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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京召开《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修订工作专家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4-12 21:25:00 | 来源:西藏人大 | 作者: | 责任编辑:

4月6日上午,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京召开《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修订工作专家座谈会,邀请在京的相关领导和长期从事民族工作的专家学者,为西藏自治区修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工作把脉问诊、建言献策。

十三届全国人大民委副主任委员丹珠昂奔、全国人大民委法案室主任彭建华、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王延中、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党组书记陈宗荣、国家民委协调推进司副司长孙启军、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副所长宋月红、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西藏研究室研究员王剑峰、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马戎、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杨圣敏、中央民族大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院长严庆、中央民族大学期刊社社长苏发祥、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杨须爱、中央党校文史部教授徐平、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副总干事李德成、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当代研究所所长张诗高、浙江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基地副研究员李健出席会议,并分别从各自研究领域,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旦科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旦增伦珠介绍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法实践。

旦科指出,西藏自治区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把西藏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刻把握西藏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西藏民族工作的历史性方位,科学把握西藏民族工作规律。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鲜明提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先后出台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提出制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地方性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高度重视,提出修订条例的明确要求。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区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条例修订工作。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发表真知灼见,给予立法工作精心指导、务实帮助,为我们修订好法规指明方向、答疑解惑、提供思路。

与会的领导和专家学者畅所欲言,从学术与专业、理论与实践、政策与法规的视角,围绕条例修订的方向、原则、内容等,结合西藏实际和阶段性特征,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大家充分肯定了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西藏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自2020年实施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西藏民族团结提供了法制保障。大家认为,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更好地体现新时代新思想、新理论、新要求,修订条例十分必要、正当其时、切实可行,新条例必将全面推动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来源:西藏人大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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