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七一:西藏:60年沧桑巨变

发布时间:2019-04-03 15:00:00 | 来源:《中国藏学》2019年第1期 | 作者:安七一 | 责任编辑:

人类社会发展遵循着一个亘古不变的规律,那就是面向未来不断的变迁。犹如不尽的黄河之水,滚滚向东流,永不停息。然而,一个区域社会短短一个甲子的时间,实现了社会形态千年跨越却为数不多,西藏自治区自1959年民主改革至今60年的沧桑巨变令人叹为观止。历史长河静观时往往风平浪静,只有蓦然回首,才能体会到它的波澜壮阔。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各族人民作为祖国大家庭中的一员,与全国各族人民一同创造出了璀璨夺目的中华文明。近代以来,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封建统治的腐朽,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苦难。面对共有的苦难,西藏各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在反对帝国主义入侵和反对分裂的斗争中,为捍卫国家的领土主权完整谱写了一首可歌可泣的史诗。

新中国成立后,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解放西藏人民、完成祖国大陆的完全解放,是摆在中国共产党和西藏各族人民面前的历史使命。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以下简称《十七条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西藏的和平解放,结束了西藏近代以来遭受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侵略的历史,粉碎了帝国主义分裂中国西藏的图谋,实现了祖国大陆的大统一、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完成了西藏历史的伟大转折,彻底改变了西藏社会发展的前途命运,开创了西藏历史发展的新纪元,为西藏与全国一起实现共同进步与发展创造了基本前提。

《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西藏实现和平解放。但根据协议规定,旧的社会制度并没有废除,西藏依然是一个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十四世达赖喇嘛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活佛,也是西藏地方政府首脑,集政教大权于一身,是西藏封建农奴主阶级的总代表。占西藏总人口不足5%的农奴主占有着西藏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垄断着西藏的物质财富及精神文化,而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遭受着极其残酷的压迫和剥削,挣扎在极端贫困的悲惨境地中,依然处于人身依附、乌拉差役、高利贷三重枷锁剥削压迫之下。长期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阻碍了西藏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使西藏社会和人民长期处于贫穷和落后的境地。

西藏和平解放后,考虑到西藏历史和现实的特殊情况,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社会制度改革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制定了和平协商、“六年不改”和“稳定发展”等方针,以极大的耐心、宽容和诚意,劝说、等待西藏地方上层统治集团主动进行改革。在《十七条协议》中规定,这种改革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但是,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企图永远保持西藏的封建农奴制以维护既得利益,抱持“长期不改,永远不改”幻想,强烈反对改革。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先后制造和发动了一系列武装叛乱活动。1959年3月10日,在帝国主义势力的支持教唆下,十四世达赖喇嘛及其分裂主义势力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在拉萨发动了全面武装叛乱,走上了彻底背叛祖国的道路。中央人民政府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出了平叛的决定。与此同时,在西藏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民主改革运动,废除了腐朽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百万农奴和奴隶翻身获得了解放。民主改革运动,开启了西藏人民当家做主的新时代,这是西藏社会发展史上最广泛、最深刻、最伟大的变革,是西藏社会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历史事件,也是人类文明发展史和世界人权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巨大进步。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60年来,西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关心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下,以主人翁的姿态和空前的热情投身建设新社会、创造新生活的伟大进程,克服了各种困难,战胜了达赖集团的不断干扰破坏,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西藏历史上的奇迹。西藏从封闭落后的封建农奴制社会一举迈进社会主义新社会,实现了社会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现代化建设日新月异、突飞猛进,社会旧貌换新颜,藏族的优秀传统文化获得了很好的继承和发展,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了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人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进展。西藏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一)废除封建农奴制,社会制度实现历史性跨越

通过民主改革,西藏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了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

1959年以前,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是反动的、黑暗的、残酷的、野蛮的,由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组成的农奴主阶级对广大农奴和奴隶进行极其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西藏人民灾难深重、生存维艰,西藏社会陷入极度贫穷落后和封闭萎缩的状态。因此,只有实行民主改革,才能解放西藏人民,发展西藏的经济文化,为建设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西藏奠定基础。

