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俊艳:“亲诚惠容”外交理念的早期实践——1954年“西藏协定”与中印文明共生之路

发布时间:2025-10-09 09:56:55 | 来源:中国藏学 | 作者: | 责任编辑:

【内容摘要】文章以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为研究对象,通过梳理总结剖析冷战初期中印两国探索睦邻共存的实践逻辑,认为1954年“西藏协定”通过主权互认的刚性智慧奠定中印互信根基,以文明共生的柔性拓展构建多层次合作框架,是彰显中国“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的早期实践。尽管该模式因各种矛盾呈短暂性,但其主权优先定纷止争、低敏感领域渐进拓局的历史经验,为当今中印破解边境僵局提供镜鉴,以“容”的智慧超越零和博弈,正是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可行路径。

【关键词】“亲诚惠容”;西藏协定;中印关系;文明共生

【作者简介】梁俊艳,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文章来源】《中国藏学》2025年第3期。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西藏与南亚各国关系的过去、现状与未来研究”(项目编号:20&ZD144)阶段性成果。

1954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以下简称“西藏协定”)的签订,既是中印关系史上的重要节点,也是冷战初期亚洲外交实践的典范。传统研究多聚焦于协定的“冲突基因”或1962年边界战争的“必然性”,但近年学界逐渐转向发掘其作为“和平共处历史基因”的深层意义。“西藏协定”首次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写入国际条约序言,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这一实践表明,中印两国曾通过创造性妥协实现主权互认,而非单纯对抗。本文通过多语种档案互证与跨学科方法,突破传统外交史的单维叙事,在中央“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精神指引下,以1954年“西藏协定”为样本,提出中国早期周边外交已孕育“亲诚惠容”的实践——通过主权确认立“诚”之本,文明共生拓“容”之境,形成“核心利益刚性捍卫、低敏感领域弹性协作”的治理结构,为当今中印破解边境僵局、共建“安宁家园”提供可操作的东方智慧,也为我国周边睦邻外交提供深层历史逻辑支撑。

一、“西藏协定”的产生:主权互认的智慧

1954年“西藏协定”的签订,是中印两国在冷战初期地缘政治博弈中创造性协作的典范,其核心在于通过“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实践,实现主权与利益的动态平衡。由于中方采取的灵活策略,印度在协定中首次正式承认中国对西藏的主权,放弃此前长期使用的“宗主权”模糊表述。这一转变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在西藏问题上的坚定立场——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解放军进驻拉萨,印度不得不面对这样的既成事实。

1.首个与新中国建交的非社会主义国家

1947年8月15日,印度获得独立,新政府继承了英国在西藏的所有特权:将英国驻拉萨代表处改名为印度代表处,保留全部原班人马;从英国手中接手了邮电、驿站、租借地的经营权;将英国驻军变为印度军队。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2月30日,印度自治领总理尼赫鲁致函周恩来总理,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然而,在两国建交问题上,印度政府内部存在一定的分歧。支持两国建交的尼赫鲁对华态度源于他长期的信念:在他的想象中,两个亲人般的、平等的巨人之间的友谊象征着亚洲的前途,甚至象征着世界的前途。尽管尼赫鲁在印度内政方面是反共的,但他总是力图把这一点同对待共产党国家的态度区别开来。他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民族主义的胜利,也是亚洲政治复兴的表现,而不把它看作为共产主义的胜利。他相信到头来中国文明将把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和共产党的结构消化吸收,然后也许产生一种新的化合物。他还相信由于中国和印度两国制度不同,因而在广阔的政治领域中必然会在亚洲和世界上成为竞争对手,可他认为中印竞争不一定会搞坏两国关系。

经过内部辩论,以尼赫鲁为首的主张早日与新中国建交的一派占了上风。1950年3月17日,尼赫鲁在对这场内部辩论进行总结时说,这不是一个赞成或不赞成的问题。这是一个对一项重大的历史事件的承认、鉴别与对待的问题。几个月后,尼赫鲁又在公开讲话中表示:“不承认这一现实,远东的任何问题都无法解决;如果无视这个明显的事实,这个地区的麻烦便会没完没了。”

