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让:《第巴法王传》所载明末蒙藏民族关系史事考述

发布时间:2023-11-04 16:54:00 | 来源:中国藏学 | 作者:中国藏学编辑部 | 责任编辑:

【作者简介】才让,西北民族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院长、教授,本刊学术委员。

【摘要】明末清初西藏地方的历史错综复杂,尤其是崛起于后藏的藏巴汗政权与哲蚌寺为首的格鲁派之间纷争不断,但相关历史事件的记载或语焉不详,或有所阙失,使人不明就里。而《第巴法王传》所涉明末西藏内部政治纷争等方面的记载,为此段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资料,可补史书记载之不足。通过解读《第巴法王传》中关于藏巴汗与甘丹巴家族、蒙古土默特部、格鲁派寺院集团三方联合势力之间斗争的记述,可知甘丹巴家族、蒙古土默特部在其间发挥的作用。传记显示,第巴法王丹增洛桑嘉措虽流落青海,但受到火落赤部的尊崇,其在密切和巩固甘丹巴家族和土默特火落赤部间的联盟起到了重要作用。火落赤家族与格鲁派之间有多层面的关系,火落赤通过大力支持格鲁派来维护其区域霸主的地位。该传有关火落赤部内讧、却图汗家族之宗教信仰及灭青海土默特部、固始汗率和硕特部攻入青海灭却图汗等事件之记载,亦极具史料价值,可与《西宁卫志》等史书所记互补互证。

【关键词】甘丹巴;第巴法王;藏巴汗;火落赤;却图汗

格鲁派高僧丹增洛桑嘉措(བསྟན་འཛིན་བློ་བཟང་རྒྱ་མཚོ། 1593—1638年),又称嘉哇吉雪巴(རྒྱལ་བ་སྐྱིད་ཤོད་པ།)、第巴法王(སྡེ་པ་ཆོས་རྗེ།)。“嘉哇”意译“胜利”,乃佛称号之一,藏传佛教中以此称呼宗教领袖或高僧大德;“吉雪”是地名,指拉萨河流域,甘丹巴家族的势力在拉萨河流域,故以其出生地为尊称。“第巴”意为“执政者”,明代西藏地方势力的首领称为第巴。丹增洛桑嘉措一生以修行为主,但出身甘丹巴家族,遂加“第巴”之称。第巴法王曾师从四世达赖、四世班禅等大德,博通显密教法。后因甘丹巴家族在西藏失势,迁居青海湖一带,长期在青海及河湟多民族杂居地带讲经说法,成为当时安多地方著名的佛教大师。

其传全称《至尊遍知丹增洛桑嘉措贝桑波传·开启信仰之门》(རྗེ་བཙུན་ཐམས་ཅད་མཁྱེན་པ་བསྟན་འཛིན་བློ་བཟང་རྒྱ་མཚོ་དཔལ་བཟང་པོའི་ཞལ་སྔ་ནས་ཀྱི་རྣམ་པར་ཐར་པ་དད་པའི་སྒོ་འབྱེད། །以下简称《第巴法王传》),由青海同仁隆务寺第一世夏日仓·格丹嘉措撰写,成书于藏历木猴年(1644)。据后记,作者奉伯父曲巴仁波切之命而作,为此搜集了传主之著述等资料。作者亦受教于第巴法王,较熟悉其上师在安多地区的活动足迹。该传按年记事,较完整地记述了丹增洛桑嘉措生平。传中大量引用了第巴法王之道歌、诗作等作品,几占传记一半篇幅。同时,因第巴法王是出身甘丹巴家族的著名格鲁派大师,身份特殊,故此传也涉及当时西藏地方的内部纷争等史事。

永丹嘉措2001年所著《吉雪第巴家族》(སྐྱིད་ཤོད་སྡེ་པའི་སྐོར། །)一书,充分利用《第巴法王传》资料,梳理了甘丹巴家族兴衰脉络。内容包括吉雪第巴世系表,吉雪第巴法王祖先、第巴永杰诺布(即第巴法王之父)、吉雪第巴法王、贡德·南喀坚赞等人生平,附有第巴诺巴、仁蚌巴、乃东贡玛等之世系表。为进一步挖掘《第巴法王传》的史料价值,本文就传记所涉教派纷争、蒙藏关系等再作考述。

一、藏巴汗与格鲁派之纷争

1.甘丹巴家族的记述

第巴法王属于拉萨河流域的甘丹巴家族,《西藏王臣记》载有该家族的兴起史和代表人物。《第巴法王传》虽未记整个甘丹巴家族史,但记述有传主之父辈、兄弟和侄子等,可补史书之不足。

