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熠华:民国政府的治藏政策与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发布时间:2024-04-12 21:25:00 | 来源:中国藏学 | 作者:中国藏学编辑部 | 责任编辑:曹川川

【作者简介】邱熠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摘要】民国时期,在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较为困难的背景下,由汉藏民间僧俗大众掀起,并得到历届民国政府支持的汉藏佛教文化交流活动迅速发展,不仅推进了汉藏佛教界的交流与互动,而且有助于加强西藏与内地各族民众的交流与了解,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文化、心理基础,推动了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在历届民国政府支持下,以九世班禅、诺那呼图克图、喜饶嘉措等为代表的藏传佛教僧人在内地弘法讲经、传播藏传佛教及西藏文化,传播的人群范围不再局限于以往的皇室、高官等阶层,而是拓展至内地更广大的各阶层民众。传统的藏传佛教法会具有了团结民众、抵御日本侵略等时代意涵。1936年,国民政府制定颁布《喇嘛转世办法》,沿袭清代治理西藏之策,以国家法律管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事宜。同年,国民政府还颁布《补助汉藏僧侣游学规则》。这些政策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汉藏佛教文化交流,加强了西藏与内地的联系。

【关键词】民国时期;汉藏佛教文化交流;治藏政策;活佛转世;藏传佛教中国化

民国时期,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之间在政治上虽有隔膜,甚至一度处于非正常状态,但随着近代社会的发展,西藏与内地间的交通相较于以前有了更多通路,如新增了经由印度、缅甸等地乘船或飞机至香港、上海等地的途径。可以说,民国时期西藏与内地间的交往交流并未因政治上的隔膜而阻断,而且还出现了汉藏佛教文化交流迅速发展的情形。在历届民国政府支持下,以九世班禅、诺那呼图克图、喜饶嘉措等为代表的藏传佛教僧人在内地弘法讲经、传播藏传佛教及文化,传播的人群范围不再局限于以往的皇室、高官等阶层,而是拓展至内地更广大的各阶层民众。1936年,国民政府制定颁布《喇嘛转世办法》,沿袭清代治理西藏之策,以国家法律管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事宜。同年,国民政府还颁布了《补助汉藏僧侣游学规则》,旨在加强西藏与内地的联系。这些政策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汉藏佛教文化交流,对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

有关民国政府治藏政策、民国时期汉藏佛教文化交流等已有较多、较深入的研究成果。本文将在吸收利用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着重探析民国政府的治藏政策与藏传佛教中国化历史进程之间的关系,以助于加深对近代藏传佛教中国化历史进程的认识,拓展对民国时期西藏地方与中央关系史、近代汉藏佛教文化交流史的认识与理解。

一、民国政府颁布实施《喇嘛转世办法》及其对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影响

行政体制方面,民国政府成立初期,为了在元明清三朝成例的基础上,加强对蒙古、西藏等地的治理,专门设立“蒙藏院”,直隶于大总统。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行政院下设“蒙藏委员会”。法律制度方面,历届民国政府基本沿用清朝制定的、以《理藩院则例》为代表的法律法规,处理蒙古、西藏等边疆民族地区事务,并在宗教、行政等方面单独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

(一)颁布《喇嘛转世办法》

1935年12月,国民政府颁布《管理喇嘛寺庙条例》(共8条),其中第二条规定,“喇嘛之转世,以从前曾经转世为限;其向不转世之喇嘛,非经中央政府核许,不认为转世”;第七条规定,“喇嘛之转世、任用、奖惩、登记办法,由蒙藏委员会拟订,呈请行政院核定之”。1936年2月10日,蒙藏委员会正式颁布《喇嘛转世办法》(共13条),1938年9月24日又修正公布。

《喇嘛转世办法》第二条规定,“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暨各处向来转世之呼图克图、诺们汗、班第达、堪布、绰尔济、呼毕勒罕喇嘛等圆寂后,均准寻认呼毕勒罕;其向不转世之寻常喇嘛圆寂后,均不准寻认呼毕勒罕”。可见,这是在上述《管理喇嘛寺庙条例》第二条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范围,即此前曾经转世的,具有呼图克图、诺们汗、班第达等名号的喇嘛(活佛)准许寻访、认定呼毕勒罕(灵童),而过去未曾转世之喇嘛,均不准寻认呼毕勒罕。

