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巴平措、格勒:西藏自古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一部分的若干问题

发布时间:2018-05-12 07:35:00 | 来源:《当代藏学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 | 作者:拉巴平措、格勒 | 责任编辑:闫景真

在西藏地方历史研究中,有许多重大原则性问题是无法回避的,西藏与历代中国中央政府的关系就是其中之一,学术界已经有不少探索,但是大家的看法依然存在某些分歧。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新的探索,希望得到学术界同行的批评指正。

一、关于“西藏”地方与“中国”关系的几种主要说法及其依据

1、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说法

在中国藏学界和历史学界,对西藏纳入中国版图的时间存在不同的说法,其中之一即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说法。持这一说法的学者认为,吐蕃是不是中国的领土,是不是中央政权下属的一级地方政权?“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当然是肯定的,而且不仅公元七世纪时吐蕃是中国领土,吐蕃王朝是中央政权下属的一级地方政权,即使在此之前,吐蕃地区尚未建立相对统一的地方政权时,那一片辽阔的地区也同样是中国的领土,在那里生活着的藏族和其他各民族的祖先,也同样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光荣成员。”因此,“‘西藏自十三世纪中叶以来归入中国祖国版图’的提法是不妥的,应予纠正为:‘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

2、西藏自元朝开始纳入中国版图说

元朝时期西藏正式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一部分的说法,主要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论述的。公元1240年,坐镇凉州(今甘肃武威)的阔端王子,命令道尔达率领由10000人组成的蒙古军队进入西藏地区,征服了几乎所有抵抗的部落。接着,阔端邀请后藏萨迦地方的政教领袖萨迦班智达(习惯上简称萨班),代表西藏地方前来凉州商谈西藏地方归附大蒙古国的相关事宜。1247年两人相见,约定西藏纳入大蒙古国行政管辖之下,结束长达400多年的分裂割据局面。元朝在西藏地方括户、置驿、征兵、征税、驻军、建立行政管理体制、任命官员,充分行使了有效统治。说元朝西藏地方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是毫无疑义的,但是,是否从这个时候西藏才正式成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学术界有分歧。这种说法,比较早的见于九世班禅在内地活动时期发表的有关西藏历史的演讲,诸如,《西藏历史》等,[2]当前也为学术界大多数人所接受。这一说法所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理解元朝以前的西藏地方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它和中国中央政府是什么样的关系?如果不加以明确界定就会出现误解和歧义,或者很难作出合理的解释。因此,说“元代西藏地方正式纳入当时的中国中央政府的行政管辖之下”更符合事实,也更准确。

3、有关“西藏独立”的几种错误说法

(1)“自古独立说”

代表这一立场,在国际上反响比较强烈的著作首先是黎吉生的《西藏简史》,[3]这本书是作者听了1959年10月联合国第14届大会关于所谓“西藏问题”辩论之后开始撰写的,目的就是要说明西藏自古以来就和中国不一样,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在这本书出版后不久,出于同样目的,夏格巴的《藏区政治史》也出笼了。在后者中,夏格巴声称,“雪域藏地三大区,从来就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和中国的关系只是宗教上的供施关系,根本不存在政治上的统属问题”。[4]他们都把西藏的历史人为地加以裁减,以便适合“西藏独立”的说法,首先把西藏的人种、语言文字和文化同中国文化,特别是作为中国主体民族的汉族文化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为其制造“西藏独立”服务,其实这种没有科学依据的说法和违背历史事实的做法,是经受不起史实的检验的,也不难戳穿。其次,在西藏与历代中央政府关系问题上面大做文章,制造一个一脉相传的西藏独立国家发展历史。吐蕃王朝在他们看来无疑是一个“独立国家”;元朝时期和清朝时期,中央政府在西藏实施了行之有效的一系列统治措施,他们或者对部分史事进行歪曲,或者干脆采取诡辩的手法,制造“蒙古、满族非中国说”来为自己制造“西藏独立”创造理论依据,这种缺乏基本常识和基本学术道德的做法其实是很难立足的,中国像世界上其他多数国家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个民族都为中国历史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突出贡献,尽管历史上存在过民族的不和与歧视现象(包括汉族对少数民族的歧视,也包括少数民族对汉族的歧视,和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歧视等),但是总的趋势是通过相互沟通、交流,相互学习,不断走向和睦,形成相互离不开的局面。没有人有任何证据否认元朝和和清朝不是中国历史上的王朝,从而把中国数百年历史割断,也没有任何人能够武断而单纯地从民族和血统的角度来解释清楚人类复杂的历史发展进程,就是一个民族的发展过程也是如此。因此,仅仅从狭隘和极端的民族主义立场来理解中国的历史和民族发展史,无疑是在走一条死胡同,而试图通过这一途径为“西藏独立”寻找根据,也无异于缘木求鱼。