该传载其祖上有军官索南杰波、第巴扎西热旦等,其父为“人主第巴”甘丹巴·永杰诺布(སྡེ་བ་དགེ་ལྡན་པ་གཡུལ་རྒྱལ་ནོར་བུ།),传主兄弟4人。长兄为第巴索南坚赞,次兄为第巴益行诺布,三兄为热丹,同时载其长兄之子名贡波热丹,传主排行第四。《西藏王臣记》言永杰诺布有3子:长子索南南杰,二子益行诺布,三子是法王(指丹增洛桑嘉措),索南南杰和益行诺布共娶帕竹公主,生有3子,长子是贡波热丹。二者记载虽有异,而本传中下文所记只有索南坚赞和益行诺布,未见热丹,但作者作为第巴法王的弟子,记错其排行的可能性不大。其兄长的名字在《西藏王臣记》《王统世系·水晶鉴》等作“索南南杰”,而本传数处写为“索南坚赞”,孰是孰非尚难判断。索南坚赞亦曾至青海居住,本传作者格丹嘉措必也了解情况,并记载有其去世之年,如:“火鼠年(1636年)春季,在杂安昌都(རྫ་ངམ་ཆབ་མདོ།)第巴索南坚赞又名阿吾(ཨ་བོ།)者,突然患病去世。”这里的“阿吾”或许是安多方言“哥哥”的意思,但也有可能是“阿贝”之误,因为此人又被称为“吉雪之夏仲阿贝”(སྐྱིད་ཤོད་ཀྱི་ཞབས་དྲུང་ཨ་དཔལ།)。另外,本传完成于1644年,早于《西藏王臣记》。因此,索南坚赞之名称记载似应以本传为主。在当时的藏巴汗与格鲁派的斗争中,索南坚赞是甘丹巴家族的首领,为恢复家族势力而奔走努力。《第巴法王传》中对索南坚赞的长子贡波热丹亦有载,称其为(侄子),跟随在第巴法王左右,1635年(木猪年)冬季得天花病去世。还提及另一名侄子名为法王洛桑丹迥嘉措,并载有传主给其讲述的一首道歌,内容似影射甘丹巴家族发生的变故,以及对洛桑丹迥嘉措的鼓励。从此人名称看,应是出家僧人,可能是随侍第巴法王左右的亲属弟子,亦可视为甘丹巴家族中第巴法王的继承人。索南坚赞之后,甘丹巴家族的首领是益行诺布。通过本传可知,甘丹巴家族在连接蒙古势力与格鲁派之间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甘丹巴家族因失去根据地,再加人丁不旺,渐趋衰落。

2.1607年事件

第巴法王年幼时正处于格鲁派和藏巴汗之间矛盾激化,乃至发生武装冲突的时期,其家族作为格鲁派的重要施主和有力支持者,自然卷入了这场纷争。

《第巴法王传》中载:第巴法王“年15岁的阴火羊年(1607),父亲(永杰诺布——引者)去世。而藏巴、贡巴、止(止贡)、帕(帕竹)等噶举派施主大肆发兵,抢去了拉莫恰第(ལ་མོ་ཆག་དེའུ།)等许多宗谿(རྫོང་གཞིས།),兄长益行失势被掠,关入监狱”。《四世达赖喇嘛传》载:“及至木蛇年(应是火羊年——引者),帕莫哇(ཕག་མོ་བ།)和雪噶那(ཞོ་དཀར་ནག།)等摧毁了吉雪巴营地,吉雪很多随从战死,导致了更大的战乱”,传记还对此事件的来龙去脉有所解释,格鲁派与噶举派之间因贺诗发生矛盾,蒙古军队抢掠了噶玛巴马场,矛盾不断扩大。第巴法王的父亲永杰诺布希望和平解决,但第巴索南坚赞等却诉诸武力(可能是在永杰诺布去世后,索南坚赞成为甘丹巴家族首领),攻打了噶玛巴的寺院,导致后藏的军队抵达吉雪之地,攻陷了城堡和庄园(应属于甘丹巴家族的)。《四世达赖喇嘛传》中言此前(应是在火马年)从青海湖滨首领火落赤(ཁོ་ལོ་ཆེ།)之子大拉尊和色钦台吉抵达拉萨。可知,所言蒙古军队属于蒙古土默特火落赤部。《四世达赖喇嘛传》中未说明止贡等何以参与此事,此次纷争发生在止贡寺第二十任住持曲杰扎西彭措时期(1603年担任法座),《止贡法嗣》未载止贡与甘丹巴间的纷争,但载有止贡万户的军队打败蒙古军队之事,或此二事间有关联。此次的主事方应是第巴藏巴。甘丹巴家族的益行被带到了后藏,一直被扣留不放。这在《第巴法王传》有记载:“25岁时的火蛇年(1617年,万历四十五年),(第巴法王)至第巴藏巴之城堡桑珠孜,第巴益行返回故里看望母亲和其他兄弟。作为益行的替代,尊者在桑珠孜居留8个月,其间专心于不动佛念修,出现罪障净化之无量象征,此亲闻于尊者之口述。之后,益行复返后藏,尊者返回卫地。”可见,第巴益行作为人质一直被拘留于桑珠孜,失去了自由,为其探母,第巴法王代作人质。永丹嘉措在《吉雪第巴家族》中依据《四世达赖喇嘛传》解释了此次事件的起因,并认为事件发生于木蛇年(1605),指出《第巴法王传》的年代记载有误。笔者以为《第巴法王传》的记载来自传主口述,误记的可能性不大。反而《四世达赖喇嘛传》有关年代记载较为混乱,木龙年(1604)之后应是木蛇年(1605),但误记为火马年(1606),之后所排年代应是火羊年(1607)却又误为木蛇年(1605),按此,二者对1607年事件的记述是相同的。第巴藏巴的势力进入拉萨河流域,打破了当地原有的权力格局和利益划分,甘丹巴家族损失惨重,与第巴藏巴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且不可调和,这也能说明后来格鲁派与第巴藏巴的纷争中甘丹巴家族何以一直冲锋在前。

