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佛转世】陈庆英等:金瓶掣签制度的制定

发布时间:2022-08-07 15:38:00 | 来源: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 作者:陈庆英 陈立健 | 责任编辑:曹川川

第八节金瓶挚签制度的制定

经过清朝的长期经营和治理,1751年以后,西藏地方渐趋稳定。清中央政府在加强对西藏地方管理的同时,因西北、西南藏族地区历来与西藏关系密切,相应地也加强了对西北、西南藏族地区的统治。在西北,清中央任命了西宁办事大臣,其主要职责是专门管理青海的蒙藏事务,如派兵驻防、筹办粮饷、驿站运输等事务。在西南,清朝加强了对四川、云南入藏交通线的控制和管理。1777年,第穆活佛阿旺绛贝德勒嘉措去世,清廷派当时在北京雍和宫任堪布的策墨林活佛进藏担任摄政。这种达赖喇嘛、驻藏大臣、摄政共同掌管政务的体制在这一时期建立起来。1779年清朝迎请六世班禅进京,1780年8月六世班禅抵达热河,参加为乾隆皇帝祝贺七十大寿的活动,然后到北京。10月底,六世班禅因病在北京黄寺圆寂。六世班禅圆寂后,乾隆皇帝即在1781年(乾隆四十六年)正月颁布诏书,敕令八世达赖喇嘛亲政,并依前世达赖喇嘛之例,封之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拉怛喇达赖喇嘛”,改授册命,俾其“宏宣法教,益广善缘,护国福民,以光我国家亿万年之休命。图伯特事务,悉依前辈达赖喇嘛之例,董率噶布隆等,妥协商办,报明驻藏大臣转奏,俾图伯特阖境安宁,众生蒙福”。1784年,八世达赖喇嘛亲政,1786年,因章嘉国师若必多吉去世,清廷召策墨林活佛回京,命济咙呼图克图出任摄政协助达赖喇嘛办理政务。

西藏在稳定了四十来年后,由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固有的一些矛盾的发展,加上清朝在乾隆后期由盛转衰,使得西藏地方的政局又开始出现动荡。这次的动荡首先是通过尼泊尔的廓尔喀人两次入侵西藏表现出来的。

1788—1789年(乾隆五十三年至五十四年),廓尔喀第一次侵藏,其起因是廓尔喀因所谓西藏地方官员征收廓尔喀商人和工匠赋税、旧新章噶更换及西藏曾支持哲孟雄抵抗廓尔喀等事。廓尔喀军入侵西藏以后,很快占据济咙、聂拉木两地,并围攻宗喀,驻藏大臣庆麟上奏朝廷,说西藏兵力不敷堵截,已飞咨川省,调拨驻防绿营官兵应用。庆麟(林)自己亲率官兵往扎什伦布,照护班禅额尔德尼及接济前方官兵口粮。乾隆帝即令成都将军鄂辉、四川提督参赞成德率兵迅速入藏,反击廓尔喀军,同时派理藩院侍郎巴忠进藏办理。巴忠为了将就了事,他派噶伦丹津班珠尔前往议和,私下答应每年由西藏向廓方赔偿三百锭元宝(共合银九千六百两),以换取廓尔喀军撤出所占聂拉木、宗喀、济咙等地。然后巴忠向乾隆皇帝报告已经驱除了廓尔喀军,廓尔喀王愿向清朝皇帝进表纳贡。就此草草收兵。

1791年夏(乾隆五十六年七月),廓尔喀人因讨取赔偿,而西藏地方不给,遂又出兵占领聂拉木,第二次侵入西藏。廓尔喀在短期内竟敢两次燃起兵火,进入中国西藏地方,除了探知西藏边防空虚,官员平庸偷安外,还与六世班禅之兄弟噶玛噶举派红帽系第十世活佛的贪婪有关。此红帽系活佛(当时的文书上称为沙玛尔巴)法名为曲珠嘉措(1738—1791)。1779年(乾隆四十四年),六世班禅到热河向乾隆皇帝祝寿,沿途获得蒙藏王公群众供献的大量金银财宝和无数的牛羊马匹,在京时又获皇帝丰厚赏赐。六世班禅圆寂后,这些财物均由六世班禅之兄仲巴呼图克图掌握,除一部分牲畜转交扎什伦布寺外,余皆据为己有。红帽系活佛同为六世班禅的兄弟,却因教派不同未分得分文,遂起怨恨,萌生叛乱谋逆之心。他借朝礼佛塔的名义去廓尔喀,告诉廓尔喀人说扎什伦布寺财富丰裕,而西藏的防务空虚,怂恿廓尔喀王派兵侵藏,劫掠扎什伦布寺。廓尔喀人侵入边界后,未遇到有力的抵抗,9月,驻藏大臣保泰以保护七世班禅的安全为名,自行将七世班禅移往拉萨,使得扎什伦布寺僧俗人心散乱,降神的济仲喇嘛与扎仓堪布等又借降神宣称神的预言是“不可与贼拒战”。而仲巴呼图克图则只顾携带贵重财物弃寺潜逃,使僧众无人组织抵抗,四散逃亡。廓尔喀军一千余人兵不血刃就占领了扎什伦布寺,大肆抢劫寺内财物。只有几十名清军坚守日喀则宗城堡,抵挡住廓尔喀军。10月,廓尔喀军携带抢得的财宝撤出日喀则及扎什伦布寺,退居聂拉木等地。

