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桑卓玛:西藏现代教育坚持教育公平,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29 17:10:00 | 来源: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 作者:格桑卓玛 | 责任编辑:

教育是民生之本。和平解放及民主改革以来,西藏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人民受教育权得到保障,现代教育全面发展。

解放前,西藏传统教育主要为寺庙和贵族阶层所垄断,而僧人中也只有少数学经僧“贝恰哇”系统学习宗教知识,受教育人口少,文盲率高达95%。1951年中央政府在西藏建立第一所新型现代学校——昌都小学,和平解放后,在中央政府支持和帮助下,各地积极兴办学校,拉开了西藏现代教育发展的序幕。1959年民主改革彻底推翻了封建农奴制,西藏教育事业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受教育人口的规模和程度都发生显著变化。2021年国家统计数据显示,除高等教育外,西藏在学前、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每10万人受教育程度均达到和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西藏建有7所高校,培养出了自己的硕士、博士。此外,有近8万西藏籍大学生在全国上百所高等学府就读。中央政府在经费方面为西藏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20年教育经费占西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27%(全国14.78%);2021年为14.32%,接近全国平均水平(15.25%)。经过70多年的发展,西藏形成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以及继续教育一体化的日益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

实现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是中国教育制度的本质特征。相比其他省份,西藏教育发展基础弱,底子薄,不仅存在与内地省份的发展差距,内部城乡之间教育发展水平也不均衡。为此,西藏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特别是优先发展基础教育和师范教育。目前,西藏有专任教师5.8万多人。在国家、自治区、县、乡、校五级培训体系下,教师学历合格率超过了99%。而1959年西藏教职工只有622人。为了加快农牧区教育的发展,西藏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特殊政策,吸引优秀教师到偏远乡村任教。2021年,西藏74个县(市、区)都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西藏的现代教育一直坚持“双语”教育,形成民族教育的特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语言的学习、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1987年《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颁布,将藏语言的学习纳入法治轨道。《藏文书法》等400多种特色教材由当地编制,一批藏汉双语版多媒体教学资源也得到开发应用。西藏还建立了十个“双语”师资培训中心,实现了包括中小学“双语”教育普及率在内的五个100%的目标。以藏语文为载体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西藏教育中得到传承与发扬。西藏高校开设有藏族语言文学、历史、宗教等课程,这些课程多使用藏语文教学。2017年西藏大学首批毕业的博士就分别来自藏语言文学专业、藏族历史专业及高原医学专业。西藏藏医药大学是全世界唯一的单独为藏医药设立的高等学府,成为发展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教育基地。不仅在西藏,国内一些高校如中央民族大学等也开设有藏族语言文学等专业和课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教育教学水平在西藏不断提升,让更多西藏学生与全国各地的同龄人同步获得多元化的教育资源,共同分享到国内最新的教学成果,为西藏学生扩宽视野、提高综合素质营造了良好的教育环境。

《2030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确保包容和公平的优质教育,让全民终身享有学习机会”。西藏地域广阔,教育发展成本高,提升广大民众文化素质,是一项复杂且漫长的工程。发展以扫盲教育为重点的成人教育,是西藏实现教育公平的有力手段。居住分散而偏远的农牧民的受教育问题也得到重视。和平解放及民主改革以来,西藏各地开办扫盲班,文盲率逐年下降。而今,除了提高识字率,各类新型文化夜校成为西藏各地农牧民学习法律法规、健康和环保知识、国家政策以及一些实用技术的课堂,在提升农牧民文化素质、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下,西藏正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就是通过发展教育促进人的现代化,以改变乡村发展面貌。近几年的调研中发现,随着文化水平的提高,农牧民们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更高了,在村民会议上就生产项目的规划等议题主动发言、各抒己见,体现了越来越强的公民意识。

西藏与全国同步实现了“普六”、“普九”等义务教育目标,义务教育覆盖到所有学龄儿童,并在全国率先实行15年公费教育。城乡各地开办的文化夜校、培训班提供了更多继续教育的机会。西藏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3.1年,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西藏教育整体发展接近全国平均水平,高原现代教育正朝着高质量、均衡化方向发展,推动了人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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