3.1618年藏巴汗征服卫地事件

1618年(土马年,万历四十六年),第巴法王26岁,格鲁派一方与第巴藏巴的军队发生激烈冲突,并以第巴藏巴的胜利而告终。这一重大事件在《第巴法王传》中的记载较为详细:“此年大小拉尊(ལྷ་བཙུན་རྒན་གཞོན།)和色钦岱青(སེ་ཆེན་ཏའི་ཆིངས།)等土默特部汗室诸后裔,哈拉琥萨(ཧྭ་ར་ཧཱུ་སཱ།)和昆杜伦楚琥尔(ཁུན་དུ་ལེ་ཆོས་ཁུར།)等喀尔喀(ཧྭ་ལ་ཧྭ།)汗室后裔,第巴吉雪巴索南坚赞,与色哲(即色拉寺和哲蚌寺——引者)的诸多权势者一起协商,(决定)发动蒙古军队、吉雪巴民兵、色哲等僧兵来(对抗第巴藏巴)。其时,第巴藏巴·噶玛彭措动员西藏十三万户之军队抵达拉萨,准备六月十五日交战,此前觉卧释迦牟尼像流出了眼泪。十五日交战时,成千藏巴士兵虽在拉萨被杀,但藏巴军队勇士们为摧毁哲蚌寺而登上了寺院背面的山峰。时岱青率领蒙古军队和僧兵发起冲击,将聚集在此之藏巴军队全部消灭,无一人生还。次日,藏巴军队在河边扎下了比以前更大的兵营,蒙古军队心生恐惧准备逃跑,突然间色哲等僧兵和第巴吉雪巴之士兵仓皇逃窜向彭域和达垅等地,(继)蒙古军队亦逃跑,藏巴军队摧毁色、哲等寺,占领吉雪巴之城堡。其时,尊者亦不由自主向北方进发。”格鲁派一方先胜后败,蒙古军队等四散逃命。这次战争的结果是第巴藏巴大获全胜,其势力大肆进入卫地,成为卫藏两地共主,被尊为“藏堆杰布”(后藏上部王)。《王统世系·水晶鉴》言藏巴汗统一卫藏,征服大小势力,藏堆王之威名远播。故学术界认为1618年是藏巴汗地方政权建立之年。

第巴藏巴在卫地击败格鲁派势力这一重大事件,在藏文史书中的记载却寥寥无几。《四世班禅自传》中只言在拉萨和哲蚌寺后山杀死了上千人,色、哲二寺被第巴藏巴的军队几近摧毁,其余未载。永丹嘉措引述了《安多政教史》中记述,并认为索南饶丹亦逃至青海,但未论及参与此事的其他蒙古首领。恰白先生等编著《西藏通史》中引述了《王统世系·水晶鉴》的记载,言喀尔喀首领楚琥尔(即《第巴吉雪巴传》中的昆杜伦楚琥尔)等是由吉雪巴索南南杰(即索南坚赞)以布达拉的洛格夏热观世音像为礼物而请来的,并言其等准备攻打藏巴第巴的计划遭到了甘丹颇章强佐索南饶丹、色拉寺洛本、帕崩卡哇等人的反对,但未果。而《第巴法王传》此次反击第巴藏巴的行动是甘丹巴家族、色哲二寺上层、蒙古首领共同策划的,二者的记载有明显的差异。《五世达赖喇嘛自传》中在讲述布达拉宫洛格夏热观世音像的来历时,言阿贝为搬救兵,将洛格夏热献给了土默特蒙古的色钦台吉,其等将佛像带到了青海,之后又辗转迎回西藏。相比《王统世系·水晶鉴》而言,《五世达赖喇嘛自传》的说法更为合理。如果佛像到了喀尔喀,则很难想象还会回到西藏,故《王统世系·水晶鉴》说法应有误。其次,《王统世系·水晶鉴》未提及土默特蒙古的参与,以及哲蚌寺后山之战等具体经过,实则土默特应是此役主力。因此,《第巴法王传》所载弥足珍贵,可补史书记载之不足。

4.1621年第斯藏巴与格鲁派的纷争

第巴索南坚赞家族随蒙古军队避难至安多,但他们并未放弃与第巴藏巴之间的斗争,而是积极准备。《第巴法王传》中载:“其时,此尊者之兄长索南坚赞等与蒙古大军一道前往卫地。……第巴索南坚赞将益行从监狱中救出,兄弟一道至青海湖边会面。”传中未交代时间,笔者认为应是1621年(铁鸡年)。此事在《五世达赖喇嘛自传》之记载较为翔实,言由拉尊琼哇·洛桑丹增嘉措和古如黄台吉率领的两千多蒙古军队与藏巴汗的大军在拉萨江塘岗交战,后由四世班禅等调解,“最后达成协议,在甘丹颇章中重新划定了以拉萨为主的地段归属,归还了藏巴汗吞并的色拉寺和哲蚌寺的寺属庄园,恢复了格鲁派在前后藏逼迫改宗的寺院和失去的领地。为替代德钦宗(བདེ་ཆེན་རྫོང།)地方,第巴吉雪巴接管了澎域喀孜(འཕན་ཡུལ་མཀར་རྩེ།)等。总管索南饶丹回到甘丹颇章居住”。松巴堪布在《青海史》说,古如黄台吉和洛桑丹增坚赞喇嘛兄弟率蒙古兵至卫地,得到吉雪部军队的协助,在吉雪的江塘岗地方攻击藏巴汗的军队,打败了藏巴汗,夺回了从前失去的拉萨等地,重新改变了信奉的宗派。所谓“吉雪部”军队即甘丹巴家族的军队。从《第巴法王传》看,吉雪巴等人是从青海与古如黄台吉等共同进发卫地的,而且第巴索南坚赞应是甘丹巴家族中之为首者。永丹嘉措认为,此次和谈的协议中,甘丹巴家族并未得到原属其管辖的以拉萨为主的地区,而归于哲蚌寺总管索南饶丹,双方之间开始产生裂隙。此次第斯藏巴与格鲁派签订的协议全文是否存世不详,不少细节难以确知。藏巴汗在卫地势力是否受损等问题,仍有待研究。

1621年土默特部和甘丹巴家族对第斯藏巴的有力反击,迫使藏巴汗不得不有所让步,格鲁派的颓势得以挽回。第巴法王的兄长益行也被释放,并与兄长一道返回青海看望家人,其母亲、第巴法王仍据青海。1622年(水狗年)五世达赖喇嘛被迎请到哲蚌寺,益行亦参与此事,《五世达赖喇嘛自传》言:“吉雪夏仲益行求加持,同时言‘我是托告南杰’,希望我能认出他(是托告南杰之化身),但我心想这个像首领的人是谁,而没有认出。”说明,益行不仅获得自由,而且被称为“吉雪夏仲”,俨然是地方首领。

