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珠昂奔:“賨王”考——兼议“古孜”(古宗)之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9 14:48:58 | 来源:中国藏学 | 作者:丹珠昂奔 | 责任编辑:

【作者简介】:丹珠昂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唐高宗即位伊始,授松赞干布驸马都尉,封西海郡王,旋即进封“賨王”。汉文典籍中有“賨王”“宾王”“宝王”等多种写法,不同解释形成歧义,至今未归一致,故而藏文翻译自然也难能统一。此封号与称藏族为“古孜”(古宗)等同,学界亦有多说,各执其理。文章在结合大量藏汉史籍与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使用“賨王”一词的原因,认为唐高宗加封松赞干布为“賨王”,盖与賨人、賨国及其历史文化相关,是褒义;而“古孜”(古宗)应为藏语“སྤུ་རྒྱལ།”(宝髻)之音变。

唐高宗即位后,封松赞干布为“賨王”。“賨王”一词,在130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在藏汉文典籍中有了不同的写法、不同的解释、不同的表述,形成歧义,成为问题,至今未归一致。同如云南、四川一些民族称藏族为“古孜”(古宗),闻于口传、散见于书刊,同样众说纷纭,各执其理,未见定评。

一、形成问题的主要原因

围绕“賨王”而形成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1.史籍之错判、错解 《通典》《旧唐书》作“賨王”;《唐会要》作“宾王”;《册府元龟》则出现“賨王”“宾王”“宝王”3种写法。错判造成对内涵意义的错解,错解自然也造成错写。但有些错判在于字形相近,有些错判在于因字形接近而导致的意义联想,而有些则是先入为主的错认。诸错皆有因,知因方可纠错。

2.现代藏史研究多未对此求以深解 从近百年来较为重要的四部藏史著作看,同样如此:根敦群佩的《白史》虽然采用现代研究方法,使用了在当时来说极为珍贵的敦煌吐蕃文书和新旧唐书《吐蕃传》等历史典籍资料,尤其对松赞干布的相关历史进行了析解、考证,但是对“賨王”事,并未发表评论,只留了个“尾巴”。《白史》在记述“永徽元年,佛灭后1193年,唐朝皇帝授松赞为驸马都尉,后又封为青海郡王”后在其注中说“又封他国诸王”(ཡུལ་གཞན་གྱི་རྒྱལ་པོ་རྣམས་ལ་རྒྱའི་ཆོ་ལོ་ཕུལ་ནས། རིམ་གྱིས་དབང་དུ་འཇུག་པ་འདི་གནའ་དུས་ཀྱི་རྒྱའི་སྲིད་ཐབས་ཡིན་པར་གྲགས)。显然,这里的“他国诸王”是指加封賨王一事。黄奋生之《藏族史略》仅在附录《松赞干布大事年表》中记有:“649年,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唐太宗死,唐高宗封松赞为‘驸马都尉、西海郡王’,松赞献金十五种,供于昭陵,进封为‘賨王’”等,同样没有解释賨王及其相关。恰白·次旦平措之《西藏简明通史·松石宝串》只写了:“之后,唐高宗又封赞普‘賨王’之位”,而藏文中“賨王”一词用了“ཚོང་ཝང་།”音译。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所等部门联合完成的《藏族简史》是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历史观写成的一部史书,同样对此没有深究。

3.翻译之异译 早有根敦群佩的《汉史中之吐蕃王统》、后有平措次仁的《汉籍中之藏族王统明鉴》和端智嘉、陈庆英译新旧唐书《吐蕃传》,翻译之表达,均不一致。根敦群佩将“賨王”译为“ཚུན་ཝང་རྒྱལ་པོ།”(驸王),是一汉藏合璧的译法;《吐蕃传》将其回译为“ཚུན་ཝང་རྒྱལ་པོ།”;平措则省而未译。去其重复,按其意应译为:ཚོན་རྒྱལ་པོ།,“ཚོན”仍然是“賨”的汉语译音。

实际上,诸史的做法亦十分正常。因为史之关注,有更多重要方面,对一些具体词语不一定逐一求证、追问,甚至一些有结论的重要词语也不一定个个述及。但笔者认为“賨王”一词,虽非重大,但以此为号封王,必有深刻考量。松赞干布是吐蕃一代英主,与文成公主联姻,成为千古佳话,是渊远流长的汉藏友好关系的标志性人物。搞清楚这一问题,对于西藏历史研究,维护祖国统一、增进民族团结同样具有积极意义,也可以纠正历史形成的错谬,终止不断派生的新问题。

二、进封賨王的大致背景

《旧唐书》说:“高宗嗣位,授弄赞为驸马都尉,封西海郡王,赐物二千段。弄赞因致书于司徒长孙无忌等云:‘天子初即位,若臣下有不忠之心者,当勒兵以赴国除讨。’并献金银珠宝十五种,请置太宗灵座之前。高宗嘉之,进封为賨王,赐杂彩三千段。”这段记载有以下两方面重要信息:

一是松赞响应支持高宗嗣位。唐太宗李世民于627年继位,贞观二十三年(649)去世,在位22年。唐高宗李治继位的时间在永徽元年(650)。作为一代英主,唐太宗创造了贞观盛世,但李世民的一生击东突厥,平定吐谷浑、高昌,置安西都护府,东征高丽,后虽有盈缩,但基本奠定了唐的版图。而高宗李治是个“庸人”,立武则天为皇后,一度失了李唐天下。此虽是后话,而李治的才能德行自己清楚,朝野上下自然也清楚,宫廷斗争,波诡云谲,得到天下和坐稳龙椅,比一般人想象的要复杂、残酷得多,否则李世民在杀了胞兄胞弟后,为什么将他们的十个孩子一个不剩斩尽杀绝。因而,这是一个重要的时间段,也是一个敏感的时间段,对于李治来说是一个更需要各方面支持,巩固地位、平稳过渡的时间段。

1.盛世之后的风险 后世以“贞观之治”颂扬唐太宗的成就,但李世民从当太子始的种种行为也给后世留下了不少诟病。李氏靠李渊“陈桥兵变”得天下,李世民更是在激烈血腥的矛盾斗争中继位。“贞观时代,连年攻伐四夷,第一为了减少君臣间的矛盾。第二为了夺取土地和人口。第三为了提高皇帝的威望,对人民丝毫没有利益。”民族关系同样十分紧张,同高丽、突厥、铁勒、西突厥、龟兹、吐谷浑等不断交战。攻伐必然招来反“攻伐”,唐太宗是强人,强人之后,假如没有更强的人来支撑局面,其反弹随时而来,也将十分迅猛。李治和群臣的忧虑,也在此处。值得称道的是,文成公主进藏(贞观十五年,641)后,唐蕃之间关系趋于缓和,一直到唐太宗去世,保持着和平,且不断向紧密关系、相互支持的方向发展,这是唐太宗去世后李治进封松赞“賨王”的前提。

2.唐感念吐蕃之功、亲近之礼 一是王玄策出使印度事,求助吐蕃,吐蕃出兵俘获其王阿罗那顺,献于长安。《旧唐书·吐蕃传》载:“(贞观)二十二年(648),右卫率府长史王玄策使往西域,为中天竺所掠,吐蕃发精兵与玄策击天竺,大破之,遣使来献捷。”《白史》中的记载更为翔实:“王玄策仅带少数随从,乘夜逃出,投吐蕃所属之尼婆罗国,请求松赞援助。松赞派吐蕃军兵一千二百、尼婆罗骑兵七千,讨伐天竺。金字使者王玄策用三日时间到了赫罗赫达地方。吐蕃未经用兵,就占领其京城,枭首三千级,有一千余投入附近河中。时阿祖那王逃脱,复招新兵来战,最后为吐蕃军所败,其亲属皆被俘,献于唐朝皇帝。皇帝大喜。”二是太宗征高丽得胜回朝,松赞献金鹅致贺等。显然,松赞的这些举动,切实地增强了彼此的信任和友谊。这意味着松赞受封“賨王”有历史贡献和传统关系作基础。

3.非常时期吐蕃赞普给力的支持、表态,具有特殊意义 新君即位,反对与支持者内外皆是,但作为皇帝,李治迫切需要得到各方的支持。因为,唐太宗的开疆拓土、四面攻伐,得到的必然是四面树敌、四面防御、四面伺机反扑。唐朝二百多年疆域盈缩近十次就是例证。松赞的“天子初即位,若臣下有不忠之心者,当勒兵以赴国除讨”的积极坚定的支持态度显然得到李治欢心。因而,推动了进一步的进封,是对这一积极支持态度的政治回报。

二是唐廷必要的进封。李治先授松赞驸马都尉,封西海郡王。驸马都尉显然是因文成公主而来,此类进封自汉以来屡见不鲜。西海就是青海,贞观八年(634)李世民命段志玄等进讨吐谷浑,后又命李靖等进击,杀吐谷浑王伏允,立慕容顺为“西平郡王”,后再封诺葛钵为“河源郡王”。有两点是显而易见的,一是“西海”“西平”“河源”等均为青海境地,或言有具体地域之指,有鲜明政治意蕴,也有鲜明的政治界线——强调某一具体地域。二是“郡王”是具体等级,对于地方来说一般都是最高等级。故而“进封”为賨王这一更高等级,其本身就有着对其功勋的承认,且是进一步笼络、巩固这一关系,以备不时之用的政治手段。

三、因何用“賨王”?