清朝中央政府在接到西藏地方政府的报告后,立即征调军队,授福康安为大将军,海兰察、奎林为参赞,率军进藏反击。福康安一行到藏时,八世达赖喇嘛及济咙呼图克图、众噶伦等一同表示:“抵藏官兵所需马匹、驮畜、口粮、运送等,诚愿竭力筹措。·····至大军进兵廓尔喀,一应引路等,均有随军戴本(代本)、定本效力,不另行指派,恳请允准。其口粮除由达赖喇嘛内库、扎什伦布、萨迦寺及贵族、僧俗官员倾囊以供外,属民则只留年内口粮、种子,余下尽数征收,共备齐粮九万石,正予炒磨”。福康安统率近两万大军,在西藏僧俗人民的支持配合下,击败了廓尔喀军,并一度攻入尼泊尔境内,逼进加德满都,迫使廓尔喀投降求和,退还抢掠的财物,保证以后向清朝按期进贡,不再侵犯边境,并将已在尼泊尔亡故的红帽系活佛的尸骸骨灰和随从交给清军。清军胜利地结束了反击廓尔喀侵藏的战争。

反击廓尔喀入侵西藏的战争结束后,清廷首先惩办了一些在战争中犯有罪过的人员,首先惩办祸首,废止红帽系活佛的转世,其金银、田庄、牛羊、百姓完全充公,每年收入作为藏兵军饷,寺院房屋赏给掌办商上事务的济咙呼图克图,寺中原有红帽喇嘛壹佰零三人,一律强迫改奉格鲁派,拨给三大寺管制。廓尔喀人攻至扎什伦布寺时,六世班禅之兄仲巴呼图克图(扎什伦布寺扎萨克喇嘛洛桑金巴)“不思率兵保护庙宇,辄收拾细软物件,先期逃遁,其罪甚重”,乾隆皇帝令将仲巴呼图克图解送北京治罪。至于廓尔喀人攻至扎什伦布寺时,济仲喇嘛等托词占卜,宣称不可抵抗,“致众喇嘛纷纷逃散,贼匪始敢肆行抢掠”,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即令将为首之济仲拿到前藏,对众剥黄正法”。羊八井寺院僧舍划归济咙呼图克图,僧人归三大寺管理,红帽系的羊八井寺完全改宗格鲁派。

清朝中央政府鉴于廓尔喀之战中暴露出的西藏地方制度废弛、流弊泛滥的诸多问题,指令大将军福康安在藏筹议善后章程事宜。福康安先后会晤班禅额尔德尼、达赖喇嘛,重申制定善后章程、永保地方安宁的问题,得到达赖喇嘛、班禅的衷心拥护。福康安依照乾隆皇帝的旨意,将议定章程的设想告诉八世达赖喇嘛与七世班禅,他们二人都很同意,八世达赖喇嘛表示必须“立定法制”“实力奉行”。福康安会同西藏地方有关人员共同商议,1793年(清乾隆五十八年),经清朝中央政府审定后正式颁行《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共二十九条。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行政管理制度上,确定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一切事务,应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共同协商处理政事,所有噶伦及其以下的官员、活佛,无论大小均须服从驻藏大臣指挥;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共同选择噶伦、代本、孜本、强佐等官吏,呈报大皇帝任命;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在世时,其亲属不得参与政事;边境宗本均由小宗宗本及武弁之干练者中选派;选官以能力与贡献为依据,不能完全依靠出身;使用乌拉须由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发给加盖印章之执票,杜绝私用。