中央人民政府平息叛乱后,解散了西藏地方政府,并在西藏进行了一场彻底摧毁封建农奴制度的民主改革运动。民主改革废除了“政教合一”制度,实现了政教分离;废除了生产资料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了农牧民个体所有制;废除了对“三大领主”的人身依附,使农奴和奴隶获得人身自由。西藏百万农奴从此获得翻身解放,成为西藏新社会的主人。他们的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从此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不再受农奴主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

民主改革完成后,在社会制度上,西藏从封建农奴制社会直接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二)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保障了西藏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

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后,翻身解放的西藏人民建立起人民民主政权。昔日的农奴和奴隶从此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不仅享有了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而且享有了自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事务的政治权利。

到1960年年底,西藏成立了1009个乡级人民政权,283个区级人民政权,78个县(包括县级区)和8个专区(市)人民政权。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达到1万多人,其中乡级干部全部为藏族,区级干部90%以上是藏族,300多名藏族干部担任了县以上领导职务。4400多名翻身农奴和奴隶成长为基层干部。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普选,百万翻身农奴兴高采烈地参加投票,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产生了基层各级权力机关和政府。1965年8月,西藏各地市的县乡选举工作完成,有1359个乡、镇进行了基层选举,有567个乡、镇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西藏约92%的地方建立了以翻身农奴为主的乡人民政权,54个县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选出了正副县长,建立了县人民委员会。同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成功召开,西藏自治区宣告正式成立。出席大会的301名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80%以上,西藏上层爱国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占11%。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为西藏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西藏针对民族区域特点和实际,出台了大量具有当地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先后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等30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对多项全国性法律、规定制定了适合西藏实际的实施办法。目前,西藏已建立起以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主体的地方性自治法规体系。

(三)经济建设成绩斐然,社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民主改革前,西藏经济长期停滞不前,百业凋零,民不聊生。民主改革以来,西藏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

1959年,西藏全区生产总值仅有1.74亿元,2018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400亿元,增长了813倍,GDP年平均增速达到10%以上,为全国最高。在旧西藏,几乎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工业。民主改革以来,在严格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西藏现代工业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形成了以农畜产品加工业、优势矿产业、水电能源业、民族手工业、藏医药业、旅游业、现代物流业为支柱的特色工业体系。2018年西藏全年接待游客达3368.7万人次,同比增长31.5%。

民主改革前,西藏只有一座小型电站,供上层贵族享用。民主改革以来,西藏电力事业蓬勃发展,已形成以水电为主,地热、风能、太阳能等多能互补的新兴能源体系。截至2017年,先后建成青藏、川藏联网两条“电力天路”,西藏电网实现与全国电网互联互通,全区电力供需矛盾得到了极大缓解;首次实现藏电外送,使青藏直流联网工程效益得到进一步发挥;截至2017年底,西藏的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装机达到257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89%,同比增长32%,主电网覆盖范围进一步延伸至58个县,解决和改善了13.68万户、54.77万人的用电问题。

民主改革前,西藏没有一条公路。如今,西藏已初步建立起以公路、铁路、航空为主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65947公里;690个乡镇、5408个建制村、11759个自然村通公路;拉林高等级公路、林芝米林机场快速通道、嘎拉山隧道和雅江特大桥建成通车,高等级公路实现零的突破;青藏铁路、拉日铁路建成运营,拉林铁路全面开工建设;国内外航线增至63条,通航城市40个,立体化交通体系互联互通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民主改革前,西藏农牧业基本没有现代化可言,传统落后的农牧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非常弱。如今,农牧业现代化程度大幅提高,1959年粮食产量18.29万吨,2018年突破104万吨,青稞产量达到81万吨。“十二五”期间,西藏全区财政支农资金累计投入787.2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137万亩,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4624个。

