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打造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的自然保护地典范”,为生态文明战略在青藏高原的实践提供了观察生态意蕴的根本视域。在此视域下,从逻辑理路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了理解“自然保护地典范”生态意涵的理论视域,新时代中国经济转型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构成其实践基础;从理论机理看,绿色、先进成为“自然保护地典范”生态意涵的核心表达,为此需要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从实践进路看,“自然保护地典范”与建设生态文明具有内在一致性,形成“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要求。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筑牢了生态本底,夯实了生态安全根基,是青海省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践框架。
【关键词】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自然保护地典范;生态意涵;生态环境;生态保护
【作者简介】王娟,山西长治人,青海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族经济。陈文烈,青海民和人,青海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政府经济、民族经济。
【文章来源】《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1期。原文编发时略有删节调整,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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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打造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的自然保护地典范”。体现了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与自然保护领域中的战略前瞻性和决策的务实性,明确国家公园作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恢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以及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核心带动作用。2024年9月,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提出:“要健全打造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的自然保护地典范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实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表明青海省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的积极态度与责任担当,“自然地保护地典范”不仅是青海省对我国自然保护体制的战略性部署的积极回应,也是青海省积极探索新兴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具体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揭示了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是提升经济效率的要求,更是实现生态平衡与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立足青海省“三个最大”的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将绿色、先进理念深植于生态文明建设中,以系统思维统筹探索新质生产力,推进“自然保护地典范”建设,重塑生态系统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青海打造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自然保护地典范的生态意涵体现。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理解“自然保护地典范”生态意涵的基本视域
(一)习近平总书记为青海省发展战略的谋划提供了理解生态意涵的基本逻辑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根本上回答了“什么是生态文明、为什么要建设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重大时代课题,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青海省的发展不仅集中在经济建设上,还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这为理解“自然保护地典范”的生态意涵提供了重要视角,即青海省在发展过程中要尊重自然、保护生态,追求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动态平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这是“国之大者”发展政策制定的指南。青海省必须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明确发展目标与生态保护之间的辩证关系,力求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局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调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性,认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青海省,这一思想体现在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及生态环境的保护上,青海省作为“中华水塔”,水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脆弱,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有机融合,成为理解生态意涵的基本逻辑。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调人的全面发展与自然和谐共生。在青海省的发展中,具体体现为产业“四地”建设形塑绿色经济发展,既保护生态,又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出生态民生观,在青海省的发展战略中,通过推动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与生态补偿机制,致力于实现生态价值的有效转化,确保地方居民能够共享到生态保护带来的多重效益,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视科学发展与创新驱动,提倡构建绿色、低碳的发展观。青海省积极探索绿色科技的应用,通过发展清洁能源和循环经济,减少对传统资源的依赖,推动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这是青海省“自然保护地典范”生态意涵的核心表达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向。可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理解青海省发展战略的生态意涵提供了系统的理论基础和多元的实践指引,其核心逻辑在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享繁荣、科技驱动的全面落实,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理解“自然保护地典范”生态意涵的基本要求
1.新质生产力理论揭示了发展生态化过程实现对传统生产力的超越路径
新质生产力理论是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理论创新,强调高效率、高质量和高附加值的生产方式,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和提高企业竞争力,尤其是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其核心在于如何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首先,新质生产力理论强调在生产要素配置上进行深刻变革,强调知识、信息、技术以及生态资源的整合运用,揭示生态化发展需要依托新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社会组织形式,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友好治理,更强调质量上的提升与循环利用,推动企业向绿色生产转型,实现产品源头生态化生产。其次,新质生产力理论强调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旨在超越传统生产力水平所带来的资源消耗和环境负担。对青海省的发展而言,通过引入清洁生产技术、可再生能源和循环经济模式,提升产业“四地”生产力尤为关键。再次,新质生产力理论强调社会责任与企业伦理的重要性。新质生产力的实践全过程不仅仅关注经济效益,还强调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从而促使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考虑其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推动企业实践中社会责任的落实。最后,新质生产力理论在创新与协作方面的体现同样不可忽视,新质生产力鼓励通过跨行业、跨领域的合作,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的共享与优化配置,共同应对生态环境挑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因此,新质生产力理论是对传统生产力的有效超越与提升,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核。
