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洛:统筹协调重点攻坚与协调治理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3-09-18 18:56:00 | 来源: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 作者:扎洛 | 责任编辑:


编者按:7月17日至18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社会经济研究所专家学者,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西藏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撰写系列文章。我们将陆续刊发该系列文章,与大家分享交流。

【作者简介】扎洛,男,藏族,1969年生,史学博士,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社会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正文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7月17日至18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五对重大关系,其中之一是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他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同时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一重要论述对深化有关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论认识、推动相关的行动举措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开展重点攻坚,抓住主要矛盾

自然生态是个完整的系统,包含的要素十分复杂。生态环境整治必须坚持系统思维,既要抓住关键问题,重点攻坚,又要统筹综合因素,协同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科学把握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立足高原实际,集中力量就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

西藏是欧亚大陆大江大河发育最多的区域,全区标准以上(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河流6418条,流域面积1万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8条,全区多年平均径流量4394亿立方米,是中国乃至亚洲最重要的水资源战略储备区,被誉为“亚洲水塔”,在维系全球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为确保江河之源生态安全、确保一江清水绵绵不绝,2021年西藏出台了《西藏自治区江河源保护行动方案》,启动了江河源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重点开展雅鲁藏布江—布拉马普特拉河、长江、怒江、澜沧江、伊洛瓦底江、恒河、印度河、羌塘高原内流区等8大水系33条主要江河的源区保护工作。计划通过5—10年的努力,主要江河源区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区域环境质量持续良好,保护管理制度体系日趋完善,确保江河源区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原真性和完整性。为此,西藏设立自治区、市、县、乡四级河长5700余名,村级河长(含巡河员、护河员)9.2万余名。《西藏自治区江河源保护行动方案》的颁布实施,为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区的生态保护提供了科学规范和行动依据,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充分体现了中国的大国责任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担当作为。

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控是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核心任务。西藏生态脆弱、气候条件恶劣,人居环境整治的经济支撑不足,但是,西藏自治区坚决贯彻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定位,多方统筹资源,先后实施多项重点工程。在农牧区重点实施“厕所革命”“人畜分离”“垃圾处理”等项目。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区改造农牧区户用卫生厕所33.56万座,普及率达62.35%,更多农牧民群众用上了干净整洁卫生的厕所。2018年开始开展“人畜分离”项目试点,2022年颁布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计划2025年前,全区80%以上的农牧户实现人畜分离。2023年计划完成24821户。人畜分离显著改善了村民家庭和村庄的整体环境质量,降低了人畜共患病风险。同时,西藏还健全农牧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区农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2.7%,不断加大农牧区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

拉萨市是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西藏打造的国际旅游目的地标志性城市。近年来,拉萨在严格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同时,重点针对南北山植被不足、山体岩石裸露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城市周边绿化行动。2022年,拉萨正式施行南北山绿化项目,计划用十年时间完成营造林206.72万亩,实现“五年增绿山川、十年绿满拉萨”的构想。自项目实施以来,专责部门科学领导,全社会积极响应,项目推进顺利高效。据统计,2022年,168万人次参与绿化行动,共完成造林绿化55.87万亩。十年后,绿黛绕城,满目苍翠将成为拉萨城市新的景观。

正是因为实施上述重点攻坚行动,西藏全区生态环境整体保持良好状态,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100%,无劣Ⅴ类水体,全区主要江河湖泊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22年拉萨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7%,位列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一位,“地球第三级”更加洁净与美丽。

二、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协同治理

重点攻坚旨在解决主要矛盾,打开工作局面,带动整体推进,但要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可持续性并取得历史性、全局性变化,还必须把握生态环境系统性特征,建立环境保护各主体协同共进工作格局。为此,近年来西藏在环境保护工作领域出台了30多项科学规划和地方法规,涉及生态保护工作方方面面。

第一,在水系保护中,要求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发力。比如雅鲁藏布江干流虽然在西藏境内流经10个县,但实际有33条较大支流,流域面积约34.6万平方公里,如果各县(市)保护不力,每条支流遭受的污染都会直接影响“一江清水向东流”。《西藏自治区江河源保护行动方案》指出,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江河源保护工作机制。构建协调会商、执法联动、评估考核等江河源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政策支持、科技支撑、资金保障、监测监管、宣传教育等能力,从而全面提升江河源保护管理效能。

第二,在污染防控中,要求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污染防控同样是个系统工作,从立法树纪、执法监测到惩处震慑,必须各部门、各地方有序配合。《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要求严格管控工业废气排放,加强机动车船废气、沙尘扬尘、生活烟尘等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保持大气环境优良。

第三,在农村环境整治中,统筹宣传文化部门、财政土地部门、专业专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入开展以“四清两改”为核心的农牧区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将环境整治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整体推进美丽宜居新农村建设。

总之,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要处理好五对关系的论述,蕴含着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特别是有关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关系的指示,具有内在的逻辑合理性、鲜明的问题指向性。贯彻落实这一要求,有必要进一步强化有关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变化机理的科学研究,持续实施江河源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力量解决城市减排、农牧区生活污水处理等问题,使绿色生活方式成为一种广泛的自觉,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将开创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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