在1618—1621年间格鲁派与藏巴汗的斗争中,西藏本土地方势力中站在格鲁派一方的主要是甘丹巴家族,与格鲁派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为此,甘丹巴家族依附于青海土默特蒙古,并不断鼓动土默特蒙古参与西藏的纷争。《五世达赖喇嘛自传》中有一段对甘丹巴家族的评论,认为他们在藏巴汗、蒙古、格鲁派三方势力中兴风作浪,以此攫取利益。“吉雪之夏仲阿贝(应指索南坚赞——译注)不仅与云丹嘉措(指四世达赖喇嘛——译注)间有隔阂,而且以为夏沃索南饶丹本属于他的仆从,却如脚底的石子飞到了额头般,遂仇视加害。尤其言:‘藏巴的命令不能抵达岗巴拉山以下,若如不然,则住在西藏跟别处一样。’若蒙古人返回,则他也准备丢弃宗谿逃离。心想将来格鲁派一方和藏巴若出现和好的局面,则他自己得不到好处;若二者关系不好,则再次可请来蒙古军队。认为我等若赴蒙古,则与藏巴产生仇恨,将安乐冀于灾祸。遂向拉尊说:‘此次若能迎请(五世)到蒙古,主要令首领火落赤(ཁོ་ལོ་ཆེ།)高兴,并且蒙古六大部落亦很有面子。’提出坏主意,(蒙古人)未细思量而信以为真,拉尊和洪台吉二兄弟二人要灵童(指五世达赖喇嘛——译注)立即赶赴青海湖滨,催得很紧。”五世达赖喇嘛因当时年幼,对蒙古之行心生恐惧,十分不愿,于是不满此事倡议者,也在情理之中。第巴吉雪之所以提出如此建议,实则是为讨好火落赤。但五世达赖喇嘛的言论表明此时的甘丹巴家族与格鲁派之间亦出现了裂隙。与藏巴汗纷争中的失利,使甘丹巴家族势力不断被削弱,而哲蚌寺甘丹颇章的总管索南饶丹的权势地位却不断提高。这并不是甘丹巴家族乐意看到的,因此他们更加依赖土默特火落赤部。

二、土默特部火落赤父子事迹

1.火落赤的兴起

在上述西藏地方的几次纷争中,土默特火落赤部是格鲁派一方的主力。明代中后期,以阿拉坦汗为首的蒙古土默特部占据青海湖一带,并以此为根据地向四面扩张。阿拉坦汗信仰格鲁派后,土默特部又成为格鲁派的后盾,关注格鲁派在西藏的发展。阿拉坦汗之后,参与西藏地方的纷争中火落赤家族最为著名,后期所指的土默特部实为火落赤所率部落。有关该家族在卫藏、康区、安多的活动,汉、藏文史书记载较为零散。目前,海内外学界通过不断挖掘各种文献资料,取得不少研究成果,火落赤及其家族的历史面相逐渐清晰。在此我们依据现有的研究成果,再结合《第巴法王传》相关记述,对火落赤及其家族兴衰,予以简要叙述,以便更好地理解土默特部参与西藏地方纷争的一些背景,以及其在安多、康区的政治地位。

1580年(万历八年)阿拉坦汗东返后,留在青海的土默特封建主有火落赤、丙兔等。火落赤是土默特万户多罗土蛮部首领,是歹雅黄台吉之弟。丙兔是阿拉坦汗之子,1586年(万历十四年)去世,继承人是其子真相台吉。火落赤与真相关系密切,往往共同行动。

1589年(万历十七年)土默特万户的扯力克(第三任顺义王)与钟金夫人率右翼数万部众西进青海,抵达察卜齐雅勒庙(即仰华寺)。火落赤和真相前去会面,一时间土默特蒙古在青海势力陡增,明朝西部边界告急。《西宁卫志》云:“十八年,顺义王来海上,套虏卜失兔、松虏宰僧阿赤兔遂聚牧青海,肆处抢掠。”1590年(万历十八年):“陕西督抚梅友松等奏言:‘虏酋火落赤等纠众逼近归德,所谋移掜(同“捏”——引者)工川建寺住牧,为谋叵测。’又称:‘固、镇、河、挑(洮)一带旧无虏患,自俺答遣子丙免(兔)后与酋首克臭等恋住,莽剌川遂成巢穴。若火酋再据掜(同“捏”——引者)工川,则为关陇腹心之患。因条上御虏之策。’部议……仍责火落赤等,谕以大义,令其回巢。”火落赤、丙兔分别占据捏工川和莽剌川,征服了当地的藏族部落。据若松宽考证,“所谓火落赤台吉住牧的莽捏川,是指莽剌川和捏工川两条河。这两条河的位置,莽剌川即黄河以南的茫拉曲,捏工川是指茫拉曲以东的务曲河(隆务河)中游的捏工地区(今同仁地区)。”莽剌川在今贵南县境内,殆无异议。而捏工川地望,杨建新依据《循化厅志》记载,认为捏工川在今青海同仁县和甘肃夏河县的甘家滩一带。杨文之说似更为合理,甘加有山名“捏工”(གཉའ་གོང།),捏工川得名于此。因此,“捏工”非རེབ་ཀོང།(同仁之藏语名)之音译。

