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宁、丁苗:为雪域高原发展注入文化力量

发布时间:2025-09-22 10:50:40 | 来源:中国民族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西藏各族人民在千百年的生产生活中共同创造、传承和享用的宝贵精神财富,是西藏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精髓,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在西藏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西藏的非遗保护与传承实现了从初步探索到体系完善、从抢救性保护到创新性发展的历史跨越。西藏现有各级各类非遗代表性项目2760项、代表性传承人1668名,其中,藏戏、格萨(斯)尔、藏医药浴法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古老的技艺不仅得到系统性保护,更融入现代产业和日常生活,各族群众在共同保护传承非遗、体验非遗之美的过程中,进一步增进了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为西藏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而深厚的文化动力。

丰硕成果

国家高度重视保护和发展西藏优秀传统文化,60年来投入巨大人力、财力、物力,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手段,推动西藏的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创新开展,使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得到了弘扬和发展。

在抢救性保护中保存历史文脉。西藏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在非遗普查工作、保护机构设立、名录申报和建立、传承人筛选和确认、传习所设立、文化生态区申报等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2012年至2024年中央和西藏自治区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4.73亿元,用于西藏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非遗传承人培训以及扶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非遗保护利用项目基地建设等。西藏自治区于2006年启动非遗普查工作,各地共成立了12支西藏非遗保护普查工作队,投入普查力量3000多人次,收集记录稿10余万篇,录音带、录像带2000多盒(盘),照片近5万张。开展“西藏农耕文化抢救性记录工程”等,抢救性记录了古格宣舞、藏戏霞尔巴贡等10余个濒危项目,出版《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实录》《西藏传统农耕用具图典》等书籍,以及《经典嘎尔鲁》《天籁之歌——360首格萨尔精品音乐唱腔》等音(影)像制品。开展非遗保护数据库采集录入工作,完成了《西藏传统八大藏戏》《西藏舞蹈艺术》的数字化建设工作,建成格萨尔王多媒体资源库。

在生产性保护中促进创新传承。西藏坚持守正创新,挖掘非遗文化内涵,弘扬非遗当代价值,推动非遗在各族群众的当代实践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文旅产业的快速发展,西藏各地充分挖掘利用非遗元素,生产出唐卡主题的书签、藏戏面具造型的工艺品、藏医药配方制成的香囊等一系列文创产品。这些文创产品不仅具有实用价值,还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受到各族群众喜爱。西藏还将音乐、舞蹈、戏剧等非遗项目进行融合创新,打造一大批文艺精品。如《文成公主》实景剧综合运用大唐歌舞和西藏流传久远的藏舞、藏戏、扎念等艺术形式,将人工舞台与自然山川巧妙结合,运用现代手段呈现非遗魅力。这些生产性保护举措,催生了非遗工匠、非遗节目演员等一批职业群体,非遗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非遗的生命力进一步焕发。

在场馆建设中实现共传共享。西藏积极利用自治区群艺馆等各类场馆开展非遗宣传活动,满足西藏各族群众的文化需求。2013年8月,西藏非遗展示区——尼木吞巴景区建成使用,藏香制作、雕刻等一批传统技艺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西藏还争取中央财政3000余万元,对山南琼结卡卓扎西宾顿、山南雅隆扎西雪巴、拉萨觉木隆等8个国家级藏戏流派的藏戏队及部分历史悠久、特色浓郁的民间戏班子划拨专项经费,成立传习基地(中心),扶持其开展各类传习展演活动。加大对自治区藏剧团的扶持力度,投资2000多万元兴建藏戏艺术中心,设立藏戏艺术展示厅,有效改善了演出及展示场所的设施条件。在对口支援省市开展文化援藏的实践中,西藏非遗博物馆、墨脱县莲花阁博物馆等一批展示西藏非遗的文博场馆相继建成,为各民族共同保护和传承非遗、共享非遗魅力提供了重要场所。

在制度建设中实现有法可依。2005年以来,西藏制定和出台了加强西藏非遗保护工作的意见、西藏非遗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将西藏非遗保护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2014年出台开展非遗进校园工作的意见,标志着西藏非遗进校园工作从点到面、从各自为战到规范化的全面转型。2016年制定西藏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使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工作实现有章可循。

对策建议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要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进一步做好西藏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以非遗为载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系统性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将非遗保护纳入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制定专项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目标、任务和责任部门,坚持系统性保护,实现社会全覆盖,推动活态传承,激发内生动力,扶持非遗传承人群体,拓展传播展示渠道,促进合理利用。将非遗保护传承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中华民族视觉形象、中华文化精品创作传播等工程统筹推进,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推动整体性保护。推动有条件的地市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非遗保护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如,设立山南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当地传统农业知识和相关的天文知识、物候历、文化习俗等进行挖掘、整理和保护,为研究高原农业文明的发展脉络作贡献。设立墨脱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保护墨脱县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基础上,对门巴、珞巴等各族群众延续多年的传统生计方式,如农作物种子培育、保存,粮食作物种植、收获、烹饪和使用等,进行可视化和文本的双重记录,保护传承传统手工技艺,支持鼓励当地群众通过参与非遗文创产品生产、技艺展示、节目展演等增加收入。

融入“三项计划”。将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与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紧密结合,组织非遗传承人参与跨区域研学、文旅合作、产业共创等活动。推广山南市乃东区扎西曲登社区“藏戏第一村”等成功经验,发挥党建引领、对口援藏、文旅融合等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一批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非遗工坊等场所,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遗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让各族群众在感受非遗魅力的同时进一步交往交流交融。

【来源:《中国民族报》2025年9月9日第5版;作者马宁,西藏民族大学教授、阿里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丁苗,中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22VRC116)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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