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原创性论断的基础上,提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命题。这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辩证性认识过程,也是一个动态的、结构化的社会意识生成过程。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遵循着“价值引领—制度形塑—认同内化”的哲学意蕴和实践理路。
价值引领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哲学基础和“导航系统”,通过确立共同的奋斗目标与意义体系,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精神内核和方向指引。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价值引领,深层哲学基础在于对“关系理性”的彰显。如,对多元一体的中华文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探讨,就需要正确处理“多元”与“一体”的关系。在实践中,还需要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无论是理论探讨、还是实践智慧,都超越了个体主义的原子化叙事,超越了狭隘的群体本位,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关系伦理。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要促进两套关键话语体系的融合:一是历史话语,通过“五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叙事,准确把握中华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发展大势,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得牢不可破;二是未来话语,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共同愿景凝聚共识、坚定信心、激发活力,激励全体中华儿女为把愿景变为现实而矢志奋斗。要使这两套话语内化为共同体成员个体的价值追求,使个体的生命历程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未来产生深刻共鸣。
制度形塑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社会机制和“骨骼系统”,通过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组织机制,把抽象价值转化为稳定的、可操作的社会结构和行动规则,从而引导、激励甚至约束共同体成员的行为,使其朝着团结奋斗的方向前进。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制度形塑,是经由无数社会实践持续再生产出来的。如,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都是制度化的实践。这些实践具有双重效应:一方面,作为既定的制度规则与指导体系,引导并促进各民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另一方面,这些持续发生的实践本身,又在不断地完善制度,甚至推动制度创新发展。
成功的制度设计,必然能激发共同体成员的积极性、能动性。推动各族群众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需要构建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的协同网络。正式制度包括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公共政策等,具有强制性、明确性与稳定性,其发展趋势是日益精细化、法治化,并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实现深度融合。非正式制度包括社会规范、风俗习惯、村规民约、道德舆论等,虽不具强制力,却深刻地嵌入日常生活,影响力绵长持久。要促进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良性互动,如,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念转化为基层干部群众共同遵循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国家意志与乡土智慧相得益彰。
认同内化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情感机制和“血液系统”,表现为情感归属、文化共鸣和利益交融基础上的稳固心理认同,指向的是社会成员内心深处对“我们是谁”的答案,是一种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身份纳入到自我概念的情感和认知过程。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目标的达成,关键是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内化。社会认同即个体通过“自我归类”,把自己归属于某个共同体。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内化,就是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这一身份类别,成为个体的多元身份中最突出、最稳定、最具情感价值的核心身份。
共同体的维系,离不开互助、关爱、自豪、同情、归属感等集体情感的支撑。因而,认同内化需要重视培育共同体成员间的情感连结和集体记忆。如,举办国家公祭仪式、重大庆典、功勋荣誉表彰等活动,都是激发认同的有效途径。要通过持续组织引导各族人民参与共同实践,如共同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共同建设家乡、共克时艰等,让共同体成员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真实、牢固的“共同感”“实践感”。
“价值引领—制度形塑—认同内化”的实践理路,构成一个紧密耦合、循环互构的模型:价值引领为制度设计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和目标导向,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意义蓝本;制度形塑把价值理念转化为稳定的社会结构和实践规范,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和实践土壤;认同内化既是价值、制度在个体和集体心理层面“沉淀”的结果,又反过来夯实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并提升对制度的自愿遵从和积极参与,从而开启新一轮的生成循环。
(来源:《中国民族报》2025年12月26日第6版,作者那金华系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执行会长、云南民族大学原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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