为何冠以“賨王”是问题的核心,也是许多人不解、疑惑之处。

其一,文字释义 《说文》曰:“賨,南蛮赋也。”《晋中兴书》云:“賨者,巴人谓赋为賨,遂因名焉。”以此论之,“賨”为巴人语言;“賨”即巴,賨人即巴人。又,《后汉书·南蛮传》:秦置黔中郡,在武陵蛮中收取“賨布”,盖“武陵蛮”亦称赋为“賨”。《辞海》对“賨”有两个解释:一是“亦称‘賨’人、‘賨民’,即‘板楯蛮’,秦至南北朝时对巴人的称谓”;二是“古代巴人对所交赋税的名称,用以交纳的钱和布称‘賨钱’或‘賨布’”。显然,词义是确定的,与旧文所释大体相近,并无歧议,即“賨”是对板楯蛮等所施的特殊的赋制,后称板楯蛮为賨人等也因此而来。跟诸多词汇的生成规律一样,由“賨”这一基字延伸,便有了賨民、賨城、賨国、賨王等。显然,这些词的产生,必然有名与实相符的历史实际存在。同时,这也说明此词出自巴人的言语,汉语转述,且年代久远。

其二,“賨”赋的来源 《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载:“板楯蛮夷者,秦昭襄王时(公元前306—公元前251年)有一白虎,常从群虎数游秦、蜀、巴、汉之境,伤害千余人。昭王乃重募国中有能杀虎者,赏邑万家,金百镒。时有巴郡阆中夷人,能作白竹之弩,乃登楼射杀白虎。昭王嘉之,而以其夷人,不欲加封,乃刻石盟要,复夷人顷田不租,十妻不算,伤人者论,杀人者得以钱赎死。盟曰:‘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钟。’夷人安之。”因杀白虎有功,而免除田赋徭役,并“专以射虎为事,户岁出賨钱口四十”。因而,人因赋而名,称为“賨民”,实仍为板楯蛮。这便是賨赋的来源。

其三,从历史賨人、賨城、賨国到賨王 《华阳国志·巴志》对巴人、賨人历史有较多记述。综合观之:一为巴国和蜀国的历史悠远,“及禹治水,命州巴、蜀……”巴、蜀都是古老的国家和民族。二为巴国(巴族)经历了一系列重大事件:“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著乎《尚书》,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故世称之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巴人勇敢善战,参与了伐邓、伐申、攻楚、灭庸等战争。三为巴国之亡涉及一段精彩的战略谋划。秦惠王(公元前337—公元前311年)因诸多因素在先伐蜀还是先伐韩问题上犹豫不决,问计于张仪和司马错。张仪认为:“据九鼎,案图籍,挟天子以令天下,天下莫敢不听”,主张先伐韩。而司马错认为伐蜀为上:“得其地足以广国,取其财足以富民缮兵,不伤众而彼已服焉。”秦王用司马错之策,定计先伐巴蜀、再图中原和楚。周慎王五年(公元前316年),秦并巴、蜀。“巴国自公元前703年初露头角,至公元前316年为秦国所灭,立国不少于400年。”秦惠文王更元十一年(公元前314年),秦于巴地置巴郡。但诚如徐中舒在《论巴蜀文化》一书所说:“代之而起的并不是秦国的郡县制,而是南郡以西的巴濮族与阆中周围的姬姓巴族的氏族制或家族制的大姓统治。”

任乃强在《〈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中也说:“百濮中,已接受郡县统治,承纳口算,任赋役者,汉族官吏以赋名名之,曰賨人。其人最先接受范目(高祖为汉王时,范目为阆中慈凫乡侯)招诱,从汉王定三秦。因立賨赋之制,……。其后援之而进受封建赋役者益多,遍及于三巴地面,皆賨。”谯周《巴记》:“阆中有渝水,賨民多居水左右。”从一些史籍的梳理看,板楯蛮非但活动区域广泛,而且曾经也有过一番作为。《华阳国志·巴志》载:“宕渠盖为故賨国,今有賨城、卢城。”賨城、卢城均为巴国统治时期所筑。巴国统治的民族中有賨人。上书:“其属有濮、賨、苴、共、奴、夷蜑(蜒)之蛮。”賨城与卢城在賨人的分布区域之中。刘琳《华阳国志校注》认为:“《舆地纪胜》一六二引《元和志》:‘故賨城在流江县(按:今渠县)东北七十里。’《寰宇记》一三八亦云:‘古賨国城在流江县东北七十四里,古賨人国都也。’故城在今渠县东北土溪公社南岸之城坝,其地距渠县城约八十里。卢城未详。板楯七姓有罗氏,《风俗通》作卢氏,‘卢城’或是賨人中名‘卢’或‘罗’的氏族所筑。”

