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健:金瓶掣签制度的由来

发布时间:2025-05-08 11:03:14 | 来源:中国宗教 | 作者: | 责任编辑:

金瓶掣签制度源于1793年清朝乾隆皇帝为杜绝藏传佛教大活佛转世中族属传袭的流弊,防止在活佛转世认定的最后一个阶段弄虚作假而制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是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认定中的一些传统做法和明朝、清朝选官制度的签选办法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对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关键节点的章程化管理,以此体现中央政府对活佛转世事务的行政和宗教重大事项上的绝对管理权,加强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统治权威。

在七世达赖喇嘛圆寂(1757年)后寻访认定八世达赖喇嘛的过程中,乾隆皇帝虽专派他所信任的三世章嘉活佛进藏负责,结果选定了与六世班禅有亲戚关系的坚白嘉措为八世达赖喇嘛,而后蒙古国的哲布尊丹巴活佛又转世在八世达赖喇嘛的亲戚家,三世章嘉活佛的弟弟和侄子又被认定为却藏活佛和拉科活佛,形成乾隆皇帝在《御制喇嘛说》碑文中所指出的“现在之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之呼必勒罕及喀尔喀四部落供奉之哲布尊呼图克图,皆以兄弟叔侄姻娅递相传袭,似此掌教之大喇嘛呼必勒罕,皆出一家亲族几与封爵世职无异”的局面。

1779年六世班禅到热河向乾隆皇帝祝寿,沿途获得蒙藏王公等供献的大量金银财宝,在京时又获皇帝丰厚赏赐。六世班禅圆寂后,这些财物均由六世班禅之兄扎什伦布寺的仲巴呼图克图掌握。沙玛尔巴活佛与仲巴呼图克图同为六世班禅的兄弟,却因教派不同而未分得分文,遂起怨恨报复之心。他借朝礼佛塔的名义去廓尔喀,告诉廓尔喀人说扎什伦布寺财富丰裕,而西藏的防务空虚,怂恿廓尔喀王派兵侵藏,劫掠扎什伦布寺。廓尔喀人1791年侵入边界后,未遇到有力的抵抗,驻藏大臣保泰以保护七世班禅的安全为名,自行将七世班禅移往拉萨,使得扎什伦布寺僧俗人心散乱,降神的仔仲喇嘛与札仓堪布等又借降神宣称神的预言是“不可与贼拒战”。不久,廓尔喀军便占领了扎什伦布寺,大肆抢劫寺内财物。10月,廓尔喀军携带抢得的财宝撤出日喀则及扎什伦布寺,退居聂拉木等地。清朝在接到西藏地方政府的报告后,立即征调军队,授福康安为大将军,海兰察等为参赞大臣,率军进藏反击,在西藏僧俗人民的支持配合下,击败了廓尔喀军,并一度攻入尼泊尔境内,逼近加德满都,迫使廓尔喀军投降求和,退还抢掠的财物,保证不再侵犯边境,并将已在尼泊尔亡故的沙玛尔巴活佛的尸骸骨灰和随从交给清军。在这次廓尔喀军入侵的战争中,突出暴露出活佛转世与家族亲戚结合以及降神决疑做法中的一些弊病,使乾隆皇帝更加感到加强对活佛转世管理的迫切性。反击廓尔喀军入侵的胜利为清朝政府提供了整顿藏政、完善管理章程的时机,使这一事件也成为清朝中央政府在活佛转世中推行金瓶掣签制度的直接动因。

用抽签的形式从几名候选人中决定最后人选的办法,在明清两朝的官员诠选制度中已经广泛实行。在明代“在外府、州、县正佐,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皆常选官,选授迁除,一切由吏部。其初用拈阄法,至万历间变为掣签”。掣签是用在官员晋升和派放中,从几名有资格的候选人中选择一名,或是资格差不多的官员分派不同地区、不同职务,以抽签的办法来决定,以杜绝说情风和经手人从中舞弊。清代的选官制度中掣签仍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在乾隆皇帝决定达赖喇嘛领导噶厦掌管西藏行政事务、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地位平等以及摄政活佛在达赖喇嘛亲政以前代行达赖喇嘛职权之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摄政活佛的身份,已经有了与清朝高级官员相类似的成分,因此乾隆皇帝将藏传佛教认定大活佛转世时使用过的设糌粑丸子抽选和选官制度中的掣签办法相结合,制定了在确定大活佛转世的终选时实行金瓶掣签的制度。即由清朝政府颁发两个金瓶,一个用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西藏地区大活佛的转世灵童的认定,置于拉萨大昭寺;一个用于确认蒙古各部及甘青涉藏地区的大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置于北京雍和宫。凡在理藩院注册的藏传佛教蒙藏大活佛,均须将寻得的若干名“灵童”的名字用满、汉、藏3种文字写在象牙签牌上,放进瓶内,聚集高僧诵经祈祷后,由清朝中央政府派员监督,指定人员当众抽签掣定。转世灵童经金瓶掣签认定后,立即上报中央政府,获批准后择吉日举行坐床典礼,完成活佛转世的程序。1792年9月,皇帝派御前侍卫惠纶、乾清门侍卫阿尔塔锡第把一个特制的金瓶送到拉萨,明令为了禁绝活佛转世过程中的流弊,废除全凭降神垂仲指认的办法,实行由清朝中央政府决定的活佛转世的金瓶掣签制度。

1793年经清朝中央政府审定后正式颁行《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第一条就是设置金瓶掣签制度:“关于寻找活佛及呼图克图的灵童问题,依照藏人例俗,确认灵童必须问卜于四大护法,这样就难免发生弊端。大皇帝为求黄教得到兴隆,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邀集四大护法,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选派真正有学问的活佛,祈祷七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佛像前正式认定。假若找到的灵童仅只一名,亦须将一个有灵童名字的签牌,和一个没有名字的签牌,共同放进瓶内,假若抽出没有名字的签牌,就不能认定已寻得的儿童,而要另外寻找。认定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灵童时,亦须将他们的名字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签牌上,同样进行,这些都是大皇帝为了黄教的兴隆,和不使护法弄假作弊。这个金瓶常放在宗喀巴佛像前,需要保护净洁,并进行供养”。明确规定在宗教事务管理方面,以金瓶掣签方式确认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和各主要活佛的转世灵童;各大寺庙堪布活佛人选,得由达赖喇嘛、驻藏大臣及济咙呼图克图(即当时的摄政)等协商决定,并发给加盖上述三人的印章之执照;达赖喇嘛所辖寺庙之活佛及喇嘛,一律详造名册备案;青海、蒙古王公前来迎请西藏活佛,须由西宁办事大臣行文驻藏大臣,由驻藏大臣发给通行护照文书,并行文西宁办事大臣,以便查考,活佛外出也须领取护照文书,否则即予惩罚。

据统计,自1793年乾隆皇帝制定金瓶掣签制度以后,到1911年辛亥革命清朝结束,一百多年间,在拉萨执行的金瓶掣签达七十余次,故而金瓶掣签制度在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认定过程中产生深远的影响,成为一项历史定制,深受藏传佛教界僧俗信众的普遍重视和遵行。金瓶掣签制度沿用至今,在重要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认定问题上,按照宗教仪轨、历史定制,充分体现了中央权威,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意义。

(来源:《中国宗教》2025年第3期,作者陈立健系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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