2.绿色生产力理论揭示生态化生产促进绿色化生产关系形成的促进作用
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在这一理论框架下,生产的生态化不仅体现在对资源的有效利用及环境影响的最小化,还包括生产关系的重构,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首先,绿色生产力强调技术创新与环境治理的结合,技术创新,使得传统的生产关系向更加注重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方向转变,进而促进生产模式的绿色转型。其次,绿色生产力理论注重生产活动的环境外部性,通过建立合理的生态生产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整合促进企业内部绿色转型,助推行业法规及政策的改善,为形成良好的绿色生产关系提供制度保障。此外,绿色生产力理论还强调政府政策的引导作用。再者,绿色生产力理论倡导通过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推动传统产业的绿色转型,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以此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最后,绿色生产力理论倡导建立可持续的供应链管理,促使产业链绿色转型,倒逼绿色化生产关系的形成。
二、生态系统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框架下的生态意蕴考察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目标及内在要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要义,是谋划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遵循。在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生态系统是自然界中各种生物及其所生存环境的复杂交互体系,涵盖生物多样性、生态服务、环境质量等多个维度,承载着丰富的生态产品,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核心载体,其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可见,从生态系统的角度出发,认识并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路径,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键一环。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涉及如何将生态系统服务转化为经济价值,强调社会经济活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需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生态产品在市场经济中的流通和交易方式,使其不仅限于传统的自然资源开发,还要转向对生态服务和优质生活方式的重视,以此促进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使其在经济发展中得到应有的重视与保护,实现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与生态健康之间的良性循环。在生态系统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框架下,生态化不仅是一种方法论,更是一种价值观的体现,强调人类在发展过程中应尊重自然规律,承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将生态化思维引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中,促使我们重新审视传统的发展模式并探索新技术与新模式,提升生态资源使用效率,降低生态环境负担,实现经济与生态高效融合。
(二)青海省高质量发展蕴含生态价值取向
1.绿色可持续发展是必然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青海省以发展传统农牧业为主。三线建设时期,青海省以发展机械、冶金、交通、电力、军工、化学等产业为重点,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做好国防保障,生态环境问题逐步产生。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国开始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政策”,青海省重点发展资源能源型重工业,并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发展资源能源型重工业的确促进了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但市场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未充分关注快速工业化对青海省生态环境产生的一系列影响。随着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为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2000年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在2000年至2010年,青海省基于自身资源禀赋,尤其是矿产、水资源和生态资源的潜在价值,积极推动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在政策层面上加大对资源型产业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以资源开发为核心的经济增长模式。此阶段青海省逐步意识到生态环境问题,鼓励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确保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协调统一。2011—2019年,青海省充分利用其丰富的自然资源,特别是在矿产、能源和生态旅游等领域,积极推动资源的深加工和价值链延伸,并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在新能源、生态旅游和高原特色农产品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经济结构,此阶段青海省已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并逐步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产业发展中。2020年以来,青海省将资源禀赋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结合,通过产业“四地”建设,有效整合资源与优化配置,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其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提供了坚实基础。青海省不同发展阶段人与自然的关系证明生产力跃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2.高质量发展转型是必由之路
新质生产力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产力,是推动区域转型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青海省作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高质量发展绑定着生态价值取向且必然融入生态优先的战略考量。一方面,青海省传统资源型经济的发展模式面临着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的双重压力,逐步减少对资源的过度依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新兴产业,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改变不仅是其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另一方面,青海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地,承载着国家的生态安全使命。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必须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首要任务,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入贯彻,积极探索可持续经济模式,是生态系统健康运转与区域经济长远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青海省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可见,高质量发展转型不仅是青海省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途径,更是其在新时代背景下践行生态价值取向的重要体现。