板楯蛮即賨人,历史上有一賨国、賨族,而其来源于羌。《华阳国志·巴志》曰:“汉高帝灭秦,为汉王,王巴、蜀。阆中人范目,有恩信方略,知帝必定天下,说帝,为募发賨民,要与共定秦。秦地既定,封目为长安建章乡侯。帝将讨关东,賨民皆思归。帝嘉其功而难伤其意,遂听还巴。谓目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耳。’徙封阆中慈(凫)乡侯,目固辞,乃封渡沔(县)侯。故世谓:‘三秦亡,范三侯也。’(目)复除民罗、朴、昝、鄂、度、夕、龚七姓不供租赋。阆中有渝水(今嘉陵江)賨民多居水左右。天性劲勇,初为汉前锋,陷阵,锐气鼓舞。帝善之,曰:‘此武王伐纣之歌也。’乃令人习学之,今所谓‘巴渝舞’也。”范目助汉高祖灭秦定国,功勋卓著,留有“三侯”佳话,是板楯蛮的殊荣。

共人为賨族之一部分。 《后汉书·南蛮·板楯蛮传》云:板楯蛮渠帅有罗、朴、督、鄂、度、夕、龚七姓。而龚即“共”,为賨族之一支系。关于賨人的历史表现,尚有二事可说:

其一,汉归义賨邑侯 清光绪十六年(1890),在长江南岸之奉节县甲高坝双河口,一农民耕地时发现一大铜洗,内有金印一方、汉五铢钱万余枚。廪生刘家佑(字保卿)得知后,以数斗米换得。此便是“汉归义賨邑侯”金印之面世。金印方形、驼纽、高2.5厘米、边长2.3厘米,字体为汉篆阴文。为汉代遗物,最终交于官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金印存于重庆市博物馆;三峡工程期间,藏入中国历史博物馆。

《资治通鉴·汉纪》载:建安五年(200),刘璋庸弱,张鲁乘机而起,袭别部司马张修,并其众。刘璋遣中郎将庞羲抗击,并授巴郡太守,屯阆中以御鲁。羲辄召汉昌賨民为兵,并遣吏程祁宣旨于其父汉昌令畿,索賨兵,畿不从。刘璋擢畿为江阳太守。可见当时的斗争十分激烈,同时善战、勇敢的賨兵(賨人)成为各派政治势力争取、利用的对象。

建安十九年(214)刘璋投降刘备,后者获得益州。孙权乘机索要荆州。刘备说他获得凉州后再还荆州。孙权大怒,派吕蒙袭夺长沙、零陵、桂阳。刘备引兵公安,曹操乘机攻入汉中。张鲁出降。操拜鲁为镇南将军,封阆中侯,邑万户;封鲁五子及阎圃等皆为列侯。賨人李虎率五百余家归之,操拜李虎为将军。《三国志·武帝纪》载:建安二十年(215)“九月,巴七姓夷王朴胡、賨邑侯杜濩各率种落,举巴夷、賨民来降”。黄权向刘备建议:“若失汉中,则三巴不振,此为割蜀之股臂也。”备乃以权为护军,率诸将迎鲁,鲁已降(曹),权遂击朴胡、杜濩、任约,破之。

建安二十一年(216),巴七姓夷王朴胡、賨邑侯杜濩、袁约各率巴夷、賨民(板楯人)附汉。为拒曹操,刘备升宕渠县为宕渠郡,分封朴胡为巴东太守,杜濩为巴西太守,袁约为巴郡太守。故而“汉归义賨邑侯”篆刻金印的出现,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也反映着賨人在这一进程中的作用和价值。

其二,賨人李特建成国 曹操经营汉中时,有賨人李虎率五百余户归降曹操,操拜李虎为将军。李特为李虎之后。十六国时,“五胡”先后在黄河流域建立了16个政权,其中之一,便是賨人李氏所建。西晋惠帝太安二年(303),賨人李特进入蜀川,建立成国。北魏崔鸿在《十六国春秋·蜀录》中称:“李特,字元休,巴西岩渠(今四川渠县一带)人。其先禀君之苗裔也”,“秦并天下以为黔中郡,薄赋敛之,口岁出钱四十,巴人谓賨,因谓之賨人焉。及汉高祖为汉王,始募賨人平定三秦。既而不愿出关,求还乡里。高祖以其功,复同丰沛,不供赋税,更名其地为巴郡。土有盐铁丹漆之饶,民用敦阜,俗性剽勇,又善歌舞。高祖爱其舞,诏乐府习之,今巴渝舞是也。汉末,张鲁居汉中,以鬼道教百姓。賨人敬信巫觋,多往奉之。值天下大乱,自巴西之宕渠迁于汉中杨车坂,抄掠行旅,百姓患之,号为杨车巴。其后繁昌,分为数十姓。及魏武克汉中,特祖父虎将五百余家归魏。魏武帝嘉之,迁于略阳,拜虎等为将军。徙内者亦万余家,散居陇右诸郡及三辅、弘农,所在北土复号之为巴氐。虎子慕,为东羌猎将。慕生有五子,辅、特、庠、流、骧”。从这些记述可以看到,作为羌之一支,賨人进入中国史的历史同样很长。