(2)“民国时期独立”说

民国时期,西藏地方和中国内地许多地区一样,是处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西藏地方由于有外国帝国主义势力的干涉和特殊的自然地理、人文历史和宗教背景,发展进程相对独特,因此,人们对这一时期历史的认识也相应地出现一些分歧。在所谓西藏“独立说”和“统一说”之外,也出现了另一种说法,即试图保持“中立”的第三种说法,即民国时期的西藏与中国中央的关系是“名义上统一,事实上独立说”。这种说法的要害依然包含着“西藏独立”说的基本内容。持这一说法的代表作是戈尔斯坦的《西藏现代史1913-1949,喇嘛王国的覆灭》一书。[5]应该说民国时期确实是西藏地方发展历史上的一个复杂时期,如何认识和研究这一时期的历史可以做的工作很多,大家通过不同的角度,甚至不同的立场进行探讨是正常现象,这个问题会最终会变得更加清晰和明白的。这部著作是作者精心研究之作,在史料的搜集利用、问题的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涉及民国中央和西藏地方关系问题上也存在不少的偏差。如何在大的原则性问题上上做到客观公正,仍然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首先是不能割断历史来谈民国历史。西藏属于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长期历史形成的,在民国之前的清朝时期,这种关系没有任何改变,民国时期西藏地方和中央政府的关系又是这种关系的延续,要研究民国西藏历史必须对此作一个清楚地交代,从而使西藏地方史的研究有个明确的立足点。其次,不能脱离当时国际背景,特别是中国社会,包括西藏地方的特定背景来谈论民国西藏历史。一方面,1840年以来,中国在西方殖民列强的武装侵略之下开始走上艰难和曲折的发展道路。19世纪末期,帝国主义列强纷纷借助武力强迫软弱的清朝政府签定条约,割让领土和权利,中华民族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危机,也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以英国为首的西方殖民者把侵略的魔爪伸到了中国西藏地方,甚至武力侵略到了拉萨。并且从这个时期开始了制造“西藏独立”的阴谋,从而为西藏历史的发展,为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发展史笼罩上浓浓的阴影。另一方面,辛亥革命以后,各省为了反对清朝政府,纷纷宣布“独立”,即与没落的清王朝坚决决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西藏地方也出现了宣布“独立”的问题。当然,以十三世达赖喇嘛为首的西藏地方政教势力宣布“独立”,其内容十分复杂,也有着完全不同的影响,因为这是在一个边疆和民族地区,往往会引起更为复杂的连锁反应。这里面既有英帝国主义侵略分子积极支持和怂恿的因素,也有十三世达赖喇嘛本人与驻藏大臣,乃至清朝廷个人恩怨的因素,这就是他的两次被革去名号逃亡印度事件。也有面对清朝的腐朽没落,以及西藏地方封建农奴制走向衰亡,寻求挽救措施的因素。尽管如此,十三世达赖喇嘛宣布“西藏独立”的错误做法,依然产生了严重的后果,使西藏地方与中央的关系、西藏人民和内地人民之间的深厚情谊发生了某些阻隔。令人欣慰的是,十三世达赖喇嘛晚年已经意识到这种错误,并且试图改善西藏地方与民国中央政府的关系。因此这种关系的基础依然存在,是任何人也无法割断的。第三,要看到民国时期西藏历史发展的大局和实质,而不能只着眼于表面现象。民国时期是中国社会政治动乱的年代,各地军阀混战、各自为政的现象十分突出,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把西藏地方的局势看作是当时这种大局的一个组成部分。尽管如此,我们应该指出,当时民国政府和西藏地方一直保持着十分密切的政治关系,西藏地方没有改变其地位和性质。由于广大僧俗群众和众多的上层人士反对搞“西藏独立”,缺乏基础的独立活动就很难得逞。上个世纪40年代后期曾经出现过一股制造“西藏独立”的逆流,既反映出民国时期的西藏地方并不存在“事实独立”问题,而这场分裂闹剧也最终草草收场,没有逃脱灭亡的命运。因此,认为民国时期西藏地方事实上独立的说法,也是缺乏事实依据的。是一叶蔽目、不见森林的短视行为。

