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历史55讲】张云主编 | 第17讲:明代西藏的政治

发布时间:2023-03-05 19:00:00 | 来源: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 作者: | 责任编辑:曹川川

第3编 明朝西藏历史

明朝时期,开启了明清大一统的又一个历史时期。“明初封略,东起朝鲜,西据吐蕃,南包安南(越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里。自成祖弃大宁,徙东胜,宣宗迁开平于独石,世宗时复弃哈密、河套,则东起辽海,西至嘉峪,南至琼、崖,北抵云、朔,东西万余里,南北万里。”明朝继承元朝治理西藏的措施,并结合自身实际,在西藏地方设立行政机构,封授官员,恢复驿站,通过茶马贸易控御西藏地方。明朝还重视西藏地方各个宗教势力,采取多封众建,册封三大法王、五大教王,实现了维护地方稳定,保障西藏与内地各方面联系畅通的目标。与元朝相比,有所不及;从自身而言,却也可圈可点,很有特色。

第17讲 明代西藏的政治

一、明初对西藏地方首领的招抚

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建立明朝。当年明军北伐,元顺帝逃离北京。元顺帝率领蒙古残余势力退守长城以北,并保有西北广大地区,史称北元。1370年明军攻取洮、岷等州,并进克元朝的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朵思麻宣慰司)的治所河州,与此同时,明军另一路攻下元顺帝所据的应昌府,元顺帝不久病死。在北元势力大部被歼灭的情况下,原先一直忠于元朝的西北藏族首领才陆续顺应形势归附明朝。洪武二年(1369)五月甲午,遣使持诏谕吐蕃,使者至吐蕃,吐蕃未即归命,寻复遣陕西行省员外郎许允德往诏谕之。到1372年萨迦派的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等归降明朝,并带领六十多人赴南京朝见了明太祖。喃加巴藏卜被明太祖封为“炽盛佛宝国师”,他还先后两次向明朝举荐故元的藏族旧官一百多人,他们都受到明朝的封赏。

关于摄帝师喃加巴藏卜,《萨迦世系史》与《汉藏史集》记载,其伯父索南洛追坚赞贝桑布是元朝最后一任帝师,其父扎巴坚赞是最后一位白兰王,他本人在幼年时即被元顺帝封为王爵,持有掌管吐蕃事务的诏书,按照元朝帝师由萨迦昆氏家族叔侄相继的惯例,他是有资格继任或代摄帝师职务的人选。而且,在绛曲坚赞占据萨迦寺大殿以后,他们一家退居达仓宗,仍保持元朝所封给的帝师和白兰王的名号,是萨迦残余势力的政教首领。从他的名字来看,他的全名是南色坚赞贝桑布,按照元代已开始盛行的藏族人名简称的习惯,南色坚赞可以简称为南坚,因此喃加巴藏卜即是南色坚赞贝桑布的简称南坚贝桑布。《萨迦世系史》还记载,南色坚赞的儿子南喀勒贝洛追坚赞贝桑布是明朝所封的萨迦派首领中的第一个辅教王,繁衍至今的萨迦法王家族即是这一支的后裔。当时控制乌思藏大部分地区的帕竹政权的第悉(帕竹政权首领的称号)是大司徒绛曲坚赞的侄子释迦坚赞(即《明太祖实录》所记的“故元灌顶国师章阳沙加”),元朝曾封他为灌顶国师。河州卫在了解乌思藏的情形之后,即向明太祖建议对他给以封赏,于是明太祖下诏仍封给他灌顶国师之号,并遣使赐玉印及彩缎、表里。而释迦坚赞就在1373年正月遣使入朝,贡以佛像、佛书、舍利。