对于李特,《十六国春秋》多有记述:“特少壮州郡,见异当时,身长八尺,雄武善骑射,沈毅有大度。”西晋惠帝元康年间,氐齐万年反,关西扰乱,天水、略阳、扶风、始平诸郡兵寇蜂起,频岁大饥,百姓流离失所,李特兄弟随数万流民入蜀。至永康元年(300),益州刺史赵廞因易职事谋叛,以图割据,为笼络人心,开仓放粮赈济灾民。特与同党投其麾下。廞杀其弟威寇将军庠及子侄30余口,特率部众进攻成都,廞不抵,携妻子逃亡。特资助流民形成二营,刺史罗尚之部下以步骑三万袭特营,为特所败,六郡流人共推特为王,特自号大都督、镇北大将军,建初元年(即太安二年,303)特自称益州牧,都督梁益二州。特死,永兴元年(304)其子雄继成都王,晏平元年(即光煕元年,306)雄称帝,国号大成。雄61岁逝,在位30年。347年大成国亡,立国凡47年。李虎一门子孙繁盛,《十六国春秋》专述者有李特、李流、李雄、李安、李始、李班、李期、李寿、李势、李庠等,在录者数十人。此均为賨人故事,其历史之长、分布之广、人口之多、人才之众、影响之深,可知一斑。

故而,从历史的诸多现象看,松赞进封賨王,取决于两个环节:

一是不同时代皇帝的册封有一定轨制(封王封爵并非小事),通轨制、合礼俗,是其基础。唐代爵位分九级:一是王,食邑万户,正一品;二是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户,从一品。何人可以封王?皇帝的兄弟、皇子皆封亲王;皇太子之子封郡王;亲王之子,承嫡者封嗣王,其余诸子封郡公。以恩进者封郡王;袭郡王、嗣王者,封国公。再比如,李渊祖父李虎的子孙受封的有江夏王李道宗,曾护送文成公主进藏,此类封王有15位之多;再有李渊之父子孙的封王,如陇西恭王李博义,再如李渊之子封王的有齐王元吉、荆王元景、汉王元昌等凡十七八位,其下诸帝之子均有封王,其数量也相当可观。

封号、庙号、谧号、尊号等在封建社会中有严格的规矩,不可随意而用。因而,我们在考虑这一问题时,也应从具体的历史背景中找原因,分析其历史环境的特殊性,而不是笼而统之,不加分析。

二是册封等都是特定场景的产物,与历史、当事人的身份及当时的整体环境和政治形势等不无关系。因此,有人疑猜“賨”与赋有关,松赞受此封,或有贬义,令其多上贡赋,笔者认为无此可能,也无此必要。

蛮夷之说,或有贬意,但从造字的角度看,夷从“弓”,蛮从“虫”,前或说以狩猎为生,后或说采集虫蛤之类为生。状态自显落后,而字中有“人”,或谓非茹毛饮血而有进化者也。《旧唐书·吐蕃传》载:“高宗嗣位,授弄赞为驸马都尉,封西海郡王,赐物二千段。弄赞因致书于司徒长孙无忌等云:‘天子初即位,若臣下有不忠之心者,当勒兵以赴国除讨,并献金银珠宝十五种,请置太宗灵座之前。高宗嘉之,进封为賨王,赐杂彩三千段。因请蚕种及造酒、碾、、纸、墨之匠,并许焉。乃刊石像其形,列昭陵玄阙之下。”这是一段较为完整的材料来源。与《新唐书·吐蕃传》所载大体相似。因而封賨王是在完全合理的逻辑中进行,并无忤逆之事。

以上文字告诉我们:其一,高宗即位,松赞不断受封,一二再,且不断进高。其二,新君初立,松赞有明确支持的坚定表态。其三,松赞所请均允准而实施。这三方面都反映着唐蕃关系处在一个较为和平、和谐的时段。

在繁体中,“賨”、“宾”、“宝”三字,若不仔细辨认,极易混淆。古籍中因形体相近而误读错判的,极为常见。“賨王”被错解为“宾王”“宝王”或有一定历史缘由。

其一,《辞海》释“賨”有两条:一为“亦称賨人、賨民,即板楯蛮。秦至南北朝时巴人的称谓。扬雄《蜀都赋》:‘东有巴賨,绵亘百濮。’”又《后汉书补注》引《风俗通》:“巴有賨人。”此与上文所引资料基本相合。二为“古代巴人对所交赋税的名称。用以交税的钱和布称‘賨钱’或‘賨布’。”《晋书·李特载记》:“巴人呼赋为‘賨’。”亦如上文所引。因而,“賨”是賨人(板楯蛮)之音而书之以汉字,可以原词生成规律审之,而求之以藏语,则难还原,自然无果。尽管板楯蛮同出羌系,其语言也难在对音、对事、延伸词义中获解。新旧唐书所载均为“賨王”,无歧字、无歧义,故而“賨王”之名是正。

