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康·土登克珠: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源流与发展

发布时间:2021-12-30 17:00:28 | 来源:​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 作者:珠康·土登克珠 | 责任编辑:

【摘要】释迦牟尼佛法由汉传、藏传、南传三大语系组成,三者均为佛陀弟子,都传承和发扬三大法轮,从根本教义上无异义,但是藏传佛教有依靠报身修行密法和通过化身或转世传承佛法的突显特点。

【关键词】藏传佛教;活佛转世;金瓶掣签;历史发展

【作者简介】珠康·土登克珠,男,藏族,1955年生,西藏那曲人,现任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常务副会长、西藏佛学院院长。

【文章来源】《中国西藏》2020年第6期

【中图分类号】B946.6

一、佛法在雪域的传播

佛陀在竹林园同众弟子一起时,从眉间白毫处发白光并照向北方后微微一笑。那时,除盖障菩萨向释尊问其原因,释尊则答:“众弟子,此白光照耀北方,虽佛法今兴于印度,但未来如旭日东升般佛法大兴在北方冰冷之地,将此地方众生度向菩提之道。要将北方众生归于佛法,观世音菩萨分工为慈悲之主;文殊菩萨分工为智慧之主;金刚手菩萨分工为力量之主。”师尊将三弟子定为北方雪域三怙主。

三怙主幻变之身在雪域的大行有聂赤赞普,他被视为观世音菩萨的化身,乃悉补野王统世系第一任赞普,修建西藏历史上第一座宫殿雍布拉康,标志着雪域将盛行佛法的预告。

拉托托日年赞被视为普贤菩萨的化身,大兴六字真言,将血祭改为金祭,标志着佛法的开始。

【九世达赖喇嘛前往布达拉宫坐床(罗布林卡壁画)。楚翘摄】

松赞干布被视为观世音菩萨的化身,迎娶文成公主(白度母)、赤尊公主(绿度母)、牟萨赤尊(胜利金刚母),统一了西藏,交流了汉藏文化,实施了“十善”等佛论,标志着建立佛法。

赤松德赞被视为文殊菩萨的化身,乃金城公主之子,迎请了博底萨朵(寂护论师——编者注)和莲花生大师,大兴佛法显密,标志着弘扬佛法。

赤热巴巾被视为金刚手菩萨的化身,厘定文字,大兴佛教,汉藏结盟立唐蕃会盟碑,标志着加深佛法,汉藏团结。

至尊度母派阿底峡尊者至西藏,继承寂护大师《入菩萨行论》传承,撰写《菩提道炬论》,统一后弘期佛法。

宗喀巴大师被视为文殊菩萨的化身,称为雪域第二佛陀。此外,萨迦派萨迦班智达、元朝时期执西藏地方政权的八思巴被视为文殊菩萨的化身;明朝时期,帕竹噶举和噶玛巴执西藏地方政权,帕竹巴和噶玛巴被视为金刚手的化身;清朝时期,格鲁派执西藏地方政权,达赖喇嘛被视为观世音菩萨的化身,班禅额尔德尼被视为无量光佛的化身。

二、活佛转世制度的产生

活佛转世制度源于公元13世纪,达布拉吉学徒曲吉扎巴于1189年修建堆龙楚布寺,后来被认定为噶玛都松钦巴,于1193年圆寂。第二世噶玛拔希于1206年出生,1283年圆寂。1284年第三世噶玛巴攘迥多吉出生,被认定为噶玛拔希转世灵童。从此就有了噶玛巴转世系统。后来噶玛·都松钦巴被追认为第一世噶玛巴。与此同时,噶举四大八小派中也开始了以活佛转世作为教派继承的方式。

15世纪,格鲁派中也采用了活佛转世制度。1391年根敦珠巴大师出生于日喀则夏堆俄尔措之地,兴建扎什伦布寺。1542年根敦嘉措大师圆寂后,哲蚌寺寻访其转世灵童,以后逐渐形成达赖喇嘛转世系统。根敦珠巴被追认为一世达赖喇嘛。同时,克珠杰和索南乔朗被追认为一世和二世班禅额尔德尼后,形成班禅转世系统。

(历世班禅驻锡地——扎什伦布寺。孔夏摄)

宁玛派出现敏林赤钦世袭和多吉扎伏藏师后代后,逐渐形成了宁玛派活佛转世传统。萨迦派出现赤钦或达钦世袭,但未形成转世系统。从清代开始,在宁玛派和萨迦派寺庙也兴起活佛转世的习俗。15世纪,认定桑顶·多吉帕姆活佛转世后,开始了女活佛转世系统。

