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堆:探索藏传佛教寺院管理的新模式——从萨迦“模式”看寺院管理向民主化的过渡

发布时间:2018-05-02 06:30:00 | 来源:《中国藏学》2002年第3期) | 作者:郑堆 | 责任编辑:闫景真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维护稳定,增进团结,为推进社会主义化建设、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而努力奋斗。”这是新时期我国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也是对我国宗教现状的基本估计和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们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工作的历史经验做出的科学论断。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各宗教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我国宗教发展的正确方向。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提出,包含了许多内容,有许多工作要做。如何引导藏传佛教寺院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相适应”研究课题的重中之重。

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寺院管理也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以西藏萨迦寺为例,在政教合一制度下,萨迦寺的寺院管理制度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形成了一整套组织系统,表现出深深的社会制度和时代的烙印。民主改革后,彻底废除了萨迦寺的特权,开始引进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主管理机制,寺院向社会主义制度适应,迈出了历史性的第一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为寺院的民主管理注入了新鲜的活力,逐步形成萨迦模式的寺院管理制度,为藏传佛教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实践和理论依据。

本文以西藏萨迦寺为例,就两种制度下的寺院管理所包含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入寺管理、学经制度等方面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萨迦寺、萨迦派及萨迦政权

萨迦寺,位于西藏日喀则地区萨迦县境内,是藏传佛教萨迦派的中心寺庙,在中国的青海、甘肃、四川等地区以及尼泊尔、不丹等国均有其分寺。西藏萨迦寺分南北二寺,重曲河横贯其间,南寺位于南岸的平坝上,北寺坐落在北岸的苯波山“灰白土”山岩下。

在元代,萨迦曾是萨迦王朝的首府之地,是西藏政治、军事、文化的中心,这里曾出现过萨班贡噶坚赞、八思巴等诸多叱咤风云的人物,他们对西藏的稳定和祖国的统一,作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萨迦寺在我国历史上及藏传佛教史上都具有重要的地位。寺内所藏历史、宗教、建筑、雕塑等诸方面文物巨丰,是西藏佛教文化的宝库之一。

萨迦派是藏传佛教四大教派之一,一般誉称卓弥·释迦意希(994—1078)为该派的创始人。然而,实际创始人是昆官却杰波(1034—1102)。卓弥释迦意希生于后藏芒喀地方,曾到印、尼学习佛法十余年,精通显密教法,特别是学其道果法的全部教授,回藏后建莫古隆寺,翻译大量密乘典籍,聚徒讲授,开后弘期新译密咒之规,被称为后弘期三大译师中最为著名者。昆官却杰波是当时卓弥释迦意希最著名的弟子之一。[1]

昆官却杰波出身于信奉宁玛派的家庭,生于雅隆克德地方(萨迦县扎岗乡雅隆村),自幼随其父兄学习宁玛派教法,初在萨迦以南的扎窝垅巴建一小寺,史称萨迦阔布。此后前往莫古隆依止卓弥释迦盖西学习继承了“道果法”,又随桂枯巴拉泽译师、迦什弥罗抗都迦布论师、玛·仁钦乔译师、津巴译师等学习显教密法,终得博学之成就。在象雄古热巴、觉卧顿那巴的大力资助下,于公元1073年在本波山创建寺宇。[2]因该寺建于呈灰白色山岩上,藏语称为“萨迦”,后来萨迦逐成这座寺的专名,也作了教派的名称。

萨迦寺建立后,昆官却杰波广收弟子,传教布道,创立了萨迦派,萨迦寺寺主皆由昆氏家族男性相承,逐形成集政教两权于昆族一家之局面。

在萨迦派发展历史中,有5位人物曾起过举足轻重的影响,史称“萨迦五祖”。他们中有的身在俗家娶妻生子,而又执掌萨迦派的政教大权;有的出家持戒,身着袈裟,兼秉政教。

官却杰波之子贡噶宁波(1092—1158),继承了萨迦派“道果法”的教授和要诀,又依止诸多大师,研习显密法要,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萨迦派的教法体系,并著有《道果概论》等书籍。在他住持萨迦寺48年期间,大宏佛法,使萨迦派名声始著于世,被佛教界誉为“萨钦”,把他尊称为萨迦教派五祖中之第一祖。

索朗孜摩(114—1182),为贡噶宁波的二子,继承其父嫡传的萨迦派道果要门教授,曾从师噶当派的桑浦寺第六任堪布恰巴却吉僧格等人学习显教经论,接替父位主持寺庙,创建努曲美增卡典曲颇章(即胜乐宫殿),是萨迦第二祖。