其二,“宾王”“宝王”显然是错认所至。《册府元龟》(卷964外臣部封册二)载:“高宗以贞观二十三年即位,拜吐蕃赞府(普)弄赞为驸马都尉、封西海郡王……于是进封宾王……”;又《册府元龟》(卷974外臣部褒义一)载:“永徽元年五月,宝王吐蕃赞府(普)薨,遣右武侯将军鲜于匡赉玺书往吊祭之。”“宝王”一词最易误解。因为,“宝”是好意,且吐蕃王族因有音近的“补杰”之称,故而将“賨王”误判为“宝王”,既有字形接近,也有意义上的误读,进而“顺错理成错章”了。

其三,“宝髻”一词的使用同样在《册府元龟》(卷961外臣部土风三):“自其王弃弄宋赞,唐太宗贞观后吞并诸蕃,地方千里。每十节度,置一上相统之,自号吐蕃‘宝髻’。”与“宾王”“宝王”的错认不同,“宝髻”出自藏语,是有“悉补野”“弗夜氏”等众多异译的“སྤུ་རྒྱལ།”(补杰)一词。“鹘提悉勃野”(འོ་ལྡེ་སྤུ་རྒྱལ།)是吐蕃第一代赞普聂赤赞普的尊号,进而成为王族的名号。藏语习惯称“སྤུ་རྒྱལ་བོད补杰博”,而非“བོད་སྤུ་རྒྱལ། 博补杰”。“སྤུ་རྒྱལ། 补杰”在前,而根本在“བོད博”。汉文用者,误将“སྤུ་རྒྱལ།(补杰)”作为国名是十分正常的事。就如同我们称不同地区的藏族为康巴人、安多人等。而这些称谓基本上是早期(初识阶段)的记载,在此后的历史文书中基本上都回归了“བོད”——“吐蕃”这一称号。

但是,这一过程同样是漫长的,贯通了聂赤赞普到达日宁塞、南日松赞,以及后来的松赞干布及其后世诸王。也就是说,从吐蕃第一代赞普聂赤赞普到第42代赞普达玛吾东赞,“吐蕃”(蕃、大蕃等)与“补杰”(悉勃野等)并行不悖,各有其用。

一是“蕃”(吐蕃等)与“补杰”(悉勃野等)相比,“蕃”出现在早,“补杰”出现为晚,二者有规律混同运用、各有定位。不论我们如何分析史书中所载“六牦牛部”(བོད་ཀ་གཡག་དྲུག)等关于早期蕃人的历史,但从发展的一般规律看,“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悉勃野王族统一青藏高原的过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必然地要经历王族出现前的诸多部落形成过程,甚至由血亲部落到地缘部落且逐步壮大的过程,众部落中的强者悉勃野王族出现后,它也必然地要经历从“天赤七王”到“五赞王”的逐步发展、逐步兼并的过程,到达日宁塞和南日松赞时期,显然加快了这一进程,部落联盟——史籍中所载的具有一定势力的邦国(44小邦、12邦国等)开始通过战争和盟誓等形式进入吐蕃,继而在松赞干布时期完成了对各部落的统一,进入吐蕃王朝的兴盛时期。作为族名、邦名存在的“蕃”,在传播中成为“吐蕃”,成为“大蕃”;而作为王室姓氏的“补杰”(悉勃野等)也便归其定位,“悉勃野”“窣勃野”“弗夜”以及“宝髻”也在规范中回归“吐蕃”这一定名。由于语言阻隔,在族外混同运用的状态也告终结。

二是“补杰”(悉勃野等)一词的影响之大和所用时间之长,学术界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从藏族历史的自我表述和实际的发展规律看,在青藏高原的诸部落联盟和邦国中,“补杰”的使用超过了“蕃”的使用。比如,敦煌文献中所载南日松赞时娘曾古、韦义策等归顺时的誓词:“从今后,要将森波杰弃之于后,将补杰钻记于心,决不背叛赞普补杰……”,“赞普补杰”是个既定的表述。由于当时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观念和民族观念,或许还没有宣誓效忠国家的概念意识,而“自天神而为人主”的赞普是一切核心,因而效忠的对象自然是“赞普补杰”。在敦煌文献中有这种不确其名的连接,也有与具体的赞普相联系的书写。如:“后,娘、韦、农三氏,通过蔡邦那森款通,听命于补杰达布(宁塞)。”显然,“补杰(悉勃野)达布(宁塞)”也是同一表述的不同形式,据语境而定。此类记载在敦煌文献也较普遍。较为全面而规范的用语应是“སྤུ་རྒྱལ་བོད་ཀྱི་བཙན་པོ།”(补杰蕃之赞普),即“吐蕃补杰(悉勃野)赞普”,或“吐蕃补杰(悉勃野)赞普赤松德赞”类的表述。