西藏作为全国唯一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2020年实现全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摘帽的扶贫目标,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执行中央精准扶贫统一部署,并结合实际,创新扶贫工作方式。2014年,西藏与全国同步,全面展开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2016年,西藏根据中央“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等精准扶贫方略的目标要求,5月出台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并结合自身特点,提出有西藏特色的“三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不愁住)、三有(有技能、有就业、有钱花)、三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的精准脱贫目标要求。并在国家“五个一批”的基础上提出了“九个一批”(“微型基建”“信贷扶贫”“医疗救助”“易地搬迁”“转移就业”“生态补偿”“社保兜底”“发展教育”“产业扶持”)作为西藏精准脱贫的有效手段。西藏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的43.9%下降到2017年的7.9%。2018年,西藏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167.3亿元,25个县(区)达到脱贫摘帽标准,2100个村(居)达到退出标准,18万人达到脱贫标准。易地扶贫搬迁累计投入144.9亿元,入住21.8万人,极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完成1102人。2019年西藏将确保15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9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全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

(四)废除政教合一体制,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保障

在民主改革中,党和政府坚持并认真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提出了“政治统一,信教自由,政教分离”的原则,要求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遵守宪法,遵守国家的法律,实行政教分离、废除寺院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宣告正式成立,各级民族区域自治机关的建立,标志着“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的全面废除。

西藏民主改革60年来,中央政府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西藏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空前保障,西藏宗教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取得的成绩令人瞩目。

中央先后拨巨款维修寺庙,对藏传佛教典籍给予有效保护。1989—1994年,中央人民政府拨出5500万元专款以及大量黄金、白银等贵重物资维修了布达拉宫。1994年,国家又拨款2000万元,继续修复甘丹寺。此外,国家资助专款670万元、黄金111公斤、白银2000多公斤及大量珠宝,修复了五—九世班禅灵塔祀殿。为修建十世班禅灵塔祀殿,国家一次就拨专款6620万元、黄金650公斤。加强对藏传佛教典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藏文大藏经》“纳塘版”和“拉萨版”、历代高僧大德文集,以及贝叶经等相关的大量宗教文献典籍得到抢救和保护,各寺庙的传统印经院得到继承和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藏陆续恢复了各教派各类型宗教节日40余个。僧尼和信教群众每年都组织和参加萨噶达瓦节、雪顿节等宗教和传统活动。2011年以来,西藏全区实施了一系列利寺惠僧政策,修缮僧舍2万多间。根据寺庙实际,增加了寺庙温室、澡堂、垃圾池、食堂等项目,提高了寺庙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了僧尼的生活及修行条件;全区寺庙在编僧尼全部纳入社保体系,实现了在编僧尼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每年免费健康体检全覆盖。

目前,西藏有藏传佛教寺庙1782座,僧尼约4.6万人,保证了信教群众宗教生活的需要。

(五)社会建设全面进步,民生事业欣欣向荣

民主改革60年来,西藏民生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城乡就业得到很大改善,人民收入显著增长,教育普及率得到大幅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社会保障政策落实逐步惠及全民。文化娱乐设施逐步建立健全,交通通讯条件明显改善。农牧民住房面积逐年扩大,住房条件逐年改善,人均寿命明显提高。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为主体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建立。

西藏的医疗卫生设施得到了长足发展,民众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大部分传染性疾病和地方病得到控制,西藏人均寿命由和平解放前的36岁提高到现在的68.2岁。截至2017年,西藏自治区的床位数从1958年的174张增加到16138张,医院、卫生院从1958年的174所增加到15423所,卫生技术人员从1958年的502人增加到16503人,每千人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从1958年的0.42人增加到4.89人,每千人拥有的床位数从1958年的0.14个增加到4.79个,其发展速度之快,增长幅度之大,在世界发展中国家中都是极其罕见的。

