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成:活佛转世的义理和实践

发布时间:2022-04-02 17:30:00 | 来源: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 作者:李德成 | 责任编辑:

【作者简介】李德成,男,蒙古族,研究员,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科研业务办公室主任、一级巡视员。

【文章来源】《中国西藏》2020年第3期

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所独创的,以佛教的缘起学说和“化身再现”等理论与藏传佛教寺院集团的实际利益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宗教制度。除宗教理论外,历史上,西藏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封建属性,诸教派之间的互相斗争,宗教与世俗统治势力之间的关系都为活佛转世制度的形成创造了条件。这种独特的宗教制度形成之后,伴随着活佛转世活动的开展,形成了一整套独具特色的宗教仪轨和严谨的历史定制,被藏传佛教界所普遍遵守和使用,保证了这一制度的有序发展。

佛教认识论的核心是“诸法因缘生,缘灭法亦灭”的缘起说和业力因果论。大乘佛教主张芸芸众生皆有佛性,唯因妄执,不能觉悟。故佛教有“佛是觉悟的人,人是未觉的佛”“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等说法。意思是说世上所有众生,本来都具有和佛一样的智慧德相,只因有妄想执著,才迷失本性而不能觉悟,陷入轮回不息的无边苦海之中。只有在先觉者——佛的教化引导下,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才能觉悟本性,从而脱离六道轮回,到达涅槃彼岸。因此,佛和菩萨都以普度众生为己任,这也就是佛、菩萨的“平等本愿”。为实现这一本愿,随之产生“三身说”,即诸佛有法身、报身和化身。简单地说,法身是真理之身,报身是智慧之身,化身是功德之身。例如,如来有三身,法身佛毗卢遮那佛,报身佛卢舍那佛,化身佛释迦牟尼佛。其中的化身,是指积聚了佛的无量无边殊胜功德之身,能观机施教,随类化现,普度众生。世间芸芸待度众生与这种佛的化身、转世的关系,就是大乘佛教把佛菩萨化身再现的三身说和芸芸众生待佛救度的缘起论,巧妙地融合于一起的活佛转世的根本理论基础。

在此说明,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与佛教的轮回理论无关,所谓“轮回转世”的说法是错误的。按照佛教观点,佛菩萨本身已经是摆脱了轮回的觉悟者,其化身转世正是为了帮助众生摆脱轮回,若自己尚在轮回之中,就谈不上帮助众生摆脱轮回。故赵朴初先生有一句精彩的解释:“众生是随自己的惑业而轮回,佛菩萨则是乘自己的悲愿而转世”。“轮回”与“转世”有本质的区别,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所谓“活佛”,不是“活着的佛”,而是藏语的“朱古”即“化身”的意思,这是根据大乘佛教佛、菩萨有法身、报身、化身三身之说而出现的。藏传佛教认为,法身不显,报身时隐时现,而化身则随机显现。所以,成正觉者生时普度众生,圆寂后不舍众生,乘愿再来,有“化身”变现于色身上,即“转生或转世”。汉语“活佛”一词最早见之于正史记载是在明代。据《明实录》记载,正德十年(1515年)十一月,明武宗左右近幸向他进言:“西域胡僧有能知三生者,土人谓之活佛。”所谓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与佛教的轮回理论无关,“三生”即指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明武宗不顾群臣的反对,派太监刘允到西藏赍送番供等物,迎请“活佛”。以后“活佛”一词便逐渐成为汉语对藏传佛教转世尊者约定俗成的专用通称。据藏文史料《贤者喜宴》记载,土人所称的“活佛”即黑帽系第八世噶玛巴·弥觉多吉。弥觉多吉与刘允相见后,表示“于今我前去之兆象不吉”,希望稍后几年入朝。这便是汉语“活佛”一词的由来。

藏传佛教将“朱古”或活佛分成两种,一种藏语称之为“窍给朱古”,是指释迦牟尼佛的化身,也可以理解为最高化身或无上化身,但仅为一种概念,在活佛转世实践中尚无实例;另一种藏语称之为“杰哇朱古”,意即受生化身。藏传佛教中的活佛转世一般均指“杰哇朱古”,即受生化身。通俗地讲,“受生”就是再世、再生的意思,也可以理解为投生再来,反映的是世世相递的关系,既不存在所谓的“未终朱古”,也绝不能一世多转、在生转世。活佛们为完成自己的“平等本愿”而常说的“是世不成,转世再来”“乘愿再来、自在受生”等就是这个道理。例如,历世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历来都是世世相递的关系,从来没有所谓的“未终朱古”。