二、乌思藏卫和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

明太祖吸取元朝因设立帝师并宠幸藏族僧人过甚,招致皇室成员过分追求福佑、沉溺于法事活动,影响朝政及与蒙古、汉、藏族统治集团的关系,造成国势日渐衰落的教训,取消了元代在中央设立宣政院管理藏族地区行政事务和由帝师兼领宣政院事的制度,但沿袭了元朝在藏族地区封授当地藏族僧俗首领为官、设置各级机构进行管理的办法。在争取到藏族地区大部分僧俗首领的归附以后,明太祖“尚虑彼方地广民稠,不立重镇治之,何以宣布恩威”,于是对藏族地区的管理机构进行了一些调整和补充。1374年7月,明朝按照在边疆地区设置指挥使司、卫、所的军政制度,控制数州的战略要地设卫,单独控制一地的战略要地设所,卫领导所。都指挥使司有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经历等官,卫指挥使司有卫指挥使、卫指挥同知、卫指挥佥事、镇抚等官职。其官阶一般为:都指挥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从二品,都指挥佥事正三品,经历正六品,卫指挥使正三品,卫指挥同知从三品,卫指挥佥事正四品,镇抚从六品。千户所的千户为正五品,副千户为从五品,百户为正六品,镇抚为从六品。针对藏族地区设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于河州,升河州卫指挥使韦正为都指挥使,总辖河州、朵甘、乌思藏三卫。后来又升朵甘、乌思藏二卫为行都指挥使司。当年12月炽盛佛宝国师喃加巴藏卜及朵甘行都指挥使同知锁南兀即儿等遣使来朝,又奏举土官赏竺监藏等五十六人。明太祖遂在朵甘行都指挥使司之下设朵甘宣慰司一、招讨司六、万户府四、千户所十七,以赏竺监藏等分别为指挥同知、宣慰司使、招讨司官、万户、千户等,并派员外郎许允德携诏书及诰、印前往赐之。明朝的前半期,明朝的都指挥使司、卫所的行政体制是在包括乌思藏在内的广大藏族地区得到实行的。现存的明太祖的封诰文书有洪武六年(1373)二月准授搠思公失监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元帅制诰,洪武十二年(1379)二月二十九日准授端竹监藏信武将军世袭加麻万户府万户制诰。《明实录》记载:“乌思藏指挥同知监藏巴藏卜、宣慰司官朵儿只令真、前都元帅索南藏卜、赏巴前司徒罗古监藏、仰思多万户公哥帕遣镇抚汝奴藏卜、僧哈麻剌来朝,贡兜罗帽、铁骊绵等物。”这里的赏巴前司徒罗古监藏是香南木林的达仓宗巴家族的罗追坚赞(洛追坚赞),他是萨迦本钦甲哇桑布的第三子,曾被元朝封为司徒,《汉藏史集》说他在任南木林的首领时,兴建了同曼大城堡。这里的仰思多万户公哥帕即是江孜王家族的首领贡噶帕,是江孜白居寺创建者热丹贡桑帕巴的父亲。“仰思多”即“年多”,指年楚河上游地区,为江孜地区的异称。贡噶帕曾任萨迦朗钦,是江孜宗城堡的兴建者。江孜在元代并不是一个万户,这里称他为仰思多万户,显然是明朝封给他的官职。洪武十八年(1385)正月丙寅,“以西番班竹儿为乌思藏都指挥使”。这里的班竹儿应是蔡巴家族的班觉桑布,他是著名的《红史》的作者贡噶多吉的长孙。《西藏王臣记》称他为“指挥班觉桑布”。同月壬午,“以乌思藏俺不罗卫指挥使古鲁监藏为乌思藏卫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指挥佥事”。这里的俺不罗即羊卓,在元代为一个万户府,此名是说古鲁监藏的官职从卫指挥使提升为都指挥使司指挥佥事,这两个官职都是正三品。最初,明朝是封蔡巴、羊卓、止贡、嘉玛(甲玛)等故元万户府首领为乌思藏的行都指挥使或都指挥佥事等职,对帕竹政权的家臣中的内邬宗、桑珠孜宗的宗本则称为寨官。后来在了解了帕竹政权的情况后,明朝就开始任命帕竹政权的主要宗本为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的官员,并且进一步在内邬宗和仁蚌宗这两个最大的宗设立了行都指挥使司。明朝在藏族地区封授的指挥使、都指挥使佥事、千户、百户等官职都准予世袭,但是重要官职的袭职要经过皇帝的批准,并换发敕书和印信。