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根本要求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是青海省高质量发展蕴含生态价值取向的根本要求,根植于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之中。恩格斯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青海省发展证明,依存资源禀赋推动的快速经济发展会造成资源过度开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特别是体现在水源地干涸、土壤沙化及生物多样性的减少等方面,这些结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域生态平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重新审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重塑发展与保护辩证关系,既是青海省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要求。因此,推动传统生产力跃升,培育新质生产力,形塑新型生产方式,推动经济与生态协同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产力基础,更是实现长远发展目标的必由之路。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现代视域下自然保护地典范生态意涵的基本呈现
(一)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自然保护地典范的生态意蕴及内涵外延
1.新质生产力是生态意涵的本质要求
青海省作为打造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的自然保护地典范的承载区,为生态文明战略在青藏高原实践提供了观察生态意蕴的基本视域。在此视域下,发展新质生产力已成为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自然保护地典范生态意蕴的核心命题。一方面,自然保护地承载着生物多样性及生态资源禀赋,是众多濒危物种的栖息地和生存空间,建设自然保护地,能有效遏制生物灭绝及保护生态资源,保障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及管理,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凸显人类对自然界的尊重与敬畏,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具体而言,青海省在打造自然保护地典范进程中,在技术维度,借助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监测等先进技术支持实时获取三江源国家公园植被覆盖、气候变化、土壤肥力、水质状况等关键数据,为生态保护工作适时调整和优化提供科学依据。在制度维度,新质生产力可以在政策制定、资源协作、利益分配等方面实现跨区联动,实现生态系统及生态产品价值最大化。在经济维度,新质生产力通过科技创新及制度创新,以数字化确权与资产化将生态资源转化为可交易、可抵押的标准化数字资产,以市场化交易机制创新、重塑市场交易体系,以产业化开发与收益反哺构建生态资源“保护—增值—反哺”闭环,避免陷入资源危机,以政策与金融协同创新破解自然保护地融资难题,由此重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重构自然保护地“生态—经济—社会”三维价值评估体系。
2.绿色生产力是生态意蕴的内在属性
新质生产力是以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传统生产力发展思路,着力促使经济、产业以及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进行全面转型升级,进而催生出绿色生产力,这不仅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支撑。首先,绿色生产力是一种“环境友好”的可持续生产力,强调对自然资源的高效且循环的利用,是其作为自然保护地典范生态意涵内在属性在经济、社会、环境协同发展的重要体现。其次,绿色生产力是绿色科技创新以及模式创新推动形成的先进生产力,强调产业发展应遵循生态规律,建构绿色产业链,提升产业附加值及自然保护地生态质量,推动自然保护地从生态屏障向经济引擎转变,是打造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自然保护地典范的题中应有之义,也进一步强化了绿色生产力在自然保护地建设中的内在属性和战略地位。最后,绿色生产力是破除自然保护地“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矛盾关系的有效路径。自然保护地典范承载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传承自然文化遗产、展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等多重使命,其生态价值远超单纯的经济价值。绿色生产力关注生态的整体性、稳定性,并将生态环境视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建立一种新型生产关系,形成激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但新的生产关系强调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参与,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以新质生产力的生态意蕴形塑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的制度建设
从理论机理看,“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这一论断突出新质生产力的生态意涵具备绿色、先进双重特性,强调生态系统的经济价值转化。以新质生产力的生态意蕴形塑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的制度建设,本质是以制度创新重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形成“生态—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治理体系,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生态治理体系,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范式革新。第一,制定顶层战略规划。构建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制度就必须从国家层面的宏观战略规划着手,将新质生产力的生态意蕴纳入国家发展规划中,突出生态在国家发展战略规划中的核心地位,明确不同阶段发展目标及任务,这是制定详细实施路径的纲。第二,完善产业发展与金融支持政策。产业发展政策是区域承接国家宏观战略规划的重要载体和工具,它不仅在宏观层面上为地方经济发展指明方向,也在微观层面上通过具体措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第三,重视科技创新与人才引进和培养。打造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的自然保护地典范必须以新质生产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对生态领域科技创新投入,支持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跨区协作开展生态技术研发,设立重大科技专项,促进生态技术成果转化及应用,制定生态领域创新人才专项引培计划及激励机制,从多学科、多领域、多智力等方面共同攻克技术难题。第四,加强国际与多边合作交流。基于新质生产力的生态意蕴,推动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的制度建设,是中国立足本国发展实际向世界提出的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方案。第五,建立政府监管与公众监督机制。政府监管是执行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制度体系的核心力量,有必要建立和完善一套严格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增强对企业生产行为的生态监管力度,以此维护生态平衡,推动绿色发展的实现。公众监督作为社会参与的一种重要方式,能够增强制度建设的透明度与公正性,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生态环境的良好局面。
四、基于生态为基底打造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自然保护地典范的路径选择
(一)以生态基底和国家公园探索新质生产力,推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构建
第一,科学评估生态本底。以三江源国家公园为核心,系统调查评估国家公园及周边生态系统安全及风险,掌握国家公园生态系统情况及潜在发展价值并建立生态数据库,这是明确三江源国家公园发展方向、培育新质生产力及作出科学决策的依据。第二,重视技术创新及应用。运用技术创新加强生态监测系统的研发及推广可有效避免监管漏洞及提升监管效率,同时,推进生态修复技术修复也是国家公园建设需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这为新质生产力提供了发展机遇。第三,完善制度创新。完善创新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机制,打破区域行政沟通壁垒,设立国家公园研发中心,完善科技金融支撑体系,建立以保护和科研为核心的沟通体系、绩效考核体系,构建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社会公众等多元化利益相关者参与机制、分配机制,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制度支撑。第四,促进生态价值转化。在充分考虑国家公园生态承载力的基础上,挖掘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潜力,探索生态旅游、清洁能源、生态农牧业、碳汇交易、水权交易等生态价值转化途径,同时引导当地社区及居民参与到生态价值转化和生态保护过程中,共享生态保护成果,由此促进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构建。