(二)在宗教事务管理方面,首先确定以金瓶掣签方式确认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和各主要活佛的转世灵童;各大寺庙堪布活佛人选,得由达赖喇嘛、驻藏大臣及济咙呼图克图(即摄政)等协商决定,并发给加盖上述三人印章之执照;达赖喇嘛所辖寺庙之活佛及喇嘛,一律详造名册备案;青海、蒙古王公前来迎请西藏活佛,须由西宁大臣行文驻藏大臣,由驻藏大臣发给通行护照,并行文西宁大臣,以便查考,活佛外出也须领取护照,否则即予惩罚。

(三)在财经及税务管理方面,铸造乾隆宝藏,并加强货币管理;驻藏大臣审核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商上用度;减免后藏遭受战祸各地人民的赋税差徭;规定货币兑换数额。交易要公平;由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协商负责免役、免税执照之颁发;活佛及喇嘛之俸银不得提前预支;百姓交给政府的赋税、地租及物品不得提前征收,或转嫁加重百姓负担。

(四)在军事方面,建立正规的地方部队(藏军),分驻前后藏各要地,设官统领;规定代本、如本、甲本、定本等军官管辖兵员数额及升降制度;建立军粮武器装备的供应制度;驻藏大臣分春秋两季出巡前后藏各地并检阅军队;以工布为基地制造军火,并新增火炮,加强防卫力量。

(五)在外侨、外贸及外务管理方面,对来藏的尼商、克什米尔商人等限定次数并加强管理,达赖喇嘛派往尼泊尔的工匠或朝塔人员,须由驻藏大臣签发路证,限期返回;在西藏与廓方(即尼泊尔)邻近要地树立界碑,加强巡逻;达赖喇嘛与外番的往来信函,驻藏大臣应详为查看;在济咙、聂拉木两地抽取的进出口税,不经驻藏大臣同意,不得私自增加税额。

在整顿西藏的各项事务中,乾隆皇帝十分重视对活佛转世事务的管理问题。针对寻访认定转世灵童中的一些流弊,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的第一条就是设置金瓶掣签制度,即:

“(一)关于寻找活佛及呼图克图的灵童问题,依照藏人例俗,确认灵童必须问卜于四大护法,这样就难免发生弊端。大皇帝为求黄教得到兴隆,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邀集四大护法,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选派真正有学问的活佛,祈祷七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佛像前正式认定。假若找到的灵童仅只一名,亦须将一个有灵童名字的签牌,和一个没有名字的签牌,共同放进瓶内,假若抽出没有名字的签牌,就不能认定已寻得的儿童,而要另外寻找。认定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灵童时,亦须将他们的名字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签牌上,同样进行,这些都是大皇帝为了黄教的兴隆,和不使护法弄假作弊。这个金瓶常放在宗喀巴佛像前,需要保护净洁,并进行供养”。

此外,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关于管理藏传佛教的规定还有:

第二条:“由不丹、哲孟雄前来拉萨办理朝佛等事的人员,也同样需要呈报。外人返回本国时,也由各地宗本加以管理并进行检查。达赖喇嘛派往尼泊尔修建佛像或去朝塔的人员,由驻藏大臣签发路证,如逾期不能返回,由驻藏大臣另外行文给廓尔喀王。这样办理既可澄清边务,也对西藏有利。”

第八条:“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收入及开支,以前不经过驻藏大臣审核。由于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全副精力贯注于宗教,不加细察零星事务,完全由他的亲属及随员等负责管理,难免不发生中饱舞弊等情事,所以这次大皇帝特命驻藏大臣进行审核,每年在春秋两季各汇报一次,一有隐瞒舞弊情事发生,应即加惩罚。”

第十条:“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应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共同协商处理政事,所有噶伦以下的首脑及办事人员以至活佛,皆是隶属关系,无论大小都得服从驻藏大臣。扎什伦布的一切事务,在班禅额尔德尼年幼时,由索本堪布负责处理,但为求得公平合理,应将一切特殊事务,事先呈报驻藏大臣,以便驻藏大臣出巡到该地加以处理。”

第十一条:“扎什伦布的工作人员,都是僧人,过去没有规定品级,多少也不一定。今后强佐出缺时,须由索本喇嘛(管饮食者)和森本喇嘛(管寝室者)中补任,索本出缺时,从孜仲中补任,森本出缺时,从仲尼中补任,不得随意升迁。扎什伦布辖区内村落较少,各边地亦无重要之宗、谿,所有强佐、索本、森本及宗本等,须依前藏之制度,由班禅额尔德尼和驻藏大臣协商委任。至于管理酥油、糌粑、柴火等零碎事务之无关重要人员,可依其技能之优劣,由班禅额尔德尼自行选任。关于‘乌拉’等之派遣可依照旧例行之。”

