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扶贫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发展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选择

发布时间:2019-04-03 15:00:00 | 来源:《中国藏学》2009年第1期 | 作者:西藏自治区扶贫办理论学习中心组 | 责任编辑:

人类历史总是向前发展的,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发展并不是匀速前进的,在特定时段会有倒退,也会有跨越。西藏近百年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两种制度两重天的活剧。

旧西藏实行的是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这种比中世纪欧洲的政教合一社会制度更黑暗、更野蛮、更残酷的社会制度剥夺了农奴的人身权和全部生产生活资料,致使人口萎缩,生产凋敝,社会两极分化达到极限。据史料记载,1951年西藏的人口总数为114万人,人均寿命只有35.5岁,土地面积240万亩,粮食产量只有18.29万吨,孕产妇死亡率5000/10万,适龄儿童受教育率不足2%。占西藏人口不到5%的三大领主,占有全部土地和绝大多数生产资料,占西藏人口95%以上的农奴没有人身自由。

1951年5月西藏和平解放,实现了中华民族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大团结。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开创了西藏人民掌握自己命运、实现当家做主的新时代。西藏在封建农奴制的废墟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之后,国家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帮助西藏农牧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西藏只用半个世纪就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进入全国中等行列。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7年,西藏人口总数达到280万人,人均寿命达到67岁,土地面积达430万亩,粮食产量达96万吨,孕产妇死亡率降到247.49/10万,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2%,全区农牧民生活整体上达到小康。

半个世纪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暂的一瞬间,在西藏却是沧海桑田,换了人间。然而,十四世达赖喇嘛竟多次宣称:过去的西藏“与大自然和谐共存”了“几千年”,是“成功地维持了可持续发展的地区”,而中国政府“并没有真正改善大多数藏人的生活,而是加速了他们的边缘化”。这里,十四世达赖喇嘛所谓的“和谐”是三大领主享受特权、奴役人民的“和谐”;所谓“千年”是广大农奴无涯苦难的“千年”;所谓“可持续发展”是不能自圆其说的谬论,而“边缘化”更是分裂主义图谋的陷阱。旧西藏的贫穷无以复加,三大领主对占西藏总人口95%以上的农奴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政治压迫和精神控制,什么时候真正改善了“大多数藏人的生活”?在新西藏,昔日的农奴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占西藏人口大多数的各族农牧民群众作为发展主体,参与发展进程、享受发展成果,极大地提高了生产生活水平,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今天,十四世达赖喇嘛回避西藏农牧民生活真正改善的现实,喋喋不休地谈论“大多数藏人的生活”,散布中国政府“没有真正改善大多数藏人的生活”的谬论,显然是别有用心。

中国有句俗语:事实胜于雄辩。“没有真正改善大多数藏人的生活”,到底是事实,还是谎言?弄清真相,需要回顾西藏农牧民从贫穷走向富裕的过程,展示西藏农牧民生活整体达到小康的画卷。

一、西藏农牧民脱贫致富走过了不同寻常的历程

从和平解放西藏开始,中央人民政府和进藏人民解放军就把为西藏各族人民谋福利作为全部工作的中心。

上世纪50年代,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不吃地方,开展救灾、治病、防治动物疫病等救助活动。随后中央人民政府建立银行、开展民贸,制定了免费医疗和免费教育的政策,在当时的条件下尽一切可能缓解了广大农奴的生活窘况。

1959年十四世达赖喇嘛发动武装叛乱出逃后,中央应西藏人民的要求进行了民主改革,废除了农奴主强加的债务,过去的农奴分到了土地等生产资料。社会制度的变迁、主人翁地位的确立,使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生活有了质的改善。

70年代,西藏农牧民组织起来,进行了大规模的基本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引进推广了良种、化肥和农业机械,农牧业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农牧民的生活得到普遍改善。1978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175元。

80年代,国家开始改革开放。中央赋予西藏农牧民特殊的休养生息和“两个长期不变”政策,救济式扶贫也开始实施。西藏农牧民比全国早20多年免除了农业税;彻底实现了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牲畜归户、私有私养、长期不变。这些政策激发了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约75%的农牧民解决了温饱问题,1985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超过500元。

90年代,西藏与全国一道实施了“八七”扶贫攻坚。开发式扶贫成为帮助农村弱势群体发展的主要手段。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西藏实施了为期10年的“一江两河”综合开发。1997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元。到2000年,西藏“八七”扶贫攻坚之初确定的48万重点帮扶对象已减至7万人。全区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基本实现了粮油自给。

进入新世纪,中央的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建设战略,在西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西藏扶贫开发采取了建设扶贫点、建设乡村小型基础设施、改善基本农牧业条件、整乡推进扶贫、产业带动扶贫、培训转移就业、大骨节病区群众搬迁和党政机关定点扶贫等措施,进一步改变了西藏偏远农牧区的面貌。2001年,西藏自治区确定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300元的148万农牧民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到2005年底,这部分农牧民已减少到37.3万人。2005年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跃上2000元。到2007年,这部分农牧民更减少到27万人。