在尼赫鲁的积极推动下,印度与中国建交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1950年3月15日,中印双方开始就交换使节问题进行磋商,并商定于1950年4月1日建交。双方经过谈判后同意,印度政府派遣潘尼迦为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派遣袁仲贤将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印度大使。由此,作为继缅甸之后第二个承认新中国的非社会主义国家,印度成为第一个与新中国建交的非社会主义国家。

2.互设领馆为签订协议奠定基础

1951年年底,外交部派出原西南军政委员会外事处处长杨公素赴拉萨,此行赴藏的任务主要包括:一、收回外交权;二、取消外国特权;三、建立与邻国正常的关系。杨公素一行到了拉萨后,因驻藏外事处不能对外公开,故在内部设置了业务、秘书、总务3个组,除了调查西藏对外关系并进行研究外,还学习藏文,翻译一些印度外文报刊的有用信息,油印成《外报摘译》,有助于了解国外大事。

1952年6月8日,周恩来总理提出逐步解决中印互设领馆的方案,认为“就目前形势而言,我方立足未稳,情况未明,不宜作全面解决,但为与印度通商的实际需要起见,并为安印度之心,拟先解决设领问题,允许印度在拉萨设立总领事馆,换取我方在孟买设立总领事馆。其他各项问题,仍然作为悬案,等待情形弄明,准备好了之后,再逐步解决。”  关于西藏地方政府外交局问题,周总理认为目前仍然采取原封不动的方针,但应逐渐停止其活动。此外,周总理提出设立外事帮办事宜:“我方外事处可先在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下,设一外事帮办,作为我代表处理外事问题的助手,即行定名为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外事帮办,以杨公素担任之,事前应与阿沛商量,并通知达赖,然后公开宣布,公开对外。”

1952年6月14日,周恩来总理向印度大使潘尼迦建议印度政府在拉萨设立总领事馆,以此作为解决中国与印度有关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的第一个步骤,并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印度孟买设立总领事馆。6月23日,印度代办考尔向外交部章汉夫副部长口头转达印度政府意见,表示赞同。9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外事帮办办公室成立,在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的领导下,具体办理西藏地方的一切涉外事宜。至此,西藏地方政府直接与外国交往的非法状况宣告结束,但直到1953年印度政府提出与中国政府商谈两国关系时,西藏地方政府“外交局”才正式撤销。9月15日,中印两国政府发布在拉萨和孟买互设领事馆的公告。这为处理两国关系迈出了第一步,也为双方签订“西藏协定”奠定了基础。

然而,中印两国友好关系虽在积极推进,印度仍企图继承英帝国在西藏的全部特权。1952年2月,印度政府向中国提出一份《关于印度在西藏利益现状》的备忘录,提出保留7项权益:一、驻拉萨的使团;二、驻江孜和亚东的商务代表处;三、驻噶大克的商务代表处;四、在商业市场以外地方进行商业的权利;五、在到江孜的商路上的邮政及电讯机关;六、驻江孜的军事卫兵;七、朝圣的权利。印度政府称这些权益“是由于惯例和协定而产生的”。

面对印度政府提出的涉及中国主权问题的一系列要求,中方既要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的原则,又要采取灵活立场,适当考虑印方利益,争取与之友好合作,最终达到团结印度的目的。1952年6月14日,周恩来总理在会见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时指出:“对于印度在中国西藏的关系的现状是英国过去侵略中国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痕迹,对于这一切,新的印度政府是没有责任的。英国政府与旧中国政府缔结不平等条约而产生的特权,现在已不复存在。”  在后来致张经武电文中,周总理指出:“中印两国的旧关系必须逐步结束,新的关系必须在新的基础上重新建立。”

3.富有建设性的中印谈判

20世纪50年代,美国助理国务卿罗伯逊发表了一项美国意欲控制远东的声明。不久,美国和巴基斯坦就签订了巴美军事条约。在这种情况下,印度政府力图在中印谅解的基础上建造起亚洲和平壁垒。正如古普塔所言:“只有明白这种背景,我们才能理解尼赫鲁总理于1954年6月邀请周恩来、签署一项信奉不同意识形态的两个国家所遵循的和平共处原则的联合声明的急切心情。”