三、金瓶掣签制度兴起的历史背景及其作用

进入元朝时期,八思巴建立了西藏行政体制,政教合一的制度由此发端,明代时期有帕竹巴和噶玛巴延续这一制度。特别是清朝时由格鲁派掌握政权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政教合一制度。由于上述原因,认定活佛成为一种不只是单一宗教或活佛个人的问题,而是与历代王朝的政治和主权管辖紧密相连。因此,为了争夺政权,在活佛转世方面出现了相互争夺和伪造等多种违法违规行为。基于这些情况,大清乾隆皇帝制定并颁布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简称“二十九条”——编者注)。

(一)金瓶掣签制度的建立,使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化、仪轨化。自乾隆皇帝以来这一转世制度一直沿袭并传承。比如,1793年,清朝制定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1936年,中华民国颁布了《喇嘛转世办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1793年,清朝颁布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其中第一条第一部分阐述了设立金瓶掣签制度的原因;第二部分讲金瓶掣签的基本原则。规定:“大皇帝为求黄教兴隆,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邀集四大护法,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选派真正有学问活佛,祈祷七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牟尼像前正式拈定。”第三部分规定:“假如找到的灵童仅只一位,也须将一个有灵童名字的签牌和一个没有名字的签牌,共同放进瓶内,假如抽出没有名字的签牌,就不能认定已寻访到的儿童,而要另外寻找。”第四部分规定达赖、班禅转世灵童的掣签原则。

从“二十九条”和管理活佛转世灵童寻访认定的实践看,清朝管理寻访认定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灵童制度的核心内容有:1.转世事宜由中央主持,驻藏大臣会同西藏地方实施;2.经中央批准后,西藏地方按宗教仪轨进行寻访,寻访到的候选男童经过甄别灵异,确定三名报中央批准掣签;3.中央委派驻藏大臣或专员主持仪式和掣签;4.将中签男童报中央批准后继任,中央特派专员看视灵童并主持坐床典礼;5.西藏地方报中央批准确定灵童经师、启用前世金印。

【大昭寺金瓶(复制品)。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西藏文化博物馆提供】

为此,清朝特制两个金瓶,一个用于西藏各大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存放于拉萨大昭寺;另一个用于确认西藏以外的内蒙、外蒙、青海、甘肃等地的各大呼图克图活佛转世掣签之用,存放于北京雍和宫。至此,经过了一系列历史演变,最终形成了以“金瓶掣签”认定活佛转世灵童的制度,并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雍和宫金瓶(复制品)。楚翘摄】

这从制度上保证了中央政府在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转世问题上的最终决定权,更加明确了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的领属关系,进一步维护了国家对西藏地方的主权,也避免了在转世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行贿受贿、营私舞弊等现象,体现了佛断神圣、公正无暇的宗教理念,符合藏传佛教教义,因而深得民心,对消除争斗战乱,稳定社会局势,巩固祖国边陲,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此,当时的八世达赖喇嘛江白嘉措和七世班禅额尔德尼丹白尼玛表示坚决拥护,由衷感谢皇帝的关爱。八世达赖喇嘛庄重发布文告,指出金瓶掣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写道:“在这方面,如果查出仍旧以旧俗擅自认定之情形,必将严惩不贷。”

金瓶掣签制度形成后,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转世必须经中央政府批准,否则即视为非法,并成定例。从清朝乾隆末年到光绪三十年,西藏地区就认定了39位主要活佛系统的灵童,多数是经过金瓶掣签而继位的。其中第十、十一、十二世达赖喇嘛和第八、九世班禅额尔德尼、第九世帕巴拉活佛均是由中央政府主持金瓶掣签认定的。

少数转世灵童是免于掣签的,但仍须经中央政府特许。总之,无论是否掣签,“免”与“不免”,西藏地方只有请求权,而无决定权,最后决定权在中央,其他任何人均无权决定,否则便是非法的、无效的。

清政府在这方面抓得非常严格,以布达拉宫三界殊胜殿举行第十世达赖喇嘛金瓶掣签为例,第十世达赖喇嘛楚臣嘉措1816年出生于今理塘地方内都那布村,父名罗桑年札,母名南嘉布赤,在被认定为第九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时,西藏摄政第穆呼图克图和地方政府的一些僧俗官员又想仿照九世达赖喇嘛之例,经过驻藏大臣呈奏皇帝,请求免予掣签。