《喇嘛转世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蒙古、新疆、青海、西康境内的灵童候选人在北京雍和宫掣定,西藏境内的灵童候选人在拉萨大昭寺掣定,“关于掣签之仪注,依照向来惯例办理之”。民国政府实质上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需依照金瓶掣签制度办理,即清朝乾隆五十八年(1793)颁布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第一条所作之规定:“蒙古和西藏地区活佛及呼图克图转世灵童时,依照西藏旧俗,常问卜于四大护法神,因依口传认定,未必准确,兹大皇帝为弘扬黄教,特颁金瓶。嗣后认定转世灵童,先邀集四大护法神初选灵异幼童若干名,而后将灵童名字、出生年月日书于签牌,置于金瓶之内,由具大德之活佛讽经祈祷七日后,再由各呼图克图暨驻藏大臣于大昭寺释迦佛尊前共同掣签认定。如四大护法神初定仅一名,则须将初定灵童名字之签牌,配一无字签牌置于瓶内,若掣出无字签牌,则不得认定为初选之灵童,须另行寻访。因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互为师弟,凡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之呼毕勒罕,即仿互为师弟之义,令其互相拈定。掣定灵童须以满、汉、藏三种文字书于签牌上,方能公允无弊,众人悦服”。

《喇嘛转世办法》第五条规定,“依照前条规定,掣定之一人即为某某喇嘛之呼毕勒罕,由掣签人员报请蒙藏委员会查核,转呈备案,并咨行该管长官转饬知”;第六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了不同等级转世活佛的认定程序,即裁撤呼毕勒罕字样的程序,如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之呼毕勒罕,由中央特派大员前往照料坐床,即于坐床之日将其呼毕勒罕字样裁撤;章嘉呼图克图、噶勒丹锡埒图呼图克图、敏珠尔呼图克图、济龙呼图克图等驻京呼图克图之呼毕勒罕掣定后,“均于各该喇嘛到京觐见国民政府主席,由蒙藏委员会呈奉核准之日,将其呼毕勒罕字样裁撤;驻扎蒙藏等处之呼图克图、诺们汗、班第达、堪布、绰尔济之呼毕勒罕掣定后,非俟各该喇嘛年至十八岁,经该管地方最高行政机关或盟长查明属实,报请蒙藏委员会呈奉核准后,不得将其呼毕勒罕字样裁撤”。

《喇嘛转世办法》第七条规定:“凡呼毕勒罕候补人,禁止在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之亲族中及蒙古各盟旗现任长官之家属内寻认。”此条规定实质上是为了防止清朝时曾出现的大活佛转世中“族属姻娅,递相传袭”的舞弊现象。

1936年国民政府颁布《喇嘛转世办法》,沿袭清代治理西藏之策,以国家法律管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事宜,一方面体现出历史的延续性;同时,也有时代性特征,如该办法第四条规定,蒙古、新疆、青海、西康境内的灵童候选人,“由蒙藏委员会令行该会驻平办事处处长与北平喇嘛寺庙整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同北平雍和宫札萨克喇嘛,缮写名签入于雍和宫供奉之金本巴瓶内,公同掣定”。这里提到的蒙藏委员会驻平办事处、北平喇嘛寺庙整理委员会等都是国民政府时期设立的涉藏管理机构,具有显著的时代特征。

(二)《喇嘛转世办法》的重要实践

民国时期实施《喇嘛转世办法》的两次重要实践,是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寻认坐床和九世班禅转世灵童寻认坐床。这些史事也是近代藏传佛教中国化的重要内容。下文以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寻访、认定、坐床之史事,略加阐述。

1933年12月17日,十三世达赖喇嘛土登嘉措在拉萨圆寂。22日,国民政府明令追赠十三世达赖喇嘛“护国弘化普慈圆觉大师”封号。1935年6月13日灵塔安塔庆典完成后,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成为西藏地方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成为民国中央政府宣示对西藏地方主权最重要的举措之一。