二、认识西藏地方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一部分问题的几个关键

1、如何认识中国历史上的疆域

关于如何认识中国历史上的疆域问题,解放后,史学界曾经进行过热烈的讨论,澄清了许多问题,大家一致认为,凡是在我们今天国家疆域内活动的历史上各个民族及其所建立的政权之历史,都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同时,否定了把“中国”仅仅等同于历史上的汉族政权(王朝)的做法。但是,对何时形成中国的版图,至今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歧,主要的观点有这样两种:第一,鸦片战争前形成中国版图说;第二,新中国确立中国版图说。后一种观点认为,凡是生活在今天中国疆域内的民族,都是中国历史上的成员,它们的历史,都是中国历史的组成部分。“历史上的中国不仅包括中原王朝,而且也包括中原王朝以外的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或政权。……把王朝和历史上中国等同起来是不符合我们多民族国家发展的历史事实的。”[6]也就是说,秦汉时期的匈奴、唐代的吐蕃,宋朝时期的辽、金、西夏等,都是中国的一部分,他们的疆域就是当时中国的疆域。前一种观点认为,应该以乾隆时期中国的版图为准,凡是历史上活动在这一版图之内的各个民族及所建立的政权,都是当时的中国,因为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所失去的领土是被列强通过武力和不平等条约强行割占的。“既然中国的概念是随时代而发展的,我们生活在今天,当然不应该采用古人的看法,再把古代的边疆政权看成是外国。因为这些边疆地区在今天都是中国的一部分,所以它们在各个历史时期所建立的政权,当然都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是那个时期中国的一部分。”[7]这两种观点尽管有一些分歧,但是,在涉及对历史上边疆地区民族和政权同“中国”的关系问题上却是一致的,即承认历史上存在的少数民族政权是中国的一部分,它们的版图是中国疆域的组成部分,这些民族是中国多民族大家庭的成员。这些看法对于我们认识唐代吐蕃历史,应该说是有较大帮助的。按照这两种说法的任何一种说法,西藏地方都包括在中国的领土范围之内,西藏自古就是中国领土的组成部分,藏族自古就是中国多民族大家庭中的一个成员。

2、如何理解古代“国家”和近代“国家”概念之不同

古代“国家”是近代国家形成的基础,但是其内涵和近代以来的“国家”概念却也存在着较大的区别,用近代“国家”来套用古代的“国家”,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是许多研究者,尤其是国外的研究者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比如,中国历史上的“战国时期”有大小数十个所谓的“国”,到秦始皇统一前夕还有七个大的“国”,没有人认为这些国家不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东汉末年的魏、蜀、吴三国争霸时期,它们也称“国”,同样不能从中分出哪个是“中国”。同样,在我国的边疆地区历史上也存在大大小小的政权,史书同样称其为“国”,比如汉代今新疆地区有所谓“西域三十六国”,唐代时期也先后出现过强盛一时的突厥汗国、薛延陀汗国、回鹘汗国等;宋代时期,在今宁夏甘肃、陕西、山西等地有所谓的“西夏国”,华北、东北地区有“契丹国”、“金国”、“渤海国”等,能否用现代国家的概念来加以解释呢?显然是不可以的。因此,说到西藏地区同样如此,吐蕃王朝是一个古代的“国家”概念,它依然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与唐朝对等存在“分治”政权,虽然不是归唐朝管辖,却也不是近代意义上的独立国家,其历史自然是中国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

