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历史55讲】张云主编 | 第34讲:八世达赖喇嘛与清中央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30 15:16:00 | 来源:​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 作者:​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 责任编辑:曹川川

第4编 清朝西藏历史

清朝(1644—1912)是中国历史最后一个大一统封建王朝。康雍乾三朝时期走向鼎盛,制度建设成果丰硕,改革措施多种多样,国力空前增强,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有序增长。清朝统治者将新疆和西藏纳入治下,强化管理,清朝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巩固,最终确定了中国近代的版图,积极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清朝对西藏地方行政、军事、宗教、经济、文化各方面的管理措施逐步落实,册封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制度,驻藏大臣制度,金瓶掣签制度,摄政制度,驻军守边制度相继建立,对西藏地方管理的法制化大为增强,西藏与祖国内地的交往交流更加频繁。但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清朝由盛转衰加剧的背景下,作为边疆地区的西藏地方和全国一样,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危机,中华民族在奋起抗击外来侵略的伟大斗争中谱写了一曲曲涤荡心魄的英雄悲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清朝西藏地方历史波澜壮阔、曲折复杂,更值得人们认真思考,引为借鉴。

第34讲 八世达赖喇嘛与清中央政府

八世达赖喇嘛在西藏地方奉敕执政时期,正值西藏地方多事之秋,廓尔喀入侵对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八世达赖喇嘛协助清中央政府驱逐廓尔喀,实行《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为维护祖国统一、巩固边疆等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八世达赖喇嘛的基本情况

八世达赖喇嘛强白嘉措,乾隆二十三年(1758)生于日喀则托布加拉日岗一西藏贵族家中,父名索朗达结,母名平措旺姆。据说该家族与岭·格萨尔有关。八世达赖喇嘛坐床后,其父被清朝封为公爵,该家族即拉鲁家族,为西藏大贵族之一。

乾隆二十二年(1757),七世达赖喇嘛圆寂,三世章嘉呼图克图奉命入藏,委任摄政并主持认定达赖喇嘛的转世。第二年,章嘉到达拉萨,与六世班禅大师等商议寻访达赖喇嘛转世灵童事宜。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初,章嘉等召集拉穆、乃穷、桑耶、噶东等护法降神预言,但各种预言莫衷一是,争议不决。最后,章嘉国师请六世班禅做主,六世班禅主张将日喀则拉日岗出生的孩童认定为七世达赖喇嘛的“转世真身”。有关文献记载,这名灵童出生地与六世班禅相同且有亲戚关系。后经再次考察,由章嘉上奏乾隆皇帝批准,被确认为七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乾隆二十六年(1761)正月在扎什伦布寺由六世班禅剃度、起法名,并暂住聂塘德瓦坚寺。三月由驻藏大臣集福奏报朝廷请求批准坐床,四月乾隆准奏,随后任命普布觉喇嘛阿旺强巴、江孜法王夏琼巴·阿旺曲扎为经师。乾隆二十七年(1762)七月,八世达赖喇嘛在布达拉宫坐床,乾隆皇帝特派驻京呼图克图三世阿嘉洛桑丹贝坚赞(1708—1768)等人出席并主持了坐床典礼。乾隆三十年(1765)六月,由六世班禅授沙弥戒。乾隆三十二年(1777)四月,由六世班禅授比丘戒。

二、六世达赖喇嘛之争和八世达赖喇嘛世序的确认

西藏历史上曾出现三位六世达赖喇嘛,这是当时西藏地方各种错综复杂矛盾的表现。康熙二十一年(1682),五世达赖喇嘛圆寂,第巴桑结嘉措专权,对此匿而不报。直到康熙三十六年(1697)康熙皇帝才得知真实情况,引起了清中央政府和康熙皇帝对甘丹颇章的不满,对第巴桑结嘉措进行严厉责问。同时在西藏内部,第巴这种独断专行的做法也引起了哲蚌寺、色拉寺等首领的不满情绪。康熙三十九年(1700),固始汗重孙拉藏汗继承甘丹颇章地方政权汗位,以拉藏汗为首的蒙古势力与第巴势力之间的矛盾加剧。康熙四十四年(1705)拉藏汗执杀第巴桑结嘉措。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了三位六世达赖喇嘛。

