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藏学研究珠峰奖”评奖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2 20:43:54 | 来源: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 作者: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 责任编辑:

为促进藏学事业进一步发展繁荣,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和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定于2022年开展第五届“中国藏学研究珠峰奖”评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申报参评的成果,应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藏学类研究成果。前四届“珠峰奖”评奖活动中申报过的参评成果,不论是否获奖,均不再受理。

2.申报参评者须为该成果的合法著作权人本人(含合作作者)。著作权有争议且未妥善解决权属的成果,不予受理。具名依据以该成果正式出版、发表时的署名为准,多人署名者需所有作者共同签名申报。

3.曾获其他各种奖励的成果,不影响参评。

4.为激发基层和工作一线藏学研究人员的积极性,本次评选不受理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干部的研究成果,县处级干部研究成果获奖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二、参评条件

1.参评成果应该遵守中国宪法、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增进民族团结,遵守学术道德。

2.申请参评的成果,必须是正式出版、发表的具有创新性、符合学术规范的学术著作(含基础资料)和论文。参评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际标准书号的图书;

(2)在具有国际标准刊号、国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3)有合法出版代码的电子出版物。

3.参评成果的文种,限汉文、藏文、英文。

4.个人文集不在申报之列;多人文章汇编而成的文集,只允许作者个人按论文单独申报参评。多卷本著作每套为一种,须全部出齐后方可申报参评,出版时间按最后一部出版日期认定。多卷本著作中有单独书号者可独立申报参评。系列丛书中的单本著作可独立申报参评。著作和论文中的一部分不得申报。

5.每项参评成果只能申报一次,更改题目或修订内容在30%以内者视为同一成果。同一申报人每类奖项限报一项成果;两人以上署名成果,可以合作名义增报一项;同一项成果只能申报一类奖项。

6.各类知识普及性、概况介绍性作品,内部书刊发表的作品等,不在参评之列。

三、奖项设定

1.参评奖项设汉文研究专著类、藏文研究专著类、汉文学术论文类、藏文学术论文类、英文研究成果类、基础资料成果类、青年优秀成果类、特别奖等8类成果奖项和荣誉奖个人奖项。

2.汉文研究专著类、藏文研究专著类、汉文学术论文类、藏文学术论文类分设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6项,共计48项。英文研究成果类、基础资料成果类分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共计12项。青年优秀成果类不超过6项;特别奖不超过1项,可以空缺;荣誉奖不超过3项。 

3.为鼓励更多的青年学者投身藏学事业,各评审组在获一二三等奖之外的候选成果中,取得票最多且年龄在40周岁(截止报名日期)及以下的申报者,确定为青年优秀成果奖。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者按规定时限填报《中国藏学研究珠峰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参评成果原件(或完整复印件)一式三份。申报参评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

2.《申报评审表》可向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科研业务办公室函索,或登录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网(http://www.tibetology.ac.cn/)、中国西藏网(http://www.tibet.cn)和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zangyanzhongxin)查询和下载。

申报者填写内容应实事求是。引用的事实和数据必须准确,分析客观,论证充分,表达规范;字数限在1000字以内。《申报评审表》用A4纸打印。填写完成后,与参评成果一并提交。

五、申报时间、地点及其他

1.申报材料受理期自2022年3月3日至4月30日17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统一送交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科研业务办公室。

3.自2022年5月开始,进入公示、学科组专家审读及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阶段。颁奖仪式择机在北京举行。

4.评奖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少数服从多数和当事人回避的原则。投票表决一律采用无记名方式。

5.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申报成果一律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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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君 夏也婷 张东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2022年3月2日

附件:《申报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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