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选自《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实践中的民族主义》第十三章,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建设要顾及到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方面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制度建设,精神方面就要搞文化建设和情感建设。中华民族建设同样如此。所以我们强调中华民族意识,强调中华民族凝聚力,实际上是在强调中国民族建设中的文化建设和情感建设。近年来中央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十九大又把它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加以提出。不仅如此,“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已写入新近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华民族”入宪,说明增强中华民族意识已经上升到国家意志,代表了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其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先是一个认同问题,这种认同首先要从文化上表现出来。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此有明确的表达: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的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文化认同解决好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才能巩固。[1]
“文化认同”是一个复合概念。其中的“认同”尽管很复杂,但和“文化”结合起来用无非两种意思,一是归属感,二是认可。完整一点说就是通过文化来确认人们的民族(或其他群体)归属,或对某种文化的肯定和认可。
相对“认同”,“文化”的意思更为复杂。文化是什么,似乎是谁也说不清,谁也都在说、都在感触的东西。有文化的大概念说,举凡人类所创造的一切都可认定为文化;有小概念说,文化只是被集中到了精神层面和制度层面。我的理解,虽然人们在为文化做定义时会有大概念说,但就具体使用来看主要是侧重小概念的。“文化”每每与经济、政治、社会、军事、生态等相提并论,成为社会生活、现代化建设或学术研究的一个单独领域,并没有用以涵盖和取代其他领域。所以,从本义上讲“文化”主要还是表现精神文明和社会规制方面的东西,物质的东西只有同精神和规制结合起来才有文化的性质。一座坟茔之所以说是一种文化,是因为它体现了建造者的一种信仰和寄托,体现了墓主人生前身份的礼制;一座建筑之所以是一种文化,是因为它体现了建造者对其功能、寓意的理解,反映了其所具有的技能、知识和艺术志趣。所以,文化不应是指这座墓葬和建筑本身,而是指由它们所表现出来的精神内涵和形制意义。进而言之,不是所有的人造物品都是文化,而是在人造物品中体现了人的精神意涵的东西才是文化。所谓文化,就是人的行为及所创造的一切事物所蕴含的理念、信仰、知识和技能。文化是人之所造所为,是区别人类和其他生物的根本标志(当然,高于人类的生命体被确认之后当另说)。文化是人类的本质属性。或称,人就是一种文化动物。
文化的涵义尽管是精神层面的,却是通过物质层面和人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文化认同由此广泛而深刻。文化的生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旦形成便极为稳定;文化的存在又是有区隔的,民族(族类共同体)是最常见的文化单元。因此,我们现在所讲的文化总是和民族联系在一起,文化认同总是会具体到民族的文化认同。每一种文化都凝聚着人的创造性劳动,铭刻着人的奋斗和智慧。特定的地域环境、历史过程造就了不同民族的特点,形塑了不同的民族性格、形成不同的知识体系和社会规则。文化形成的因素是多重的,文化认同自然也不会是单线条的。文化认同所表现出的不仅仅是对乡音、牧笛、祠堂、农舍这类文化实体的依恋和情感,也会寄情于塑造这一文化的土地山川、江河湖海、一草一木乃至流淌无穷的历史故事。文化塑造了具体的人,也赋予了人最直接最深刻的情感。所以,文化认同是一种包含着对人、物、景、情全方位的认同,是人的最深层次认同。趋利的本能、环境的影响都可以左右一些人的认同,但人之所出的文化却是根植最深的认同元素。《白鹿原》电视剧一度热播,剧中的主人公们性情各异、经历各异、政治取向各异,但在归宗白鹿原上绝无二致。被逐出宗族,不准进祠堂是最大的惩罚,而能被族人接纳、写进族谱又是莫大的荣耀。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文化认同的典型反映。
在文化上寻求归属是人的一种本能,但现代化越深入,文化交流越深入,认同迷失现象越严重。这不但是对人之归属需求规律的背离,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的维护。
文化认同的要义就是要从文化方面明确我们是谁的问题。我们是中国人,同为中华民族。为什么?因为我们共居中国、同享中华文化。中华文化是我们作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的根本。但在多民族国家,怎样正确认识中华文化,这是增强文化认同的关键。