1938年夏,西藏地方决定将寻访所得的、包括青海灵童拉木登珠在内的3名灵童集中于拉萨。为征得国民政府及青海当局同意和支持送青海灵童入藏,1938年9月23日,西藏驻京办事处转来西藏摄政、司伦、噶厦致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电:“关于西宁塔尔地方所寻选者,请中央政府俯允该主持人员迅将寻选幼童送至西藏,参加典礼,并恳发给执照,以利行程”。同年12月28日,国民政府正式下令:“特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会同热振呼图克图主持第十四辈达赖喇嘛转世事宜”。

历经蒙藏委员会通过西藏驻京办事处与西藏地方多方交涉,国民政府催促青海省政府护送灵童入藏等种种曲折,1939年7月15日,青海省主席马步芳派遣师长马海元率队护送青海灵童拉木登珠等从西宁起程入藏。可是,当青海灵童一行脱离青海控制,即将抵达西藏那曲(黑河)时,西藏噶厦和僧俗官员大会(春都)于8月23日突然宣布青海灵童拉木登珠为转世的十四世达赖喇嘛,并按十四世达赖喇嘛的规格迎请拉木登珠至拉萨。热振活佛于11月21日致电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呈报将在藏历十月十三日(公历11月23日)为拉木登珠举行剃发、赐名等仪式,并择定于翌年藏历正月十四吉日(公历1940年2月22日)举行坐床大典。但吴忠信此时还在赴藏途中。

吴忠信一行于1940年1月15日抵达拉萨,受到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和僧俗大众的隆重欢迎。1月26日,热振活佛向吴忠信正式呈递了关于访得拉木登珠的情形,并请转报中央政府免予掣签的报告。为维护中央主权,吴忠信向西藏地方政府提出,要按旧例亲晤青海灵童,再转呈中央核准。吴忠信所言“按旧例”是指清光绪三年(1877)为呈请清朝中央批准十三世达赖喇嘛呼毕勒罕(灵童)免予掣签,西藏摄政率僧俗官员呈报驻藏大臣的公禀中提出的办法,即由驻藏大臣、班禅额尔德尼等“看验”灵童后,免予掣签。西藏地方同意按旧例办理。1月31日,吴忠信在罗布林卡殿外花亭(荷亭)内与拉木登珠晤面。当日,吴忠信即电国民政府行政院,请中央核准。2月5日国民政府正式颁发命令:

国民政府令。

青海灵童拉木登珠,慧性湛深,灵异特著,查系第十三辈达赖喇嘛转世,应即免予抽签,特准继任为第十四辈达赖喇嘛。此令。

拉木登珠业经明令特准继任为第十四辈达赖喇嘛,其坐床大典所需经费,着由行政院转饬财政部拨发四十万元,以示优异。此令。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二月五日

这是民国中央政府正式批准青海灵童拉木登珠为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免予掣签的明证。

1940年2月22日,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典礼在布达拉宫正式举行。吴忠信作为民国中央政府所派主持坐床大典的大员,“相当于清朝驻藏大臣,其座位按旧例排定,即含有主持、照料、监督坐床之含义”。

至此,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寻认、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均经民国中央政府批准,遵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完成。

二、民国政府支持藏传佛教高僧在内地讲经弘法,传播西藏文化

在历届民国政府的支持下,以九世班禅额尔德尼、诺那呼图克图、喜饶嘉措大师等为代表的藏传佛教高僧在内地讲经弘法,传播藏传佛教及西藏文化,不仅有力地促进了这一时期汉藏佛教文化交流的发展,而且显著地推动了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一)九世班禅以时轮金刚法会团结民众、呼吁和平、反抗日本侵略