1953年9月,尼赫鲁总理致电周恩来总理,提出商谈两国关系问题。经过两国外交部协商,确定在1953年内举行协商。印度派出以印度驻华大使赖嘉文(N.Raghavan)为团长,外交部秘书考尔(T.N.Kaul)、顾问高伯拉查里(Gopalachari)为成员的代表团;中国政府派出以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为团长,外交部司长陈家康、西藏外事帮办杨公素为成员的代表团,在北京进行谈判。中央非常重视这一谈判,特别组成了由周恩来、张国华、范明、杨公素以及西藏地方政府代表等11人组成的“中印谈判委员会”,指导谈判工作。

同年12月31日,即谈判开始的第一天,当周恩来总理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提出了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周恩来总理说:“我们相信,中印两国的关系会一天一天地好起来。某些成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一定会顺利解决的。新中国成立后就确立了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那就是相互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的原则。只要根据这些原则,任何业已成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都可以拿出来谈。”

印度代表团团长赖嘉文接着指出,在中印之间只有一些小的问题悬而未决,但他希望看到两国之间不再留下或大或小的未决问题。周总理回答说,两个大国之间,特别是像中印这样两个接壤的大国之间,一定会有某些问题。

大量事实证明,印度方面对双方在边界问题上存在的分歧心知肚明。因为在谈判之前,印方曾在1953年11月召开过一次内部会议,讨论印方在即将同中国举行的谈判中应采取的策略。此次会议作出的决定便是“在即将与中国在北京举行的会议上不提出印藏边界问题”,“不应让中国利用这个机会翻整个问题的旧账”。可见,对中印边界问题,印方采取了不予承认的态度,而中方则认为这个问题尚不成熟,需留待以后适当时机再行解决。这些都为日后中印关系的破裂埋下伏笔。

会谈从1954年1月正式开始。双方首先商定了以下几个议题:即商务代表处、卫队、邮政、电报、电话、驿站、贸易、朝圣及护照签证和许可证等。谈判共进行了4个月。印度代表在第一和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了长篇发言,提出了广泛的要求,不仅要保持英国时期的特权,还要将其扩大。如,印方不仅要求开放现有西藏西部的日土宗、尚格齐宗、波林三多、那不拉、江叶马、加尔果、普兰宗,西藏南部的帕里、亚东,中部的江孜、日喀则和拉萨等贸易中心,还要求增加西部的谍波齐、扎锡冈、董不惹、泽不蓝宗、托林、达巴、米尔朵、塔钦、陶库尔、查克拉、雷湾、嘎木坝宗和南部的春丕,并且还要求在贸易中心以外的地区进行贸易。又如,印方要求在西藏经商的印度商人和朝圣香客可以携带武器;开放拉萨供印度香客自由朝圣;允许印度商人向西藏羊毛及其他产品的生产者预付款项,按季节结算;印商购买牲口后,可以委托当地人看管,次年结账;等等。对于印方提出的此类过分要求,中方自然不会接受。

在谈判过程中,我方的方针是:印度在西藏所沿袭的各种特权应当取消,但对有关贸易和朝圣方面的惯例,在不损及中国主权的条件下采取灵活的立场。关于中印交通及双方商人、香客来往的道路,印方提出“按习惯来往的道路”,中方认为这种提法含混不清,提出“中国开放六个山口为双方人员来往通道”,但印方认为,若提“中国开放”,则意味着这些山口属于中国,要求改为“双方商人和香客经由下列山口和道路来往”这种不表示归属的提法。为使谈判能顺利达成协议,中方同意了这种中性提法。

经过双方共同努力,终于在1954年4月29日,于北京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同时互换照会。按照“协定”规定,“一、印度政府同意中国政府得在新德里、加尔各答、噶伦堡三地设立商务代理处。二、中国政府同意印度政府得在亚东、江孜、噶大克三地设立商务代理处。”“一、中国政府同意指定(一)亚东、(二)江孜、(三)帕里为贸易市场。印度政府同意按习惯得在印度,包括(一)噶伦堡、(二)西里古里、(三)加尔各答等地进行贸易。”  此次中印会谈,使印度政府正式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在西藏拥有完全的主权。