五世达赖喇嘛圆寂后,第巴桑结嘉措秘密寻访了在西藏南部出生的仓央嘉措为转世灵童,康熙三十六年(1697)在布达拉宫坐床,康熙皇帝派二世章嘉呼图克图主持了典礼,并册封仓央嘉措为六世达赖喇嘛。拉藏汗杀死第巴桑结嘉措后掌握西藏地方大权,特派人到京师向康熙皇帝奏报第巴桑结嘉措所立的仓央嘉措不守清规戒律,不是五世达赖喇嘛的真正转世,要求废除仓央嘉措的达赖喇嘛封号。康熙四十四年(1705)康熙帝派侍郎赫寿等人赴藏办理西藏事务,封拉藏汗为“翊法恭顺汗”,并废掉仓央嘉措,令将其“执献京师”。康熙四十五年(1706)仓央嘉措在押解途中于青海湖边圆寂。随后,拉藏汗认定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在博克山出生、后在哲蚌寺为僧的意希嘉措为六世达赖喇嘛,康熙四十九年(1710)康熙帝依拉藏汗、五世班禅、赫寿等奏赐给金印,封其为“第六世达赖喇嘛”。对此,西藏僧俗群众皆不承认意希嘉措为五世达赖喇嘛的转世,而拥护仓央嘉措为五世达赖喇嘛的转世。拉萨格鲁派寺院集团认定康熙四十七年(1708)在理塘出生的格桑嘉措为仓央嘉措的转世灵童,并按康熙帝旨意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送其至塔尔寺居住。康熙五十六年(1717)蒙古准格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派军入藏,杀死拉藏汗,掌握藏政,囚禁意希嘉措。直到康熙五十八年(1719)清朝派允禵等率军进藏平定侵扰西藏的准噶尔。康熙五十九年(1720)二月癸丑,命噶尔弼为定西将军,率四川、云南兵进藏,册封新胡毕勒罕为六世达赖喇嘛。并护送格桑嘉措入藏,意希嘉措则被押解送京,后死于内地。这样便出现了三位六世达赖喇嘛。但藏族僧俗群众始终认为仓央嘉措是六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是七世达赖喇嘛。

乾隆二十二年(1757)格桑嘉措圆寂。乾隆二十七年(1762),经清中央政府批准,格桑嘉措的转世强白嘉措在布达拉宫坐床。直到乾隆四十五年(1780)六世班禅大师在承德为乾隆皇帝祝寿向乾隆皇帝奏报有关情况时,乾隆皇帝才遵从藏族群众的意愿,承认强白嘉措为第八世达赖喇嘛,并在承德几次征求六世班禅对赐给八世达赖喇嘛金册册文的意见。

乾隆四十六年(1781)正月,乾隆皇帝正式册封八世达赖喇嘛,册文强调:“尔前身蒙圣祖恩眷,特封圆满教乘导引众生达赖喇嘛。今以尔慧性光明,该洽经典,爰自龆龀,承袭法教,志心利益,坚持戒律,使群部皈依,朕甚嘉之。兹特依前七辈达赖喇嘛之例,封尔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拉怛喇达赖喇嘛。改授册命尔尚宏宣法教,益广善缘,护国福民,以光我国家亿万年之休命。”乾隆四十六年(1781)六月,乾隆皇帝特派钦差驻京果莽呼图克图在拉萨与驻藏大臣等宣布了清中央政府对八世达赖喇嘛的册封,并颁发了金册金印,同时敕令八世达赖喇嘛亲政。册文中“兹特依前七辈达赖喇嘛之例,封尔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拉怛喇达赖喇嘛”的表述,实际上既承认格桑嘉措为七世达赖喇嘛,也确认了强白嘉措为八世达赖喇嘛,从中央政府角度确认和理顺了达赖喇嘛转世系统的世序。

三、协助清中央政府驱逐廓尔喀入侵

八世达赖喇嘛亲政后,认真执行清中央政府的治藏政策,尊重并支持驻藏大臣的工作,为加强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管理作出了重要贡献。

乾隆五十三年(1788)廓尔喀以税重、食盐掺土等为由,派兵2000余人入侵西藏,占领了聂拉木、宗喀、济咙等地。清廷为安定边疆,派理藩院侍郎巴忠、成都将军鄂辉带兵进藏援助。是年冬,清军集结于拉萨,八世达赖喇嘛设宴款待出征官兵,祈祷胜利。尽管乾隆降旨“朕之精兵粮饷不用在藏征集”,但不久,八世达赖喇嘛和七世班禅额尔德尼丹白尼玛(1782—1853年)即从地方征得口粮4600石、牛1100只、羊10000只等作为军粮,且不要粮价。乾隆皇帝令清军“仍照数给价”。廓尔喀请求和解,巴忠等人贪功邀赏,私自许每年300个元宝作为赔偿,为期三年,以换取廓尔喀退兵。