《西宁卫志》云:“火酋头目部落始仅数百,继收武宗、塔尔诸番,及渡贵德,收哈家诸番,殆三千余众,驻牧莽、捏二川。真酋兄弟所部仅数百,收有河南蕃族共二千余人。时复北渡与火酋来去靡常。”可见,火落赤部原来并不强,夹杂了所征服的藏族部落,势力才逐渐壮大。蒙古部占据青海,又扩大牧地,必会侵害当地藏族利益,藏族部落或受蒙古蹂躏,或从附于蒙古,亦导致蒙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明实录》所言“盖虏入未有不掠番者”,而火落赤等之行径,引起了明廷的警觉,因其等占据二川,直接威胁明朝西番诸卫。1590年七月(万历十八年)火落赤等攻掠洮州等地,且其势力已进入阿坝一带。此时青海海南、黄南,甚至四川阿坝(《安多政教史》言土默特的火落赤征服了黄河以南的若尔盖草原)等地大多在火落赤的势力范围内,是其在安多地区的一次空前扩张。

面对火落赤等蒙古部落的咄咄逼人(驻牧青海的巴尔虎部的瓦剌他能卜杀死西宁守将李魁),明朝命郑洛经略陕西,逼扯力克东返。《西宁卫志》云:“上遣大臣郑洛经略于此。虏王东归,松、套各虏亦随之往复,遗火落赤、真相台吉、纳剌台吉、沙剌台吉、哈坛把都儿、南把兔尔台吉、着力兔等部,与永邵卜蟠据杂处。”说明顺义王虽东归,但视青海湖地区为土默特部的势力范围,留下了一定的力量,意图长期占据。1591年(万历十九年)郑洛待顺义王东归后,烧毁察卜齐雅勒庙,明军进驻莽剌川和捏工川,火落赤等不得不逃离,“火、真住牧海南河脑”。“火酋尚尔远窜西脑,遁逃天诛。”其他蒙古首领亦遭打击,《西宁卫志》载:“永(即永邵卜——引者)、瓦(即瓦剌他卜囊——引者)二酋自二十三年西、南二川大遭挫,衄馘级七百有奇,击死无算,乞款不许,遂遁海脑。火、着(真)、纳剌诸酋以乞款不许,俱各远徙,无复敢窥伺边垣者。”所谓火落赤等远遁,实则为暂时避明朝锋芒,逃至青海湖以西一带。

火落赤未遭受重大打击,仍保持一定势力。据《明史》,1595年(万历二十三年)火落赤、真台吉进犯西川,被明军击退。《西宁卫志》言:“二十四年(1596),……火酋渡河而南。……二十六年(1598),永邵卜归套,火落赤牧西海,请款,许之。……三十一年(1603),火落赤犯西川,兵备李有实、参将张大纪破虏于巴尔革。”其中,“火酋渡河而南”,说明火落赤仍自由出没于河北河南之地,甚至兵峰东至松潘一带。亦可知1596年左右,火落赤在捏工川一带建立的势力有所恢复。而且汉文文献中渐失去踪影的火落赤,如前所述在积极参与西藏的纷争。

2.火落赤与格鲁派间的多种关系

火落赤兄长歹雅黄台吉之子哈探把都儿于17世纪初期在藏北一带活动,并同达垅噶举、噶玛噶举之间建立了联系,其曾怂恿火落赤控制西藏。而火落赤父子与藏传佛教尤其是格鲁派之间有多层面的联系,他既是格鲁派的施主、信徒、支持者,又是格鲁派活佛的父亲,格鲁派大德之弟子,听闻佛法而熟悉藏传佛教内情。显然,火落赤的这些身份使他与一般的蒙古首领有所不同,在藏传佛教界更为知名。

据《三世达赖喇嘛传》,1584年(万历十二年),三世达赖喇嘛赴内蒙古时,曾与火落赤会面,这恐怕是火落赤与藏传佛教间的最早接触。1603年(万历三十一年)四世达赖喇嘛被迎往西藏时,途经青海时与火落赤会面。《四世达赖喇嘛传》中言火落赤打算挽留四世达赖喇嘛,要求其居住3年,但四世达赖喇嘛等留居3个月后,设法摆脱火落赤的纠缠,向西藏进发,火落赤追至札陵湖、鄂陵湖之间的地方送行并献礼。可见,火落赤有自己的打算,企图控制达赖喇嘛为其所用。

据《东科尔活佛传》,第三世东科尔活佛嘉哇嘉措(1588年生)被认定为转世灵童不久,1594年(木马年)火落赤派人到康区迎请,寺方以活佛年幼,提出十年后再赴青海,但使者不允,言若此次迎请不成,则火落赤会责罚他们的,可见火落赤的强势。东科尔活佛无奈,遂赴青海,受到火落赤的隆重接待和供养。东科尔活佛返回时,火落赤父子敬献了大量的马牛羊及金银丝绸等珍贵物品,并派遣以诸良人(མི་བཟང།)为首之军兵300人护送其至康区。东科尔活佛第二次赴青海时,从第巴法王受比丘戒,并同蒙古首领一道听闻金刚鬘灌顶(东科尔亦被迎请至四卫拉特部传法)。东科尔活佛第三次青海之行时(时间不详),也曾到阿拉坦汗(ཨ་ཐན་ཧན།)地方和火落赤地方。

1618年(万历四十六年)火落赤部在西藏兵败后,撤回了青海。第巴法王避难安多时,其营帐主要驻扎于青海火落赤牧地,同样受到了火落赤的信奉和保护。《第巴法王传》载:“首领火落赤(ཧྭོ་ལོ་ཆེ།)父子臣民等将尊者之足莲置于头顶,按各自之所愿请求佛法,并奉献大量的供养。”甘丹巴家族与火落赤有结盟之关系,而第巴法王成为火落赤家族供奉的上师,为其等传法,巩固了甘丹巴家族与火落赤之关系。与此同时,第巴法王是四世达赖喇嘛、四世班禅之弟子,拥有诸多法脉传承,受到安多僧俗及各民族信徒的敬重,宗教地位崇高,常赴塔尔寺、隆务寺、夏琼寺、瞿昙寺、佑宁寺等安多著名的佛教寺院传法,被这些地区的土司头人或寺院堪布、活佛奉为上师,无不与其结法缘。作为当时安多地区著名的佛教大师,显然第巴法王的地位有助于扩大其最大施主火落赤家族的统治地位。

