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亚:中央政府有效管理西藏地方的代表性物证——清代雍正皇帝颁赐七世达赖喇嘛之金印管见

发布时间:2023-12-24 17:17:00 | 来源:​《中国民族》杂志 | 作者: | 责任编辑:

颁赐七世达赖喇嘛金印印体

雍正皇帝颁赐七世达赖喇嘛的金印为纯金铸造,尺寸为11.35厘米x11.35厘米x10.3厘米,云头纹钮,印文为汉、藏、满、蒙古4种文字,刻有“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拉呾喇达赖喇嘛之印”字样,现藏于西藏博物馆。历史上,清朝廷曾先后封授五世、七世、八世达赖喇嘛金印,但目前仅有这枚金印存世,因而弥足珍贵,是中央政府封授达赖系统、有效行使主权的代表性物证。

“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拉呾喇达赖喇嘛”这一封号最早是顺治帝册封五世达赖喇嘛的。“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基本沿用明朝封噶玛噶举派大宝法王的封号“万行具足十方最胜圆觉妙智慧善普应佑国演教如来大宝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领天下释教”的后半段,但不同的是增加了一个“所”字,“所领天下释教”应该解释为达赖喇嘛所统领藏传佛教信众。“普通”应为“普遍通晓”之意,即通晓藏传佛教显密二宗。“瓦赤拉呾喇”是梵文“金刚持”的音译。“达赖”,蒙古语译为“大海”;“喇嘛”,藏语为“上师”之意。故该封号可释意为:西方修菩萨道统领信奉藏传佛教信众、显宗和密宗两方面都取得最高成就、超凡入圣而学问渊博犹如大海一样的上师。

这一封号意义深远,清朝廷通过册封,进一步加强并巩固了中央政府对藏传佛教地区的最高直接治理权。五世达赖喇嘛接受册封,表示了对中央政府的尊崇和归附。

达赖系统受朝廷封授始于明朝万历时期。1587年,万历皇帝封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为“朵儿只唱”,并赐印。1616年,万历皇帝又封四世达赖喇嘛云丹嘉措以“普持金刚佛”的封号和印信。

1652年五世达赖喇嘛主动入京朝觐,受到朝廷封赏,被封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呾喇达赖喇嘛”,并获赐金印、金册,这也是清朝皇帝赐给达赖系统的首对印册。五世达赖喇嘛很快启用了这枚金印,后来为使用方便他又仿制了一枚同款木钮铁印。目前,这枚铁印同样是西藏博物馆的馆藏精品。

颁赐七世达赖喇嘛金印印面

五世、七世达赖喇嘛金印印文略有不同——五世达赖喇嘛之印为汉、藏、满三种文字书写,刻“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呾喇达赖喇嘛之印”。

1705年,西藏地方统治集团发生内讧,掌权的拉藏汗废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并拥立意希嘉措为六世达赖喇嘛。后来,仓央嘉措圆寂于北上途中,拉萨三大寺上层根据其生前诗歌“白鹤假我翼,翱翔在云宇;我将不远去,迨理塘就还”,于四川理塘寻访到格桑嘉措为其转世灵童,并得到青海蒙古部落势力的支持,迎请至塔尔寺予以保护。直至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袭杀拉藏汗,企图控制西藏,1720年康熙帝派兵驱逐准噶尔部,护送格桑嘉措至拉萨,册封为“弘法觉众第六辈达赖喇嘛”,作为五世达赖喇嘛的真正转世而不是七世达赖喇嘛。1780年,乾隆帝会见六世班禅额尔德尼时,才顺应民愿,认定格桑嘉措作为七世达赖喇嘛。

1723年雍正帝继位之初,改封格桑嘉措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拉呾喇达赖喇嘛”,并赐印、册,依前五世达赖喇嘛之赐封。此时,西藏地方政治形势已经发生改变,雍正帝有意恢复达赖喇嘛的地位,使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隶属关系更为紧密,同时更好地安抚蒙藏各部,一改政局之乱。此后,清朝廷逐步废除蒙古王公统治西藏的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西藏地方的直接管理,并建立噶伦制,由首席噶伦总理西藏政务。但在经历了噶伦内讧和珠尔墨特那木扎勒之乱后,1751年清朝廷颁布《酌定西藏善后章程十三条》,再次改革西藏地方体制,废除郡王独理专擅西藏政务的制度,从此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共同管理西藏事务。1757年,七世达赖喇嘛在布达拉宫圆寂,乾隆帝闻讯即刻派三世章嘉活佛入藏,办理达赖喇嘛转世灵童的寻访,并任命第穆活佛担任摄政,代理达赖喇嘛的职权。

七世达赖喇嘛时期,是清朝治藏方略的成熟期,进一步有效实现了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直接管理。逐渐赋予达赖喇嘛部分实权,令其得以参与领导西藏噶厦政府机构,协助驻藏大臣管理西藏事务并接受驻藏大臣的监督。这一体制,自1751年产生一直延续到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才落下帷幕。

(作者张中亚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西藏文化博物馆副研究馆员,本文刊发于《中国民族》杂志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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