3、“民族”和“国家”的概念不能混同

“民族”和“国家”是两个有联系又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把这两者混同起来,认为一个民族就应该是一个国家的说法,就中国历史而言,没有史实基础;就道理而言,缺乏充分的依据;就现实而言,有害而无益。一个民族分属不同国家和不同民族同属一个国家的情况是十分普遍的一种存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产物。我国历史上任何时候都不存在单一民族的政权,更不存在什么单一民族建立国家的情况。先秦时期,存在的许多“国”,其实就包括诸多民族在其中,它们中的绝大一部分构成为“汉族”的基础,后来又有很多周边民族加入到民族融合的行列之中。国家是以地缘为基础逐渐形成的,而民族则是以血缘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两者概念不同,没有理由认为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民族,或者一个民族就应该是独立建立一个国家。民族的血缘内涵和文化内涵也一直在发生着变化,汉族如此,其他民族也如此。以古代藏族为例,吐蕃王族的先祖原来就是雅隆河谷的一个部落,后来逐渐吞并了其他血缘上和文化上相近,或者不同的部落与民族,逐渐形成一个新的庞大的民族共同体,吐蕃王朝统治下的民族就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白兰、党项、多弥等古代羌族,也包括属于鲜卑人的吐谷浑人等,同时也包括大批的汉族人,在后来的历史发展中,他们融入了藏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之中。同一民族分属不同国家的情况也同样十分普遍,这是历史的产物。在错综复杂的交往中,民族具有了新的内涵与活力,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国家,离开了多样性,离开了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就会失去不断创新的基础与动力,藏族的发展史也证明了这一客观真理的正确性。如果没有与其他民族的联系与交流,她就不可能在历史上产生那么巨大的影响,也不会有今天这样繁荣兴旺的局面;就宗教文化信仰来说,藏族原来并不信仰在今天普遍流行的佛教,而是信仰当地的原始宗教本教,后来从印度和祖国内地引进佛教,并成为广大群众的根本信仰。这就是交流和发展的结果,自我封闭很容易导致自我衰亡。

4、极端和狭隘的民族主义是人类历史上的一股逆流,民族间的团结、交流与融合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民族主义十分关注本民族的发展和利益,有其合理性,只要有民族,就程度不同地会出现民族主义问题。但是,极端和狭隘的民族主义却完全不同,它将本民族的利益凌驾于一切民族之上,以牺牲和损害其他民族的存在和利益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甚至把自己的利益同其他民族的利益完全对立起来,肆意制造民族仇恨、对立,乃至仇杀,这是人类历史上的一股逆流,古今中外都曾经存在过类似的例证,这种做法是不得人心的。还有一种情形,就是把民族问题无限上升,作为人类一切问题的核心,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认识或者理论可以算作它的一个变种。它在理论上是苍白无力的,在实践中是极其有害的。

中国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民族主义倾向,出现过民族压迫、民族歧视,但是,总的来说主流是好的,发展方向是正确的。春秋战国时期,学术界就提出了“夷狄亦中华”的见解,把华夏和夷狄之间的变化看成是文化上的接受与认同问题。到了唐太宗时期,这一思想就变成“华夷一体”的认识。今天中国各民族血浓于水的局面是漫长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事实。在西藏问题上一样,承认民族团结友好的历史,肯定民族和睦协作的现实,开创民族共同繁荣的未来,比制造民族隔阂、挑起民族仇视要高明得多、人道得多。中华民族美好的未来要依靠各个民族兄弟共同维护,只要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精诚团结,任何力量也无法阻挡中华民族走向团结振兴的前进步伐。

5、如何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进程中认识西藏与历代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

民族是一个历史概念,汉族不等同于中国,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个民族都是这块土地的主人,都在创造中华文明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是曲折的,但是方向是明确的,这就是多元一体。不能把中国历史看成是汉族的历史,从而也不能把汉藏关系等同于西藏和中央政府的关系,甚至是西藏地方与内地政权的关系,古代藏族先民与汉族和其他各族先民的联系都是这种联系的一部分内容,离开各个民族的相互交往,只从汉藏关系来谈论西藏与中央政府的关系的做法存在许多误区,是片面的做法。