值得肯定的是,为达成协议,中方允许印度保留驻江孜、亚东的商务代表处及邮政站点,并维持亚东商路的开放,这绝非单方面妥协,而是通过经济权利换取政治承认的务实策略。根据“西藏协定”,亚东被中国政府同意指定为贸易市场,中国对出入境货物实行“三不政策”(不检查、不登记、不收税),亚东成为自由港,大量英印商品涌入。印度商店有20多家。亚东口岸每年进出口贸易量占整个西藏地区对外贸易的60%。从1954—1961年,印度香客来阿里朝圣约15000人次,平均每年2000多人次。

二、协议之实践:文明共生的尝试

1954年“西藏协定”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终结了英国在藏殖民特权、确认了中国对西藏主权,更成为亚洲新兴国家外交实践的范本,受到中印两国人民的赞成和拥护。这一时期的涉藏问题基本处于相对稳定可控的状态。印度虽在暗中支持西藏分裂势力,但仍能从维护双边关系大局出发而保持一定克制,同时实现了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印度和西藏地方的通商和交通问题。

1.求同存异,和平共处

中印两国签订“西藏协定”之后,1954年5月,周恩来总理兼外长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赴日内瓦出席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谈判会议。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总理代表国家首次登上国际政治舞台,在重大国际场合与美英法等国面对面较量。在日内瓦会议的发言中,周总理精辟而透彻地阐述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和精神,指出只有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才能确保亚洲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周总理反复强调亚洲国家在解决亚洲问题中应发挥作用,并特别提出,他对印度这样的亚洲重要国家未能出席会议深表遗憾。周总理的发言得到大多数与会国代表的赞同。尼赫鲁虽然没能亲自出席日内瓦会议,但他派出私人代表梅农出席了会议。在得知周总理的大会发言后,尼赫鲁指示梅农邀请周总理访问印度。

1954年6月25—29日,应尼赫鲁邀请,周恩来总理首次访问印度,在访印期间受到热烈欢迎。周总理与尼赫鲁进行了6次会谈,双方商讨了如何消除一些国家对中印两大国的疑虑,建立相互信任和发展友好关系等问题。6月28日,双方发表《中印两国总理联合声明》,强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中印与亚洲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中也应该适用。声明还指出:在亚洲及世界各国存在着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如果接受并按照五项原则办事,任何一国又不干涉另一国,这些差别就不会成为和平的障碍或造成冲突。有关各国中每一国家的领土主权和互不侵犯有了保证,这些国家就能和平共处并相互友好。这就会缓和世界上的紧张局势,并有助于创造和平的气氛。

1954年10月19—30日,尼赫鲁总理对新中国进行回访。尼赫鲁抵达北京时,受到从机场到迎宾馆沿途50余万北京市民热情洋溢的欢迎。中印两国总理又一次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双方还在同年签订了两国之间的第一个贸易协定。尽管当时中国自己的粮食生产尚不能完全自给自足,还是决定向印度提供粮食,帮助其应对粮食困难。在尼赫鲁访华期间,毛主席先后4次会见尼赫鲁。两人进行了十分友好和热情的谈话,内容非常广泛。10月26日,毛主席会见尼赫鲁时说:“印度是一个有希望的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印度的每一个好消息都使我们高兴。印度好了,对世界是有利的。”“中印签订了关于西藏的协定,这是有利于消除引起怀疑,妨碍合作的因素的。我们共同宣布了五项原则,这也是很好的。合作不能对任何一方有害,否则就不能持久,一定会破裂。不论是朋友之间,国与国之间或是政党与政党之间的合作,都是如此。”  尼赫鲁也在访华过程中发表了很多意见。他说:“中国和印度都是大国,面对着类似的问题,并且都已经坚决地走上了前进的道路。这两个国家彼此了解愈深,那么,不但亚洲的福利,而且全世界的福利就愈有保证。今天世界上存在的紧张局势,要求我们共同为和平而努力。”  中印两国政府领导人互访并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令中印两国关系达到顶峰。