2006年以来,西藏实施了以“安居乐业”为突破口的新农村建设。截至2007年,已有59%的农牧民住上了安全适用的新房;偏远农村的“水、电、路、讯、邮、广播电视”条件得到改善;村委会活动场所开始全面建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建立。2007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88元,实现了14.5%的增幅,比1978年增加了2613元,30年的年均增长达10%。2007年,全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了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农牧民的生活水平已由部分达到小康上升到整体上达到小康。

事实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创造出西藏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奇迹。

二、西藏农牧民扶贫致富体现了中央的特殊关怀

1951年西藏人口只有114万人,占全国6亿人口的1.7‰。到2007年西藏农牧民达240万人,占全国13亿人口的1.7‰。而就这1.7‰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一直成为中央和全国人民最惦念的事情。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就把经营西藏、改善人民生活提上了议事日程。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的《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就应中央政府要求写入了“依据西藏实际情况,逐步发展农牧工商业和文化教育,改善人民生活”的条款。毛泽东主席还为进藏人民解放军制定了“不吃地方”和“尽力助民”的政策。

1987年6月29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美国前总统卡特时,发表了“关键是看怎样对西藏人民有利,怎样才能使西藏很快发展起来,在中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走进前列”的著名谈话。江泽民同志关于“决不能让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也决不能让西藏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重要讲话,更是掀起了全国支援西藏的高潮。

胡锦涛同志一直对西藏农牧民群众的脱贫致富惦念在心。他在2004年3月5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我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就是怎样千方百计帮助广大的农牧民,使他们的收入不断有所增长,使他们的生活能够得到比较明显的改善。”此后,他在历次人代会、接受十一世班禅觐见等场合多次讲到西藏农牧民脱贫致富问题。在他的关心下,青藏铁路通车,西藏发展加速,人民生活水平上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在中央的关心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下,西藏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经历了一个与全国不同的过程。他们不仅没有参与国家工业化的原始积累,还从国家的公共资源中得到大量的支持。体现在西藏的扶贫政策上有以下特点:

一是帮扶标准高、扶持范围大。全国确定帮扶线采用的是日膳食热量2100大卡的测算标准,而西藏测算帮扶线采用的是日膳食热量3000—3200大卡的标准。全国1985年确定的扶持标准为农民人均纯收入206元,以后根据物价指数变动逐年调整,到2007年达到693元。而西藏1995年“八七”扶贫攻坚开始时,扶持标准就确定为年人均纯收入农户600元、半农半牧户650元、牧户700元;2001年西藏自治区进一步将重点帮扶对象确定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300元的农牧民。从2006年起,自治区又在“十一五”扶贫规划中把年人均纯收入17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牧民列入帮扶的范围。西藏帮扶线的确定有物价和建设成本的考虑,但更反映出国家强力支持下的地方公共政策倾向和福利水平。

二是国家投入的扶贫资金持续增加。西藏的贫困发生率下降很快,但国家投入西藏的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还是逐年增加。以新世纪的前7年为例,年投资从2001年的1.7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3亿多元,增长将近1倍,年均增幅超过14%,投资总量逾18亿元。

三是国家转移支付和重点项目建设形成了支持西藏的合力。2007年,国家转移支付支持西藏预算达200多亿;“十一五”期间国家支持西藏180个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超过770亿。这些投资对于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偏远农牧区发展起到巨大作用。首先,西藏自治区实施了安居工程建设,将覆盖80%有改善住房需求的农牧民,这是西藏有史以来最大的到户帮扶项目。其次,西藏自治区为偏远乡村实现“六通”,包括通清洁饮用水、通路、通电、通电话、通邮、通广播电视,确定了时间表。第三,西藏自治区把所有建制村村委会活动室建设纳入计划,这里也是推进参与式扶贫的活动场所。第四,西藏自治区支持特色产业开发和农牧民培训的投资也在加大,而扶贫在这些项目中都占有份额。第五,国家为实施新型农村医疗制度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发放的补助也使农村困难家庭更多获益。

四是国家为西藏制定了特殊优惠的金融政策。从1994年起,国家就对西藏扶贫实行了特殊优惠的贷款政策。凡西藏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帮扶对象都可申请使用年利率为1.08%贴息扶贫贷款,利差和经营成本由国家补贴,不限规模。执行这项特殊政策的农业银行在实践中推广了金银铜卡授信制度,到2007年已发卡355257张,占全区农户总数的89.51%,贴息扶贫贷款余额达12亿元。

五是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国家帮助下,西藏在2007年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度实施伊始就将年人均纯收入不足800元的农牧民作为保障对象,2008年保障标准提高到了850元。西藏还设立了大病医疗和大中专困难学生专项补助。群众因病、因上学致贫的风险被降至最低。首期1644户患大骨节病的群众已离开病区。为农牧民群众投保农灾保险的试点也已展开。

