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音娜:为什么西藏民主改革实行“六年不改”的方针?

发布时间:2023-06-13 17:10:00 | 来源: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 作者:阿音娜 | 责任编辑:

【作者简介】阿音娜(孟秋丽),历史学博士,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从事蒙藏关系史、清代西藏历史地理研究。

在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西藏文化博物馆“丰功伟业——庆祝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特展”展厅第二单元,有一件文献展品引起大家浓厚的兴趣,就是下面这份在1956年12月16日由毛泽东同志起草的文件,标题是《关于西藏在六年内不实行改革的方针》,即西藏民主改革史上著名的“六年不改”方针。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签订,这是西藏历史上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从此,西藏走上了和平解放和民族区域自治的发展之路。《十七条协议》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六年不改”即是中央政府坚决执行《十七条协议》这项内容的实际体现,是由毛泽东提出并经过中央政治局常委多次讨论才决定的,体现了中央政府执行协议的最大诚意和耐心,也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治藏智慧。

何谓“六年不改”?

所谓“六年不改”,文献展品中写道:“中央和毛主席历来认为改革一定要得到达赖、班禅和僧侣领导人的同意,要各方条件成熟,方能实行。现在无论上层还是人民条件都不成熟,所以目前几年都不能实行改革,中央认为,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是不能实行的,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也还要看情况如何才能决定。”简言之,就是指鉴于西藏地方实行民主改革条件还不成熟,中央决定从1957年起,至少在1962年之前在西藏不实行民主改革。

“六年不改”最早出自1956年9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西藏民主改革问题的指示》,也称“九四指示”。文中提出“从西藏当前的工作基础、干部条件、上层态度以及昌都地区最近发生的一些事件看来,西藏实行改革的条件还没有成熟,我们的准备工作也绝不是一两年内能够做好的。因此,实行民主改革,肯定不会是第一个五年计划内(1953-1957)能够做好的,也可能不是第二个五年计划期内(1958-1962)的事,甚至还可能要推迟到第三个五年计划期内(1963-1967)去。在西藏的民主改革问题上,我们已经等待了好几年了,现在还必须等待。应该说这是对西藏民族上层分子的一种让步。我们认为,这种让步是必要的、正确的。”随后在12月16日,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中央关于西藏可能发生暴乱的对策问题给西藏工委等的电报稿时,加写了一段200多字的文字,明确提出“西藏在六年内不实行改革”的方针,这就是我们开头所看到的此次参展的这件珍贵文献展品。

指示和补充文字发出后,1957年1月,周恩来访问印度期间向正在印度参加释迦牟尼涅槃2500周年纪念活动的十四世达赖、十世班禅及随行的西藏地方政府主要官员转交了毛泽东主席的信,连续三次同达赖谈话,传达了“六年不改”的决定,成功劝说其返藏。

同年2月27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进一步重申:“按照中央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十七条协议,社会制度的改革必须实行,但是何时实行,要待西藏大多数人民群众和领袖人物认为可行的时候,才能作出决定,不能性急。现在已决定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不进行改革。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是否进行改革,要到那时看情况才能决定。”从六年不改甚至打算十一年不改,可以说,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上层集团仁至义尽,作出了最大让步,体现了最大的诚意和耐心。

为什么要实行“六年不改”?

毛泽东同志曾与张国华有一段针对西藏工作的“乌龟爬山”的有趣对话。在《十七条协议》签订的下午,时任十八军军长张国华向毛主席汇报说:“进藏部队有些同志有急躁情绪,认为今后在西藏工作,会像乌龟一样慢。”毛泽东风趣地说:“我看像乌龟爬山还快了。”这段对话也体现了党中央对西藏工作一贯遵循的“慎重稳进”方针。从“慎重稳进”方针,并进而发展到“六年不改”方针,是一脉相承的。

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广大人民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1956年,拉萨林周的65位农民给十四世达赖呈递联名信,信中说:“我们都是种地的农民,比任何人都焦急地盼望实行改革。”西藏许多上中层的开明人士也认识到,如不改革旧制度,西藏民族断无繁荣昌盛的可能。但是考虑到西藏历史与现实的特殊情况,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社会制度的改革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和极为宽容的政策,耐心劝说和等待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主动进行改革,并给他们以充分的时间。中央认为,西藏的民主改革,是和平解放西藏办法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迟早一定要实行的。西藏人民必须经过民主改革,才能获得政治的和经济的解放,造成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但当时西藏的历史与现实条件不允许马上进行民主改革:

一是西藏的农奴制度和封建统治还是原封未动。民族旗帜和宗教旗帜还抓在上层分子手里,他们还保存有一定的政权和军事力量,上层分子还能够利用民族旗帜和宗教旗帜影响人民群众,借以保持这种对西藏民族发展不利的制度和统治,这里不只有上层问题,还有群众问题。中央认为,尽管西藏不经过社会改革是不能前进的,但由于面对着这种历史现实,必须采取和平改革方针,并要使进行改革的时机、步骤和方式适合于这个方针。

