无间”的政治理念为内核,构建了“中央统筹—地方创新”的双层教育体系。通过府州县学与社学的基层教育、贡生制度的垂直选拔,以及土司子弟入国子监的精英培养模式,既实现了儒家文化在边疆的在地化传播,又维系了多民族共生的政治秩序。茂州、雅州直隶州等地官学的空间重构与文庙祀典的创新实践,印证了教育政策作为文化整合工具的有效性—当武侯祠与孔孟文庙咫尺相邻时,国家认同与地方传统达成了深度交融。
这一教育体系的意义体现在三个维度:其一,通过“闾阎诵典,比户习仪”的教育实践,将儒家伦理转化为边民的道德自觉,培育出兼具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政治归属的复合型人才;其二,以学校为载体的知识再生产机制,重塑了民族走廊的社会治理结构,使“忠孝节义”的伦理准则成为多民族共处的秩序基础;其三,教育实践所推动的文化调适策略,不仅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边疆治理奠定了制度基础,这种“制度与文化”相互形塑的运作方式,更为新时代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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