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书荐】朱丽霞:《藏汉佛教交流史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03 08:00:00 | 来源: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 作者: | 责任编辑:

《藏汉佛教交流史研究》

内容简介:本书以唐、宋、元、明、清、民国几个大的历史朝代为时间轴,在每个具体的朝代中,分别探讨了藏汉佛教之间的人员往来、思想传播、艺术交流、典籍译介等问题,全面揭示了藏汉佛教交流的途径、方法、形式、影响、意义等,系统地阐释了藏汉佛教相互交流传播、影响的历史进程。并通过双方相互交流和影响,发掘藏汉佛教文化互为认同的轨迹。本书既提供了把握藏汉佛教交流的宏观历史视域,也展现了当代藏汉民族文化凝聚力所具有的厚重历史基础。

作者简介:朱丽霞,女,1970年11月出生,教授,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系主任,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佛教哲学,在《世界宗教研究》、《宗教学研究》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文化认同视阈下的藏汉佛教交流史”以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出版《藏汉佛教交流史研究》等学术专著6部。

出  版  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前   言

藏汉佛教交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这首先是因为藏汉佛教交流在长达13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是一个持续存在、影响深远的真实现象。姑且不论连篇累牍的史料记载,就实物资料而言,西有拉萨的小昭寺以及释迦牟尼12岁等身像,北有雍和宫与承德“外八庙”,东有五台山众多藏传佛教道场,南有杭州飞来峰大量的藏传佛教塑像,这些都是历史事实最本真的展现。尽管在不同的时代中,藏汉佛教交流发生的核心区域不同,唐代是以拉萨为中心,元、明、清三代以汉地的北京等为中心,民国时则拉萨、北京同为中心,但这也仅仅是舞台的变换,舞台之上的活动从来没有停歇。因此,藏汉佛教交流史是中国古代历史研究中不能规避的重要一环,从学术研究的层面整理清楚藏汉佛教交流的线索、细节、逻辑发展是非常必要的。通过这些研究,藏汉佛教交流的历史与现状、藏汉佛教的共同性与差异性就可以得到全面的揭示,其中,藏汉佛教交流的历史是双方进一步交流的源头,藏汉佛教的差异性是构建双方新的共同性的出发点。

其次,从唐代到民国,藏汉佛教交流活动持续进行,从未间断。也就是说,无论朝代如何更替,统治者如何变换,藏汉佛教文化之间的联动从来没有受到影响。这就意味着藏汉佛教之间的交流实际上成为藏汉关系的筋骨与核心纽带之一,不曾因时而废,因人而废,这既是中华民族文化体系内部具有高度凝聚力的表现,也是进一步增进当代藏汉民族文化认同感、凝聚力的基础。藏汉佛教教同主、法同味、信同体,是藏汉文化交流重要的媒介。佛教传承的传统是依法不依人,佛教传播的传统也是依法不依人,继往开来,我们应当持续促进藏汉佛教在“法”的层面、“教”的层面的互相交流与交融,祛除“人”的层面所造成的割裂与干扰,进而实现中华民族内部各个民族文化真正的、彻底的融通。

需要指出的是在藏汉佛教交流史研究中,一些概念需要界定和说明,一些问题需要澄清,这主要包括:

首先,藏汉佛教交流宜作宽泛理解。就“藏汉”而言,只能界定为藏汉两个地区,而不能当作两个民族看。汉族地区在历史上,元、清两个朝代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我们不能将其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而且,作为少数民族政权,汉族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官僚士大夫阶层就不能用“夷夏之辨”等命题来反对藏传佛教,这反而为藏传佛教在汉地的传播拓宽了空间。此外,藏汉佛教的交流,是指传承于西藏的佛教体系和传承于汉地的佛教体系之间的互通有无,不能局限于传承者的身份,因为传承者身份往往是交叉的,例如,明代的“西天僧”(来自于印度)和“番僧”(西藏僧人)的身份往往是重叠的,他们互为师徒的现象屡有发生。

其次,对藏汉佛教交流的结果应作更理性的判定,也就是要紧扣“交流”二字。“交流”有交互流向、互相沟通之意,但在历史上,由于藏汉佛教交互传播的主导者不同,其终极诉求就不同,这直接导致藏汉佛教的传播的主旨某些时候并不在宗教本身。同时,由于语言的限制以及史料记载的缺失,使得藏汉佛教的交互流向活动较多,但互相沟通的部分则相对较少,这既有事实层面的问题,也有资料记载层面的问题。

为此,在考察这个问题时,一方面一定要重视事实层面的内容,而不能仅仅停留在逻辑层面,即不能仅凭借有多少僧人往来,建造了多少寺院等信息,来推断双方之间的交流。因为这中间缺乏必然的因果联系,例如,清代虽然在北京、承德、五台山修建了许多的藏传佛教寺庙,但这些寺庙的僧人多数还是来自于藏地、蒙古、满族地区,其寺院内部的传承体系秉承的是西藏的教法体系,加之北京的藏传佛教寺院都有皇家寺院的性质,因而自身的体系还是比较封闭的。另外,历朝历代都有藏汉佛教经典的互译,但这些经本的存在,并不能说明藏汉佛教交流的盛况。因为这些经本几乎都属于查漏补缺的性质,并不是某一个法门或者派别经典系统的翻译和传扬,所以这些由汉译藏、由藏译汉的经典在对方的佛教体系中所起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更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一些藏传佛教密法在汉地的传播,一些相应的仪轨也被传译,但懂这些密法、仪轨的高僧一般只活动在帝王、权贵之侧,其影响范围非常有限。所以,从佛法的交流层面上看,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的藏汉佛教交流以唐代和民国两个时期表现最为突出。但是,因为资料缺失的原因,对藏汉佛教交流的解读,除了在资料中察微知著外,也需要以严密的逻辑推演因资料之缺失带来的事实缺失。

第三,对藏汉佛教交流的关注点应该明确。藏汉佛教交流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促进了双方间的互相了解和认同,如藏族所有史书中对汉地佛教的介绍以及藏族僧人的五台山情结等。甚至还可以关注由佛教界之间的交际,所产生的对两个地域、民族间的广义的政治、经济、道德等层面的了解与认同。此外,研究藏汉佛教的交流,还应该将注意力放在双方佛教艺术的交流方面,如寺院的建筑艺术、绘画、佛像等,这些具象化的、较为外在的形式,更容易成为交流的对象,也更容易通过这些艺术形式,查知交流的痕迹。

最后,藏汉佛教间的交流史,也是藏汉两个民族上千年友好往来的历史见证。藏汉佛教的交流相对而言有着此消彼长的历史轨迹可寻。在唐代,主要以汉地佛教在吐蕃传播为主;元、明、清三代则以藏族僧人在内地的弘法为主,藏族文化内向力加强;近代随着日本“东密”回传所带来的文化危机的出现,汉地僧人出于爱国热忧,出自于对藏传佛教高度的认可,舍“东密”而求“藏密”,藏汉佛教交流再次出现高潮。所以,藏汉之间的佛教文化交流既不是汉族佛教文化的强势输灌或一味屈以,也不是藏族佛教文化的强势输灌或一味屈从,而是伴随着双方文化认同的发展轨迹,自然而然地展开的交流、吸收和融会。其交流的内动力是佛教文化本身吐故纳新的需要,是佛教文化本身取长补短的需要,是整个中华文化在涤荡中不断向前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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