西藏民主改革以来,广大农牧民群众在党和政府的带领、支持下,积极发展生产,不断改善居住条件。尤其自2006年,西藏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启动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到2013年底,全区累计建成46.03万套住房,使230余万人受益,全区农牧民群众人均住房面积增加了20—30%。此外,西藏自治区还实施了农村危房和建筑节能改造、人居环境建设和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工程,使广大农牧民群众基本实现了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住有乐居。

在旧西藏,广大农奴和奴隶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入学率不到2%,文盲率高达97%,现代科技更是一片空白。民主改革后,中央政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实行现代教育制度,扩大办学规模和层次,赋予西藏各族人民群众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从1985年开始,中央对西藏实施“包吃、包住、包学习”的教育“三包”政策,并在内地省市建立西藏班,不仅让广大农牧民子女“有学上”,还让他们“上好学”,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西藏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2007年,西藏在国内第一个实现9年免费义务教育,并在2012年率先在全国实现省域内15年免费教育。2018年,西藏学前教育毛入园率77.9%,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3.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2.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9.2%。33年来,内地西藏班累计招生14.19万人,其中初中5.3万人,高中4.2万人,中专(中师)1.1万人,高校3.5万人,为西藏培养输送了4.6万余名各行各业建设人才。目前,西藏已建立起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中等专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电视教育等具有西藏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的现代教育体系。

随着人民生活逐步富裕,消费结构开始多样化,消费水平和消费层级也有了显著提高。冰箱、彩电、电脑、洗衣机、摩托车、手机等消费品进入了寻常百姓家。2017年,西藏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10.7台、电话211.53部、电动助力车10.94辆;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电脑60.5台、移动电话225.5部、家用汽车41.4辆。广播、电视、通信、互联网等现代信息传递手段,与全国乃至世界同步发展,已经进入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六)生态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西藏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安全屏障。和平解放前,西藏只存在传统的山水生态保护,根本谈不上宏观生态建设和综合环境保护。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眼建设美丽西藏,始终把生态环保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全面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有效保护了生物多样性与重要生态区。

为了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央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大力防治大气污染,持续保护水环境,综合防治土壤污染,改善人居环境,环境治理持续稳步推进。西藏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47处,总面积41.22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在全国率先建设江河源生态功能保护区,纳木错和羊卓雍错纳入国家良好湖泊保护试点,山南、林芝列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取得新进展。西藏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国家湿地公园、国家重要湿地和国际重要湿地等多种方式的湿地保护体系正逐步形成。西藏自治区人大和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30余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如《土地管理法》《水法》《草原法》的实施办法等。同时,积极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工程,大力开展水土流失治理、防沙治沙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森林覆盖率由和平解放时的不足1%提升到11.91%。2009年3月2日,中央政府批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计划投入资金155亿元,到2030年基本建成西藏生态安全屏障。西藏已经初步走上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齐头并进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截至2018年,已累计投入107亿元用于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全区森林覆盖率提高至12.14%。

西藏民主改革以来的60年,是西藏各族人民扬眉吐气、创造幸福美好新生活、谱写繁荣进步新篇章的60年,是社会生产力空前解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发展、社会财富日益丰富的60年,是各项事业日新月异、各族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60年,是祖国的感召力、向心力、凝聚力最强,各民族空前团结的60年。

西藏民主改革60年的伟大实践证明,西藏的前途和命运与伟大祖国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西藏的发展进步与祖国的统一、稳定、发展是分不开的。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西藏才有繁荣进步的今天和更加美好的明天。西藏民主改革60年的伟大实践,带给我们五个方面的深切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西藏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最根本政治基础

近代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西藏人民和平解放西藏、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西藏人民砸碎了封建农奴制枷锁,彻底翻身,成为国家和新西藏的主人。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经历了民主改革、自治区成立、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西藏的社会面貌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族人民的命运也发生了深刻的改变。西藏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法治西藏建设正在进行中。

民主改革60年来的变化告诉我们,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新西藏。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西藏才能从黑暗走向光明、从专制向民主、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封闭走向开放。