2.国际舞台上互相支持

基于对国际局势的准确判断和中国所处的战略地位,新中国自成立后就十分重视建立与发展中印两国的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并将其作为奉行睦邻政策的重点。1951年1月26日,毛泽东主席在出席印度驻华大使举行的国庆招待会上发表了讲话,他说:“印度民族是伟大的民族,印度人民是很好的人民。中国、印度这两个民族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几千年来是很好的。今天庆祝印度的国庆节日,我们希望中国和印度两个民族继续团结起来,为和平而努力。”

1951年年初,中印两国签订了换货合同,印度以1.65万包麻袋换取了中国5万吨大米,印度的麻袋支援了中国的抗美援朝战争,而中国的粮食对正在与饥荒斗争的印度来说则是雪中送炭。又据时任第18军进藏牦牛运输队队长杨一真的回忆:“1952年元月,印度大使向我提出,要我国援借粮食百万吨以上,救济印度广大灾民。本着国际主义、人道主义、中印友好精神,中央拟满足印方的要求。”

中印建交后,两国在国际舞台上相互支持、配合或合作。中国从一开始就声援印度收复葡属殖民地果阿的斗争,印度则主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国民党政府在联合国及其所属机构的席位,并拒绝接受西方国家的“两个中国”理论。1951年2月1日,印度在联合国大会上反对美国提出的把中国称作侵略者的决议。对于美国提出的在1951年9月签订的日本条约,尼赫鲁以该条约没有将福摩萨归还中国,以及日本继续保留着美国基地为理由,提出了批评,中国对他的批评是赞同的。1954年4月29日,“西藏协定”的签订,确立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了“印地秦尼帕伊帕伊”(Hindi-Chini bhai bhai,印度中国亲如兄弟)的口号,在真诚互信的氛围中,两国高层互访频繁,两国在双边和多边领域合作广泛。

第一届亚非会议是继1954年日内瓦会议之后,中国领导人出席的另一次重要国际会议。新中国之所以能受到邀请参加会议,离不开印尼、缅甸和印度的支持与配合。1954年12月28日,第一届亚非会议的发起国,印尼、缅甸、锡兰(斯里兰卡)、印度和巴基斯坦等5国总理在印尼的茂物集会,讨论是否邀请中国参加会议,会上出现了争论。印尼、缅甸主张邀请,缅甸总理吴努表示,如不邀请中国,缅甸将不愿出席会议,因为没有中国,亚非在国际舞台上不会发挥多大作用,也就没有意义召开亚非会议。这时,尼赫鲁也明确表态支持吴努的意见。会议最后决定邀请中国,也决定邀请日本,并确定第一届亚非会议于1955年4月下旬在印尼万隆举行。除了5个发起国外,还邀请阿富汗、柬埔寨、中国、埃及、埃塞俄比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会议。美西方等从一开始就对万隆会议抱有敌视态度,并散布悲观论调,企图煽动一些国家在会上制造麻烦,令该会议无法达成任何协议。更恶毒的是蒋介石集团策划的暗杀活动。4月17日,蒋介石集团派遣特务在香港于中国包租的印度飞机“克什米尔公主号”上安放定时炸弹,企图谋害周恩来总理。后周总理因故经缅甸飞赴印尼,但“克什米尔公主号”在飞往印尼的途中爆炸,致使中国代表团8名工作人员及越南、波兰、奥地利3名工作人员,共11人不幸遇难。尽管如此,亚非会议仍如期在4月18日于万隆召开。

在此次会议上,周总理与亚非各国首脑进行了广泛接触,反复阐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和意义。当中方代表团遭到受美国怂恿的个别国家的污蔑和攻击后,周总理并没有要求当场发言反驳,而是要求第二天给他机会进行答辩。4月22日下午4点45分,轮到周总理发言。周总理首先声明把他的发言印发给大家,不再宣读,随即发表了即席演讲。他心平气和地说:“中国代表团是来求团结而不是来吵架的。”话音刚落,会场气氛就发生了变化,连尼赫鲁原先的严肃表情也变得温和起来。周总理接着说:“中国代表团是来求同而不是来立异的。在我们中间有无求同的基础呢?有的。那就是亚非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自近代以来都曾受过,并且现在仍在受着殖民主义所造成的灾难和痛苦。这是我们大家都承认的。从解除殖民主义痛苦和灾难中找共同基础,我们就很容易互相了解和尊重、互相同情和支持,而不是互相疑虑和恐惧,互相排斥和对立。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同意五国总理茂物会议所宣布的关于亚非会议的四项目的,而不是另提建议。”