三是民族文化心理和行为习惯作为历史积淀的深刻影响。从根敦群佩在《白史》中的应用我们也可以感受到这一点。《白史》写道:“(如是有十二条誓词。又,墀松赞在鲁贡所设誓词,现刻于布达拉宫下,石碑的背面。与彼行文皆同。)伊曹父子之誓词,誓不背叛赞普补杰墀松赞父子及其后裔,誓必奉行赞普教命。”关键是最后一句中的“誓不背叛赞普补杰墀松赞父子及其后裔。”其中之“赞普补杰墀松赞”(བཙན་པོ་སྤུ་རྒྱལ་ཁྲི་སྲོང་བཙན)将身份(赞普)、姓氏(补杰)、名字(墀松赞)结合起来。这在内部是个十分正常的表述,《白史》中有多处运用。这种表述贯通于聂赤赞普以后的历代赞普。也就是说,“蕃”(吐蕃)作为族称使用,一般在族与族之间,而其内部一般使用“赞普补杰”(悉勃野、窣勃野、宝髻、弗夜等);在不同地区和邦国的早期传播中,自然也以“补杰”为多,因而称吐蕃为“宝髻”也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四是前文已及刘昫等撰的《旧唐书》,成书于后晋,10世纪中叶,离唐王朝的存在未远,其中关于吐蕃历史的较为系统而分明的记载应该是最早的,也更接近事实,这一点在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中已得到诸多引证。此后,便有北宋欧阳修、宋祁编纂的《新唐书》;王钦若、杨亿编纂的《册府元龟》成书于11世纪初。几部涉及吐蕃的史书各有特点、各有所长,但各有其局限性。而我们通过“源头”及其他方面的梳理,便可清楚围绕“賨王”而产生不同用词的前后过程和原因。

松赞之后,唐与吐蕃时战时和两百年,各自走完了从兴起到灭亡的过程。而从这一段历史看,文成公主进藏对唐蕃关系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除了松赞为了求婚而发兵20万围攻松州外,一些重大的战事均在松赞辞世之后。而进封“賨王”恰恰是在松赞在世之时,是唐高宗初登大位、急需外力支持的时期。故而,窃以为选用“賨”一字,首先是賨地之意。吐蕃位于西南,大的地域概念上与賨人所据、所源一体,间或有取賨人范目助高祖灭秦定天下等意。如此才合特定历史阶段、特定场景之情之需,合其轨制。

四、賨与“古孜”(古宗)的关系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后期,笔者在写《藏族文化发展史》一书时,即遇到云南的纳西、白、彝等族以及与之相邻地方的汉族称藏族为“古孜”(古宗)事。何以因之,未得其详。显然,这同样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至少对学术研究是如此。藏族被称为“古孜”(古宗)必定有其历史缘由。但似无从稽考。

其一,明清以后,西藏、西番、西藏族、藏族等称呼遍及国内之史籍,一直延及新中国成立。新中国成立后,一些学者受此影响,在行文时,仍然称藏族为“西藏族”,称“藏学”为“西藏学”。但在藏语言环境下,是不称“西藏”为族的。如果去问一位不懂汉语的藏族人:“你是藏族吗?”或“你是西藏族吗?”他肯定说不是。只有在汉语言环境下,他会说:“我是。”同时,“古孜”(古宗)这些他称除云南、四川凉山外,其他地区几乎不知,在其他藏族聚居地更是闻所未闻。

其二,从一些资料看,“古孜”(古宗)在这些民族和地区的使用,同样经过了漫长的过程。纳西族、白族、彝族与藏族的关系追寻共同典籍多为《后汉书》《三国志》《华阳国志》以及后来的《旧唐书》《资治通鉴》《册府元龟》中有关羌及具体一些民族迁徙、交往交流的历史材料。近百年来,尽管有许多专家做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关于羌的研究仍然是“似清非清、清中不清、大清小不清”——所涉历史太长、地域太广,所涉民族、方面太多,自然有些问题漫漶于历史之中,可以推论、难以确认。