凡是受封的僧俗首领都要为明朝抚治属民、定期遣使入贡、保持地方安宁。与此同时,明朝还通过贡赐、“茶马互市”等方式,加强中原与藏族地区的经济联系,极大地促进了汉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自永乐皇帝封噶举派、萨迦派、格鲁派的首领为大宝、大乘、大慈法王和封帕竹、萨迦、止贡首领为阐化王、辅教王、阐教王以后,明朝和乌思藏地区佛教领袖的关系逐渐增强,乌思藏都指挥使司和卫所官员的作用逐渐减弱,在与明朝的关系方面他们往往依附于三大法王和阐化王、辅教王之后,所以关于都指挥使司和卫所官员的记载即很少出现在《明实录》中。明朝后期从乌思藏地区到朝廷进贡的基本上都是大宝法王、大乘法王、阐化王所派遣的国师、僧纲喇嘛等僧人使者。因此清代张廷玉等人在编纂《明史》时,在兵志部分叙述藏族地区的军政机构时,对乌思藏都指挥使司没有列举其下属机构,对朵甘卫都指挥使司则列出了其下属的各宣慰司、招讨司、万户府及千户所等。

三、帕竹政权——阐化王家族

帕竹政权的建立者绛曲坚赞,1322年年方20岁就任帕竹万户长,在其辖区内大力发展农牧业生产,轻徭薄赋,扩大势力,惨淡经营,使帕竹万户日益强大起来。其后,绛曲坚赞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和几次生死存亡的险恶难关,运用纵横联合争取同盟者打击主要对手的策略,终于先后战胜得到萨迦政权支持和鼓励且通常是由萨迦本钦出面组织雅桑、蔡巴、止贡万户等地方敌对势力的进攻,于1358年利用萨迦派内部几个拉章争权夺利、内乱不止的时机正式从萨迦派手中收缴了萨迦本钦的大印,并遣使到大都入贡,取得了元朝皇帝支持。元朝承认了帕竹万户击败萨迦政权这一既成事实,封绛曲坚赞为大司徒,令其家族世袭,还规定乃东、贡嘎、仁蚌、曲弥等前后藏地区为绛曲坚赞的辖地,按照绛曲坚赞的请求任命绛曲坚赞的部下为曲弥万户长并由绛曲坚赞派人管理萨迦大殿。这样,绛曲坚赞凭借元朝中央的封赐,事实上已取代萨迦,成为乌思藏大部分地区的统治者。帕竹政权成为当时西藏的主要政治力量。但在元朝灭亡以前,从名义上来说,帕竹政权之上还保存着帝师和萨迦座主的崇高地位,在元朝的官爵序列中,帕竹政权的首领仍位居帝师和萨迦座主之下。

明初时乌思藏地区最大的两股政治势力为帕竹政权和萨迦剩余势力。帕竹政权当时是大司徒绛曲坚赞的侄子释迦坚赞任第悉(他是帕竹政权的第二任第悉),元朝曾封他为灌顶国师。河州卫在了解了乌思藏的情形之后,即向明太祖建议:“乌思藏帕木竹巴故元灌顶国师章阳沙加,人所信服。今朵甘赏竺监藏与管兀儿相仇杀,朝廷若以章阳沙加招抚之,则朵甘必内附矣。”于是,明太祖诏章阳沙加仍以灌顶国师之号,并遣使赐玉印及彩缎、表里。而释迦坚赞遂于洪武六年(1373)正月遣使入朝,贡以佛像、佛书、舍利。不过释迦坚赞在当年九月就去世了。