更为严重的是噶举派红帽系第十世活佛却朱嘉措本与六世班禅、仲巴呼图克图(六世班禅的强佐)皆为兄弟,为争六世班禅遗产,竟勾引廓尔喀人入侵。乾隆五十六年(1791),廓尔喀人借索赔银之名,第二次大举入侵西藏,再次占据聂拉木、济咙等地,并派遣主力3000兵力偷袭日喀则,洗劫扎什伦布寺。驻藏大臣雅满泰惊慌失措,丧失斗志。八月八日,他会同众噶伦劝说达赖喇嘛暂时前往热振寺避难。八世达赖喇嘛安慰僧俗官员无须慌张。后班禅到拉萨,驻藏大臣又会同众噶伦劝说达赖和班禅“应该往昌都出走”。八世达赖喇嘛说“此事必须再奏皇帝,请派兵平息”。次年二月,清中央政府调集大量兵力和物资,派出以福康安为主帅的1.7万大军进藏。八世达赖喇嘛、济咙呼图克图及噶伦等即表示:“抵藏官兵所需马匹、驮畜、口粮、运送等,诚愿竭力筹措。”并筹措了军粮、马匹等大量军用物资,保证了军队的供给。在八世达赖喇嘛等西藏地方官员的支持下,五月,清军将廓尔喀人所占领的西藏地方收复,廓尔喀军队全部被驱逐出境;七月,清军进逼加德满都,廓尔喀王拉纳·巴哈都尔乞降,交回从前订立的赔银条约和从扎什伦布寺等掠走的财物,以及夏玛巴尸骨和妻女;八月,福康安接受廓尔喀投降请求,停止进兵;九月,清军退回西藏。从此,解除了西藏人民的灾难,巩固了祖国西南边陲。

四、拥护并执行《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

福康安返回西藏后,遵照乾隆皇帝谕旨,在八世达赖喇嘛的协助下,进行善后工作,惩办事件祸首,废止十世夏玛巴转世,将其一切财产及百姓充公,寺内红帽系喇嘛一律改奉格鲁派,拨给三大寺管制。仲巴呼图克图因“其罪甚重”,奉旨押解北京治罪。又将廓尔喀侵略军攻至扎什伦布寺时托词占卜“不可抵抗”、造谣惑众的济仲喇嘛拿至前藏“对众剥黄正法”。在拉萨大昭寺前立下征廓尔喀纪功碑,以纪念驱逐廓尔喀入侵西藏战争的胜利,碑文由内阁侍读学士杨揆撰文。纪功碑既是战胜廓尔喀人入侵的明证,也是清朝维护祖国统一的历史记录。

乾隆皇帝应八世达赖喇嘛“立定法制”“垂之久远”的请求,颁布谕旨,令福康安等进藏官员办理藏事善后事宜,筹议卫藏善后章程,以资永远遵循。福康安等遵照谕旨与达赖、班禅代表等议定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经乾隆皇帝批准,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正式颁行。章程革除了当时藏政和治藏方面的各种主要弊端,规定了西藏地方政治、经济、军事、宗教、边防等方面的政策和制度,是清朝中央政府自顺治以来治藏政策和经验的总结,成为西藏地方遵循的一部重要法典,指导了清中期以后中央政府长达200余年的治藏工作。章程进一步巩固了驻藏大臣在西藏地方的政治地位,对于安定西藏社会秩序、发展社会生产等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章程颁布以后,得到西藏地方政府的认真贯彻。以八世达赖喇嘛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将此章程及有关文件翻译成藏文,汇编成册,详细解释章程条文,作为当时最重要的法律文书。时值藏历水牛年,故称《水牛年文书》,颁布全藏施行。在福康安离藏返京之际,八世达赖喇嘛和七世班禅前来送行,明确表示感谢圣恩,竭诚拥护和竭力实行章程各条款,一切事务按驻藏大臣的指示办理。八世达赖喇嘛向福康安表示:“我大皇帝保护卫藏,糜饷劳师,上烦天心,时劳筹划,廓尔喀畏惧投诚,从此藏地永远安静。又将藏中诸事立定规条,使僧俗永沾利益,共乐升平,感颂恩慈,难名钦服。惟有督率噶布伦、堪布喇嘛等,谨遵善后各条,事事实力奉行,一切事务悉由驻藏大臣指示办理,藏地大有裨益,黄教更可振兴。”

由于八世达赖喇嘛等人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章程在西藏得到了贯彻执行,标志着清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立法建设的成功,使清中央政府走上了对西藏地方进行依法治理的轨道,赢得了西藏社会的政治稳定,也使西藏封建社会的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五、拥护和执行金瓶掣签制度