第十二条:“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周围的随从官员,过去都是他们的亲属,如达赖喇嘛的叔父和班禅额尔德尼的父亲班丹团主,都是私人升任,又如达赖喇嘛之胞兄洛桑格登主巴,依伏势力多行不法。今后应依西藏各阶层及扎什伦布僧俗人民之愿望,在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在世时,其亲属人员不准参与政事。达赖、班禅圆寂后,如果还有亲属,可以根据他们的技能给予适当的职务。”

第十四条:“今后廓尔喀派人来见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其回文必须按照驻藏大臣之指示缮写,关于边界的重大事务,更要根据驻藏大臣的指示处理。外方所献贡物,也须请驻藏大臣查阅。不丹,以前皇帝曾加过封号,其宗教虽然不同,但每年派人向达赖喇嘛呈献贡物;锡金、宗巴、孟唐等藩属,每年也派人向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献贡,均不要加以阻挠,而应详细检查。外方人员来藏时,各边宗宗本须将人数登记,报告驻藏大臣,由江孜和定日的汉官进行检查后,准其前往拉萨。各藩属给达赖喇嘛等人的来文,须译呈驻藏大臣查看,并代为酌定回书,交来人带回。”

第十八条:“堪布为各寺院之主脑,应选学问渊博、品德良好者充任之。近查各大寺之活佛,拥有很多庄园,并因享有群众信仰,所献贡物者很多,再加经商谋利,贪财好货,甚不称职。现规定今后各大寺堪布活佛人选,是由达赖喇嘛、驻藏大臣及济咙呼图克图等协商决定,并发给加盖以上三人印章的执照。至于各小寺堪布活佛之人选,可依原例由达赖喇嘛决定。”

第二十二条:“达赖喇嘛所辖寺庙之活佛及喇嘛,一律详造名册,并由噶伦负责将全藏各呼图克图所属寨落人户详细填造名册。于驻藏大臣衙门和达赖喇嘛处存一份,以便检查。以后各寺喇嘛如有不领护照而私行外出者,一经查出,即惩办该管堪布及扎萨等主要人员。”

第二十三条:“青海、蒙古王公派人来藏,迎请有学问之活佛到家念经祈祷,有些固然是通过驻藏大臣,但有些是私自前往,因而不易查访。以后青海、蒙古王公前来迎请西藏活佛,须由西宁大臣行文驻藏大臣,由驻藏大臣发给通行护照,并行文西宁大臣,以便查访。到外方朝佛之活佛,亦得领取护照,始得通行。如若私行前往,一经查出,即惩罚该管堪布及主要人员。”

第二十八条:“依照原例,应该发给活佛及喇嘛之供养银,均有定时,近来多有提前发放情事。今后应按规定时间发放,绝对不得提前。望济咙呼图克图立即进行调查,如发现提前发放供养银,或未全部发放者,对负责人员予以处分。”

1792年9月,皇帝派御前侍卫惠伦,乾清门侍卫阿尔塔锡第把一个金瓶送到拉萨,明令为了禁绝活佛转世过程中的流弊,废除全凭吹忠指认的办法,实行由中央政府决定的活佛转世的金瓶掣签制度。金瓶送到拉萨时,受到八世达赖喇嘛等西藏僧俗人士的热烈欢迎。关于如何实施二十九条章程,在接到皇帝关于必须实行金瓶掣签(gser-vbum-dkrug-vdon)的诏书后不久,八世达赖喇嘛颁发《水牛年文告》。其内容为:

“天命文殊大皇帝常施无上恩惠,且弘扬黄教,慈爱西藏人民,恩德无边。尤其是文殊大皇帝关心宗喀巴大师的黄帽教法,勤奋修习,甚至一直希望出家为僧。为了报答大皇帝宏恩,我等应多诵经为大皇帝祈寿,勤奋努力,不可懈怠,祝祷皇上长寿而解脱,逐渐登上遍知之果位,这样做才有黄教僧人的德行。如今多数喇嘛活佛不习佛法,选认灵童时,无法确定,故得不到全体僧人的敬重。同时,往往迎请几位护法,按照其指示,作为选认的根据,实际上(护法)看钱财,选一个有钱粮的家庭的孩童,不管是非,以致众人议论纷纷。现在按照以宏恩关切佛教的大皇帝的谕旨,寻找真正的灵童,是为了发展黄教。大皇帝经过深思熟虑,特赐金瓶,派专人奉戴送来,设于大昭寺宗喀巴大师像前,以后不管哪位喇嘛活佛降生,首先将岁数、月日、名姓写在签上,呈报我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同时邀请几位护法降神指示。当出现几位灵童时,应将他们的岁数、出生年月日、名姓等写在签牌上,共同放入金瓶,我达赖喇嘛带领几名有学识德行的喇嘛祝告三宝,祈祷宗喀巴大师,然后请驻藏大臣至拉章当众抽签决定,抽出谁的签牌,谁就是真正的转世灵童,并非按照旧例选定。另外,经护法降神等仍然只有一名灵童时,应将其名字如实写在签牌上,以同样的方法,和没有名字的签牌一同放进宝瓶掣签,当抽出的签牌上没有名字时,说明这一孩童并非真正的转世化身,这种情况下必须重新寻找。从现在起仍然依旧例选定的,如果出现,必将严惩”。