帕竹第三任第悉为京俄扎巴绛曲。他生于1356年,是释迦坚赞的同父异母兄仁钦多吉的儿子,是释迦坚赞的侄子。1371年,他担任丹萨替寺法座,即京俄。1373年释迦坚赞去世后,帕竹议事会全体成员恳请他兼任帕竹第悉。他同意在其异母弟索南扎巴成年前兼任这两个职务,因此被称为“喇本”(即同时担任帕竹第悉和丹萨替寺京俄的人)。1381年,他扶植索南扎巴任帕竹第悉,自己仍任丹萨替寺京俄,直到1386年圆寂。

帕竹第四任第悉为索南扎巴,1381年被扎巴绛曲扶为帕竹第悉。1385年,由于帕竹内部出现一些纷争,他辞去第悉职务,后来他到丹萨替寺就任京俄。到1405年,他又辞去京俄职务,遁世修行,1408年圆寂。

帕竹第五任第悉为扎巴坚赞,生于1374年,系绛漾国师释迦坚赞的弟弟释迦仁钦之子。扎巴坚赞在位期间,通过调整统治集团内部的关系,大力发展农牧业生产,西藏社会呈现经济繁荣、文化发展的局面,帕竹政权达到其鼎盛时期。为争取家臣对帕竹政权的竭诚拥护,他将绛曲坚赞创立的宗本三年一任的流官制度改为世袭制,规定由帕竹主要的家臣世代掌管各主要的宗,从而使仁蚌巴(rin-spungs-pa)、琼结巴、内邬巴、扎喀哇等家族成为具有固定领地的封建领主。与此同时,扎巴坚赞还厘定条例,规定帕竹各级官员按品级的高低,穿戴不同的服饰,制定官员集会的礼仪,强化封建统治集团内部的等级制度,以此来维护封建统治秩序。1432年,扎巴坚赞去世,在位47年。

帕竹的第六任第悉扎巴迥乃,生于1414年。其父是阐化王扎巴坚赞的弟弟桑结坚赞。扎巴坚赞去世时,帕竹的官员们在是由父亲(桑结坚赞)还是儿子(扎巴迥乃)继任第悉的问题上意见不一。当时的丹萨替寺京俄索南坚赞[桑结坚赞的五哥(1386—1434),其1417—1434年任丹萨替寺京俄]决断,指示当立扎巴迥乃,因此扎巴迥乃才得以继任为第悉。两年后索南坚赞在丹萨替寺圆寂,扎巴迥乃的父亲桑结坚赞图谋获取第悉职位,致使雅隆和丹萨替时局动荡,后来桑结坚赞争位失败不得不避住雅郊,地方不宁愈加严重。此事被称为虎年(1434)大动乱,也被称为帕木竹巴内乱之年,对帕竹政权造成了严重影响。过了9年即1443年,扎巴迥乃在一些帕竹家臣的劝说下,与其父桑结坚赞达成妥协,将父亲从雅郊迎回泽当囊索居住,父子和解。扎巴迥乃在担任第悉后还俗娶妻,破坏了绛曲坚赞关于帕竹第悉只能由僧人担任的规定。从此以后,帕竹政权的历任第悉由娶妻生子的在家俗人担任,帕竹第悉成为父子世袭的职位。1445年扎巴迥乃去世,帕竹第悉的职位空缺了3年。1448年,扎巴迥乃的异母弟贡噶勒巴继任第悉。