九世班禅额尔德尼曲吉尼玛(ཆོས་ཀྱི་ཉི་མ།1883—1937)是西藏近代史上杰出的反帝爱国领袖。自1923年年底离开扎什伦布寺,至1937年在青海玉树圆寂,九世班禅在内地居住、活动的14年间,为加强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增进中华各民族团结,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作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转世系统之一,历辈班禅均以博通佛典、精研佛法而著称,九世班禅也不例外。1925年2月,九世班禅抵达北京,开始了他在内地弘法济世、抗日救国的历程。九世班禅曾在北京、山西、内蒙古、上海、杭州、沈阳、西安等地讲经弘法,筹建蒙藏学院,组织翻译佛典,积极推动藏传佛教在内地的传播发展,是民国时期汉藏佛教文化交流的领军人物。下文仅以九世班禅到内地后举办的大型时轮金刚法会为例,略加记述。

清代,时轮金刚法会只在清朝宫廷中举行,普通民众无缘参加。九世班禅“愿力恢宏,教不秘密”,先在西藏地方启建时轮金刚法会两次,内地活动期间,又在历届民国政府及各界人士的支持下,多次举办大型时轮金刚法会,普宣觉化,广结佛缘,赢得了各族信教群众的欢迎与爱戴,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

1928年5月,九世班禅在内蒙古达尔罕旗温都尔庙,举办第一次时轮金刚法会。这次法会前后历时一个多月,闻讯赶来参加法会的僧俗民众达17万人。“这是藏传佛教自明代末期后再次传入内蒙古地区以来的最大一次法会。”同年6月,九世班禅在札萨克图旗举办第二次时轮金刚法会,参加法会的内蒙古等地信众达84000余人。1929年5月,九世班禅在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举办第三次时轮金刚法会,有7万余人参加。1930年10月,九世班禅在西乌珠穆沁旗举办第四次时轮金刚法会,有5万余人参加。1932年7月,九世班禅在乌兰察布盟贝勒庙(百灵庙)举办第五次时轮金刚法会,前来参加法会的有37000余人。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日本侵略者已占据东北及内蒙古东部地区,并企图分裂中国,进一步控制内蒙古西部。此时,九世班禅作为民国中央政府任命的“西陲宣化使”,在内蒙古地区弘法宣化过程中已具有团结蒙古民众、反抗日本侵略的意涵。

1931年7月,北平名流居士王九龄(曾任民国政府教育总长)、朱庆澜(时任华北慈善团体联合会会长)等邀请九世班禅在北平(北京)举办“时轮金刚法会”,时任中国佛教会秘书长常惺法师专门撰写了致九世班禅的《时轮法会劝发起文》。九世班禅复函接受邀请并讨论共同弘传显密的意义,希望以弘法为途径劝导各割据势力放弃武力共享和平。

1932年10月21日起,九世班禅在故宫太和殿启建时轮金刚法会,历时3日,包括民国政要在内的社会各界名流,如段祺瑞、吴佩孚、张学良、孙传芳、曹汝霖、朱庆澜等,以及北平各佛教团体、僧俗群众等近10万人参加此次法会。这是民国时期藏传佛教在内地传播过程中最重要的一场活动。之所以能在北京举办如此大规模的时轮法会,这与元以来历代中央政府支持藏传佛教,尤其是清朝政府采取扶持格鲁派发展,“兴黄教以安众蒙古”政策相关,与北京历来是藏传佛教在内地传播发展的重要地区,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有关。

1934年春,九世班禅在杭州灵隐寺举办第七次“时轮金刚法会”,与会信众达7万人。法会后,九世班禅作了《佛教与总理遗教的平等观》《发菩提心,团结救国》的讲演,号召全国僧俗民众团结抗日。杭州法会结束后,九世班禅前往上海,发起组织“菩提学会”,成立“蒙藏学院”,为沟通民族文化建立交流渠道。6月3日,班禅出席了上海方面为他举行的有20余万人参加的欢迎大会,并在大会上作了题为“蒙藏为中国重要国防”的讲话。由此可见,上海各阶层民众对于九世班禅作为西藏地方政教领袖身份的广泛认同,而九世班禅的讲话也非常有利于加强西藏地方与中央关系,有利于加强内地各阶层人士对西藏、蒙古等边疆情形的认识与理解。