读一些研究纳西的著作,将纳西与藏族的接触多追溯至唐,而形成东巴的历史则大体认为是宋明时期。纳西族学者和志武说:“隋末唐初,纳西族曾一度受吐蕃统治,接受藏族文化,东巴教直接受到苯教影响;以后受到南诏统治,也受南诏文化(内地佛教)的影响。在这样的基础上,东巴教和东巴文化在宋代有很大发展,利用象形文编写了大量的东巴经,完成苯教纳西化,东巴教也成为纳西族的民族宗教。首先,我们从分析东巴教传统的神、人排列次序证明,东巴教形成于唐代吐蕃、南诏统治纳西族的时期,说明社会政治历史对宗教发展的决定性影响。”东巴教形成时间的确定对于纳西东巴教的研究显然是十分重要的。东巴教源于苯教,或者说受到苯教较大的影响。而苯教产生的历史比唐要早得多,藏籍所谓“自聂赤赞普到拉脱脱日年赞都是苯教护持国政”。松赞干布与唐太宗李世民大体同时,为吐蕃第33代赞普,中间已过去了32代,那是个很长的历史阶段,而苯教的产生要早于聂赤赞普驻世之时。关键的问题是,悉勃野王族的称号“སྤུ་རྒྱལ”(补杰)一词从第一代赞普就有了,而且贯通于吐蕃赞普们存在的各个历史阶段。也就是说,纳西族接受苯教,或者受到苯教文化影响的时代,可能在唐以前就开始了。吐蕃王朝兴盛时期的200年,佛苯斗争激烈,而苯教多处于劣势,到10世纪、11世纪藏传佛教各教派形成后,苯教的诸多方面已经佛教化,虽然仍然保留着自己一定的信仰、信众和组织体系,但已非同以往。

笔者在云南工作期间,曾就此搜集资料,也时常求教当地专家学者,或走访民间,同样无果。有几种解释,很难确认。比如有人认为“古孜”(古宗)一词有贬义,但以何义为贬,不知所以然。再比如称“古孜”(古宗)即为“宗”(རྫོང་),此词早为“城堡”之义,后延伸为“县”——西藏地方的县府多依据城堡——此或为安全、战争等因素形成的藏族建筑文化风俗。因为建立一级政权必然要有办公场所,在过去的环境条件下,维护一个层级的政权,必然要有相对坚固的设施,城堡便是最适合的建筑,而且多建在山头上,像山南雍布拉康、日喀则桑珠孜,甚至布达拉宫,都如此。又有人言其为“宗喀巴”之“宗”(ཙོང་།),即“葱”之意,源于“宗曲”(ཙོང་ཆུ།湟水)。此二者之误均在将“賨”作为现代藏语去理解,进而溯之于音近、音似的文字。若论音义相近,当为“ཚོང་།”,亦不可为据。

显然,有两个指向给我们留下了溯源的方向。一是“賨”,賨出羌系,在1300年前的唐代谈1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和秦汉之事,当同如我们今天论说盛唐气象,朝代虽远,典册厚载,而世风可触。二是唐人眼中之吐蕃则是羌——这在新旧唐书中有充分反映。同样是从西北而南向的部落,其中之“板楯蛮”是其一支,久居巴地,负有声名,因赋称“賨”,便有了“賨”民、“賨”城、“賨”国、“賨”地、“賨”人之王。作为賨人,自李特立国至灭亡,距唐(618—907年)立国也不过200来年,其历史故事、人物、业绩在唐当十分鲜活,从唐时的典籍文牍诗赋看,对其之引用应十分普遍。比如陈子昂在《谏雅州讨生羌书》中针对与吐蕃相战屡败状态的谏言。“臣闻吐蕃桀黠之虏,君长相信而多奸谋,自敢抗天诛,迩来向二十余载,大战则大胜,小战则小胜,未尝败一队,亡一矢。国家往以薛仁贵、郭待封为武之将,屠十万众于大非之川,一甲不归”等,言七事而相谏,所及涉“賨”,“夫事有求利而得告者,则蜀昔时不通中国,秦惠王欲帝天下,而并诸侯,以为不兼賨,不取蜀,势未可举。乃用张仪计,饰美女,谲金牛,因间以啖蜀侯,蜀侯果贪其利,使五丁力士,凿山通谷,栈褒斜置道于秦,自是险阻不关,山谷不闭……蜀侯诛,賨邑灭,至今蜀为中州,是贪利而亡,此三事也”。于是谏言道:“臣闻古人善为天下者,计大而不计小,务德而不务刑,图其安则思其危,谋其利则虑其害,然后能享福禄,伏愿陛下熟计之。”

唐初吐蕃进入该地区时,因为羌系的诸多共性,将其视为“賨”,音变而为“古孜”(古宗),其理似乎可通。而北方诸羌,随着强大的吐蕃王朝的兴起,迅速融入吐蕃文化圈,故而不闻此说。倘若称吐蕃为“賨”,或于春秋、或于秦汉,终会留有迹痕,尤其是康巴等与板楯蛮有瓜葛的地区不会无有耳闻,或不至于全然不知。故而前议仍显牵强。因此,“古孜”(古宗)应是内外皆知,典籍有载的“སྤུ་རྒྱལ།”(汉史中之“悉勃野”“弗夜”“宝髻”等)一词,是于他族音变之结果。此笔者在《藏族文化发展史》中已有分析,不再赘述。


原文载于《中国藏学》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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