在阐化王扎巴迥乃去世后帕竹第悉一职空缺3年期间,发生了桑结坚赞“借袭”阐化王职位的事件。《明实录》记载,1446年“故阐化王吉剌思巴永耐坚藏巴藏卜父桑儿结监藏巴藏卜借袭阐化王,命礼部遣官赍敕及彩币等物同来使绰思恭巴等往给赐之”。这说明1445年扎巴迥乃去世后桑结坚赞派使者绰思恭巴到明朝告丧,并请求明朝批准先由桑结坚赞“借袭”阐化王职务,得到明朝批准。为什么要“借袭”?除了是父袭子职不合常规外,也反映出当时由谁继任帕竹第悉没有定下来。从扎巴坚赞开始,明朝都是封帕竹第悉为阐化王,如果桑结坚赞当了帕竹第悉,就应当请求“袭封”,而不必用“借袭”的名义。所谓借袭就是说在新的帕竹第悉继立之前,暂时由桑结坚赞代理阐化王的职务,以便向明朝进贡及管理地方事务,等新的帕竹第悉继位后,会将阐化王一职交还给帕竹第悉。大约明朝正是在说明这一条件的情况下才批准桑结坚赞“借袭”阐化王的。但是到1448年贡噶勒巴就任帕竹第悉后,桑结坚赞却没有归还阐化王一职,一直借袭到1459(?)年桑结坚赞去世后,贡噶勒巴也没有承袭阐化王的职位。而是到成化五年(1469),明朝才“命灌顶国师阐化王桑儿结坚参叭儿结坚参男公葛列思巴中奈领占坚参巴儿藏卜、阐教王领占叭儿结坚参男领占坚参叭儿藏卜、辅教王南葛坚参巴藏卜男南葛扎失坚参叭藏卜各袭其父王爵。”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可能并不像一些学者所说的是桑结坚赞“篡夺”阐化王一职不还,而是与明朝的政局有关。1448年,贡噶勒巴继任帕竹第悉的次年即公元1449年发生了明朝历史上著名的土木堡之变,明英宗亲率数十万大军征讨蒙古瓦剌部的也先,结果被蒙古军打得大败,明英宗本人在张家口附近的土木堡被俘。消息传到北京,明英宗的弟弟成王即位,是为明景泰帝。也先乘胜一度进兵包围北京,明朝一度面临存亡危机。虽然1450年也先放回明英宗,并率兵退回蒙古草原。但此后明朝北部边防接连出现危机,内部又有景泰帝和明英宗的皇位之争,因此在贡噶勒巴继任帕竹第悉职位后,明朝顾不上办理西藏的阐化王的“借还”问题,只好听其自然。明朝情形如此,桑结坚赞自然也就未将阐化王一职归还给贡噶勒巴。1457年明英宗复辟,改元天顺,也还顾不上办理此事,所以桑结坚赞安稳地把他“借袭”的阐化王一职保持到他1459年去世为止。直到10年以后1469年明宪宗才注意到清理西藏三王的封爵承袭问题,才有同时让三王袭职之命。这样,实际上是桑结坚赞从1445年到1459年借袭了阐化王一职,但是他没有当过帕竹第悉,而贡噶勒巴从1448年任帕竹第悉,但是到1469年明朝才任命他为阐化王。明宪宗还在成化五年专门为此发了一道敕谕:“皇帝敕谕乌思藏阐教王领占坚参叭儿藏卜男公哈领占着即坚参巴藏卜:朕承祖宗大位,主宰天下。凡四方万国,必因俗择人,以抚甚众。其能忠事朝廷,众心悦服者,必命继承其爵,以光厥世,所以推仁恩而安远人也。乌思藏地方,邈在西域。尔父在朕先朝临御之时封袭王爵,化导一方,恭修职贡,于兹有年。今既云亡,尔公哈领占着即坚参巴藏卜,乃其亲男,克承梵教,恪守昆尼,多人信服,请袭其职。朕今特允其请,命正使右觉义藏卜坚参、副使都纲领占藏卜,赍捧敕谕、诰命前去,封尔公哈领占着即坚参巴藏卜为乌思藏阐教王,代尔父掌管印章,抚治番人。并颁赐尔锦段表里、僧帽、袈裟、法器等件。尔尚益坚乃心,益懋乃行,忠事朝廷,恪修职贡,广扬佛教,化导群迷,俾尔一方之人,咸起为善之心,永享太平之福,庶克振尔宗风,亦不负朝廷宠命,尔惟敬哉。故谕。颁赐:绒锦三段,纻丝、青织金胸背麒麟一匹。”虽然其间发生了这样一段曲折,但是从桑结坚赞借袭阐化王的事件仍可以清楚看出帕竹政权的首领对明朝封爵的重视以及帕竹政权是在明朝中央政府的管辖之下的历史事实。