九世班禅在内地活动的十余年,正是中国各地军阀纷争、战乱频仍的年代,国家内忧外患,民众灾难深重,九世班禅弘法济世的活动,不仅起到了抚慰人心的作用,还号召各方消弭战争,团结一致抵御外辱。时轮金刚法会这一藏传佛教的传统活动,被赋予团结民众、反抗日本侵略等新的时代意涵。这些活动不仅促进了汉藏佛教界的交流与互动,“掀起了民国时期藏密东传活动的高潮”,而且促进了汉、藏、蒙古等各民族间的文化理解和价值认同,有利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发展,有利于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发展演进。

(二)诺那呼图克图内地传播宁玛派教法

诺那呼图克图法名格热·索朗列旦(མགར་ར་བསོད་ནམས་གནས་བརྟན།1888—1936),其“一生活动跨越于佛教与政治之间”,是近代藏汉民族关系史上的代表人物。1918年康藏战争期间,诺那活佛因协助川军作战,在昌都被藏军俘虏并押解至拉萨,后遭监禁流放。1924年,他逃离西藏,经印度辗转到达北京。此后十余年,诺那活佛在内地活动期间,曾在重庆、成都、上海、南京、杭州、广州、武汉等地讲经弘法,传播藏传佛教;也曾活跃于民国政治舞台,作为康藏人士代表参与国家政治活动。 

1927年,诺那活佛得到川渝地方实力派人物刘湘的支持,在重庆举办“和平法会”,滇、黔当局均派员参加。1929年秋,应汉口佛教正信会之请,诺那活佛在汉口栖隐寺开坛灌顶,传授宁玛派密法。1931年夏,应南京佛教居士林之请,在南京举办“息灾护摩大法会”。同年秋,在南京举行“大白伞盖佛母护国息灾法会”。1933年年底,诺那活佛在南京设立驻京办事处,修“金刚息灾大法”,祈祷和平、国泰民安。1934年4月,诺那活佛在广州多宝路举办“息灾利民大法会”,各界信众反应热烈,在多宝路上搭起高高的临街牌楼,以示欢迎。广州各新闻报纸刊发报道。同年6月,诺那活佛来到江西庐山,在大林寺再传“二十一救度佛母修持大法”。同年11月,诺那活佛在汉口的汉阳净业莲社传法。1935年春,在上海弘法,“一时之间,修学藏传密法成了上海业界的时尚热潮”。诺那活佛不仅在各地举办法会、讲经说法,将藏文佛教经典《莲花生大士经传》等译为汉文,“恐无以征信而传久远”,并收汉族子弟为徒,使宁玛派教法在内地持续传承。

正是由于得到历届民国政府及内地各界人士的支持,诺那活佛从1924年离开西藏,到1936年在甘孜圆寂的十余年里,从昌都地方的一个宁玛派僧人,成为全国知名的藏传佛教界代表和康藏人士代表,担任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西康宣慰使等重要职务,还创办《新西康》杂志,向内地各界人士介绍康藏地区的民族、宗教、政治、经济、历史及现实问题,为促进民国时期内地与康藏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由诺那活佛的弟子创设的诺那精舍,除修持宁玛派教法外,“还筹办冬季赈济、施药等慈善事业”,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这些史事无疑都是民国时期藏传佛教中国化进程中的重要内容。

(三)喜饶嘉措大师受邀在5所大学举办西藏文化讲座,赴甘青蒙藏地区宣传抗战

喜饶嘉措(རྡོ་སྦིས་ཤེས་རབ་རྒྱ་མཚོ།1883—1968,民国档案也作“喜饶嘉错”)是著名的藏传佛教界爱国人士,也是现当代最著名的藏族学者之一。他一生“情系民族、情系祖国”,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为汉藏文化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世人所敬仰。喜饶嘉措曾受民国中央政府邀请,到内地举办西藏文化讲座,极大地促进了内地知识界对西藏历史文化的认识,促进了汉藏文化交流;抗日战争时期,喜饶嘉措积极投身反侵略战争,为中华民族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贡献,这些都是近代藏传佛教中国化历史进程中的重要内容。