(二)民主改革的实行,是西藏翻天覆地变化的政治保障

旧西藏社会制度的最显著特征是政教合一,宗教上层和寺庙势力庞大,他们既是西藏的主要政治统治者,也是最大的农奴主之一,拥有众多的政治、经济特权,支配着全社会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宗教势力在政教合一制度下得到恶性膨胀,消耗了西藏大量人力资源和绝大部分物质财富,禁锢着人们的思想,成为妨碍生产力发展的沉重枷锁。

西藏民主改革从根本上说是新制度战胜旧制度的人类历史的进步。民主改革后的西藏用社会主义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代替了旧式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建立了人民能够行使自治权的自治区政府,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做主,使西藏人民掌握了独立自主管理本地区政治事务的权利,独立自主发展本地区社会经济的权利。“没有民主改革,就没有占西藏人口95%的广大劳动人民的翻身解放,就没有西藏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就没有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就没有西藏各族人民今天的美好生活。”因此,可以说民主改革是西藏实现社会进步的根本政治保障。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是西藏翻天覆地变化的制度保障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适合中国国情,它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区域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有机结合起来,很好地解决了民族问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和各族人民的一项伟大创举。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全面确立,是民主改革中最重大的制度安排,它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从封建农奴制向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跨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以来,使西藏人民当家做主民主权利的实现程度不断提高,这不仅体现在政治权利上,而且还体现在发展经济的自治权利上。在政治上的自治权方面,西藏人民依法享有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同时享有自主管理本地区和本民族事务的自治权利。宪法规定,西藏自治区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省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西藏自治区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根据本地情况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西藏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有权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计划,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的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四)中央的关心和全国各地的无私援助,是西藏翻天覆地变化的重要条件

为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党中央根据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了许多特殊优惠政策,涉及金融、财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重大方面,并在财力、物力、人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全国各地支援下,西藏经济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中央财政没有从西藏拿走一分钱,并不断加大对西藏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1952—2010年,中央对西藏的财力补助达3000亿元,年均增长22.4%。60年来,中央对西藏的直接投资超过1600多亿元,在不同时期相继安排了43项、62项、117项、188项等一大批关系西藏长远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大工程项目,相继建成了公路、铁路、机场、通信、能源等一批重点基础设施,极大地改善了西藏的基础设施和人民生产生活条件。

全国支持西藏,是中央的重要战略决策,是西藏过去、现在和未来跨越发展的支点。1994年中央召开的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了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方针,制定了加快西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作出了中央各部门和15个省市“对口援藏、分片负责、定期轮换”的重大决策,并动员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援助西藏建设了62个项目,开创了全国支援西藏的新局面。全国共有18个省市、60余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17家中央企业,先后选派8批7500余名援藏干部进藏工作。全自治区7个地(市)的74个县(区),自治区和地(市)主要直属部门都在受援范围之内,累计落实援藏资金260亿元、项目7615个,为西藏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是西藏翻天覆地变化的力量源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为推动西藏的发展,中央根据西藏实际,先后召开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制定了各个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特殊优惠政策,从资金、技术、人力、物力等方面大力支援西藏建设,极大解放和发展了西藏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西藏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极大促进了西藏的繁荣稳定,西藏社会体制发生深刻变革。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时代特色,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时代旗帜,是中国人民最为自信和自豪的伟大创举。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特殊关怀下,在全国各族人民大力支持下,历届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勠力同心、奋发图强,锐意改革、开拓进取。西藏改革发展稳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特别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下,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十三五”6576亿元项目总盘子的强力支撑下,在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的强力推动下,西藏各项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

西藏民主改革60年来的变化证明,西藏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历来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共发展。西藏的发展进步与祖国息息相关,祖国的命运直接影响到西藏的前途和命运。自和平解放以来,通过民主改革、自治区成立、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西藏由一个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跨入了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实现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并一步步向现代化迈进。

1959年以来,西藏人民在“世界屋脊”创造了短短60年跨越上千年的人间奇迹,社会制度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社会经济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雪域高原正在继续创造一个又一个人类发展史上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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