贡噶勒巴在位期间,帕竹政权的内部矛盾仍继续发展,先是他宠信侍臣噶细巴兄弟等,引起仁蚌巴等贵族不满,而贡噶勒巴娶的妻子又是仁蚌巴的女儿曲贝桑姆,所以其矛盾又发展到贡噶勒巴夫妻不和。仁蚌巴家族趁此混乱之机,扩大实力,占据了帕竹在后藏的全部领地,并进而操纵帕竹政权。1480年,仁蚌巴·顿月多吉和雅郊巴兴兵到达雅隆,驱逐第悉的亲信噶细巴兄弟和侍从等,并进兵攻打支持第悉的内邬巴、扎喀巴等领主。1481年新年时,仁蚌巴召集帕竹各贵族官员在乃东集会,“恭请”贡噶勒巴退位到官萨地方居住,迎请贡噶勒巴的侄子、当时担任丹萨替寺京俄的阿格旺波到乃东继任第悉。帕竹第八任第悉阿格旺波为阐化王扎巴迥乃之子,生于1439年。1445年扎巴迥乃去世时,他年仅7岁,未能继立。1481年,在仁蚌巴·顿月多吉的操纵下帕竹第悉贡噶勒巴被迫退位,阿格旺波被拥立为帕竹第悉。他娶仲喀哇家族的女子为妻,1488年生子阿旺扎西扎巴。阿格旺波是靠仁蚌巴的支持才能在帕竹朗氏家族的内争中东山再起,最终得以当上第悉的,所以他上台后由仁蚌巴家族的错杰多杰出任伦钦(首席大臣),掌握帕竹政权的实权。1490年阿格旺波去世,此时阿旺扎西扎巴才3岁。据说他临终时因儿子幼小,又别无亲族可以托孤,心中十分痛苦,此时却吉扎巴(噶玛噶举红帽系第四世活佛)答应他的要求,同意在阿旺扎西扎巴成年之前出任丹萨替寺的京俄,扶助阿旺扎西扎巴将来继承帕竹第悉职位。

1481年,阿格旺波继任帕竹第悉,1483年前任第悉阐化王贡噶勒巴死后,阿格旺波遣使向明朝请求封他继承阐化王职位,约在1487年以后,明朝派藏族僧人参曼答实哩等为使者,前去封阿格旺波为阐化王,使者们在路上走了3年多,到达西藏乃东时已是阿格旺波1490年去世之后,当时阿格旺波之子阿旺扎西扎巴才3岁,由噶玛噶举派红帽系四世活佛却吉扎巴和仁蚌巴错杰多杰掌权,他们请求参曼答实哩等使者把封给阿格旺波的诰敕、赏赐物品等交给阿旺扎西扎巴,参曼答实哩等违反制度就这样办了,并带着明朝礼部原先发给帕竹第悉的勘合文书、印信等物以及阿旺扎西扎巴的谢恩方物返回朝廷复命。使者们回到四川时,四川巡抚就听到了内情,弹劾参曼答实哩身为钦使,违制擅封。因而使者们被逮捕至京,按律当处死刑。参曼答实哩等一再上奏请求宽免,结果此案拖到1497年底才由明孝宗决定将参曼答实哩免除死刑,发配平凉充军,其余使者免予追究责任。这样,阿旺扎西扎巴的这次受封为阐化王之事也就无效。他受封为阐化王,应当是在他1499年正式继承帕竹第悉职位之后。