扎巴坚赞(1147—1217),为之贡噶宁波弟,继任其兄的法座主持寺庙,建乌孜宁玛祖拉康、溪多措钦大殿,严持戒律,是萨迦第三祖。

萨班贡噶坚赞(1182—1251),是萨迦第四祖。为扎巴坚赞之侄,贝钦沃布之长子,幼时从父兄处学习显密教典,继承父祖宗规,后从释迦室利受具足戒,起法名贡噶坚赞,在“五明学”和显密教法上深有造诣,被誉为“班智达”。他在佛学上著书颇丰,其中最著名的有《三律仪论说》(sdom-gsum-rab dbye)、《正理藏论》(rigs-gter)、《萨迦格言》(sa-skya-legs-bshad)等书。在萨班主持寺庙期间,大兴土木,创建细脱拉章、乌孜萨玛朗达古松等辉煌建筑。当时,萨迦教派成为西藏地区左右局势的一支重要力量,由于萨班在当时西藏宗教上的地位,他被元朝廷看中,成为西藏与元朝中央政权建立统一关系的第一人。1238—1239年间,成吉思汗之孙阔端,领兵驻扎凉州,其先锋已进到热振寺。1244年,阔端写信给萨班请他去凉州见面,萨班审时度势,于1246年亲赴凉州。会见阔端,议妥了卫藏归顺蒙古的条件,当时他曾致书西藏各地僧俗首领,劝说归顺元室。这是西藏宗教界领袖人物和蒙古王室成员建立直接联系的一个开端。

八思巴(1235—1280)是萨迦第五祖,为萨班贡噶坚赞之侄,他本名罗追坚赞,八思巴,意为圣人。10岁曾随萨班贡噶坚赞到过凉州。他继任萨迦寺主后,仍坚持萨班的政策,使西藏同中原保持统一的局面。八思巴同忽必烈会见后,一直追随其左右。1260年,忽必烈当了蒙古大汗,封八思巴为国师,赐玉印。元世祖忽必烈命八思巴总领总制院管理全国佛教和西藏行政事务,还将西藏的最高大权交于八思巴掌管。由八思巴掌管西藏政教大权之际标志着西藏政教合一制度正式形成。

由于萨班和八思巴与元朝缔结关系,主张统一,反对分裂,使西藏结束了长达400余年的分裂割据状态,走向了统一,自此西藏成为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们的丰功伟绩,为促进祖国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沟通汉、蒙、藏各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萨迦南寺始建于1268年。是八思巴赴大都前,命令本钦释迦桑布组织施工创建的,后经继任本钦贡噶桑布,接替主持修建至全面落成竣工,最终完成萨迦寺的全面建筑规模。

到了公元14世纪初,元朝开始衰落,卫藏地区新的教派和封建集团崛起,萨迦派失去了中央政权的强力支持,教派内部互相争权,内讧叠起,许多贵族割据地方,不受约束,昆氏家族逐分裂成“细脱拉章”、“拉康拉章”、“仁钦岗拉章”、“都却拉章”四个拉章。每个拉章管有部分土地和属民,统一的局面破坏了,前三个拉章渐次绝嗣。都却拉章贡噶仁钦、白玛顿堆旺久兄弟二人,为争夺法王王位互不相让,又分别建立“平措颇章”和“卓玛颇章”,由两个颇章轮流担任法王。

在第22代住持阿旺贡噶仁钦幼年时,正值昆氏家族势力处于最衰弱的时期,萨迦地区被拉宗侵占,阿旺贡噶仁钦出走桑耶,主持了桑耶寺的全面修复,竭力联络萨迦派原有弟子,广收门徒,授萨迦道果法,声名大著。18岁时得到江孜、仁布两大法王的推崇和帮助,一举打败了拉宗巴,重新恢复了昆氏家族在萨迦地区的统治地位。此后,首先致力于萨迦寺的全面修复,对重振萨迦教派和复兴萨迦王朝,献出了毕生的精力,其建树仅次于萨迦五祖,享有一代密宗大师之誉称。[3]