六是支农惠农政策和补偿政策支持了西藏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与全国其他省区一样,种粮直补、农机和母猪、奶牛补贴等政策也在西藏实施,但西藏还继续实行了特殊的化肥补贴和农药、动物防疫免费的政策,并筹集资金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农牧民发展生产政策环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国家出台的森林生态补偿、草原生态补偿政策更是直接帮助了偏远农牧民的发展。

2007年,西藏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788元,比上年增长14.5%,人均收入低于1300元的重点帮扶对象减少到27万人。昌都县通夏村83岁的才旺丹增老人说,我们过去靠农奴主施舍一点青稞和糌粑勉强度日,由于压迫重、吃不饱,我们只能四处逃难,以乞讨为生。因为乞讨人数最多,我们村被人称为“乞丐村”。民主改革后我们分到了土地,能够吃饱穿暖了。这些年国家帮村里成立施工队、开展多种经营,我们的收入过了万元,成了昌都地区首个“万元村”。从通夏村的“乞丐村”到“万元村”变化,我们可以看到国家优惠政策的成效。

三、发展是西藏各族人民的选择

在西藏,各族群众渴望发展和参与发展是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基本动因。2007年,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在阐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时指出:“我们要始终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大力实施‘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着力培育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西藏特色的优势产业,切实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发展目的”。

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西藏扶贫开发高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旗帜,大力推广参与式扶贫的方法,提出了让群众成为建设的主体、受益的主体,并逐步成为投资主体的理念。这方面有很多生动的实例。

西藏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的艾玛岗乡是个比较贫困的乡,2006年,西藏扶贫开发组织了200多农民开采石材,人均收入达6000元;2007年,由于群众参与愿望强烈,扶贫开发再予扶持,到目前参与的群众已近千人,人均收入近万元。在扶持方式上,开始时是国家投资和群众投劳修了通往采石场的路,国家贴息扶持群众购买采石设备;第二期是国家扶持50%,群众贷款和自筹50%购买采石设备。 

还是在日喀则,烟草公司在拉孜县芒布、拉孜、查务3乡定点扶贫。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定了扶持民间“堆谐”舞蹈表演的项目。这一项目吸引了190名农民参与“堆谐”舞蹈表演,节目一上演就引起轰动,一直演到首都北京直至国外,参加演出的农牧民最低收入都超过万元。

以上只是两个例子。西藏扶贫把引导帮扶对象参与开发进程作为最基本的工作要求。例如把群众能干的开发工程交给群众实施;扶持群众参与采石、挖沙、运输等生产活动;支持农牧民群众组建专业生产合作组织参与市场竞争;甚至还探索了把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产生的就业岗位和股权收益作为帮扶困难群众资源。

西藏的参与式扶贫规划还引入了国际经验,并得到了中国农业大学的专家支持,开发了采用西藏案例的培训教材,形成了一些基本的工作模式,包括公选、公示、小组访谈、入户调查、分性别听取意见、村民大会决策、部门责任分解和村民打分监测评价等。西藏参与式扶贫的内容也包括了参与选择帮扶对象、参与选定开发项目、参与项目建设、参与项目管理、参与分享项目收益、参与项目监测、参与项目投资(自筹或贷款)、参与分享产权和财产性收益等方面。西藏扶贫把群众参与项目作为最基本的经验总结,把扶贫开发与发扬基层民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使扶贫开发更好地服务和谐西藏建设。

西藏的参与式扶贫开发还探索了对重点帮扶乡镇赋权发展,整乡推进扶贫就是方式之一。通过把特定的投资在3年时间内投向一个重点帮扶乡镇,促使扶贫开发瞄准帮扶对象,解决其住房和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开发增收产业,对青壮年劳动力进行培训。同时,通过整合资金解决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问题。这一做法为农牧民参与扶贫项目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创造了条件。一些乡镇还发动群众,创造了周转畜群、乡村企业和可控制就业岗位等滚动发展机制。

西藏参与式扶贫还体现在培训转移就业项目上。通过充分征求培训对象的意见设立培训项目,使培训活动尽可能与就业和掌握新的生产技能结合。通过培训,许多青壮年劳动力学到了创业和就业技能,一些过去很少从事的工作,如理发、机修、家政、旅游等都成为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新的就业选择。在自主选择的基础上,西藏扶贫开发还输送了415名农村青年到北京、广东等地培训就业。西藏扶贫还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开展了小额信贷扶贫、创业培训和民族手工艺开发等群众参与度较高的项目,学习了新的扶贫方法。

总之,西藏的发展是人民选择的发展,是为了人民的发展。这不仅是理论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和经验。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旧西藏凋敝萎缩、民不聊生的悲惨状况已经永远成为历史。一个百业俱兴、经济发展、人民幸福、人与自然协调、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以坚实的步伐,向全面小康迈进的社会主义新西藏,正在世界屋脊上崛起。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中,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取得了脱贫致富的伟大成就,并将同全国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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