火落赤的几个儿子中,有僧人有活佛,就此也抬高了火落赤家族的宗教地位。这如同西藏的一些“神圣家族”一样,既控制一个区域,又控制该区域的宗教权力。火落赤到底有几个儿子,以及他们的排行、名称等史书有不同的记载,而且汉藏文名称亦很难对应。《第巴法王传》所载火落赤有4子,《崇祯长编》言其有8子,《夷俗记·北虏世系》言其有5子,李文君对此有所考述。汉译本《五世达赖喇嘛传》之注释中指出第二世擦汗诺门罕·罗追嘉措(1610—1659)是火落赤之子。擦汗诺门罕地位尊贵,又赴拉萨与四世班禅、五世达赖喇嘛等格鲁派宗教领袖间结有法缘,受到其等器重。前文提到参与1618年事件的“大小拉尊”和色钦岱青(又称色钦法王)及下文中的黄台吉均应是火落赤之子。藏传佛教中一般以“拉尊”指称出身王室后裔的僧人,因其二人出自土默特部贵胄(《第巴法王传》中直接称其等为土默特汗室后裔)。大拉尊名为嘉哇丹迥洛桑嘉措(《安多政教史》),小拉尊名洛桑丹增嘉措(《青海史》作洛桑丹增坚赞),或认为他就是汉文文献中“乞庆哈台吉”。此二人的身份应是僧人,《安多政教史》言大小拉尊皆从四世班禅受比丘戒,聆听教法。小拉尊还请第巴法王著《修菩提心教诫》,小拉尊亦很崇拜五世达赖喇嘛。而从色钦岱青被称为法王看,其也有宗教地位,而且身份不低。大小拉尊等虽然是正式的僧人,但也管辖部落,率军参加格鲁派与西藏地方势力之间的斗争,拥有政教权力。《安多政教史》言火落赤(ཧོ་ལོ་རྫི།,རྫི字或有误)和大拉尊曾各建一寺,迎请却藏活佛等讲经。当时在安多较有影响的所有格鲁派高僧,无不受到火落赤家族的供养。

总之,火落赤家族通过与藏传佛教界的多层面联系,获得格鲁派上层的支持和认可,以此不断扩大该家族在安多等地的社会影响和宗教事务中的话语权,一定程度上弥合了安多地区蒙藏之间的矛盾,在安多站稳了脚跟。

3.青海土默特内乱

火落赤去世之年,《第巴法王传》未载时间,似在1621年,并言第巴法王和东科尔活佛担任超度法会之首座。《西宁卫志》言:“四十三年(1615),火落赤卒,子黄台吉牧西海。”据本传,此时间记载有误,因1618年(万历四十六年)时火落赤尚在世。1624年(木鼠年)、1625年(木牛年)时,第巴法王一行亦驻锡湖滨。1626年(火虎年),“在湖滨向却藏热绛巴为首的僧人们,黄台吉(ཧྭོ་ཐེའུ་ཇི།)为首的汗室后裔等众多人士传授了全部弥扎百种金刚鬘灌顶”。说明,火落赤死后,黄台吉是其继承人。黄台吉同样对明朝的边防构成了一定的威胁,《西宁卫志》言:“四十七年(1619),黄台吉犯沙棠川,兵备李作舟、副总兵王汝金御于燕麦川,却之。天启七年(1627),黄台吉犯西宁,兵备宋祖舜、副总兵梁甫等御,却之。”

但黄台吉地位并不稳固,不久陷入内乱,而黄台吉难有作为。《第巴法王传》言:“铁马年(1630年,崇祯三年)末,拉尊等军队消灭了黄台吉等住于黄河彼岸的土默特部落,此尊者昆仲、官员随从等亦至莽剌(མང་ར།)。”从第巴法王于1626年给黄台吉传法看,二者关系相比拉尊更为紧密。第巴法王著有《黄台吉汗所求“那若六法”直观教导》(རྒྱལ་པོ་ཧོར་ཐ་ཇིའི་ཞུས་ངོར་ནཱ་རོ་ཆོས་དྲུག་གི་དམར་ཁྲིད། །),亦能反映二者之关系。“ཧོར་ཐ་ཇི།”即上文“ཧྭོ་ཐེའུ་ཇི།”,均是“黄台吉”不同音译(又译作洪台吉)。《安多政教史》对此亦有记述,可能参考了本传,但略有差异。言:“黄台吉和弟弟发生内讧,第巴法王和却藏哇二人进行调解,起了一些作用。铁马年末,拉尊等军队灭黄台吉等在黄河北面之诸土默特部,第巴法王昆仲、官员随从等亦至莽剌。”汉译本中译为“第巴曲杰及洪台吉弟兄等率部逃亡芒拉”。按本传的意思,因黄台吉部落被消灭,第巴法王及其兄弟等不得不逃离青海湖滨。此处的拉尊应指大拉尊。《西宁卫志》言:“崇祯三年,黄台吉兄弟杀,乞师套虏王超兔,大头目威镇入据海,兄弟悉杀之,许款。”超兔即喀尔喀却图汗,其灭土默特在1632年,1630年是青海土默特发生内乱之年。第巴法王等何以奔向黄河南岸呢?因乞庆哈台吉(又作“乞庆陀印”)驻牧河南,如前文所示,此人即小拉尊。《五世达赖喇嘛自传》言:“(铁羊年)卓尼达尔罕法王(ཅོ་ནེ་དར་ཁན་ཆོས་རྗེ།)和扎第曲果爱齐(བྲག་ཏི་ཆུ་སྐོར་ཨེམ་ཆི།)等青海湖边的大批客人,由小拉尊和古如黄台吉之良人为主的土默特三百多人送达。”古如黄台吉即前文的黄台吉。按《五世达赖喇嘛自传》看,此年小拉尊和黄台吉派人护送卓尼法王等入藏,显然尚在世,说明第巴法王、黄台吉、小拉尊琼哇等在河南。大拉尊虽然取胜,但不久去世,所得胜利付之东流。《第巴法王传》载,金羊年时(1631)大拉尊去世,其属下请第巴法王赴临超度法会之首座。第巴法王虽然更亲近于黄台吉、小拉尊等,但大拉尊去世,后人请第巴法王超度,说明土默特内乱并没有影响第巴法王的宗教地位。