周总理强调,会议应将亚非国家的共同愿望和要求肯定下来,这是亚非国家间的重要问题;至于亚非国家中存在不同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这并不妨碍求同和团结。周总理的讲话一结束,尼赫鲁总理便走上讲台说:“中国总理今天的发言,应该受到最大的重视,中国总理说的话是有权威的!”  周总理的友好态度和答辩发言,成功消除了亚非国家之间的分歧。最后,在29个与会国代表团的努力下,会议一致通过了亚非会议十项原则,这实质上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延伸。万隆会议为新中国领导人与亚非国家领导人广泛接触提供了重要平台和机会,增进了相互了解。作为第一次没有西方国家参加的会议,万隆会议因亚非国家独立讨论自己的事务被载入史册。

通过万隆会议,尼赫鲁总理真诚相信中国热爱和平,且对“潘查希拉”(Panchsheel,梵文,印度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称呼,意即“五项美德”)和友谊的愿望是真诚的,印度过去对中国人在意图和目的的估计被证明是错误的。由于两国的相互支持与合作,友好关系取得进一步发展。

3.民间交流频繁活跃

1951年3月,全印和平大会筹委会主席、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爱德华大夫(Dr.Mohanlal Atal)访华,揭开了新中国与独立后的印度之间文化交往的序幕。爱德华曾在1938年9月受印度国大党派遣,率领印度援华医疗队一行5人来华支援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在中国人民心中有着崇高威望。自他率团访华开始,中印两国的文学、艺术、电影、舞蹈、体育、大学生、妇女、工会、宗教等各类代表团互访不断。

1952年春,印中友好协会组织委员会成立,加尔各答大学著名的中国历史学教授查克拉瓦蒂出任组委会书记。从此,印度各地陆续成立印中友好协会分会,到5月,就达到四五十个之多。同年5月16日,中印友好协会在北京隆重成立,丁西林当选为会长。此时,潘迪特夫人率领的包括英迪拉·甘地在内的文化亲善使团正在访华,并受到毛主席的接见,还应邀出席了中印友好协会成立大会。

1953年,访华的印度代表团开始增多。印度著名诗人、《中印友好之歌》作者、国会议员查托巴迪雅亚等访华,印度总统普拉沙德于12月10日接见中印友好协会代表团。1954年,中印两国签订“西藏协定”后,两国总理互访,中印关系达到高潮。双方互派多个代表团,往返穿梭于新德里与北京之间。仅尼赫鲁总理在1954年10月访华的短短12天期间,在中国进行访问的印度代表团就有4个:以著名经济学家G.昌德为首的35人印中友好协会代表团,由克·普·特里帕蒂率领的印度全国工会大会友好代表团,还有青年代表团和10人组成的妇女代表团。北京大学东方学系学习印度语言文化的学生人数日益增多。印度德里大学和其他高等院校也开始教授中文。毛泽东的著作和其他一些中国文学名著陆续被翻译成英文和印度其他民族语言文字。

1955年万隆会议后,两国的文化交流关系更加密切。双方从1955年起扩大交换留学生的计划,每年为对方10名学生提供奖学金。中国20个大城市在举办印度电影周,据统计,有300万以上的中国观众观看了印度的《两亩地》和《流浪者》等电影。

在尼赫鲁时期的中印关系较友好时期,佛教文化纽带也发挥了独特的缓冲作用,成为超越地缘竞争的文明共生试验,“玄奘纪念堂”便是20世纪50年代中印两国交流的见证物。1954年,周恩来总理与印度总理尼赫鲁互访,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推动两国友好往来,其间,那烂陀学院院长迦叶波首倡共建玄奘纪念堂,中国佛教界代表赵朴初居士访印积极回应,获两国政府大力支持。

