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成:关于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1-12-07 19:15:00 | 来源:​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 作者:李德成 | 责任编辑: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8月召开的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重要内容。藏传佛教是佛教中国化的产物,藏传佛教的传承发展也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如何认识和对待藏传佛教中国化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藏传佛教;中国化;历史必然;内在要求

【作者简介】李德成,男,蒙古族,研究员,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科研业务办公室主任、一级巡视员。

【文章来源】《中国宗教》2021年第4期

【中图分类号】B946.6

坚持中国化方向是藏传佛教传承发展的历史必然

从历史维度看,佛教只有和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实现中国化,才能在我国落地生根。

公元7世纪中叶,尼泊尔的佛教和内地的汉传佛教同时传入西藏地方。汉传佛教的佛像经典、寺院建造法式、寺院法规及汉传佛教禅宗等派别在西藏得到传播,对藏传佛教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推动了佛教在西藏地方的传播和中国化进程,汉传佛教成为藏传佛教的主要源头之一。公元7世纪中叶到公元9世纪中叶为佛教在西藏发展的“前弘期”,因主要以引进和翻译佛经为主,佛教未能在西藏形成独立的、完整的教派体系,由于发生“朗达玛灭佛”事件,佛教在西藏发展中止。公元10世纪末,佛教复兴势力通过“下路弘法”和“上路弘法”分别从青海和阿里进入西藏腹心地带,与中华文化特别是藏族传统文化融合发展,是为西藏佛教“后弘期”,正式形成藏传佛教,并形成了宁玛派、噶举派、萨迦派、格鲁派等不同派别。

(西藏日喀则扎什伦布寺)

藏传佛教之所以不同于西藏前弘期佛教,是因为它是南亚佛教与汉传佛教、藏族原始宗教苯教等文化相互融合的结果,是地方化、民族化、中国化了的佛教,是以佛教教义为基础,吸收苯教神祇和仪式,教义上以大乘中观派为主,显密兼容,并以无上瑜伽密为最高修行次第的一种中国化的佛教。它形成许多独具中国特色的教派,有严密的中国化的寺院组织、传承体系和学经制度,有完整的藏文《甘珠尔》和《丹珠尔》典籍。其无论是宗教观念和思想,还是宗教情感和体验,无论是宗教行为和活动,还是宗教组织和制度,都已与中华传统文化相融合。

首先,在宗教观念和思想方面,藏传佛教结合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形成了中国化的佛学思想体系。藏传佛教各派都以龙树菩萨的中观学派思想为主,都以中观思想为自宗的理论基石。强调不持偏见、不执着断见和常见两个极端的中观思想,与强调不偏不倚、折中调和的中华传统文化中庸之道有异曲同工之处。

其次,在宗教情感和体验方面,藏传佛教依据不同的密法传承,形成了不同的密法派别,以寻求即身成佛之理。因此,具有中华文化色彩、藏族文化特色的忿怒相如本尊、护法等在藏传佛教中得到更多崇拜和修持,信众的上师观念、活佛情结与来世情感浓厚,形成了中国化的信仰崇拜体系和宗教经验。

第三,在宗教行为和活动方面,藏传佛教与中华传统文化相结合,形成了中国化的独特学修体系。显宗和密宗相结合,尤其重视密宗,且四部密法俱全,尤其独有无上瑜伽密法,所谓即身成佛之法即在无上密中。

最后,在宗教组织和制度方面,与中华传统文化相结合,形成了中国化的管理制度、丛林制度、传承制度和传播方式。管理制度以学经制度为核心,按照先显后密,由低到高划分不同学级、不同学制,采取考试方式授予不同学位,自成体系。丛林管理,各教派规定有不同的管理体系及管理人员,各有专职,如学经组织、寺院经济组织等,并采用委员议事的形式来处理日常事务,管理严密。藏传佛教还与中国传统秩序观念相结合,形成了活佛转世制度这一独具中国特色的藏传佛教传承方式。

综合上述情况,从历史维度看,佛教传入西藏之后,经过本土化发展,到10世纪末完成了中国化进程,最终形成了具有我国地域性特征、民族性特点、中华文化色彩、中国特色的宗教,即中国化的藏传佛教,成为中国的本土宗教。

坚持中国化方向是藏传佛教传承发展的内在要求

从现实维度看,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对于推动藏传佛教正常秩序建立,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是藏传佛教传承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藏传佛教健康传承的需要。历史上,追求清净纯洁是藏传佛教发展的主流。但在封建农奴制度下,藏传佛教的清净纯洁却受到了玷污。1959年伴随着被称为世界上最大规模“废奴”运动的西藏民主改革,西藏佛教界也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宗教制度的民主革新,彻底废除了寺院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实行政教分离,建立了寺庙民主管理体制,荡涤了封建农奴制度对藏传佛教的玷污,恢复了佛教清净纯洁的本来面目,使广大西藏人民真正享受到了《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使封建农奴制度下政教合一的宗教制度变为适应社会主义社会要求的宗教制度,宗教的社会属性、地位及作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奠定了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牢固基础。从此藏传佛教步入健康传承的历史新阶段。当前,藏传佛教要确保健康传承与发展,还须弘扬优良传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中国化方向,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文化的阐释,积极促进自身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藏传佛教正常秩序建设的需要。自新中国成立后,在当代藏传佛教的发展中,爱国进步还是分裂倒退的斗争始终是藏传佛教面临的主要问题,流亡境外的“藏独”集团图谋“西藏独立”、分裂祖国的顽固立场没有改变,国际敌对势力利用所谓“西藏问题”遏制、搞乱乃至分裂社会主义中国的图谋没有改变。藏传佛教中爱国进步与分裂倒退的斗争始终是尖锐的、复杂的,有时甚至是激烈的。“政教合一”是藏传佛教的历史特点之一,虽然经过对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废除了寺院领主集团的封建特权和封建压迫剥削制度,但由于历史的惯性作用,“政教合一”的历史遗毒还没有彻底肃清。藏传佛教政治化倾向依然存在,少数寺庙、僧尼仍然迷恋过去的封建特权,向往恢复“政教合一”时的“宗教特权”,宗教干扰国民教育、干预基层政权和司法、干预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藏传佛教的正常秩序建设始终在曲折中前进。

建立藏传佛教的正常秩序,政治秩序是根本,信仰秩序是基础,管理秩序是保障,而这一切秩序的建设都依赖于藏传佛教中国化的不断推进。坚持中国化方向,藏传佛教必须在政治上自觉认同,才能保证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国化方向,藏传佛教必须在文化上自觉融合,才能保证藏传佛教正常的信仰秩序;坚持中国化方向,藏传佛教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才能保证藏传佛教正常的管理秩序。有坚实的政治基础、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正确的前进方向,藏传佛教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并步入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的正常轨道之中,必将逐步实现宗教秩序的正常化。

(三)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同频的需要。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同时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任务艰巨,这在客观上要求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标准、道德规范,形成团结一心、奋发向上、攻坚克难的社会氛围。在这样的形势下,藏传佛教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一方面,坚持以弘扬正法、服务社会为价值取向,汲取中华文化中的有益养分,使自身文化底蕴更加丰厚,不断赋予自身以新的内涵,并在佛学理论、教义思想等方面敢于突破传统,推动和引领藏传佛教界对自身兴利除弊,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另一方面,正确把握当今时代国际社会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主题,充分认识我国迈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时代任务,明确自身的使命职责,自觉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护国利民、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坚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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