二是民主改革还没有得到西藏各方的同意和支持。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提出了民主改革问题,但从西藏各方人士的反映和意见来看,在西藏实行民主改革的条件还没有具备,不但缺少上层领袖人物的真实同意,而且也缺少基本群众的支持。四川省藏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开始以后,西藏的一部分上层分子借口所谓“江东改革偏差”,或明或暗地支持江东叛乱分子,并且在昌都地区发动和扩大武装叛乱。达赖出国访印期间,分离主义分子在帝国主义指使下进行的所谓“西藏独立”活动,在相当一部分贵族和喇嘛上层中间得到同情和附和。

三是仍有局部武装叛乱发生。1952年3、4月间,西藏地方政府的司曹鲁康娃和洛桑扎西暗中支持非法组织“人民会议”在拉萨骚乱闹事,公开反对《十七条协议》,要求人民解放军“撤出西藏”。1955年5月,十四世达赖由内地返藏途经四川省,随行的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索康、达赖副经师赤江借口佛事活动,分别走北路经甘孜、德格,走南路经乡城、理塘,沿途会见当地土司和寺院住持,策动武力对抗民主改革。西藏“人民会议”领导人阿乐群则一行5人以迎接达赖回藏为名,专程赴西康省雅安、康定等地,协同赤江,与理塘寺住持、反动头人及长期潜伏在理塘寺的国民党特务歃血盟誓,组织策划武装叛乱。1957年,洛桑三旦(达赖的三哥)授意昌都江达宗头人齐美贡布按“达赖的指令”,纠合叛乱武装局部叛乱。1957年5月在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柳霞·土登塔巴、先喀·居美多吉的支持下,成立了“四水六岗”(藏语音译曲细岗珠)叛乱组织,稍后又成立号称“卫教军”的叛乱武装,公开打出“西藏独立”和反对改革的口号,叛乱活动愈演愈烈。对此,中央政府一再严正责成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惩办叛乱分子,维护社会治安。但是,西藏上层反动集团错误判断形势,把中央的耐心等待和忍让看作是软弱可欺。他们宣称:“九年来,汉人动也不敢动我们最美妙最神圣的制度;我们打他们,他们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只要我们从外地调一大批武装到拉萨,一打汉人准跑;如果不跑,我们就把达赖佛爷逼往山南,聚集力量,举行反攻,夺回拉萨;最后不行,就跑印度”。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贸然进行民主改革,势必造成西藏社会大动荡。“六年不改”方针的提出,消除了在西藏民主改革问题上的急躁和疑虑,引领了改革前夜的方向。

贯彻“六年不改”方针,西藏民主改革工作“大收缩”

在“六年不改”方针的指导下,1957年5月14日《中共中央对西藏进行民主改革和收缩方针的指示》中重申了“六年不改”政策,并认为在今后至少6年内,西藏工作有可为和不可为两个方面。其中,可为的方面有5项:以达赖集团为主要对象,继续进行和开展上层统一战线工作;继续培养藏族干部;继续办一些群众欢迎的,上层同意的,而我们又有条件办的,能够对群众发生积极影响的经济、文化事业;继续坚持把国防、外事和国防公路等事项置于中央管理之下;利用各种适当方式,向西藏上层和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反对分裂活动。

在西藏封建农奴制度暂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西藏工作遵照“六年不改”的方针有效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改进了中央与西藏地方之间的关系,爱国主义思想在西藏逐步成长壮大,并为日后的民主改革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

“六年不改”由于西藏上层武装叛乱最终流产,民主改革带领西藏人民走向光明

毛泽东在提出西藏“六年不改”方针的同时,分析了西藏局势变化的另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正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文献展品《关于西藏在六年内不实行改革的方针》中的另外一段话:“但如果受外国指挥的反革命分子不通过协商而一定要通过反叛和战争破坏‘十七条协议’,把西藏情况打烂,那就有可能激起劳动人民起来推翻封建制度,建立人民民主的西藏。”这种可能性因西藏上层在1959年3月发生全面武装叛乱而变成现实。

1959年3月10日,在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下,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在拉萨经过精心策划,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发动了全面武装叛乱。中央政府的最大诚意和耐心,并没有换来西藏上层统治集团的精诚合作。他们反对改革,企图永远保持封建农奴制,变本加厉地策划了一系列分裂祖国的活动并最终走上不归路。“六年不改”方针也就没有再继续实行的必要,西藏民主改革被迫提前进行。

1961年,西藏民主改革基本完成,从此,百万农奴翻身解放,真正成为西藏的主人,西藏社会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历史性变革,奔向社会主义社会的光明大道。

版权所有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保留所有权利。 京ICP备0604533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5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