金瓶掣签制度是清中央政府为进一步完善藏传佛教大活佛转世制度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既剔除了以往活佛转世过程中的种种弊端,也体现了对宗教教义和宗教仪轨及群众宗教感情的尊重,尤其重要的是体现了中央政府在活佛转世问题上的权威。

活佛转世制度形成之后,经过数百年的发展,由于受到世俗社会的影响和权势者的操控,渐失其清净本义,弊端丛生,危及佛法。如护法神接受贿赂随意妄指;“以师弟(徒)之义,徇私擅定,垄断政教大权”,甚至“将待产女婴定为呼毕勒罕,贻笑大方”,等等。更严重的是如前所述十世夏玛巴活佛、仲巴活佛兄弟为争六世班禅大师遗产,勾引廓尔喀人入侵,使群众蒙难,寺庙被劫,危及国家安全。

为清除上述这些弊端,清中央政府在活佛转世管理方面实行了金瓶掣签制度。乾隆五十七年(1792)八月,乾隆皇帝颁布谕旨,明令实施。强调:“朕以确认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之呼毕勒罕时,令四吹忠诚心祈祷降神,指出呼毕勒罕出现之地,有几个,即将伊等姓名、出生年月缮签,放入由京城造竣送去之金奔巴瓶内,达赖喇嘛会同驻藏大臣等念经,在众前签掣,定为呼毕勒罕。朕之此旨,特为保护黄教,认定藏地呼毕勒罕乃如此办理。”

随后清中央政府颁布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的第一条也明确规定:“关于寻找活佛及呼图克图的灵童问题,依照藏人例俗,确认灵童必问卜于四大护法,这样就难免发生弊端。大皇帝为求黄教得到兴隆,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邀集四大护法,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选派真正有学问的活佛,祈祷七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佛像前正式认定。”认定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灵童时,“亦须将他们的名字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签牌上,同样进行,这些都是大皇帝为了黄教的兴隆,和不使护法弄虚作弊”。乾隆在《御制喇嘛说》中指出:“兹予制一金瓶送往西藏,于凡转世之呼毕勒罕,众所举数人,各书其名置瓶中,掣签以定,虽不能尽去其弊,较之从前一人之授意者,或略公矣。”

章程是针对当时西藏地方各项制度废弛、弊端滋生的情况制定颁布的,它开宗明义即将金瓶掣签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可见这项制度在当时这部治理西藏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书中的重要地位,从而实现了活佛转世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乾隆皇帝在制定金瓶掣签制度的同时,制作了两个金瓶,一个派员送往西藏,另一个放在北京的雍和宫内。送往西藏的,供在大昭寺释迦牟尼佛像前,备确认达赖、班禅、哲布尊丹巴和西藏其他各大呼图克图转世灵童掣签之用;置于北京雍和宫的,供内外蒙古及青海、甘肃等地的呼图克图转世灵童掣签之用。

按照历史定制,实行金瓶掣签制度时,应首先由地方行政当局将按照宗教仪轨寻访到的候选灵童的情况禀报中央政府,请求准予举行金瓶掣签。待中央政府批准后方可择日在释迦牟尼佛像前由中央政府派员主持并掣签,认定转世灵童。金瓶掣签结束后,立即由主持掣签的官员、地方政府负责人、寻访灵童的负责人等将掣签情况和结果以及候选的经师、拟定的坐床日期等报告中央政府,请求批准正式继位。经中央政府批准灵童继位和坐床时间后,方可举行坐床典礼,正式继承前世法统。历史上达赖、班禅的坐床典礼,均由中央政府特派代表亲临主持或看视,同时宣谕中央政府的册封和颁发赏赐。坐床典礼结束后,达赖或班禅都要依例上表谢恩。

金瓶掣签制度一经颁布即得到了西藏政教首领如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以及各呼图克图和广大僧众的衷心拥护。乾隆五十七年(1792),在金本巴瓶制成以后,乾隆皇帝特派御前侍卫惠伦等将金本巴瓶送往拉萨,八世达赖喇嘛早早从布达拉宫下来恭迎,并感激地说:“特颁金本巴瓶,钦差御前侍卫等赍送,护卫佛门,实已无微不至,我实感戴难名。嗣后唯有钦遵圣训,指认呼毕勒罕时虔诚诵经,于大众前秉公拈定,庶使化身正确,宣扬正法,远近信心,阖藏僧俗顶戴天恩,无不感激。”七世班禅额尔德尼也说:“此次钦差大人送金本巴瓶来藏,全为保护黄教”,“实在感激天恩,无可图报,惟有率领众喇嘛,虔诵万寿经,祝延圣寿”。