1936年年底,喜饶嘉措应国民政府教育部和蒙藏委员会邀请,在黎丹(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青海省政府秘书长)、杨质夫等陪同下,由拉萨出发,于1937年3月辗转到达南京。随后,受到蒋介石、林森等国民政府要员接见。同年4月4日,喜饶嘉措在中央电台播讲佛法,并由教育部正式聘请,在5所大学(中央大学、北平大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开设西藏文化讲座,主要讲授西藏各派佛学思想。这是第一次由官方出面正式聘请藏传佛教人士于内地现代教育体系内进行专门的、有关西藏文化的教授工作。当时的报刊说:“西藏的大学者到内地来向一般人讲学,这也是第一次。(过去西藏学者到京城讲学,只向皇帝讲谈,和一般人无关。)所以,这回喜饶嘉措的讲学,意义非常重大,对于汉族跟藏族的沟通,一定有很大的贡献,这是值得我们大大欢迎的!”正如时人所言,西藏的大学者到内地大学讲授西藏各派佛学思想,有利于藏传佛教教理教义为内地知识界所了解,进而推动汉藏佛教文化交流互动,深化藏传佛教中国化。

1937年7月,喜饶嘉措被选为国民大会西藏地方代表,在其履历表中写道:“西藏哲邦寺出身,考取第一名格西拉仁巴学位,曾任校刊大藏经主任,现任国立五大学西藏文化讲座讲师”。此后,1938—1947年,喜饶嘉措连续担任国民参政会第一至四届西藏代表,以及蒙藏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职,成为国民政府时期最重要的西藏地方代表之一。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喜饶嘉措在抗日战争时期,积极投身反侵略斗争,以其渊博的佛学知识,大力宣传抗战必胜之精神,发动民众抵御日本,利用佛教在甘青蒙藏地区的渗透破坏活动,为抗日战争胜利作出了贡献。1938年11月在第一届国民政府参政会大会上,喜饶嘉措等提出《请团结边民意志以增加抗战力量案》《请注意佛教文化以增进汉藏感情案》等议案,均经大会审议通过。1939年6月,行政院通过喜饶嘉措等制定的《宣传抗战计划》。同年7月,喜饶嘉措赴甘肃、青海地区宣传抗日,历时6月余。每到一地,先讲经说法,再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抗战必胜之精神,号召国难时刻蒙藏各民族要众志成城拥护中央,抵御日寇,反击日本间谍的宗教蛊惑,并发放藏汉文字的抗战宣传单等。通过这些抗战宣传,大大提高了甘青蒙藏民众的抗战意识,如1940年春“甘肃拉卜楞寺嘉木样亦率领拉卜楞地区的108寺藏族僧人暨全体民众通电声讨汪精卫助纣为虐,认贼作父的卖国行为,决心清除汉奸,誓抗敌寇”。甘青蒙藏地区各阶层民众普遍行动起来,投入到抵御日寇侵略、保家卫国的战争中,对促进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觉醒。喜饶嘉措受民国中央政府委派赴甘青蒙藏地区宣传抗战,是藏传佛教爱国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民国时期藏传佛教中国化的重要历史内容。

三、民国政府支持推动内地僧侣入藏学经及其对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影响

20世纪20—40年代,内地佛教界人士认识到,西藏佛教之典籍、律仪、教理等均有可资借鉴之处。内地佛教界主张派人赴藏学法,沟通汉藏佛教成为众多汉僧入藏学经的重要动力。历届民国政府也逐渐加深了对佛教在沟通汉藏民族感情等方面重要作用的认识,有意支持和加强汉藏佛教文化交流活动,特别是在抗日战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后,沟通汉藏文化、融洽中央与西藏地方感情成为国民政府稳定西南大后方、巩固边陲之要务。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众多汉僧跋涉千里,历经艰辛,负笈求法于雪域高原。