1349年,帕竹政权取代萨迦政权,贬萨迦王朝为一方领主。萨迦政权失势后,仍保持其独立地方政权的形式,继续保持法王称号,法王室座血统仍世代相承。

二、两种制度下的萨迦寺管理

(一)政治体制的管理方式

公元13世纪中叶,在萨迦贡噶坚赞、八思巴的策应协助下,西藏结束了长达400年分裂割据的状态。1253年,元世祖忽必烈拜八思巴为“帝师”[4]。1260年,忽必烈称帝,授八思巴为“国师”,兼管总制院。接着八思巴奉旨创造了蒙古新字,元世祖授命八思巴为“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5],把西藏地方政权交给八思巴掌管。从此正式建立了政教合一制度下的西藏萨迦地方政权。

公元14世纪初,帕木竹巴万户先后战胜止贡巴、雅桑巴和蔡巴等万户,乘萨迦派内讧叠起之机,推翻萨迦政权,建立了帕竹政权,由强曲坚赞任第一代法王,在他执政期间,废除万户制,创建宗奚制,下辖13大宗,委派宗本、谿本,加强统治措施。萨迦政权失势后,还仍保持一个独立政权的形式,继续保持着法王的称号。在帕竹政权时期,仍拥有广大的土地和人民,但由于所属贵族们的叛乱和内部纷争,其势力不断削弱。

17世纪初,藏巴汗推翻帕竹政权,建立了藏巴地方政府,在此期间,萨迦的地位已趋衰落。

1642年,五世达赖凭藉固始汗的兵力推翻藏巴政权,建立甘丹颇章政权。1751年,新成立了西藏噶厦机构,下设基巧(spyi-khyab)与宗政府两级机构,于日喀则设立基巧,萨迦被夺去了一些土地和属民,统治范围仅余下萨迦周围地区,且与其他贵族一样,对地方政府承担各项差役,在政权上亦属地方政府管辖。然而,萨迦政府仍保留了一些特权,如噶厦不直接派官员统治此地,法王仍是该地区的最高统治者,萨迦尚有完整的政权机构和僧俗官制系统。

无论是在萨迦政权时期,还是在帕竹政权时期,或在甘丹颇章政权时期,萨迦寺的管理始终没有脱离政教合一体制下形成的管理模式。

在萨迦政权建立初期,最高首领是八思巴,八思巴以后是历任帝师或萨迦达钦管理。

历代帝师均有元中央政府册封。帝师制始于八思巴时期,八思巴为元中央册封的第一位帝师,“帝师作为皇帝在宗教上的老师,同时也是皇室在精神上的支柱,又是全国佛教僧人的领袖和西藏地方政教合一政权的首领,所以其地位是极其崇高的”[6]。元朝时期先后有14任帝师[7]。

萨迦达钦,亦称萨迦赤钦或萨迦法王。达钦均为萨迦“昆”氏人。萨迦政权虽几经更选,但其政教机构基本上实行以达钦为首的政教制度。在萨迦政权时期,当帝师住在大都时,萨迦政权就由达钦负责。到14世纪初期,萨迦内部分成四个拉章,即:细脱拉章、仁钦岗拉章、拉康拉章、都却拉章。从此,达钦兄弟轮流执掌政教大权。后来除都却拉章外,其余三个拉章断嗣。萨迦政权由都却拉章继承。19世纪,都却拉章又分为两家,萨迦政权分别由平措颇章和卓玛颇章两家轮流出任达钦一职。在甘丹颇章政权时期,达钦的产生,是在萨迦行政官员萨迦佐巴的主持下,经僧俗官员大会讨论选举,并呈报达赖喇嘛批准,赴拉萨朝拜达赖喇嘛返回萨迦后方可举行座床仪式。达钦的地位在全藏所有呼图克图之首。来拉萨时,按惯例坐红黄色轿子。达钦任命萨迦教务的负责人堪布和政务负责人佐巴。[8]到1959年萨迦达钦已传82代。现在的萨迦达钦生活在美国。

在帝师和达钦之下,最重要的行政官员是萨迦本钦。萨迦本钦由帝师提名推荐,报请皇帝批准后任命。据《红史》《汉藏史集》记载,在整个元代,担任过萨迦本钦的共24人,其中有的人重任,共计27任。担任本钦官职者,有的兼任元朝的乌思藏宣慰司的宣慰使,有的在担任本钦之前或之后出任元朝的宣政院或宣慰司的官职。萨迦本钦的职责包括协助清查和统计各万户的户口,并将清查的结果登记造册,征收差税,征集各万户军兵镇压反叛,审理各万户的纠纷案件,服侍萨迦派的首领,为萨迦派兴建佛殿,建造佛像、佛塔等。