中国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充满了艰辛和曲折,既有相互协和的政治联姻,络绎不断的经济往来,以及不绝如缕的文化交流,也有兄弟反目、刀枪相见的悲惨岁月,但是共同的命运把居住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们始终牵系在一起,直到无法分离。历史的潮流如九曲黄河,尽管曲曲折折,但是最终奔向了大海。如果脱离在血缘上、文化上不断地相互吸收与融合,中国的民族就不可能有今天如此壮大的局面。中国的民族成分复杂,经济形态多样,文化内涵丰富,这些因素赋予中国文化得天独厚的生存条件,也使中华文化能够不断地自我扬弃,绵延五千余年没有间断。

三、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一部分说法的依据

西藏归中央政府的行政管辖是从元代开始的,但是西藏的土地、人民和文化自古就与祖国内地水乳交融,难舍难分。应该说,西藏自古就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

1、 古代汉藏语言和人同源问题

(1)原始汉藏语同源问题

通过长期的研究,语言学界基本确立了有关汉藏语同属于一个语系的科学分类。在历史语言的研究领域,国内外许多学者对原始汉藏语同源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研究,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例如,美国学者包拟古(Nicholas C. Bodman)在《原始汉语与藏语:建立两者之间关系的若干证据》的长篇论文中就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8]通过研究,他从读音和字义上论证了486个汉藏语同源字。我国学者对这一问题也有深入和系统的研究,例如,俞敏就探讨了汉藏两族人和话的同源问题,[9]并制作了汉藏同源字稿,列出了600左右个汉藏同源字。[10]历史语言研究是历史研究的重要辅助手段,原始语言的同源现象是汉藏两个民族在古代共同历史命运的一种反映,它是两族血缘上和文化上密切的产物。

(2)藏族也是炎黄子孙,藏族文化也是炎黄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汉藏两族在人种与血缘上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它的连接点就是古羌。传说时代以治理洪水而著名的共工氏,据汉代经学家贾逵考证为“羌姓之人”;发明农业的“神农氏”炎帝,也是羌(姜)人,《国语·晋语》说:“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诗·大雅·生民》说“厥初生民,时维姜嫄。”而且一直和羌人保持着密切的联姻关系,古公亶父时候“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歧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诗·绵》)考古资料也证实了中原地区和青藏高原地区存在着密切的联系。[11]而古代西藏地区的先民吐蕃人,尽管学术界对她的来源存在不同认识,但是都无法否认她与古羌人之间所存在的十分密切的关系,所以,唐宋时期的汉文史书大多都把“吐蕃”和古代西羌联系起来,《通典》、《旧唐书》记载了当时存在的有关“吐蕃源自发羌”的说法;《新唐书》则直接肯定了这一说法,文谓:“吐蕃本西羌属,盖百有五十种,散处河、湟、江、岷间,有发羌、唐旄等,然未始与中国通,居析水西。祖曰鹘提勃悉野,健武多智,稍并诸羌,据其地。蕃、发声近,故其子孙曰吐蕃,而姓勃悉野。”[12]退一步说,如果说吐蕃的王族祖先不是古代汉文史书中所说的羌人的话,而它的土著居民却绝大多数是汉文史书中的古代羌人。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藏族也是炎黄子孙,藏族文化也是炎黄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3)藏文史书中有关民族关系的依据