实行金瓶掣签制度的谕令颁布之后,八世达赖喇嘛向全藏颁布《水牛年文告》,内容为:“天命文殊大皇帝常施无上恩惠,且弘扬黄教,慈爱西藏人民,恩德无边,尤其是文殊大皇帝关心宗喀巴大师的黄帽教,勤奋修习,一直希望出家。为了报答大皇帝宏恩,多诵经祝寿,勤奋努力,不可懈怠,长寿而解脱,逐渐攀上遍知之位,这样做才有黄教僧人的德行。如今多数喇嘛活佛不习佛法,选任灵童时,无法确定,故得不到全体僧人的敬重。同时,迎请几位护法,按照其指示,作为选任的根据,实际上看财之人,选一个手中有钱粮的孩童,不管是非,议论纷纷。现在按照以宏恩关切佛教的大皇帝的谕旨,寻找真正的灵童时,为了发展黄教,大皇帝深思熟虑,特赐金瓶,派专人奉戴送来,设于大昭寺宗喀巴大师像前,以后不管藏地的哪位喇嘛活佛降生,首先将岁数、月日、名姓写在签上,呈报我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同时邀请几位护法,当出现几位灵童时,将他们的岁数、月日、名姓等写在签牌上,共同放入金瓶,我达赖喇嘛带领几名有学识德行的喇嘛祝告三宝,祈祷宗喀巴,然后请驻藏大臣至拉章当众抽签决定,抽出谁的签牌,谁就是真正的转世灵童,并非按照旧例选定。另外,护法选定一名灵童时,将其名字如实写在签牌上,以同样的方法,把和没有名字的签牌一同放入金瓶签定,当抽出的签牌上没有名字时,说明这一孩童非真正的转世化身,这种情况下必须重找。现在依旧例选定的,如果出现必将严惩。”

金瓶掣签制度颁布之后,首例金瓶掣签发生在乾隆五十八年(1793)二月十一日,在拉萨大昭寺认定青海佑宁寺三世松巴呼图克图松巴·益西班觉的转世灵童和科尔沁地方四位达喇嘛的转世灵童。八世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和琳等主持了第一次用“金本巴瓶”认定上述转世灵童的金瓶掣签仪式。在松巴呼图克图的3名候选灵童中掣定策旺哲布丹之子为转世灵童真身,被认定为四世松巴活佛。达喇嘛罗卜藏多布丹之呼毕勒罕送来者亦有3名,掣得乌珠穆沁地方第巴克之子为转世灵童真身。达喇嘛罗卜藏丹津、罗卜藏达布凯、伦珠布班珠尔3人之呼毕勒罕送来者每人只有1名,故写名签1支,同时各配空签1支,分3次入瓶掣签,认定了两位科尔沁达喇嘛罗卜藏丹津、罗卜藏达布凯的转世灵童,另一达喇嘛伦珠布班珠尔的转世灵童掣得空签,令该地方另行寻觅。西藏地方第一次按照金瓶掣签制度认定的大活佛是嘉庆元年(1796)在布达拉宫认定第八世帕巴拉呼图克图。

金瓶掣签制度的有效实施,使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管理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八世达赖喇嘛为清中央政府制定并实行金瓶掣签制度作出了重要贡献。

以后八世达赖喇嘛减免百姓赋税,得到了乾隆皇帝的肯定和褒奖。嘉庆三年(1798)将乾隆画像供奉于布达拉宫三界殊胜殿内。嘉庆四年(1799)乾隆驾崩,八世达赖喇嘛举行了各种法事以吊唁和超度,并特别向布达拉宫两尊灵塔、圣观世音洛格夏惹像和皇帝肖像做百供,向乾隆肖像叩拜,驻藏大臣等汉藏官员身着白衣至肖像前叩拜志哀。八世达赖喇嘛、达擦活佛、热振活佛等大活佛率500名僧伽连续两日举行超度皇帝大威德金刚自受灌顶法会。驻藏大臣等官员向法会大放超度布施。八世达赖喇嘛亲自念诵回向经文,超度乾隆帝和祈祝嘉庆皇帝万寿。

嘉庆九年(1804),八世达赖喇嘛在布达拉宫圆寂。八世达赖喇嘛一生,学经弘法,辅政利民,为执行清中央政府的治藏政策,为加强西藏地方与清中央政府之间的政治联系作出了重要贡献。

【选编自张云主编《西藏历史55讲》(中国藏学出版社出版)一书,内容部分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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