(二)以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引领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首先,将新质生产力、绿色生产力融入自然保护地的建设中,重塑自然保护地建设的底层逻辑。一是构建以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国家公园为核心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二是强化科技赋能,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实现生产过程绿色化和产品低碳化。三是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其次,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体制机制。一方面,突破传统路径依赖,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遥感监测等新质生产力工具,构建更加精准、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从根本上提升生态保护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另一方面,将绿色生产力的理念贯穿于生态修复的全过程,提升生态环境修复效果的可持续性和长期稳定性。最后,积极参与国际生态保护合作,交流借鉴先进经验及举措,结合我国国家公园独特的自然遗产、生态资源,切实推动我国自然保护地典范建设,并且在进一步的国际生态保护合作中贡献中国方案。
(三)以自然保护地典范把握好与传统生产力的关系,掌握生态现代化的要领
第一,正确处理与传统生产力的关系。对传统生产力进行深度评估,挖掘与生态保护相契合的生产要素,尊重传统生产力对自然规律的遵循及生态平衡维护的合理内核,识别与生态保护相悖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构建绿色低碳新型生产关系,发展新质生产力,由此推动自然保护地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变。第二,精准把握生态现代化的核心要领。在科技创新方面,基于对传统生产力评估结果,特别是影响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绿色技术研发及升级,以新理念新技术形塑新型生产关系,推动产业向绿色化转型升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明确国家、政府、企业、民众等多主体责任划分,并随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程度、市场机制演变、生态价值转化等动态更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自然保护地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四)理解好自然保护地典范的本质内容与外在形式,完整把握生态现代化的本质
第一,打破传统自然保护地建设静态保护思维,重新审视人类活动对自然保护地建设的影响,积极探索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可持续性的有效实现路径。第二,动态研究分析自然保护地与社区民众互动关系演变,评估二者的共生效应,重视自然保护地典范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的作用,探索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与社区民众收益联动机制,实现边际效益双向递增。第三,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探索创新生态系统保护模式。借助先进生产力,通过优化劳动者生态素养、提升劳动资料效能、创新劳动对象组合,构建新型生产关系,实现生态资本高效利用与持续增值。第四,探索创新自然保护地管理机制,打破区域行政壁垒,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管理格局,由此提高全社会对自然保护地价值的认识,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共识,完整把握生态现代化的本质。
(五)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目标的当下与未来旨向,在权衡中实现生态现代化
第一,厘清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内涵和外延。生态产品是由生态系统提供的能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有形服务与无形服务总和,包括清新空气、洁净水源、肥沃土壤、天然草场、生物多样性、舒适气候、文化景观等,对这些要素的综合价值进行科学评估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础。第二,构建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一方面,由政府发行政府债券、设立专项基金、引入养老基金及保险基金等长期资金支持自然保护地建设;另一方面,鼓励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参与绿色投资、生态产品研发、生态补偿及碳汇交易,引导社会组织及社区民众参与自然保护地的共建共管,共享收益,确保生态产品价值的良性循环机制。第三,重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社区民众的协同发展。在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进程中,充分考虑并解决自然保护地周边社区民众的生计问题是确保生态保护成效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第四,强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制度保障。以国家公园为主体打造自然保护地典范的产权归属可能涉及国家、政府、个人等,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以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结语
青藏高原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战略高地,在如何回应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层面亟须提升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学理层面回应:表征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生态文明建设与地方政府实践之间的底层逻辑与多维联动的节点在哪里?在青藏高原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一系列举措又是如何推动区域绿色生产力发展的?为此,本文在厘清生态文明战略与青藏高原新质生产力本质内涵的基础上,从青藏高原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自然保护地典范建设的理论逻辑、实践探索、方向旨趣三个层面,系统阐释了上述双重逻辑关联,进一步剖析了这种关联的实现机理。明确提出青藏高原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将生态文明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指出青藏高原打造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的自然保护地典范的本质内涵为:新质生产力、绿色生产力分别是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自然保护地典范生态意涵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以新质生产力、绿色生产力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障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可持续供给,实现生态资本的保值增值,保障生态系统服务对子孙后代的长期供给能力,从而夯实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彰显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肩负中国在全球生态治理中的责任。未来,需要进一步以绿色科技创新为驱动,持续探索超越传统要素依赖的创新发展范式,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实现从“资源索取”向“和谐共生”发展范式的转变,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提升。
当然,针对此议题,在研究上仍存在进一步拓展的空间。一是随着生态文明战略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快速迭代及其应用场景的不断丰富,青藏高原地区生态经济性新质生产力实现机制必须以全国统一大市场为依托进行动态化研究,将青藏高原区域的生态文明战略与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置于一个变化的技术与经济环境内权宜。二是如何在一个宏观周期内分阶段衡量生态文明建设对区域高质量发展、区域新质生产力培育形成的实际贡献。此外,青藏高原地区在生态资源禀赋、生态产业组织、生态产业结构与生态产业关联乃至“四链融合”环境上存在的差异,如何因地制宜推进青藏高原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自然保护地典范建设与新质生产力发展协同共进,或将成为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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