其实不独汉文资料记述了汉藏两族之间的亲缘关系,藏文史书中也有类似的记载,这可以从藏族的传说中看到一斑。比如,藏文史书中记载了许多有关古代民族起源的传说,其中一则谓:外部四族是草山沟里的鼠、有皮膜保护的青蛙、猿、猴;内部四族系是克尚汉人、金向蒙古人、卡勒门巴人、悉补野吐蕃人。其中克尚汉人又分为两支,即穆和盖拉;金向蒙古人又分为森察和拉察;卡勒门巴人分为三支:一支是门巴本部族,一是汉藏交界的弥药(木雅)人,一是工布人;“吐蕃人的族系又分为六支的说法是:最初,在玛卡香雅秀地方之上部,有什巴之王子名叫丁格,生有三子,分别是汉、吐蕃、蒙古。吐蕃人名叫赤多钦波,他生有六个儿子,即查、祝、董、噶四兄弟及韦、达两位弟弟,共计六人。”他们各娶妻室,繁衍后代,其中韦、达两小弟在汉藏交界地区娶了当地的达岱贡玛。[13]很明确地反映了汉藏同源的史实。当然,这其中包含着为元朝时期民族大一统服务的理论色彩,[14]但是也揭示了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我们知道,不仅藏汉两族在远古时代存在着同源问题,在后来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这种血缘上的联系依然在加深。在吐蕃王朝的扩张过程中,以及其后,青藏高原地区开始了大规模的民族融合浪潮,而它的主要趋势就是高原地区及边缘地带的诸多民族融入吐蕃人之中,其中就包括大批生活在这一地区的汉族人,因此汉藏血脉相连的说法是有着充分的事实依据的。

2、密切的文化关系

(1)文化交流的时间长、规模与深度最大

西藏地区自吐蕃王朝建立以来,一直与外界发生着或疏或密的文化交流,但是从文化交流的时间的长短、规模的大小,以及交流内容的深浅等方面来看,西藏和祖国各个内地各个民族,以及同历代中央政府行政辖区人民的联系最为突出,这是其他任何地区所无法比拟的。西藏地区除了和历代中央政府和国内其他兄弟民族之间的密切联系之外,同南面的邻邦印度也有着比较频繁和密切的文化交流,但是两者不可同日而语,和西藏地区关系最密切的是印度佛教,这一点人所共知,就从佛教来说,它和祖国内地各族的交流远远超过和印度的交流,因为从公元11世纪以后,印度的北部就被伊斯兰教信徒军队所占领,印度的佛教也逐渐失去了传统,藏传佛教北传蒙古、汉族和其他民族地区形成一股巨大洪流,这是衰亡后的印度地区佛教所无法比拟的。至于物质文化、生产技术和其他社会生活方面的联系,更是如此。

(2)文化交流的方式多样

西藏和祖国内地的文化联系的方式多种多样,就总的趋势来说,既有中原地区汉族和其他民族文化影响西藏地区文化的问题,也有西藏文化影响内地汉族和其他民族文化的问题,同时还有西藏和其他各个兄弟民族相互影响的问题。比如,唐代时期,在唐朝的首都长安有大批的吐蕃学生学习唐朝的文化和制度,吐蕃还直接从唐朝请去很多文献专家,医学、工艺等专业人员传播内地先进技术,还通过金城公主主动请求引进汉文经典文献《毛诗》、《礼记》、《左传》和《文选》等。[15]而在唐朝的京城长安,当时也曾经流行着吐蕃的装饰习俗,白居易的诗里所说的:“元和妆束君记取?高髻赭面非华风”正是这一写照。高髻是回鹘人的风俗,而“赭面”则是吐蕃人的习俗,反映文化习俗的影响是双向的,尽管当时是以内地文化对西藏地区文化的影响为主。汉藏文化交流形态也是多样的,有直接的,即汉藏两族进行直接的文化联系和交流;也有间接的,即通过其他兄弟民族文化作为媒介得以实现的,比如通过蒙古族、满族和其他兄弟民族来实现汉藏两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其意义更为巨大,从而形成一个全方位交流的态势。