在本钦之下有萨迦囊钦一职。囊钦是元代萨迦派地方政权的内政官,主要管理萨迦派内部行政事务。萨迦囊钦有的兼任元朝的司徒、都元帅的官职,受到敕封。《汉藏史集》统计,萨迦囊钦共有28人,加上两人连任,共计30任。[9]在萨迦本钦和囊钦之下设有万户长、千户长、宗本等级别不同的官员。

为了便于行使政教管辖权力,八思巴时期,创设了一个叫做“拉章”的机构。拉章由13种侍从官员组成,即为藏文史料所说之“十三勒参”(las-tshan-bcu-gsum)。这些职位分别是索本(gsol,管理饮食)、森本(gzim,管理衣服、起居侍从)、却本(mchod,管理宗教仪式)、皆本(vjal,管理接见招待)、仲译(yig,管理文书档案等事务)、佐本(mdzod,管理财务)、塔本(thab,管理厨房)、真本(vdren,负责帐篷[10]、丹本(gdan,负责坐垫)、迦本(skya,管理房屋)、达本(rta,管理乘骑)、佐本(mdzo,侍卫官)、其本(khyi,信使官)。[11]

随着萨迦政权的兴衰更迭,其政教机构也略有变动。至近代,萨迦政府机构分孜雪(rtse-shod)两部分。“‘孜’属教务机构,是‘达钦’(bdag-chen)的侍从机构,其人员有经师(yongs vdzin)、孜强佐一人,索本、森本(gsol-gzim-mchod)一人,措准(shogs-mgron)一人、喇曼巴(bla-sman-pa,私人医生)一人、真本(vdren-dpon)一人、轿官(phebs vgo)一人、侍卫一人、茶官一人、奉茶员数人以及不属于胥吏的清扫工一人、轿夫十六人、马夫及厨师各一人。”[12]以上官员需调换时,佐巴禀报达钦,批准任命。平措颇章和卓玛颇章,在某一颇章不执掌政务时,也可设置索本、森本、却本等一整套侍从人员。[13]孜强佐负责的这一机构是八思巴时期所设“拉章”机构的延续。

“雪”属政务机构,机构名称为强佐列空(phyag-mdzod-las-khungs)。该机构总揽萨迦内外事务的机构,由萨迦佐巴(mdzod-pa)管理。佐巴一职,不分僧俗之分,由达钦直接任命。佐巴大概相当于元代的萨迦本钦、囊钦之职务。强佐列空和聂仓列空的其余人员,由强佐列空将其人选名单呈报达钦批示后才正式录用。“佐巴之下以职位高低为序设有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三人、司钥(lde-vchang)二人、卓尼四人、文书管理员一人、普通书写文秘若干、军务管理员一人、雪侍卫(shod-gzim-vgag)一人、草料管理员一人、燃料管理员一人、房管员一人、骡马差头一人(以上官员多数为俗官)。另外,还有普通僧俗官员十余人。普通办事人员有厨师一人、厨师助手三人、清扫工一人、坐垫管理员一人、马夫一人、驴夫一人、嘎其(从事杂务者)四人,缝、画、木、石、皮、铁六种工匠各设工头一人、雪根保(zhol-rgan-po)一人。”[14]

佐巴之下除强佐列空之外,还有一个管理和负责物资收支的部门聂仓列空(gnyer-tshang-las-khungs)。该机构由聂本(gnyer-dpon)主管。聂本属于僧官,一般由佐巴报请达钦批准后任命。因聂本在强佐列空也享有一定的职权,所以也可由佐巴直接任命。聂本下设聂仓巴(gnyer-thsang-pa)俗官2人(其官级仅次于四卓尼)、米本(mi-dpon)俗官4人、炒磨管理员(rngod-rgyab-pa)2人及普通官员(drung-dkyus-pa)五六人。另外,还有染坊工头(tshos-dpon)1人、染色工(tshos-khang-pa)4人、酒坊工(khrung-ra-byang-ngam-chamg-khang-pa)1人、纺织工头1人、纺织员6人、斟茶员1人、差头1人、杂工1人。以上各职人员的任职除聂本外均由强佐列空决定,由卓尼传达。[15]聂仓除负责萨迦政府的物资收支外,还管理萨迦政府的12个谿卡和1400百多户差民。[16]据《西藏自治区概况》一书载,在萨迦政府和拉章任职的官员在当地都算贵族,俗官在头上都有梳髻,平时官服为蒙古装,头戴蒙古式红缨帽,身披一红色披单;遇到重大典礼时,则着西藏贾鲁古装,头戴无翅白纱帽,身穿绣褂及百褶裙,佩带刀剑及饰物。萨迦官员的品级原西藏地方政府是不承认的,如佐巴在萨迦是三品官,但噶厦政府只承认他是萨迦法王的家臣,只当作1个五品官,并令萨迦佐巴要受日喀则基宗的管辖。[17]

