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列顿珠:元代的朵思麻宣慰司的设置年代和名称

发布时间:2020-09-18 13:25:00 | 来源: 《中国藏学》 | 作者:赤列顿珠 | 责任编辑:闫景真

对于元朝在藏族地区设置的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以及在中央政府中管辖它们的机构宣政院,自从韩儒林先生《元朝中央政府是怎样管理西藏地方的》一文发表以来,近40年间,学术界已经做过许多的研究。不过,由于藏族地区地域的广大,各地社会历史和宗教状况存在相当的差异,元代史料中对藏族地区各地的状况又缺乏系统的记载,因此对这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仍有许多需要各别进行研究的问题,本文拟对朵思麻宣慰司的设置年代和名称进行一些分析,以期引起学术界对元代甘青藏区的历史的注意。

一、朵思麻宣慰司设置的年代  

阅读《元史》百官志三的宣政院及其属下的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记载,常常使人对其机构名称的冗长和古怪感到吃力。例如,朵思麻宣慰司的正式的名称是“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而朵甘思宣慰司的正式名称是“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乌思藏宣慰司的正式名称是“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不仅记忆困难,而且容易混淆在一起。元朝为何如此命名这三个宣慰司,应当有其一定的道理,只是这个道理在迄今发现的各种元代史料中都未见到说明。

依笔者的观察思考,对这三个宣慰司如此地命名,应该是由于这三个宣慰司并不是同时成立的,而且元朝在开始设置藏族地区的宣慰司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安排,而是随着藏族地区行政建制变化的需要,逐步成立起来的。

从元朝治理藏族地区的体制的发展看,在窝阔台、贵由和蒙哥汗时期,蒙古在藏族地区主要是招降各地的僧俗首领,对他们委以相应的官职,依照原来的政教统属关系,建立上下隶属关系。蒙哥汗曾经把乌思藏的主要地区划分给自己兄弟作为封地,他们曾经派出一些亲信人员去充当“达鲁花赤”,监督封地的行政,征收贡赋。但是直到忽必烈即位以前,蒙古在藏族地区并没有建立起正式的行政管理机构。1260年4月,忽必烈在开平宣布即蒙古大汗位,随即设立中书省,总管行政。5月,设立燕京、益都济南、河南、北京、平阳太原、真定路、东平路、大名彰德等路、西京路、京兆等路等十个宣抚司,作为直属于中央的地方行政机构。在这十个宣抚司之外,还“以汪惟正为巩昌等处便宜都总帅,虎阑箕为巩昌路元帅。”[1]可见当时在中书省之下的行政区划即是“路”,大的路可以设置宣抚司,有的则是几个路设置一个宣抚司,在其前面加上“等路”两个字来表示。而“巩昌等处便宜都总帅府”也是相当于宣抚司一级的行政机构。此外,在四川、江淮等正在进行争战的地区,派出亲信重臣管理军政事务,称为行中书省。这种行政体制实行了将近两年,中统二年十一月,“罢十路宣抚司,止存开元路。”[2]当年12月,忽必烈诏封皇子真金领中书省事。中统三年四月,“命行中书省、宣慰司、诸路达鲁花赤、管民官,劝诱百姓,开垦田土……”[3]可见此时元朝已经建立行省、路、府、州、县的行政体制,在一些距离行省较远的地区,在路和行省之间设置宣慰司,作为掌管一片地区的军政事务的机构。

正是在这样的行政机构调整过程中,中统三年(1262年),“立陕西四川行省,治京兆”,此时巩昌等处便宜总帅府隶属于陕西四川行省,所以巩昌汪家有好几人出任陕西四川行省的主要官员。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在邻近巩昌的甘青藏族地区设置了朵思麻路,所以《元史》地理志三巩昌等处总帅府条记载:“至元五年(1268年),割安西州属朵思麻路总管府。”第二年即至元“六年(1269年),以河州属吐蕃宣慰使都元帅府”。依据这一记载,可以推测朵思麻宣慰司应当是在至元五年到至元六年之间设立的。《元史》卷一三三《叶仙鼐传》记载,叶仙鼐在中统三年(1262年)平定山东李坛之乱以后,“授西道都元帅、金虎符、土蕃宣慰使。仙鼐素熟夷情,随地厄塞设屯镇抚之,恩威兼著,顽犷皆悦服。赐金币钞及玉束带。为宣慰使历二十四年,迁云南行省平章政事。寻改江西行省平章政事,巨盗钟明亮积年为害,仙鼐讨擒之”。[4]钟明亮起事见于《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春正月条:“贼钟明亮寇赣州,掠宁都,据秀岭,诏发江淮省及邻郡戍兵五千,迁江西省参政管如德为左丞,使将兵往讨。”次年即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二月,“江西群盗钟明亮等复降,诏徙为首者至京师,而给其余党粮”[5]。若以叶仙鼐在至元二十七年到江西行省任平章政事计算,他出任土蕃宣慰使应该是在至元三年到至元五年期间。