(一)民国政府支持派遣内地僧侣赴藏游学

1926年,以大勇法师为首的赴藏学法团抵达康定,这是民国时期尝试赴藏学经的最初代表。首先入藏的学法团成员是能海、永光、永轮、永严等人,他们于1928年6月从康定起程,9月抵拉萨,先在哲蚌寺洛赛林扎仓之甲绒康村(རྒྱལ་རོང་ཁང་ཚན།),后转入郭芒扎仓之哈尔东康村(ཧར་གདོང་ཁང་ཚན།),从高僧康萨仁波切学法(详见下文)。1931年10月,学法团成员法尊等至拉萨,入哲蚌寺,从安东格西学法。此后,内地汉僧入藏学法者络绎不绝。据统计,截至1949年,入藏学法的内地汉僧达54人,其中在哲蚌寺学习者37人,色拉寺5人,甘丹寺2人,不详者10人。

这一时期,入藏学法汉僧人数较多、汉藏佛教文化交流互动频繁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历届民国政府的支持与推动。民国政府深知支持汉藏僧侣游学对于沟通内地与西藏文化、加强西藏地方与中央关系的重大意义,1936年12月,蒙藏委员会颁布《补助汉藏僧侣游学规则》(共12条)。1942年,又颁行《蒙藏委员会派遣与补助内地僧侣赴藏游学规则》,资助人数和经费均有所增加。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实际上成为民国中央政府在藏协助、管理、监督入藏汉僧的机构,主要任务包括办理登记、转发补助费、争取哲蚌寺赎免汉僧寺役、协助汉僧进出西藏等。

民国政府还积极资助入藏汉僧考取三大寺格西学位。“蒙藏委员会为奖励内地僧侣研究高深佛学,以沟通汉藏文化起见,特对三大寺中之汉僧考格西者,补助其应考费用,计已先后补助密悟、广润二名。据报密悟已考取拉然巴格西第七名,成绩颇优。”

在历届民国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下,内地汉僧克服种种困难,入藏学习藏传佛教,少则数年,多则十数年之久。这些汉僧学成返回内地后,大多致力于弘扬藏传佛教,融汇汉藏佛教之精华,不仅有利于增进汉藏佛教文化交流、沟通汉藏民族感情,客观上也起到了推动藏传佛教中国化历史进程的作用。下文仅以民国时期入藏学经的代表人物能海法师为例,略加记述。

(二)能海法师承续康萨仁波切法脉,在内地传播藏传佛教

能海法师是中国近现代史上的著名爱国高僧。民国时期,他曾两次入藏学法,得到拉萨哲蚌寺高僧康萨仁波切倾囊相授,融通显密,取得很大成就。此后,他将藏传佛教的教理修法介绍到内地,译注、撰写《菩提道次第》《大威德生起次第入门津要》等经论70余部,在成都、五台山、重庆、上海等地建立佛教道场,创办译经院,培养僧才,为藏传佛教在内地传播及现代中国佛教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能海法师与康萨仁波切的师徒往事,可谓近代汉藏佛教文化交流史上的一段佳话,也是民国时期藏传佛教中国化的重要内容。

能海法师青年时投军报国,毕业于陆军学校,曾在四川、云南等地任军职。1915年曾东渡日本,考察政治、实业,以图救国富民。回国后,因救国之志未遂,萌生出家之念。1924年他在重庆天宝寺出家为僧。不久后,他在北京雍和宫阅览藏经目录后,升起学密之心。最初他计划再赴日本学习密法,但从报刊上读到大勇法师由日本学习密法归国,认为藏传密法在教派传承与经典保存上较东洋密法更为严整,拟入藏学法的报道后,能海也决心入藏学法。自1926年正月,能海一行由雅安起程,历经艰辛,终于1928年9月到达拉萨。

康萨仁波切全名阿旺土登曲吉旺秋(ངག་དབང་ཐུབ་བསྟན་ཆོས་ཀྱི་དབང་ཕྱུག),法名曲增贝桑布(ཆོས་འཛིན་དཔལ་བཟང་པོ།),是民国时期著名的格鲁派高僧。20世纪30年代,十三世达赖喇嘛和九世班禅圆寂后,帕邦喀巴·德钦宁波(ཕ་བོང་ཁ་པ་བདེ་ཆེན་སྙིང་པོ།)和康萨仁波切曾被誉为“西藏之日月二轮”。能海法师在康区时,已听闻康萨仁波切的声名,在多次跟随僧众听受康萨仁波切讲经后,能海向康萨仁波切提出了学法的请求。而康萨仁波切“悯汉人求法不易,特予方便”“欣然矜许”。