土默特的内乱导致其势力衰弱,影响了当时的局势,使喀尔喀部的却图汗乘虚而入。同时,西藏的格鲁派失去了靠山,“从而使藏巴汗的势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4.对火落赤之评价

火落赤家族秉承信仰并支持格鲁派的土默特自阿拉坦汗以来的传统,积极参与西藏地方事务。火落赤部几次参战,虽未解决格鲁派危机,但缓和了紧张局面,保证了格鲁派的生存发展。面对并不强大的蒙古援军,藏巴汗一方满足于局部胜利的虚荣,不仅未乘胜攻灭对手,反而缩手缩脚,反映了藏巴汗视野有限,缺乏雄才大略。

结合汉藏文史料,可知火落赤智勇兼备,谋略不凡,不仅企图在安多扩大势力,成为区域霸主(青海湖周边大部分区域乃至果洛一带,川西北、甘南一带均在其势力范围内),给明朝边界制造压力,又积极参与西藏内部的政教冲突,关注西藏动向,对西藏的事务有一定话语权。《安多政教史》的作者甚至认为自阿拉坦汗与三世达赖喇嘛会面起,至1632年却图汗征服青海土默特的54年间,土默特几乎统治了安多和卫地。四世东科尔活佛的传记中称火落赤为“对文殊怙主宗喀巴的教法,信力和供奉无比的大地之梵天”、“威力自在之梵天”。“大地之梵天”一般是对世俗统治者的最高赞誉,足见火落赤在安多、康等地的影响力。应该说,火落赤家族在明末清初的蒙藏关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三、却图汗事件

1.却图汗征服青海土默特及与第巴法王之关系

却图汗(又作绰克图)是喀尔喀蒙古的一位首领,因在内部纷争中失败,遂带领部落人马从喀尔喀南下,渐入青海湖地区,并反对格鲁派、支持噶举派,企图以此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却图汗与土默特间的军事冲突,《第巴法王传》中有所记载:“水猴年(1632)却图汗的军队消灭了所有土默特部,此尊者师徒从火枪和箭如雨般射出的战场中逃离,心中默念‘无缘大悲上师瑜伽之防兵器深奥法’,使所有箭射向别处,未受半点损害,师徒眷属等所有人在途中亦未受任何伤害而前往藏族居住地。”可知,却图汗与土默特之间的战斗异常激烈,而且却图汗持有火器。当时,第巴法王亲眼目睹了双方交战,并成功逃离。

却图汗占领了格鲁派靠山蒙古土默特部的根据地,使格鲁派的处境更加艰难,最后不得不把目光转向卫拉特部。《第巴法王传》中言,却图汗虽仇视格鲁派,但第巴法王在安多有巨大的影响力和社会声望,使却图汗也产生了一定兴趣,表示了尊敬。云:“之后,尊者被却图汗邀请,达到湖滨。却图汗及属下对格鲁派和格鲁派的持教大德十分仇视,但尊者莅临时,站立迎接,摆座位,殷勤服侍。当达尼钦波(尊称,意译主宰或大师——译注)头戴黄色班续帽子坐在法座上时,却图汗言道:‘见到上师您,我生起了信仰,但一见到您的帽子,我又生气。’却图汗未结法缘,但请教了很多佛法方面许多问题,(第巴法王)立即作了回答,并且因未持宗派好恶,(却图汗)生起信仰,供奉、服侍等方面做得很圆满。驻锡于其营地的萨迦派、竹巴噶举、噶玛噶举派的僧人们亦生起了大信仰,尤其是噶玛噶举派大师称为红帽热绛巴(或认为是第六世红帽活佛——引者)私下向尊者求了深奥法,并献大量的财物供养。却图汗之次子亦求得法缘。”

却图汗事件,史书记载不多,故此传所记弥足珍贵。从中可知,却图汗与藏传佛教的关系比较微妙,他支持的旧派,不单是噶玛噶举派,还有萨迦派和竹巴噶举派。《五世达赖喇嘛自传》中言却图汗伪称信仰噶举派,实则信仰道教,他想把佛教改成外道。五世达赖喇嘛的依据不知何在,《青海史》《安多政教史》中均采纳了五世达赖喇嘛的说法。就此看,却图汗的信仰并不坚定或不十分明确。第巴法王著有《却图汗所求喜金刚传承上师祈愿文》(ཆོ་ཐུ་རྒྱལ་པོས་ཞུས་ངོར་ཀྱཻ་རྡོར་བླ་བརྒྱུད་གསོལ་འདེབས། །),可知是在却图汗请求下撰写的,供其诵念。值得注意的是,喜金刚是萨迦派尤为重视的密法,说明却图汗亦信奉萨迦派,前文言其营地中有萨迦派僧人,当为可信。却图汗家族的信仰也不是整齐划一,不断发生变化,说明却图汗的宗派倾向是出自其政治野心。对第巴法王而言,对却图汗不得不巧于周旋,传法活动结束后,第巴法王立即离开湖滨,将营帐扎于河湟谷地。