中华文化也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这一命题应该从两方面看,一是各民族的历史实践为中华文化的形成发展提供了物质前提。历史上,中原汉族开拓了自身的农业文明,周边少数民族则开拓了草原文明或其他文明。这些文明的创造及其相互的碰撞融合都在中国文化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敦煌文化享誉天下。敦煌莫高窟所藏文物除了壁画之外,还有数万件从5世纪初到11世纪初晋至宋代诸朝的经卷、文书、帛画、织绣、铜像等,所用文字有汉、藏、梵文、粟特文、于阗文,内容涉及不同时期各民族的生产活动、社会结构、宗教生活、艺术创作等,堪称古代中国多民族生活的百科宝典,是中华文化对古代多民族历史状况的典型写照。此外,被视为中国传统文化经典的诗经、汉赋、唐诗、宋词、元曲和明清小说,都有大量关于少数民族生活和民族关系的内容。正是中国各民族丰富多彩的生活和创造才为灿烂多彩的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素材、创造了条件。
二是各民族都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以不同的方式创造了各自的文化,成为中华文化的不同成分。就少数民族来说,他们的文化创造,有的已完全融入了中华主流文化。如主持隋唐长安城修建的是宇文恺,他是宇文鲜卑人;中国历史文献中的“二十四史”是官修“正史”,其中的《宋史》、《辽史》和《金史》编修主持人是元代宰相脱脱,他是蒙古族;《饮膳正要》是一部珍贵的元代宫廷食谱,也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古代营养保健学专著,其作者是元代“回回”(或曰蒙古族)太医忽思慧;《骆驼祥子》《四世同堂》的故事脍炙人口,而他们的作者是满族作家老舍;等等。实际上,在那些所谓正宗的中华文化的创造队伍中,那些可以识别和难以识别的少数民族作家、诗人、科学家、思想家、军事家、政治家灿若群星、多不胜数。有的则是以鲜明的民族色彩流传于世的。以文字为例,古代中国除了汉字之外,流行的少数民族文字就有突厥文、契丹文、西夏文、藏文、粟特文、回鹘文、女真文、满文、八思巴文、察合台文、于阗文、龟兹文等10多种,当今的少数民族文字有的是历史流传下来的,有的则是外来的或新创的。再以医学来看,汉族地区的“中医”源远流长,而藏医学在8世纪也已形成了成型的理论,回医在元代的朝廷也已设有专门机构,在民间十分流行。此外蒙古、维吾尔、傣、苗、瑶、彝等民族也都有自己悠久的医学传统,成为中华医药学宝库中不可或缺的内容。目前,中国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公布的39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居世界第一,其中少数民族项目13项,占总数的1/3,国家级非遗中的少数民族项目比例在45%以上,远高于少数民族在中国总人口中的比例。这些数字足已说明少数民族文化在中华文化中的地位了。
中华文化既然是各民族的共同创造,也便是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各民族也便都属于一个“我们”。所以,我们始终讲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中华文化是一个百花争艳的大花园,这里的每一种优秀文化都应得到彰显弘扬,都应得到认同。然而,“我们”这个家庭毕竟太大了,家庭形成又历经了长期的历史过程,家庭成员之间的特点也各有不同。所以,我们提倡的文化认同,既要有各民族的小认同,也要有民族之间的相互认同,还要有中华民族的大认同。
56个民族层面的小认同是必需的,因为这是我们文化认同的基本面。没有这个基本面,中华文化认同就是一个空泛的存在。不让一个民族认同自己的文化是不对的,认同中华文化和认同本民族文化并不相悖。从历史来看,中国虽然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但这里的多民族只是个笼统概念,只是新中国成立后通过民族识别才具体化起来的。多民族概念明确了,民族间的界限清晰了,民族意识也提升了。这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这就是保护和弘扬各民族文化的自觉性提高了。现在来看,文化多元是好事,因为多元有色彩、有活力,多元互鉴互融才能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所以,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重要优势。我们的民族政策始终坚持各民族发展繁荣,强调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对各民族文化的发展和增强各民族文化的认同起了决定性作用。可以说,在各民族文化认同这个层面上,人们的认识已有了很大的提高,当今我们在民族文化保护和弘扬上取得的成绩是和人们日益增强的民族文化认同直接相关的。
民族之间的相互认同是文化认同的应有之义,认同的本义中就包含着肯定、认可的意思。所以积极的认同绝不仅仅是一种自我意识,更不是自我意识的膨胀,而是包含着对他者的包容和接纳。在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之间的这种包容和接纳也在中华文化认同的范畴之内。一般而言,对不同民族的文化持认同和肯定态度是能够做到的。民族地区的异样风情总是吸引外地游客的最大驱动力,文艺舞台上越是民族的东西越受欢迎。但在这种欢迎和欣赏的另一面则是各自的保守和狭隘。随着城市化现代化的推进,民族之间的流动交往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在发生,各民族在深入交往的同时,利益矛盾和文化摩擦也在发生。而在民族杂居地区,不同民族在对相关文化资源的认识和开发上的矛盾也时有所现。尤其是,在互联网的虚拟空间,不同民族成员围绕一些历史问题、宗教问题乃至现实问题的争执频繁出现。这些争执对民族感情的伤害极为严重,与我们提倡的民族认同或文化认同格格不入。当前,民族之间的相互包容已是积极文化认同的基本要求。海纳百川本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品质,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应得到积极弘扬和倡导。
