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聚焦规范化管理 锚定中国化方向 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发布时间:2026-02-23 08:50:00 | 来源:微言宗教 | 作者: | 责任编辑:曹川川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总结运用历史经验,立足我国宗教工作实际,强化系统观念,加强体制规范建设,加强综合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是对新时代宗教工作的高度凝练,是党的宗教工作实践的最新总结,是我们做好新时代西藏宗教工作的总指导、总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做好藏传佛教工作的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坚持和完善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出一系列关于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怎样认识宗教、怎样处理宗教问题、怎样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最新发展,对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思维认识宗教现象、分析和解决宗教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

始终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藏传佛教工作的首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必然要求。西藏民主改革以来的长期实践证明,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正确的,是符合国情和西藏实际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新时代藏传佛教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

由于历史上长期存在的政教合一制度影响,藏传佛教领域存在一些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的问题,这给西方反华势力和达赖集团插手西藏宗教事务、干扰正常宗教秩序以可乘之机。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牢牢掌握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权,把宗教工作作为党的基层工作、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思想上树牢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宗教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力量的理念。在行动上理直气壮地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对僧尼信众的团结引领,将政府管理服务延伸到宗教工作末端,形成良好的宗教工作格局,实现社会管理无“孤岛”、全覆盖,才能确保宗教领域持续和谐稳定。

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确保藏传佛教健康传承的必然抉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各宗教只有始终扎根中华大地、浸润中华文化,才能健康传承。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某种宗教的出现与其所处社会的发展阶段、人文环境和自然条件密切相关,宗教能否长久地传承延续,又取决于宗教能否适应所处社会发展变化,是一个从适应到不适应、再到新的适应的曲折演进过程。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要在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上研究和分析宗教的根源,不能单纯用精神性因素去解释宗教现象。

公元7世纪中叶,佛教从祖国内地和南亚方向传入西藏,与本地自然环境、政治社会、人文民俗、原始宗教等相融合,形成藏传佛教。千百年来,藏传佛教不断与中原文明和汉传佛教相互吸收、相互影响,西藏正式归入中央政权管辖后,藏传佛教主动接受中央政权管理,一致认同历代中央政府大一统,服从历代中央政府对西藏的治理,积极适应中国社会和中华文化。纵观藏传佛教的发展传承,就是一部不断探索适应中国社会和中华文化的历史。今天,藏传佛教身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也必须与国情特点和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相适应相契合,才能健康传承。

鼓励宗教界自我变革,是推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关键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激发宗教界主动作为、自我变革,对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至关重要。如何激发宗教界主动作为、自我变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关键在“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鼓励藏传佛教界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国情参学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用新时代中国特色伟大成就激发藏传佛教界人士爱国情怀,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引导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要引领藏传佛教界梳理修订藏传佛教仪轨,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的前提下促进教义教规、管理制度、礼仪习俗、行为规范等方面形成中国特色,自觉革除不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陈规陋习,与时俱进加强教义教规阐释和研究,对藏传佛教经典教义作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阐释,构建符合藏传佛教实际、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宗教思想体系,加大教义教规阐释成果的宣传和转化,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表达宗教情感,积极弘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遵规守法、积德行善的优良传统,恪守公序良俗。

要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四条标准培养现代僧才,增进“五个认同”,培养一支具有坚定政治意识、高尚道德情操和深厚宗教修养、广博现代学识的高素质僧才队伍,为巩固和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提供人才支撑。

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是实现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根本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理宗教事务,是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战略部署,依法治藏是党中央明确提出的治边稳藏基本原则,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完整准确全面领会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运用好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处理宗教问题基本原则,将依法治理宗教工作中形成的有效方式和政策规定,有针对性地精炼上升为政策法规,为依法治理宗教事务提供制度保障。

要把教育培训覆盖到各个领域,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教育培训,同时强化行业和社会培训,加大对宗教工作干部培训力度、深度和广度,大力培养对党忠诚、立场坚定,掌握党的创新理论、熟悉宗教相关法律法规,敢于担当、善于驾驭复杂局面的宗教工作干部队伍。

要着力强化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与平台建设,形成老中青结合、协同创新的研究团队,深化研究藏传佛教与社会关系、网络宗教治理、抵御渗透等前沿难点问题,健全研究成果转化机制,推动优秀研究成果融入政策制定,使理论研究更加贴近实际,更好地服务于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实践。

(来源:微言宗教,原载于《中国宗教》杂志2026年第1期,作者为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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