清道光皇帝谕令应进行金瓶掣签,不得随意改动,理塘幼孩作为入瓶签掣之一基础上,再得其二,方可将三人之名一同缄封入瓶,掣签。

按照道光皇帝的命令,策墨林诺门汗向第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卜卦,于1821年1月4日,在布达拉宫召集僧俗官员会议后一致认为理塘幼孩作为入瓶签掣之一基础上,再加昌都寻访到的两位幼孩也入瓶签掣,并经过驻藏大臣再次向皇帝奏报。皇帝谕示:“虽所呈奏报告是成功的,但,达赖喇嘛转世事宜及其之重。因此,班禅额尔德尼再次予以卜卦。”

之后,按照道光皇帝的命令,三名候选灵童送到拉萨后,班禅额尔德尼于藏历元月前往拉萨,既定藏历元月15日举行金瓶掣签。班禅大师从罗布林卡来到布达拉宫,两位驻藏大臣及僧俗官员也随到现场,对掣签进行验核后,驻藏大臣灵海向金瓶鞠躬三次,将三名候选灵童的名签放入金瓶中,僧众诵经祈祷。随后驻藏大臣文干向金瓶鞠躬三次,轻轻摇动数次,果断掣出一签后大声宣布:“理塘幼孩中签”。

刹那间,策墨林诺门汗及班禅大师等在座的汉藏僧俗官员激动不已,齐声欢笑,并向金瓶献花。

藏历元月18日,“灵童”在聂塘极乐地由第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剃度出家,并传授了沙弥戒。

清政府颁布金瓶掣签条例以后,对进行此项工作非常严谨。随着历史的发展变化日趋完善,成为历史定制。

(二)中华民国颁布《喇嘛转世办法》。中华民国政府在继承清代大活佛转世管理制度的基础上,1936年颁布了《喇嘛转世办法》,并按照历史定制,批准和坐床十三世达赖喇嘛和九世班禅额尔德尼的转世灵童,予以管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2007年7月,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于当年9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走上法治化轨道,对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重要意义。《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贯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方略和依法治藏重要原则,体现了尊重藏传佛教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的原则,规定了活佛转世必须遵循的原则、应当具备的条件,规范了政府行为,明确了佛教协会的职责,完全符合西藏藏传佛教的实际,受到了西藏自治区藏传佛教界人士、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坚决拥护。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活佛转世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落实《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西藏自治区经政府批准寻访转世活佛灵童91名,其中2007年以来严格按照《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审批、寻访认定转世活佛39名。经国务院批准、金瓶掣签认定的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健康茁壮成长,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成为藏传佛教的领袖。按照历史定制和宗教仪轨寻访第五世德珠活佛的转世灵童,2010年7月4日,在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主持下,大昭寺举行金瓶掣签,掣出五世德珠活佛的转世灵童。如今,六世德珠活佛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西藏佛学院研读佛学理论,学习文化知识。

(四)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藏传佛教工作是促进西藏长治久安的一个重点。把坚持独立自主自办作为藏传佛教界必须遵循的原则。任何势力不得干预活佛转世。在这方面坚持“三个必须”,即必须国内寻访、必须金瓶掣签、必须中央批准的原则。

(五)掌握好《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及西藏自治区实施细则。活佛转世应具备的条件:一是必须有二世以上的传承世系;二是要有寺庙,由寺庙来寻访;三是要有一套完整的宗教仪轨;四要严格遵守历史定制,必须经过政府批准。

活佛转世需遵守的定制和宗教仪轨。

1.在火化活佛的遗体时,要标注烟熏方向;

2.一位高僧大德要著作祈求灵童降生祷文,并由活佛所在寺庙举行祈福、供云;

3.圆寂活佛所在寺庙向佛教协会和宗教部门提出寻访转世灵童申请;

4.组建寻访小组,寻访小组由该寺高僧大德或当地佛教协会会长负责;

5.到各地寻访具有特殊吉兆的幼孩和父母;

6.在寻访小组的指导下,要看天文历算结果;

7.对拉姆拉措等历史上的神湖进行观湖;

8.选择1-3名灵异儿童;

9.寻访小组基本同意后报佛教协会,佛教协会认可后报政府批准;

10.按照各教派的习惯,在佛像前举行抽签仪式;

11.经批准后颁发活佛证书,并举行坐床仪式;

12.继位后安排享有名誉的经师;

13.呼图克图以上转世灵童应在大昭寺或雍和宫进行金瓶掣签。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灵童经国务院批准。呼图克图以上转世灵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其余的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或宗教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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