能海法师非常敬重上师康萨仁波切,虽然他年长于康萨仁波切,而且在入藏前已是内地颇有名望的僧人,但还是“恭敬承事,数年如一日”。康萨仁波切也很喜欢这位徒弟,“慈悲见教,不计时间,随到随教”。能海“长随五年,深得喇嘛显密法要”。

1940年二次入藏时,能海法师代表内地佛教界希望迎请康萨仁波切来内地弘法。为促成此事,当时不仅有四川省政府官员参与,甚至国民政府高层也积极推动此事。这一方面与当时内地连年战乱,民众希求安宁,各地兴起举办法会及学佛风尚有关;另一方面,国民政府自1937年年底迁都重庆后,巩固西南大后方成为其现实的政治需要,通过加强汉藏佛教文化交流,增进与西藏地方的联系、稳定西南,成为国民政府的必然选择。因此,民国中央政府主管蒙藏事务的机关——蒙藏委员会也顺应各界人士对于迎请藏传佛教高僧到内地弘法的热望,出面协调迎请事宜。但康萨仁波切因患病未能成行。

能海法师离藏前,康萨仁波切将平生弘法之衣物法器全部传予能海法师,表示其尽得传承之意。不久,康萨仁波切因病圆寂,此时能海法师返程途中行至康定,得悉康萨圆寂,痛哭不止。康萨仁波切被视为宗喀巴密部文殊大威德传承第二十八代,因而,能海法师被视为第二十九代传承。能海法师曾撰写多部有关大威德金刚密法的论著,如《大威德生起次第略引》《大威德生圆次第秘密伽陀》等,并在五台山广济茅蓬金刚院造大威德双身像。这些弘法实践为这一密法传承在内地传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941年能海法师返回内地后,建立佛教道场、翻译藏汉佛经、培养僧才,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担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等职,为藏传佛教在内地传播,以及现代中国佛教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结语

民国时期,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较为困难,但是,由汉藏民间僧俗大众掀起,并得到历届民国政府支持的汉藏佛教文化交流活动,不仅推进了汉藏佛教界的交流与互动,而且有助于加强西藏与内地各族民众之间的交流与了解,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文化、心理基础,推动了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民国时期,汉藏佛教文化交流之所以在当时复杂困难的政治局势下得以开展,根本上得益于中华民族内部自古以来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基础。西藏自公元7世纪佛教传入以来,与内地之间长期存在的汉藏佛教文化交流互动,元以来在历代中央政府支持下,西藏僧俗人士与汉、蒙古、满等各民族间交往交流的历史基础,正是民国时期汉藏佛教文化交流得以开展的根本原因。

民国时期,由于内地战乱不断,民众希求和平安宁,各地兴起学佛及举办法会之风潮。九世班禅、诺那呼图克图等来自康藏地区的藏传佛教高僧,在内地举办的时轮金刚法会、和平息灾法会等一系列弘法活动,得到内地佛教界及广大民众的支持参与,也得到历届民国政府的支持推动。九世班禅在内蒙古、北京、杭州等地举办时轮金刚法会,弘法宣化。喜饶嘉措受民国中央政府派遣在甘青蒙藏地区宣传抗日,抵御日本利用佛教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彰显了藏传佛教爱国爱教、护国利民的优良传统。传统的藏传佛教法会活动,由此具有了团结民众、反抗日本侵略等新的时代意涵。诺那呼图克图在内地传播宁玛派教法,其传承及影响力在海内外华人中至今延续不断。能海法师两次入藏学法,康萨仁波切慈悲见教、授以全部衣钵的师徒往事,成为汉藏佛教文化交流史上的一段佳话。密悟法师于1935—1946年在哲蚌寺学经,最终考取藏传佛教显宗最高学位拉然巴格西,在近代汉藏佛教文化交流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些史事,无疑都极大地推动了近代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原文载于《中国藏学》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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