活佛转世的最初实践采用了受生化身理论并形成定制。活佛转世制度最早始于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该派创始人为都松钦巴(1110~1193)。活佛转世的渊源与该派重要人物噶玛拔希(1204~1283)有关。1283年噶玛拔希在西藏楚布寺圆寂。1284年攘琼多吉在日喀则贡塘地方出生。1288年攘琼多吉被迎请到楚布寺,由邬坚巴·仁钦贝主持认定为噶玛拔希的转世,给他授戒,并把噶玛拔希的秘密名号“攘琼多吉”赐给他。这样,攘琼多吉成为藏传佛教历史上第一位被认定的转世活佛,从此开创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

据《红史》《贤者喜宴》等文献记载,噶玛拔希最初进行转世实践时打算采用夺舍法,借尸还魂。他圆寂后法体停放7天开始寻找夺舍之尸,在堆龙帕仓找到一个完整无损刚满3岁的小孩尸体,遂夺舍转生,刚好转动眼珠时,死者家人见状认为死人转动眼珠不祥,其母用针将其眼珠取下。没有眼无法做利他之事,于是他脱出此尸再寻其他尸体,但只找到一只生蛆死鸽,遂大为灰心。在守护地方之空行母的劝说和帮助下,投胎为人,受生转世,从此开创和形成了活佛转世受生化现的定制和传统。

活佛转世实践之所以得到宗教界和社会认可,与中央政府的管理和关怀密不可分。

攘琼多吉在楚布寺坐床后,因元宪宗蒙哥曾赐给噶玛拔希一顶金边黑色法帽,故该转世系统被称为噶玛噶举黑帽系,该法帽遂成为该转世系统的标志和传世象征,该转世系统也具有了“皇权赐予”的意义。攘琼多吉于1332年应召到大都(今北京)拜见皇帝并传法,1333年元顺帝封其为“圆通佛法性空噶玛巴”封号;第二年又封其为“晓悟一切空性噶玛佛”,并赐敕书、国师印等。通过封赐,其转世活佛合法身份和合法地位得到元中央政府确认,其“噶玛巴”名号也经中央政府封赐得以使用传承,活佛转世也由民间自发性而被赋予法理意义具有了合法性,也才得以合法真正形成制度,并由此推动了活佛转世制度的发展。1406年,永乐皇帝召第五世噶玛巴得银协巴到南京,并于次年封其为“万行具足十方最胜圆觉妙智慧善普应佑国演教如来大宝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简称“大宝法王”,这是明代中央政府封赐藏传佛教僧侣的最高封号,从此“大宝法王”成为历世噶玛巴活佛的专有尊称。

达赖喇嘛转世系统是从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开始正式形成的。1546年,拉萨哲蚌寺认定年仅三岁的索南嘉措为上任住持根敦嘉措(1475~1542)的转世,并于1547年在哲蚌寺举行了坐床典礼,开始了格鲁派的活佛转世制度。1587年,明朝封索南嘉措为“朵儿只唱”(意为“金刚持”),赐印,准许进贡。这是达赖喇嘛转世系统首次受到中央政府的封赐,也标志着经中央政府封赐这一转世系统的正式合法确立。1653年,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应召到达北京朝见清顺治皇帝,被封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并赐金册金印,从而使“达赖喇嘛”的封号及其在西藏宗教界的地位得到中央政府的正式确定,从此以后,历世达赖喇嘛转世须经中央政府册封的制度遂成定制。

班禅转世系统是从四世班禅洛桑却吉坚赞(1570~1662)开始正式形成的,1583年,他被认定为日喀则安贡寺高僧罗桑顿珠的转世,在安贡寺举行坐床典礼,并担任该寺法台,以后又任扎什伦布寺法台。1713年,清康熙皇帝特派钦差至扎什伦布寺“照封五世达赖之例”,封五世班禅罗桑益西为“班禅额尔德尼”,并赐金册金印。从此,由中央政府决定了“班禅额尔德尼”成为班禅转世系统的正式名称及其在西藏宗教界的合法地位。以后,历世班禅转世后均须经中央政府册封亦成定制。

纵观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义理和实践,可以发现,活佛转世是有传统和规矩的,既要符合宗教义理,又要遵守宗教仪轨,还要遵守历史定制。活佛转世也绝不是单纯的宗教内部事务,而是国家主权、政府权威、宗教原则等的综合体现。对大活佛的封授,既是一种封授制度,更是一种管理制度,既体现了中央政府对有影响的大活佛的关怀和重视,也赋予了活佛转世制度的合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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