帕竹第九任第悉阿旺扎西扎巴,生于1488年,1499年继任第悉。1504年,他娶仁蚌巴的女儿为妻,生子卓微衮波和扎巴迥乃,后来又娶一妻,生子夏仲阿旺扎巴。阿旺扎西扎巴在位初期由仁蚌巴掌权,从1509年起他力图摆脱仁蚌巴掌握全权的局面,因而与仁蚌巴家族产生了矛盾。1516年,仁蚌巴和支持第悉的贵族领主又发生混战,在琼结巴和江孜法王的参与下,支持第悉的势力打败了仁蚌巴,使帕竹第悉的力量有所恢复。1518年,阿旺扎西扎巴恢复了格鲁派三大寺僧人参加拉萨祈愿大法会的权利。1524年,阿旺扎西扎巴让其长子卓微衮波掌管贡嘎谿卡,幼子扎巴迥乃担任丹萨替寺京俄,力图巩固帕竹第悉的权威。但是,这一措施后来引起臣下分裂为支持卓微衮波一支和支持阿旺扎巴一支的冲突,仁蚌巴和内邬巴为支持阿旺扎巴进兵泽当,一度迫使阿旺扎西扎巴退位,由阿旺扎巴出任第悉,但是过了不久,阿旺扎西扎巴又在另一批贵族支持下复任,阿旺扎巴被迫到贡嘎宗居住,卓微衮波的后裔入主乃东。这样造成帕竹政权后期朗氏家族又分为在乃东的一支和在贡嘎的一支,他们都自认为是正统,造成分立局面。

四、仁布巴家族的兴起

帕竹政权的第五任第悉扎巴坚赞(1385年任第悉)时期,有一个叫格尔·释迦本的人的儿子南喀坚赞投奔到扎巴坚赞属下担任官职,后来他得到提升,担任仁蚌宗的宗本,以及曲弥万户长兼管理萨迦寺大殿的本钦。仁蚌宗的宗本类似于帕竹政权派驻在后藏的代表,所以地位十分重要。南喀坚赞由于同帕竹朗氏家族有姻亲关系,并在扎巴坚赞初任第悉时贵族集团的内争中忠于扎巴坚赞而得以出任仁蚌宗宗本。南喀坚赞娶朗氏家族的释迦仁钦(阐化王扎巴坚赞的父亲)的一个女儿索南贝莫为妻,所生的女儿贡噶贝宗又嫁给扎巴坚赞之弟桑结坚赞。因此南喀坚赞的儿子南喀杰波是阐化王扎巴坚赞的外甥,同时又是第六任帕竹第悉扎巴迥乃的舅舅。由于他们家族与帕竹朗氏牢固的姻亲关系,从南喀坚赞开始仁蚌宗本的职务由他们家世袭,因此他们家族被称为仁蚌巴。

仁蚌巴家族曾多次用兵前藏,参加世家贵族之间的混战和格鲁派与噶玛噶举、止贡噶举之间的斗争。但是仁蚌巴的势力已大不如前,第悉阿旺扎西扎巴利用帕竹政权固有的号召力,极力恢复帕竹的权威,所以仁蚌巴家族始终没有完全控制前藏的政治局势,斗争的各方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1563年,当萨迦和拉堆绛首领发生纠纷时,仁蚌巴阿旺济扎支持萨迦,出兵攻打拉堆绛。当阿旺济扎亲自到拉堆绛指挥作战时,被他委任为桑珠孜宗本的辛厦巴·才旦多吉突然反叛,袭击仁蚌巴的后方,杀死阿旺济扎的儿子白玛噶波。阿旺济扎急忙回兵对付辛厦巴·才旦多吉,但是此时江孜、纳塘等地方的首领也趁机起兵反对仁蚌巴,并与辛厦巴·才旦多吉配合,攻打仁蚌巴。1565年,辛厦巴·才旦多吉率兵攻取白朗伦珠孜宗和帕日宗,仁蚌巴阿旺济扎被迫与辛厦巴·才旦多吉讲和。此后仁蚌巴家族再也无力恢复在后藏的统治地位,甚至仁蚌宗不久也归属辛厦巴·才旦多吉的管辖,盛极一时的仁蚌巴家族的统治遂告结束。