中华文化不仅仅是各民族文化的统称,也有着实在的内容,这就是已有的覆盖中国各民族的共性文化。这一层认同事关中华民族生存的根本,实在称得上中华文化的“大认同”。中华文化的同一性来自各民族同为一国、同建一国的历史和实践。不论原本既生于斯长于斯的本土民族,还是在不同历史时期辗转来此的外来群体,经过千百年的历史发展,早已在居住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容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在此基础上的各民族文化自然会有很大的共性或同一性。比如说在中国历史上居于思想支配地位的儒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注重忠义孝悌的社会伦理、南北盛行的宗族文化、多族同一的节庆礼仪、以及当代共享的汉字、普通话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等。
由于汉族在中国人口中占绝对多数,也由于汉族文化在中国历史和现实中的主流地位,中华文化呈现出较多的汉文化成分和色彩是很正常的,但不能说中华文化就是汉文化,这和中华民族不能等同于汉族是一个道理。将中华文化和汉文化等同起来的观念过去有,时至今日仍然有。这种观念的存在,不但为少数民族和中华民族的关系制造了障碍,也为民族分裂主义提供了借口。所以,正确的文化认同事关中华民族的根本,加强正确的民族观教育至为重要。习近平讲,要向各族人民反复讲,各民族都对中华文化的形成发展做出了贡献,各民族要相互欣赏、相互学习。把汉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都是不对的,都要坚决克服。是为至理。
文化认同与中华民族建设所需的其他环节一样,也属于一个动态的建设过程。而在当下,就是以符合时代要求的中华文化来凝聚人心的过程。发展中的中华文化应该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第一,应以传统文化为底色。首先要澄清,民族文化不等于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可以有较多的传统成分,但就其本义来讲是指一个民族的特性文化,而这个特性又是随历史发展有不同表现的。表现在过去的就是传统民族文化,表现在当前的就是现代民族文化。中华文化同样如此。我们讲中华文化一般来说更多是指传统的文化。这是因为只有传统文化才保有更多的特色,才是民族文化的底色。在当前时代背景下,不论少数民族还是汉族,都面临着现代文化的强烈冲击。如果传统文化不能得到保护和传承,中华文化也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任何民族文化都是以传统文化为特色、为底色。这一点任何时候都不能忽略。
第二,必须是我们民族的优秀文化。任何民族的文化都是良莠混杂的,我们对中华文化的传承也好,弘扬也好针对的只能是其优秀部分,而不能良莠不分。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崇尚和谐、蕴含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人心向善的道德观,这是最可珍惜和传扬的文化内容,而那些麻木保守、缺乏公德、言而无信等所谓中国人的“劣根性”则是最应摒弃的。应该使人们在中华文化的滋养中得到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而不是相反。在此问题上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进步观,不能搞没有原则的文化相对主义。
第三,必须充分体现多元一体的结构和理念。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这个格局也应在中华文化的建设中得到充分体现。一个民族不能在大的文化格局中获得自己的存在感,是不可能真正认同的;中华文化不能从各民族文化中获得资源和养分也不可能存在和发展。要做“多元”与“一体”的统一论者,提倡“多元一体主义”。“多元”体现的是对事物特异性的承认,“一体”则是对普遍性和同一性的肯定。事物总是有差异也有同一,有多元也有一体。所以,我们在推崇多样性的同时,不能丢弃同一性,在尊重文化多元的同时,不能忘记中华民族以及人类的共有文明。
第四,应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民族发展方向。传统只能说明过去,不能说明现在和未来。凝聚民族认同的不仅仅是过去的骄傲和乡土的依恋,还有现实的利益和未来的希望。所以,中华文化的建设就不仅仅是恢复传统,更要赋予其明确的时代精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现阶段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代表着现阶段的时代特点和方向,因此提倡以此为核心的爱国主义和创新精神,提倡面向世界和未来的开放意识和包容精神,提倡权利和义务共担的公民意识,提倡崇德尚法、德法兼备的社会规范,或者说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成为中华文化建设必备内容。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最大短板就是核心价值观的凝聚和缺失,能在新时代的文化认同建设中补上这一块,无疑将是中华文化之大幸、中华民族之大幸。
“中华民族”一词最早是1902年梁启超在一篇文章中开始使用的,其涵义和性质屡经讨论。现在看来,“中华民族”的性质是双重的:其一,我们现在所说的中华民族不仅仅是汉族,而是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56个民族的总称,它既是多元的,又是一体的,是一种复合型的族类共同体。其二,中华民族不仅是一个文化共同体或族类共同体,更是一个容纳了政治、经济、地域因素在内的国民共同体,是国际法上的“国家民族”。因此,中华民族既是历史文化的,又是政治的、国家的,具有鲜明的综合性。