纵观萨迦政权的历史,曾经历了政权形成、发展、衰亡的过程。萨迦政权对西藏地方政权的建立起了重要影响。统治西藏近300年的西藏甘丹颇章地方政府的组织形式虽然比起萨迦政权宠大的多,但其组织原则受到了萨迦政权的重要影响。

从过去萨迦寺的组织系统看,萨迦寺分南、北两寺。南寺为显宗院,下设堆瓦(vdul-ba,律宗)扎仓和参尼(mtshan-nyid,法相)扎仓;北寺为密宗院,下设绕强巴(rab vbyams-pa)和盘藏(ban-gtsang)扎仓。在十年浩劫中,萨迦寺遭破坏,北寺成为一片残垣,现正在进行修复;南寺未遭大的破坏,拉康钦莫大殿基本保留完好。

旧时萨迦寺的组织管理系统中,堪钦是在达钦领导下的教务的主要负责人。堪钦选举时,主要看其学识,而不重其资历,任期不定,卸任后称为“堪苏”。[18]凡是寺院的重要行政事务要和萨迦佐巴商量后报请达钦批示。堪钦主持南北两寺联合举行的各种宗教仪式。

堪钦常住南寺。在南寺执事中,除堪钦外还有南寺参尼扎仓堪布—夏扎堪布(bshad-sgra-mkhan-po),二者之下设翁则(dbu-mzdad,领诵师)1人、基索康负责人1人、基索列托巴1人、洛本(上师)6人、曲陈巴(掌堂师)1人、林本16人、小翁则8人、茶官2人、擦斯巴(tshwa-gzigs-pa)[19]1人、门官1人等。除掌堂师由在大咒师贡嘎仁青像前抛掷糌粑丸卜卦决定外,其余大小执事均由佐巴报请达钦批准。堪钦和参尼扎仓堪布各有仲钦(drung-chen,近似私人管家)1人。平时仲钦可代表堪钦和堪布参加一般的会议。[20]

在上述人员中,南寺基索康负责人和基索列托巴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寺庙物资的收支工作;收管各地喇贵上交的茶、酥油、银、羊以及其他物资和信教人员奉献给寺院的各种物品和寺院的农产收入。提供举行各种仪式时所需的肉、茶、油、青稞等各种用品。基索康还对寺院的寺规戒律和寺院生活也进行监督和管理。

洛本是指南寺各扎仓内六部大论的导师,共有6人。萨迦寺的六部大论是般若、中观、释量、戒律、俱舍等论述显教的五部经典著作之上加一部由萨迦班智达所著讲述别解脱戒、菩萨戒和密乘戒等三种戒律的论著《三律仪论说》。

曲陈巴的职责主要负责维持寺院的清规戒律。

在南寺因来源区域不同而把僧舍分为16个不同的区块,称为“十六大林”。每个林有一位负责人林本来监管各自所属林之戒规戒律。林本要由能完成各项劳役,熟谙佛经,严守清规戒律之老僧来担任。

在以密宗院为主的萨迦北寺的饶强巴和盘仓巴扎仓两大系统里,饶强巴负责密宗院的所有任务。盘藏巴共16名僧人,负责为达钦诵经和吹号、迎送、仪仗等事务,类似于在布达拉宫中专为达赖喇嘛诵经、做法事之朗杰扎仓。据说北寺林本16人及南寺盘藏巴16人的数字是根据16罗汉的数字而设置。北寺的执事有:寝殿官(gzim-chung-kor-dpon)1人、嘉措本洛(rgya-mtsho-dpon-slob,金刚上师)1人,二者下面有甘丹本洛(dgav-ldan-dpon-slob)、格培本洛(dge-vphel-dpon-slob)、宗弯本洛(rdzong-chung-dpon-slob)、吉来本洛(skyid-lhas-dpon-slob)、萨林本洛(sa-gling-dpon-slob)、翁则(dbu-mdzad-chen-mo)各1人、小翁则(dbu-chung)2人、普通翁则(dbu-dkyus)2人、扎仓却本(grwa-tshang-chos-dpon)1人、曲陈巴(chos-khrim-pa)1人、茶官(ja-dpon)1人、擦斯巴(tshwa-gzigs-pa)1人等。

