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先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听取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体会——六十载宗教和顺 谱写藏传佛教健康传承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5-09-17 10:05:00 | 来源: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 作者: | 责任编辑:

编者按:8月20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率中央代表团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了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深邃思考,擘画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西藏蓝图,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连日来,藏研中心专家学者、干部职工持续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热潮,撰写理论文章畅谈心得体会,现将部分文章陆续予以刊发。

今年,西藏自治区迎来了成立60周年的光辉时刻。60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西藏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在宗教领域,西藏自治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按照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要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藏传佛教的健康传承有新气象,助力社会发展和服务信众有新贡献,迎来了其在青藏高原千年发展历史的新征程。

一、领袖关怀,指引藏传佛教发展方向

60年风雨兼程,西藏每一步发展都凝聚着党中央的深情关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西藏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出席中央第六次、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立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为西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在藏传佛教工作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释了积极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新时代西藏宗教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关怀备至,多次踏上这片高原。2021年7月,在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哲蚌寺,充分肯定哲蚌寺在拥护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以及维护祖国统一方面的积极贡献,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社会、民族关系的和谐。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与指示下,西藏宗教工作稳步推进,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力量。

今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率中央代表团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听取了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按照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的要求,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西藏宗教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加强管理,构建宗教法治体系

党中央准确把握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以法治为抓手推动宗教工作领域深化改革,加强宗教事务法治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作用,不断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西藏自治区切实把宗教工作“导”到法治化轨道,持续推进各项宗教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为宗教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为了加强藏传佛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近几年,根据藏传佛教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国家对已有的有关藏传佛教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及时修订,加快了藏传佛教方面的立法工作,建立起系统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国家宗教局对实施已有15年的《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加强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适时修订了《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藏传佛教经师资格认定和聘任办法》等有关教职人员的管理办法,同时还有《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办法(试行)》《藏传佛教寺庙主要教职任职办法》等管理办法。这些由不同管理主体制定和发布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涉及藏传佛教事务方方面面,尤其是寺庙管理工作中的人员管理、学经教育管理、活佛转世管理等,完善了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法治化建设,为西藏做好新时代藏传佛教工作提供了相对完备的法律保障。

法治化建设是西藏宗教管理的关键抓手。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大力推进宗教事务法治化进程,先后颁布实施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西藏自治区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关于系统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五年规划纲要(2025—2029)》等。这些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了宗教事务管理的各项规范,从宗教活动开展、宗教场所管理到活佛转世等关键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不仅维护了宗教领域的正常秩序,也为藏传佛教的健康传承营造了良好环境。如今,西藏的宗教活动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提供保障,充分尊重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西藏,各宗教、各教派一律平等,信教和不信教群众一视同仁。目前,西藏拥有1700多处藏传佛教宗教活动场所、约4.6万名僧尼。为保障宗教信仰自由,西藏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宗教场所建设维护到宗教活动组织开展,全方位满足信教群众需求。

管理充分赋予了服务职能,解决僧尼急难愁盼,为宗教健康传承提供物质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藏传佛教最显著的变化之一是寺庙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寺庙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2011年以来,统一维修改造寺庙僧舍,修建寺庙养老院,提供医疗卫生服务,98%以上寺庙实现通路、通讯、通电、通水、通广播电视,极大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广大僧尼学修生活条件得到巩固提升。在社会保障方面,全区僧尼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从2015年开始,西藏积极推进寺庙卫生室建设和僧医培养工作,逐年提高寺庙僧尼社会保障待遇,积极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政府每年补贴2600多万元,实现僧尼医保、养老保险、低保、意外伤害险和健康体检全覆盖,此举切实解决了寺庙和僧尼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增强了僧尼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也进一步巩固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各类宗教活动和民俗活动在西藏有序开展。雪顿节、燃灯节、萨嘎达瓦、转山转湖等1700多项宗教民俗活动,既传承了悠久的历史文化,又融入现代活力。活佛转世这一藏传佛教重要传承方式,也在国家和西藏各级政府的规范管理下有序进行。2007年国家颁布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明确了活佛转世的原则、条件和程序,保障了转世事宜依法依规开展。2016年上线的“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进一步增强了活佛转世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截至2022年底,已有93位新转世活佛得到批准认定。这些举措充分彰显了西藏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与保障。

四、服务信众,践行宗教社会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藏传佛教的发展,要有利于人民生活改善,有利于社会稳定。”作为社会的一部分,藏传佛教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弘法利生、简朴节约的理念,服务信众、服务社会,在顺应社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彰显了藏传佛教界的家国情怀。

西藏藏传佛教界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努力服务信众,成为连接信众与社会的重要桥梁。寺庙作为宗教活动的核心场所,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为信众提供生活帮助。如许多寺庙设立了医疗室,为僧尼和周边信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同时,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济困方面,他们深入贫困地区,为困难群众送去生活物资和救助资金;在环境保护中,倡导信众爱护自然、保护生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促进民族团结上,通过宗教活动和交流,增进不同民族信众之间的理解与团结;通过对藏传佛教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要求的新阐释,增强宗教界和信众的“五个认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基础。这些行动促进了宗教与社会的深度融合,为西藏的和谐稳定发展增添了正能量。

回首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宗教工作成就斐然。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与指引下,西藏藏传佛教在依法管理、信仰自由保障、服务信众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展望未来,西藏将继续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引导藏传佛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更大力量。 

(作者拉先加系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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