南京大学历史系陈得芝教授在1984年发表的论文《元代乌思藏宣慰司的设置年代》中已经依据上述史料作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设立于至元初年的结论,同时他还认为朵甘思宣慰司的设置年代不会早到元世祖至元年间,而乌思藏宣慰司的设置年代应该是在八思巴去世的前后,即公元1279年到1281年之间。[6]虽然陈得芝教授的观点为研究元代藏族历史的学者普遍接受,但是至今还未见到有学者对这一年代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以及对元代藏族地区三个宣慰司的设置年代的先后所表达的深层意义进行分析。

实际上,藏文《汉藏史集》中有一段与《元史》叶仙鼐传可以相印证的记载。《汉藏史集》的《吐蕃地区驿站的设置》一节说,忽必烈即位后派遣一个名叫答失蛮(das sman)的大臣到藏族地区建立驿站,以便八思巴返回萨迦时一路顺利。答失蛮领受命令以后,带着忽必烈的诏书和八思巴的法旨,以及大量的随从和赏赐物品,从朵思麻的丹底(丹斗)寺起,经过朵甘思、乌思藏,一直到萨迦寺,设立了27个大驿站。从答失蛮设立驿站是为八思巴1264年返回萨迦做准备这一点来看,应当是在至元元年(1264年)以前进行的。紧接下来,《汉藏史集》叙述说:“又以吐蕃诸驿站均系新立,请求委派一名能使其安宁之人管辖。于是派遣名叫额济拉克(vi ji lag)的大臣,给以管领吐蕃驿站的诏书,任为同知(tong ji)之职,遣往吐蕃。从此以后,他在蒙古施主与萨迦派的联系中,使吐蕃27个驿站保持安宁,使得上师、本钦、蒙古和吐蕃的金字使者们来往路途平安,使得吐蕃强悍百姓得享幸福。他是薛禅皇帝派往萨迦的头一个金字使臣,对佛教以及萨迦派十分信仰,是一名良善的官员,故将其事迹简述如下:同知额济拉克,在受命管理吐蕃驿站之前,当蒙古皇帝率军前往云南之时,掌管朵思麻两个驿站,配合汉地的驿站,在收服云南的战争中效力,又掌管朵甘思噶热、郭贝两个驿站。他对乌思藏恩德甚大。”[7]额济拉克(vi ji lag)不仅在读音上可以和叶仙鼐相勘同,而且他也参加过忽必烈远征云南大理的战争,并建有功勋,又在至元初年受命管理藏族地区的驿站,因此,认为额济拉克即是《元史》中记载的叶仙鼐,应当没有什么疑问。

问题并不仅仅在于叶仙鼐个人的事迹的考证,更重要的是这些记载透露了至元初年设置藏族地区的宣慰司的真正的情形。首先我们应当注意到《元史》记载的叶仙鼐的官职是“西道都元帅”、“土蕃宣慰使”,也即是说当时忽必烈在河州设置的宣慰司的名称应当是“土蕃宣慰使司”。由于乌思藏宣慰司和朵甘思宣慰司都是在此之后十几年乃至二十几年才设置的,因此当时的“土蕃宣慰司”实际是整个藏族地区唯一的一个宣慰使司,并不需要以“吐蕃等路宣慰司”、“吐蕃等处宣慰司”来加以区别。正因为如此,《汉藏史集》说叶仙鼐以土蕃宣慰使的官职所管辖的是从朵思麻的丹斗寺直到萨迦寺的整个藏族地区的27个大驿站,而不仅仅是朵思麻的七个大驿站。也正因为如此,《元史》地理志三记载“(至元)六年,以河州属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8],很可能即是将河州从巩昌等处便宜总帅府中划出来,以河州为宣慰司治所设立了“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因此我们大概可以以至元六年(1269年)作为元朝开始在藏族地区设置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年代。而这一年代也即是朵思麻宣慰司设置的年代。