3、经济交流的雄厚基础

(1)唐蕃古道与吐蕃丝绸之路

西藏地方和历代中央政府的关系,以及西藏地方人民和内地汉族和其他民族人民的关系不断趋向密切,其原因之一就是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和紧密联系。在吐蕃王朝建立以前,青藏高原和内地的经济往来就已经形成,这首先是以畜牧业经济为主要生产方式的青藏高原地区和以农业为主要生产内容的内地之间的相互补充为基础的。当然,畜牧业经济对农业经济的依赖性更强烈一些,从而使农业文明在某种意义上发挥着向心力的作用。吐蕃王朝建立以后,十分重视和内地唐王朝之间的经济往来和贸易关系,在唐朝和吐蕃发生关系的200多年间,几乎每年都有使者往来,除了报聘、求婚、奉表等之外,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恢复因战争中断的经济贸易。自从文成公主进藏和亲以来,就在唐朝和吐蕃之间形成了繁盛一时的交通大道,这就是后人所谓的“唐蕃古道”。[16]《新唐书》地理志等记载了这条道路的走向和里程。根据史书的记载,在唐蕃古道上被交换的物品种类很多,但是最主要的物品或者最具代表性的物品则是丝绸等物,因此也可以称这条道路为“吐蕃丝路”。[17]吐蕃丝路上的贸易给吐蕃王朝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2)茶马贸易

在我国古代以中原地区为主的农业地区和边疆高原畜牧业地区之间,在中央政府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政权之间,存在着一种十分密切的以物易物的经济往来形式——茶马贸易,这种贸易的内涵比较丰富,既有政治上的贡赐关系,也有经济上的互补关系,还有文化上的沟通和借鉴关系。从经济意义上来说,中原地区用作农耕和作战而急需的马匹、游牧地区基本生活用品的茶这两者,在两个大的经济类型、两块大的地区,以及中央政权和边疆地方政权两个政治势力之间造成一种供需关系,茶叶和马匹义不容辞地担当起两者间相互联系的重要纽带。史书称:“番人嗜酪,不得茶,则困以病。故唐宋以来,行以茶易马法,用制羌、戎,而明制尤密。”[18]同样的,内地耕田不能没有马,为了应付不断出现的战事,对马的需求也有增无减。还应该看到,所谓的“茶马贸易”也不过是一种符号,它的内涵要丰富得多、充实得多。因此,这种经济往来把两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相互依赖的关系,它对维系西藏和祖国内地中央政权之间的关系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促成了西藏地方归属中国中央政府管辖的历史进程。

4、历史发展的必然联系问题

西藏纳入中国历史的发展历程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它是多种因素促成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而西藏文化的东向发展,同样也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19]

(1)自然地理环境的因素

西藏地处青藏高原核心部分西藏高原上,它的周围都是高山大川,特别是在它的南部和西部,耸立着号称“世界第三极”的喜马拉雅山,在地理上把它与南亚和中亚广大地区隔离开来,而在它的东北部则是相对开阔而低缓的地带,为它提供一个向外发展的平台和通道,这种自然地理因素,对西藏和内地融合为一体造成一种良好的自然氛围,因此,当吐蕃王朝强盛时候,它虽然向四个方向都采取了主动出击的措施,但是,向北、向东的扩展最有成效,地理因素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2)西藏文明发展方向的历史选择

地理环境的影响是文明发展的因素之一,西藏文明的外向发展还受到周边文化氛围的制约。如果说吐蕃王朝时期,西藏和南亚的印度还曾经有过比较密切的文化交往的话,那么到了公元11世纪前后大批的印度僧人因为印度北部地区被伊斯兰教军占领而纷纷逃亡西藏,就是这种联系十分悲壮的一个闭幕式,尽管双方的联系一直存在着,但是再也没有先前密切的景象。以佛教为主要内容的西藏古代文化,把目光全部放在了国内的兄弟民族和地区上,在这里始终有它滋生蔓延的肥田沃土和阳光雨露,给藏传佛教的生存和发展一个无限广阔的前景。

(3)历代中央政策措施和管理的积极促进作用

历代中央政府针对西藏地方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宗教和民族特点,采取了不同于内地,乃至不同于其他边疆民族地区的政策,尽管这些政策和制度存在这样和那样的不足与错误,但是从总的方面来说,它们也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起到密切西藏地方和中央政府,西藏人民和内地各族人民之间关系的作用。唐代的“和亲政策”,元代的“崇尚释教,因俗设置”的方针,明代“多封众建,贡市羁縻”的措施,以及清朝重用格鲁派领袖管理地方,确立驻藏大臣制度、金瓶掣签选定转世活佛等,都是如此。