正由于中华民族有这样一个综合属性,我们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候,只讲文化认同就不够了。56个民族的文化尽管有很大的共性,但有些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别还是比较大的,语言不通,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不同,这样仅仅强调文化认同可能就比较勉强。另外,还有的民族是近代以后才从外面进来的,进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时间不长;还有很多是跨境民族或跨界民族,有着与境外民族相同或相近的文化。这就使得他们的文化认同有着很大的可变性和多重性,完全靠文化认同来增强共同体意识就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的政治认同也非常有必要。
政治认同首先是国家认同。人类有各种社会组合形式,国家是最能满足人类安全保障和生存发展的政治形式。国家的本质属性是阶级性,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除此之外,国家也有民族性。因为任何国家都由特定民族的人口组成,都要维护特定民族的利益。冷战结束以后,以阶级为主调的意识形态减弱,民族因素、宗教因素、文化因素等所谓的“族性”色彩突出,相应的民族国家地位得到了加强。而在中国,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意识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中得到彰显,这是对世界大势的顺应。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全球化的研究十分热烈。一度有这样一种看法,就是全球化将会使民族国家时代成为过去。从逻辑上讲,这是能够成立的。因为全球化突破国家界限,人类社会必然会形成一个“全球政府”主导的世界。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实践,全球化尽管在突飞猛进地推进,但是并没有使民族国家退出历史舞台。甚至在全球化历程开始最早、步伐走得最远的西方世界,各自的民族国家立场不但丝毫没有得到动摇,反而更为坚定。当前英国脱欧、欧洲政坛极右势力上升、特朗普上台、民粹主义、国家利己主义思潮涌动等十分清楚地显示出,西方国家正在集体向后转,从拥抱全球化的立场向画地为牢的民族国家堡垒退缩。所以从世界来看,我们中国也没有任何理由动摇自己的民族国家立场。中国56个民族都从自己的国家中获得安全、安宁和发展的利益,也要为祖国奉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国家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可或缺的一环。
国家认同与具体的政治制度分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国情和历史的选择。我们认同国家,应该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国家有两种涵义:一种是政府,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就是凌驾于社会之上具有强制力的公权力;另一种就是人们常说的领土、政府和国民三者的结合体。所以,我们谈国家认同一定应是完整的、具体的。具体到当下,国家认同的内容理所当然应该包括党和政府。中国如此多的人口、如此广袤的国土、如此复杂的社会构成和国际环境,能够始终保持聚而不散的凝聚力并日益繁荣富强,没有中国共产党及政府的坚强领导是不可想象的。
政治认同包括国家认同,也包括各民族共同的利益认同和命运认同。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壮丽辽阔的国土、灿烂多样的文化,还是秦汉雄风、盛唐气象、康乾盛世,都是中国各民族共同创造的;近代以来抗击列强压迫,争取祖国解放,维护国家独立和中国特色现代化奇迹的创造也都是各民族人民共同完成的。历经数千年的中华各民族早已形成了休戚与共,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这种关系就是我们所讲的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利益认同在认同理论中是非常受重视的。能够决定认同取向的是三个因素:文化、利益和环境。其中文化是“天然”的成分,文化认同最持久、最深厚;而利益则是现实的因素,利益认同最直接、最有力。利益和命运密不可分。就此而论,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环节中,我们重视文化认同,同样需要重视利益认同。利益认同可以弥合文化认同,也可以分解文化认同。物质利益相比精神需求总是更直接更基本。人可以不认自己的文化,但不能不吃饭。共同的利益和命运最可以化解矛盾、沟通感情、促进团结。而我们中华各民族之间原本就有着休戚与共的利益关系和共同命运,忽视这一点,不强调这一点,原有的文化认同也会失去根基。
中华民族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也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每一个民族都不可能独享其荣、独善其身,而只能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虽然是个大家都在讲的大道理,却是一个切切实实的真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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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民委编《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民族出版社,2015,第252、2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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