二、朵思麻宣慰司的名称的变化

将朵思麻宣慰司的设置年代决定在1269年,使我们很自然地会注意到这一年正是八思巴返回萨迦建立乌思藏地区的行政体制,即设置乌思藏本钦、划分十三万户之后又回到大都的年代。八思巴返回大都后,向忽必烈献上他奉命创制的“蒙古新字”即“八思巴字”,并在1270年新年时再次向忽必烈传授佛法灌顶,被忽必烈进封为大元帝师[9]。八思巴受封为帝师以及吐蕃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设立,标志着元朝对藏族地区的统治体制的初步建成。在当时,元朝一方面是扶植以八思巴为首的萨迦地方政权管理乌思藏地区,另一方面又以设在河州的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管理整个藏族地区的军事、司法和驿站交通。因此,河州在当时是元朝管理藏族地区的最主要的根本基地。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八思巴在大都停留2年以后,于1271年移居紧靠河州的临洮,在临洮兴建萨迦派的大寺院,并派遣弟子在河州一带在卓尼、隆务、文都等地建立萨迦派的寺院[10]。八思巴这次以帝师的身份在临洮居住了3年多,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学者们以前曾推测是八思巴在大都气候不适应,身体不好,因此到临洮藏族地区修养,或者是处理当地的一些紧急事务。现在看来,更主要的原因还是作为领总制院事的帝师需要在河州、临洮办理新设置的吐蕃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事务,特别是委任朵思麻各地的藏族僧俗首领担任地方的各级官职。八思巴在临洮时,仅仅将大都的宗教方面的事务委托给他的弟子胆巴,元朝也并没有任命代理帝师来执行帝师在大都的职务。看来当时忽必烈和八思巴曾准备八思巴在临洮和河州停留几年以后再返回大都,或者他可以在大都、临洮、河州、萨迦等地方履行他元朝帝师的职务。不过,到1274年3月,八思巴又在皇太子真金的护送下,离开临洮向萨迦进发。八思巴的返回萨迦和真金皇太子的护送入藏的动机,至今仍然是一个学术界没有完全解开的历史之谜。八思巴于此时回藏,见于藏汉文献的记载,《元史》、《萨迦世系史》、《汉藏史集》的记载完全一致,无可怀疑。但是关于真金皇太子护送八思巴到萨迦的说法,则只见于藏文和蒙古文的史料,在汉文史料中只有元代翻译的八思巴的著作《彰所知论》说明当时真金皇太子多次向八思巴请问佛法,八思巴将历次说法的内容汇集为《彰所知论》,间接印证了真金皇太子护送八思巴到萨迦的事实[11]。无论如何,真金皇太子护送八思巴入藏后的举办曲弥大法会等活动,以及真金皇太子返回朝廷后萨迦上层集团内部发生的贡噶桑布之乱、八思巴在此时英年早逝,造成忽必烈在八思巴圆寂后不久对乌思藏地区的行政体制作出重要的调整,也即是元朝在乌思藏地区设置乌思藏宣慰司。乌思藏宣慰司的名称是“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它与设在河州的“吐蕃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在名称上并不会发生混淆,因此“吐蕃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名称并没有改动的必要。

到至元二十四年忽必烈任用出身于朵思麻地区的藏族人桑哥为尚书省右丞相时,桑哥将巩昌便宜总帅府升为宣慰司,以其弟答麻剌答思为宣慰使。这样,起码在桑哥看来,藏族地区当时有吐蕃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巩昌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等三个宣慰司。所以桑哥在至元二十五年奏改总制院为宣政院时说:“总制院所统西蕃诸宣慰司,军民财谷事体甚重,宜有以崇异之,奏改为宣政院,秩从一品,用三台银印。”桑哥所说的“西蕃诸宣慰司”,其实包括了巩昌宣慰司而不包括后来才设置的朵甘思宣慰司。到至元二十八年桑哥在朝廷内部斗争中下狱处死后,巩昌宣慰司又改为巩昌等处便宜总帅府[12]。