金瓶掣签制颁行后,即在蒙藏地区的局部范围进行了初步实践。1793年2月,驻藏大臣和琳等给皇帝的奏折中说:“兹有西宁送到逊巴呼图克图之呼毕勒罕,并年班回藏堪布囊素带有科尔沁地方达喇嘛四人之呼毕勒罕四人。兹有一人送到呼毕勒罕三名,又有三人每一人各送到一名。现在送到之呼毕勒罕,共计九名。所有各呼毕勒罕俱非大呼图克图,向来转世,并不报明理藩院具奏,亦不由吹忠指认,惟将本处所出之呼毕勒罕名字,送交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诵经指定,历来俱系如此办理。臣等伏思钦定颁金本巴瓶,今既供奉在藏,自应将送到之呼毕勒罕,各按名字人数,分别入瓶试掣,因先期令济咙呼图克图等,带同喇嘛于大昭宗喀巴像前虔诚诵经。二月十一日,达赖喇嘛下山前至大昭,臣等亲往监视,写签入瓶,同抽掣。查逊巴呼图克图之呼必勒罕送来者共有三名,掣得策旺哲布丹之子······又达喇嘛罗卜藏丹津、罗卜藏达布凯、伦珠布班珠尔三人之呼毕勒罕送来者每人只各一名。是以写名签三支,分三次入瓶抽掣。其达喇嘛罗卜藏丹津及罗卜藏达布凯之呼毕勒罕俱系掣得名签,准其指认。惟伦珠布班珠尔之呼毕勒罕掣得空签,自非确实,应令该地方另行寻觅。”在乾隆皇帝生前,由于达赖喇嘛、班禅、哲布尊丹巴等著名活佛并没有转世,所以,也就没有重大活佛转世实行金瓶掣签。

1795年,乾隆皇帝退位做了太上皇。乾隆帝退位后,受了出家戒和比丘戒,派人专程给西藏送来他自己穿着僧装的画像。1798年,八世达赖喇嘛在布达拉宫三界殊胜寝殿内特设殿堂供奉乾隆皇帝的肖像。《八世达赖喇嘛传》记载说:“文殊大皇帝为了西藏人民的幸福,赏赐他自己的比丘持金刚装束的肖像,作为汉藏人民敬拜的对象。达赖喇嘛决定修建精舍供养。他指示:‘大皇帝乃诸佛之严父,至尊文殊菩萨化现的人主,为天神等众生的供拜对象。大皇帝慈爱雪域众生,护佑黄教。仰仗大皇帝之慈恩,弘扬宗喀巴大师之圣教,我等需圆满地供养圣像’。该精舍由噶伦夏扎巴(Bshad-sgrag-pa)和孜(布达拉宫)的强佐格桑曲扎(Rtse-pbyag-skal-bzang-chos-grags)负责修建。精舍建在三界殊胜殿的中央,顶部用杨木制成,金质屋脊宝瓶,装饰极为华丽,纯金座,以窗棂隔断,内挂锦缎围幔,圣像前摆放着各种供品。画像前方的阶梯上供放着金器、银器和羊脂玉、水晶石制成的各种器具,富丽堂皇。殿内陈放五种供品”。在七世达赖喇嘛时期,康熙皇帝的牌位也供在此殿中。由于金瓶掣签是乾隆皇帝全力主张制定的,所以在清代的决定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灵童的几次重要的金瓶掣签,都是在这里的皇帝的画像和牌位前举行的。

以上这些措施,实质上是清朝借福康安率军击败廓尔喀之时机,加强了清中央王朝对西藏的统治权威,对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进行章程化管理。由此,藏传佛教才正式有了符合政教所需的完备的达赖喇嘛等大活佛转世程序,并延续至今。这一制度是西藏活佛转世的一个根本制度,一直到清朝统治崩溃以后,西藏地方政府也不敢宣布废除,它具体体现了西藏地方与祖国中央政权的从属关系。

【选编自陈庆英陈立健著《活佛转世——缘起·发展·历史定制》(中国藏学出版社出版)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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