或言却图汗监禁和杀害格鲁派僧人,从本传的记载看,却图汗的确仇视格鲁派,但又尊敬第巴法王,其行径充满矛盾之处。传中提到的却图汗左右的藏传佛教教派有萨迦派、竹巴噶举和噶玛噶举派,但其他史书只言却图汗信仰噶玛噶举派,未提及萨迦派和竹巴噶举。

至于却图汗遭败亡一事,《第巴法王传》也有记载,载1637年(火牛年)时,固始汗和巴图尔洪台吉所率之卫拉特军队消灭却图汗部。《五世达赖喇嘛自传》言火牛年固始汗灭却图汗。《西宁卫志》言:“十年(1636年),套酋瓦剌大骨什、巴都尔黄台吉攻哈酋超兔,杀之,收其众,许款。”骨什即固始(顾实)之不同音译,固始汗有“大国师”之称。巴都尔黄台吉即准噶尔部首领,其名又译为巴图尔洪台吉。二人是瓦剌之首领,非套酋。哈即喀尔喀之简称,蒙古语读音为“哈拉哈”,超兔即却图之不同翻译。《甘肃镇考见略》亦认为固始汗等入青海灭却图汗亦在崇祯十年(1636)。《安多政教史》认为固始汗等于1636年南下进入青海,1637年到达青海湖西头,消灭了却图汗部。

2.第巴法王给固始汗等传法

固始汗等人同样迎请第巴法王至青海会面,第巴法王向巴图尔洪台吉为首的人员传授了金刚鬘灌顶;向固始汗及其下属传授了许多深奥法,并劝告其不要伤害汉藏民众,不要有宗派偏见。固始汗表示要从藏巴汗手中夺回原属吉雪巴的庄园,献予尊者,但第巴法王主张用协商的方式,不赞成诉诸武力,这令第巴益行等人不快。传中云:“火牛年(1637)初,执教法王大固始和巴图尔洪台吉二人率领数千人马至湖滨,与却图汗军队交战,彻底消灭却图汗军队等。不久,(尊者)受到卫拉特诸首领极力邀请遂前往,其等以财富等行清净供奉,按照其等之愿望授灌顶、教敕,尤其给巴图尔洪台吉等诸多官员仆从授金刚鬘等广大法施。其等极为强横并对很多人造成伤害,(尊者)以金刚语加以约束,将汉藏无量众生免于伤害,得到救护。因尊者予以严厉谈话,将巴图尔洪台吉主仆等遣往故里。对佛教的施主固始汗主仆赐深奥的灌顶、教敕和随赐,并教诲他们不要伤害远近的汉藏人众,并做对佛教无宗派之见的施主。此年夏初,固始汗主仆和第巴益行主仆等准备前往卫地熬茶布施,固始汗对尊者说:‘这次我到卫地,将您(家)的诸多城堡、庄园从藏巴手中取回而献给益行。’尊者言:‘我的城堡和庄园通过协商而取回可行,而以军威获取的话,则是没有尊重法缘(亦即没有尊重上师之意——译注)。’益行等眷属听后略有不喜。之后,新客等(指固始汗等——译注)向卫地进发。此年,在卫地因尊者的教导之慈悲,未发生战争之损害。”

以上记述中,作者强调了第巴法王悲天悯人的佛教大德胸怀,一方面不断告诫卫拉特这些军事领袖,不要伤害当地的汉藏民众。另一方面,他也不同意用武力夺回失去的家产,导致弟弟等不满。这说明,在保护当地百姓方面第巴法王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作者过分强调了第巴法王在卫拉特蒙古中的威望,如巴图尔洪台吉返回新疆是受其劝说,固始汗首次拉萨之行中未发生战争等,实则别有缘由。

四、结语

第巴法王及其母亲等甘丹巴家族人员长期居住于青海,这里成为其等在西藏之外的大本营。第巴法王等之所以驻扎青海,主要在于得到土默特部的庇护,并企图借重土默特部恢复甘丹巴家族在西藏失去的权势。第巴法王既是佛教高僧,又是甘丹巴家族的主要成员,他的这一双重身份自然有助于强化其家族与青海土默特间的联盟。《第巴法王传》所记,及其他汉藏历史文献间的互证,可知火落赤此人在17世纪的蒙藏关系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第巴法王与火落赤、大小拉尊、黄台吉等青海土默特上层关系密切,也见证了火落赤家族的兴衰。如同其他游牧部落,随着强权人物的离去,因缺乏稳定的制度保障,部落首领不能有序的更替从而走向衰落。火落赤的继承人之间爆发了内讧,导致青海土默特部的分裂而无法凝聚成新的权力中心。

喀尔喀却图汗率部长途奔袭青海,灭土默特势力,之后又被卫拉特固始汗、巴图尔洪台吉所灭。说明水草肥美的青海已成为蒙古各部觊觎之地,并以此作为立足青藏高原的根据地,染指西藏地区的权力角逐,这似乎是蒙古封建主的共识。蒙古土默特等部占据青海并四面扩张,不仅影响藏族部落的生计和活动空间,也对明朝西部边疆的稳定带来了挑战,青海蒙古因而成为明朝军事打击的对象,以此遏制了蒙古势力的膨胀。而固始汗占据青海之际,明朝内外交困,已无暇顾及青海,这一历史背景便于固始汗成就青藏高原的霸业。《第巴法王传》涉及土默特火落赤、喀尔喀却图汗、卫拉特固始汗等先后在青海争霸的历史,亦属于藏文史料中对相关史事的最早记述,值得珍视。


原文载于《中国藏学》2023年第3期

为便于阅读,脚注从略

引文请以原刊为准,并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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