1956年启动建设的玄奘纪念堂设在比哈尔邦东北部的那烂陀寺遗址附近。玄奘法师在那烂陀学习6年,后因名望日著,被聘为佛学院老师,誉为“大乘天”。玄奘纪念堂的地址由尼赫鲁亲自选定,周总理拨款30万元人民币、并派人在院内设计修建宋代建筑风格大殿一座,后因中印关系变化中断。

1956年9月8日,应中国佛教协会邀请,由印度、锡兰(斯里兰卡)、尼泊尔、老挝、柬埔寨、泰国、越南7国高僧组成的国际佛教僧侣代表团访问中国,参观访问了佛教名胜古迹、佛教团体等,应邀参加了中国佛学院首届开学典礼。1956年11月,中国佛教团前往印度,参加纪念释迦牟尼二千五百周年活动。1957年1月12日,宗教界人士代表中国政府把玄奘顶骨一份、玄奘的译著1335卷以及《碛沙藏》一部赠给印度政府,尼赫鲁总理代表印度政府接受了顶骨舍利。这份顶骨舍利被印度奉为国宝。

1959—1961年,中印之间仍有一些文化往来,但因印度干涉1959年3月中国政府平定在西藏发生的叛乱以及双方在边界问题上的分歧,两国代表团的互访交流每况愈下。直至1962年,中印两国十多年间蓬勃开展的文化交流宣告中断。

三、争端再起:对当代的启示

在中印关系友好阶段,两国之间的边界争端已初显端倪。早在1950年,尼赫鲁就曾表示过:“我们的地图表明麦克马洪线是我们的边界,不管地图不地图,这就是我们的边界。这个事实没有变。我们坚持这条边界,我们绝不让任何人越过这条边界。”  从1954年开始,边界问题成为两国总理会谈的一个话题。印度在涉藏问题上与中国讨价还价,暗中支持西藏分裂势力,在边界上加紧蚕食中国领土,因此,这个时期中印关系中的涉藏问题并非不存在,只是还未突显。1959年,中印关系开始急转直下,从热情友好迅速滑向极端对立,并最终兵戎相见。印度开始公开支持西藏叛乱,收容达赖和大量叛乱分子,纵容他们在印度进行反对和分裂中国的政治活动,并利用涉藏问题给中国制造种种压力。20世纪60年代初,印度开始推行“前进政策”,与此同时,还采取了一系列损害双边关系的行动,例如逮捕、驱赶中国驻印机构人员,迫害华侨,限制和封锁中国西藏地方与印度之间的贸易等。这一切最终导致1962年中印之间爆发战争。那么,是什么导致中印关系友好期的结束?

第一,中印友好关系的崩塌,根源在于双方未能实现彻底的主权互认。1947年独立之后,印度政府继承了英国在非法的“麦克马洪线”以南地区侵略权益,陆续派兵进入更巴拉山以南、卡口以北的地区。在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时,印度政府就从中干涉,企图阻挠西藏的和平解放进程。在目的未能达到之际,又趁中国忙于抗美援朝和人民解放军尚未抵达边境驻防,在中印边境东段大举向非法的“麦线”推进,这种蚕食鲸吞充分体现了其对英国殖民遗产的延续性。到1954年,印度几乎占领了非法“麦线”以南的全部中国领土,并公然设立伪“东北边境特区”,下辖4个边境区。

印度在侵占中国大片领土的同时,突然单方面在1954年公开出版的官方地图上修改中印之间传统习惯线,企图强迫中国接受非法的“麦线”。1959年西藏地方发生叛乱,印军乘机在门隅北部聚兵设卡,包庇和接应西藏叛乱分子进入门隅。到1960年,印军完全控制了“麦克马洪线”以南的门隅、珞瑜和下察隅地区。这种“既成事实”策略,本质是继承英印政府时期“前进政策”的殖民逻辑,试图通过实际控制强化非法边界主张。在印度执着于“事实控制”的同时,中国则强调法理主权,双方始终缺乏对主权边界共同定义的制度性安排,从而暴露了主权互认的脆弱性一面。