在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期间,除至元十七年(1280年)前后设置乌思藏宣慰司以外,藏族地区的元朝的行政机构主要是设在河州的吐蕃宣慰使司。在朵甘思地区的元朝的军政机构应是吐蕃招讨司。从至元年间开始的参卜郎部落的反对元朝的战乱,一直延续到元英宗、泰定帝时期。由于朵甘思地区在军事上的重要性,以及它邻近云南、四川两个行省和乌思藏宣慰司辖地,影响西南一大片地区,所以在泰定二年(1325年)参卜郎部落首领归降后,元朝“以乞剌失思八班藏卜为吐蕃等路宣慰使都元帅,兼管长河西、奔不儿亦思刚、察沙加儿、朵甘思、朵思麻等管军达鲁花赤,与其属往镇抚参卜郎”。看来正是在此时,元朝才在朵甘思设置朵甘思宣慰司。

由于在河州的宣慰司和在朵甘思的宣慰司在元朝的公文中都称为吐蕃宣慰司,为了加以区别,这时才在河州的宣慰司的名称上贯以“吐蕃等处”的字样。为什么用“吐蕃等处”,很可能是由于它邻接巩昌等处便宜都总帅府,而且河州是从巩昌总帅府划给吐蕃宣慰使司的,所以它的名称中援用了巩昌等处便宜都总帅府的名称中的“等处”两字。既然朵思麻地区的宣慰司称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则朵甘思地区的宣慰司就可以按全国各个宣慰司的名称的通例,称为“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当然,这种公文文书上的繁文缛节使用起来很不方便,所以通常以朵思麻、朵甘思的地区名称来区分它们,称为朵思麻宣慰司和朵甘思宣慰司。

我们对朵思麻宣慰司的名称做这样繁难的求证,并不仅仅是查明“吐蕃等处”这四个字的来历,而是说明在元世祖忽必烈在位的时期,元朝并不是一开始就把藏族地区划分为三个地区,分别设置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来加以管理。其实按照忽必烈最初的设想,除乌思藏地区扶植萨迦派地方政权管理行政外,其他藏族地区是由设在河州的“吐蕃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理,后来由于贡噶桑布之乱,元朝才在乌思藏设置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直到忽必烈逝世以后许多年,由于参卜郎之乱,元朝才在朵甘思设置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同时为了区分,把在河州的吐蕃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改称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所以,说元朝从忽必烈时期开始就在藏族地区实行所谓的“分而治之”的统治策略,其实是很不准确的。

参考文献

[1] 《元史》卷4,世祖本纪一,中统元年五月条。

[2] 《元史》卷4,世祖本纪一,中统二年十一月条。

[3] 《元史》卷4,世祖本纪二,中统三年四月条。

[4] 《元史》卷133,列传第二十,叶仙鼐传。

[5] 《元史》卷15,世祖本纪十二,至元二十六年春正月条;卷16,世祖本纪十三,至元二十七年二月条。

[6]陈得芝:《元代乌思藏宣慰司的设置年代》,《南京大学学报》专辑《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8集,南京,1984年。

[7]达仓宗巴·班觉桑布:《汉藏史集》(藏文版),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276-277页。

[8] 《元史》卷60,志第十二,地理三,巩昌等处总帅府条。该条记载从巩昌总帅府划给吐蕃宣慰使司的地方有:“至元五年,割安西州属脱思麻路总管府。(至元)六年,以河州属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至元)七年,并洮州入安西州。(至元)八年,割岷州数脱思麻路。”实际上,按藏文史籍所记八思巴在临洮居住三年以及在临洮有八思巴的封地看,临洮府应有一部分也划归了吐蕃宣慰使司。

[9]参见拙著:《元朝帝师八思巴》,中国藏学出版社,1992年,149-151页。

[10] 《萨迦五祖文集》中的《八思巴文集》,收有八思巴在这一时期在临洮所写的一些赞颂诗和为忽必烈、启必帖木儿(阔端的儿子)所写的修行仪轨等。另外,八思巴在临洮的活动可参看《安多政教史》、《卓尼教法史》、《安多古刹禅定寺》等书。

[11]八思巴的《彰所知论》载《萨迦五祖文集》第十五函:八思巴的弟子沙罗巴所译《彰所知论》,载释念常《佛祖历代通载》卷首,收入频伽精舍汉文大藏经。

[12]参见仁庆扎西:《元中央王朝中的藏族宰相桑哥》,中央民族学院藏族研究所编:《藏族研究文集》第二集,北京,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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