(4)西藏和内地人民长期相互交流的必然结果

西藏地方和内地和祖国其他地区人民之间的深厚感情与友谊,在维系西藏地方政权和历代中央政府之间关系方面始终扮演着无法替代的角色。人民之间的联系是渐进的和潜移默化的,也是十分牢固了和能够持久的。诚如《格萨尔王传》引用古代藏族谚语所说的那样:“来回汉藏两地的牦牛,背上什么东西也不愿驮,遇到贸易有利,就连性命也不顾了。”“汉地货物运到蕃(吐蕃),是我们这里不产这些东西吗?不是的,不过是要把汉藏两地人民的心连在一起罢了。”西藏和内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血脉联系在上古时代已经奠定了,在后来不断得到加深。古代藏族形成过程,也是她和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在心理上、文化上,以及政治上不断认同的过程。这个认同过程是永远发展的,没有终止,需要代代维护,倍加珍惜。

综上所论,说西藏自古是中国历史和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有着充分依据的。历史现象是十分复杂的,历史发展的进程也充满了曲折,但是历史发展的方向和潮流却是确定无疑的,西藏地方在元朝时期归属中国中央政府行政管辖之下,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必然,它事实上也是漫长的中国历史和中华民族形成史上的一页,既不是这种政治关系的开头,更不会是它的结尾。

(作者:张云摘自拉巴平措、格勒主编《当代藏学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中国藏学出版社 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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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辅仁:《论西藏地方政权的历史地位》,《藏族学术讨论会论文集》,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年;李绍明:《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历史知识》1980年第2期等。

[2] 九世班禅在内地活动时期发表的有关西藏历史的演讲:《西藏历史》,《蒙藏月报》2卷3期,1934年12月;班禅额尔德尼述、刘家驹译:《西藏之史略》,《新亚细亚》2卷5期,1931年8月。

[3] H. E. Richardson,A Short History of Tibet: Tibet and its History, New York Oxford 1962;李有义译:《西藏简史》,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1979年。

[4] W. D. Shakabpa, Tibet, A Political History.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7. 夏格巴:《藏区政治史》(藏文版),印度德里,1976年,刘立千、罗润苍等汉译本(内部资料),中国藏学出版社,1992年。

[5] Melvyn C. Goldstein, A History of Modern Tibet 1913-1951, The Demise of the Lamaist Stat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梅·戈尔斯坦著,杜永彬译:《喇嘛王国的覆灭》,时事出版社,1994年。

[6] 翁独健:《民族关系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1年第4期。

[7] 谭其骧:《对历史时期的中国边界和边疆的几点看法》,《中国史研究动态》1979年第11期。

[8] 包拟古著,潘悟云、冯蒸译:《原始汉语与汉藏语》,中华书局,1995年,第46—241页。

[9] 原文初刊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0年第1期;又见《俞敏语言学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204—208页。

[10] 原文初刊于《燕京学报》第37期(1949年),修订重刊于《民族语文》1989年第2、3期。又见《俞敏语言学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63—120页。新近有学者将汉藏同源字增加为1000余字。

[11] 成文昌:《西藏原始文化同黄河流域的亲切关系》,《历史教学》1979年11期;童恩正、冷健:《西藏昌都卡若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掘及其相关问题》,《民族研究》1983年第1期;何耀华:《从远古文化遗存看藏区与祖国内地的关系》,《思想战线》1986年第4期。

[12] 《新唐书》卷196吐蕃传。

[13] 达仓宗巴·班觉桑布原著,陈庆英译:《汉藏史集》,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1—13页。

[14] 张云:《元代西藏地方的政治一统与文化认同》,刊王尧主编《贤者新宴》第3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15] 《旧唐书》卷216吐蕃传。

[16] 道宣《释迦方志》遗迹篇第4,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1年,第16—18页;[唐]道宣著,范祥雍点校:《释迦方志》,中华书局,2000年。

[17] 张云:《丝路文化·吐蕃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张云《吐蕃丝路的贸易问题》,载周伟洲、王欣主编:《西北大学史学丛刊》(2)“中国西北大学·奥地利萨尔茨堡大学丝绸之路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三秦出版社,1999年。

[18] 《明史》卷80食货志四“茶法”。

[19] 石硕:《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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