五、短暂的第悉藏巴(sde-srid-gtsang-pa)政权

辛厦巴·才旦多吉在取得对后藏的控制权后,又利用拉堆绛领主家族的内争,支持一方,将另一方流放到前藏去,由此取得了对拉堆绛和拉堆洛地区的控制。辛厦巴·才旦多吉和他的儿子拉旺多杰住在桑孜宗,另一个儿子丹松旺波住在白朗的诺布穹孜。辛厦巴家族很快就取得了替代仁蚌巴家族的地位。1611年,辛厦巴·丹松旺波的儿子噶玛彭措南杰宣布就任后藏地区的第悉,从此他们家族被称为第悉藏巴,在清朝初年的汉文史籍中称为藏巴汗。

辛厦巴家族姓氏为聂氏,相传也是吐蕃王朝时期贵族的后裔。但是从辛厦巴·才旦多吉早年在乃东巴、仁蚌巴两家充当侍从看,他大约是平民出身。他可能后来与仁蚌巴家族攀上了远房亲戚,在仁蚌巴阿旺南杰的手下担任其本(掌管领主出行时的马匹、乘具等),成为仁蚌巴的家臣并得到信任,后来又在香南木林和年楚河下游等地方多年担任地方官员。1548年,仁蚌巴阿旺济扎任命他为桑珠孜宗宗本。辛厦巴·才旦多吉是一个办事干练而有心计的人,他任宗本后在桑珠孜兴建了叫作辛厦的住宅,所以他们家族被称为辛厦巴。又经过十多年的经营,辛厦巴家族控制了桑珠孜地区。才旦多吉有9个儿子,他和他的几个儿子都成为仁蚌巴阿旺济扎的亲信官员。1563年到1565年,辛厦巴家族终于发动了对仁蚌巴家族的突然攻击,并很快取代了仁蚌巴的地位。

第悉藏巴在控制后藏地区后,也像仁蚌巴一样以武力争夺对前藏地区的控制权。第悉藏巴在宗教上支持噶玛噶举派的红帽系六世却吉旺秋和觉囊派(Jo-nang-pa)的高僧多罗那他,对格鲁派继续采取限制的方针。而格鲁派此时除了得到第巴吉雪巴、沃喀哇等前藏贵族的支持外,还通过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1577年在青海与蒙古土默特部俺答汗的会见争取到蒙古军事势力的支持,因此格鲁派及其支持者也并不甘心接受第悉藏巴的统治。从1612年到1618年,第悉藏巴噶玛彭措南杰几次用兵前藏,先后攻占澎波、内邬、贡嘎等地。特别是在1618年第悉藏巴的军队在拉萨大败格鲁派和蒙古喀尔喀部曲科尔兄弟的联军,勒令哲蚌、色拉寺交罚金,禁止寻找四世达赖喇嘛的转世,同时还进兵到雅隆、达波等地,控制了前后藏的大部分地区,帕竹政权已经宣告结束,第悉藏巴成为管理前后藏行政事务的统治者,因此藏族史学界一般将1618年作为第悉藏巴政权建立的年代。

噶玛彭措南杰于1620年冬带兵攻打工布地区时在门冬噶托地方得天花去世,1621年由其子噶玛丹迥旺波继任。噶玛丹迥旺波当时还很年轻(据说当时只有17岁),由几个主要的侍从官员掌权。第悉藏巴政权在建立后不久就失去了有威望的首领,以致在随之而来的蒙古势力大举入藏的复杂形势下举措失当,无法应付格鲁派和蒙古军事力量的联合打击,迅速被联合蒙古和硕特部的格鲁派所取代。

【选编自张云主编《西藏历史55讲》(中国藏学出版社出版)一书】

版权所有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保留所有权利。 京ICP备0604533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5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