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བོད་བརྒྱུད་ནང་བསྟན་སྤྲུལ་སྐུའི་ཡང་སྲིད་ངོས་འཛིན་བདག་སྐྱོང་བྱ་ཐབས།》
Methods for Managing the Reincarnation of Living Buddhas in Tibetan Buddhism
纸
汉文
2007年7月18日
29.7×21厘米/页,共4页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印发
此为2007年7月18日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公布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全文共十四条,已于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以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为立法依据,对活佛转世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标志着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管理全面法制化。(杨鸿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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