第二,虽然中印频繁的文化往来和佛教交流曾短暂超越地缘竞争,但其工具化倾向与制度缺失最终削弱了互信基础。1956年印度玄奘纪念堂的共建,本应成为文明共生的象征,但印度却迅速将其转化为政治工具。1959年西藏地方发生叛乱后,达赖逃亡印度,并在印度帮助下,于1960年在印度北部的达兰萨拉建立起所谓的“流亡政府”。印度还充分利用达赖的宗教身份介入所谓“西藏问题”。如允许达赖集团在新德里设立办事处,代表达赖集团同印度和其他一些亚洲国家进行联系,并就所谓“西藏问题”发布新闻声明等。印度还允许达赖离印窜访。在1965年第20届联合国大会讨论“西藏问题”时,印度驻联合国代表态度明显转变,极力推动并投票赞成联大通过有关“西藏问题”的决议。尼赫鲁甚至公开宣称“达赖是印度佛教徒的精神领袖”,并试图以宗教纽带抵消中国的主权主张。这种将佛教交流工具化的行为,彻底破坏了中印之间文化互信的纯粹性。

第三,中印之间互信的崩塌,还受到第三方势力与西藏地方反动上层发动武装叛乱的双重冲击。一方面,美国不断为印度提供军援。从1959年起,美国对印军援急剧增加,3年内提供41亿美元,远超此前10年总和。肯尼迪政府将印度视为“遏制中国的前哨”,甚至计划派遣“飞虎队”支援印军。这种外部干预打破了地区力量平衡,助长了印度的军事冒险主义。在1962年战争期间,美国侦察机频繁抵近中国沿海,试图制造“两线作战”压力。另一方面,1959年西藏反动上层的叛乱则成为中印关系转折点。印度情报部门通过大吉岭商路秘密支援叛乱势力,并在阿萨姆设立训练营。20世纪60年代前期,印美联手帮助达赖集团在境外组建了两支武装。一支是1960年3月在印度大吉岭重新组建的“四水六岗卫教军”,同年9月该部队从印度转移至尼泊尔北部的木斯塘地区,从此在中尼边境对中国西藏地区不断进行武装袭扰。该部队在1974年被尼泊尔政府解除武装。另一支是“印藏特种边境部队”。1962年中印边界冲突后,印度与美国和达赖集团共同组建了以外逃藏族人为主的印藏特种边境部队。该部队总司令和中高级军官均由印度人担任,士兵和下级军官为藏族人,总兵力约1万人,驻守中印边境一线,主要任务是战时配合印度对华作战,平时负责刺探中国西藏地区情报。中印之间沟通渠道的彻底断裂,使双方的危机管控失去了缓冲空间。

四、结语

中印关系好坏变化表明,在没有双方彻底的主权互认的前提下,单纯依赖领导人的善意或文化共性不足以维系大国关系。当前印度对华政策再现“战术对抗与战略合作并存”的特点,与尼赫鲁时期如出一辙。唯有通过制度性安排,如边界争端仲裁机制、贸易互惠条款量化标准、第三方干预约束公约,才能将双方的互信转化为共识。中印两国关系表明,差异国家共存需遵循“承认差异—创造增量—管控第三方”的三原则:承认差异,即中印对主权认知的本质分歧不可回避,但可通过“分段治理”实现共存,如将边界问题与经贸合作脱钩;创造增量,正如2025年印度外长苏杰生提出“亚洲多极化”的愿景,与中国倡导的“全球南方”合作可形成战略交集,共同推动金砖国家扩容、区域产业链重组等增量议程;管控第三方,主要针对美国“印太战略”的渗透而言,可尝试通过“小多边机制”来对冲,如中印尼三边生态保护协议等,来稀释第三方外部干预。

回顾历史,1954年中印“西藏协定”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从双边准则升格为万隆会议国际规范,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了“非对抗性主权实践”模板。与此同时,“西藏协定”的实践也为当下践行中国“亲诚惠容”理念、构建中印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深刻镜鉴:唯有以“诚”恪守核心利益之界,以“容”开辟文明共生之域,方能在喜马拉雅两侧共筑“安宁繁荣美丽”的命运共同体——这既是对中央周边工作会议精神的践行,更是亚洲文明对“和而不同”的千年坚守。“龙象共舞”的本质,不是消除差异,而是驾驭差异的智慧。唯有如此,两个文明古国方能在多极化的亚洲,书写相邻大国共生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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