在上述执事中,寝殿官和嘉措本洛总揽寺内各项事务,嘉措本洛又是密宗院的金刚上师。甘丹本洛等本洛都是各修行院的堪布。北寺扎仓却本的职责与南寺基索康负责人的职责相同。北寺格贵和曲陈巴的职责基本相同,都是负责维持僧团清规戒律的寺庙执事,但从级别上看,格贵的权力大于曲陈巴。

萨迦寺的这种组织系统一直保持到民主改革之前。

西藏各寺院的民主改革是与全区的民主改革同步进行的。在寺庙民主改革中,继续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同时,废除宗教中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实行政教分离。废除寺庙委派行政官员,废除向群众摊派乌拉差役,放高利贷和对群众进行奴役等封建剥削制度。废除寺院内部等级森严的封建管理制度和母寺、子寺的领属关系,各寺在改革之后,都建立了民主管理制度。经过民主协商,选举成立贫苦僧尼和爱国守法的宗教界人士组成的民主管理委员会,对各寺的经济、行政和宗教事务进行民主管理。

萨迦寺和全区其他寺院一样,经过民主改革,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废除了宗教中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萨迦地方政权的彻底废除和达钦一行的出走,加速了政教分离工作的顺利进展,为全面贯彻执行以宗教信仰自由为核心的各项宗教政策,引导藏传佛教逐步走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

“十年浩劫”期间,萨迦寺也遭到破坏,伤害了许多爱国人士的感情。寺院民主管理体制曾一度中断。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贯彻,萨迦寺重新得到开放和维修,民主管理日益健全。

如今萨迦寺有一个强有力的、团结合作的、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和善于寺院管理的民主管理委员会。民管会以“遵循爱国爱教的原则,既能组织和领导在寺全体僧众坚定地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坚持以法管寺,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开展正常蝗宗教活动,做好寺内的各项工作;又能够以教治教,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寺庙和在寺僧众的合法权益视做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21]

萨迦寺民管会由8人组成,均由民主选举产生。其中名誉主任1人、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3人。名誉主任由德高望重的堪布担任,他是全寺行政工作和教务工作的总顾问,同时负责大型教务活动的主持工作;主任负责全寺内外的事务;3位副主任分别负责教务、文物、财物事宜;3位委员分别负责寺院治安、维修、接待等事务。民管会下设5个小组,分别是:教务小组、财政小组、文物小组、治安小组及维修小组。每个小组的主管由民管会中具体分管和领导担任,组长从每组成员中民主选举产生。每个小组的责任规定得十分明确。教务小组负责人的职责是,组织在寺僧众,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为继承、恢复、弘扬佛教教义仪规,加强年青僧人在学习上的管理,按时安排诵经学经测试,对有关寺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在学僧中有违规行为的出现。保证高低两部学经院的正常学经,配合好高部学经院“谢赤堪布”(bshad-khrid-mkhan-po,总讲经师)和低部学经院“洛本”(导师)的工作。管理两院的组织纪律,执行好由民管会颁布的《寺规管理条例》。

财政小组负责人的职责是,审核财政收支,签批日常小型开支,提出全年的收支预算,督促每天做账及在每月5日报前一个月的明细账单、年底公布收支情况等的工作,防止发生与财政制度相违之行为。每支出超过500元以上,必须由民管会主任签批,大额支出须经民管会全会批准,执行好民管会颁布的《财务管理条例》。

文物小组负责人的职责是,对各殿堂所需购置的小型物品、小型维修、文物保护专用品等进行调查研究并上报民管会,布置和监督各殿堂的治安工作及殿堂管理人员间的交接工作,签批借用的宗教用品,监督各殿堂的开门及关门工作,负责文物登记造册。执行好民管会颁布的《文物管理条例》。要借用国家重要文物,经与民管会协商,按《文物法》规定的内容执行,不得擅自借用。

治安小组负责人的职责是,要提出购置消防用具的计划及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具体措施,坚持昼夜巡逻,加强对住寺人员的监督管理,执行好由民管会颁布的《治安管理条例》。维修小组负责人的职责是,经常检察寺院建筑,对需要维修的及时提出维修意见。布置和管理维修工作,监督维修经费的使用及维修材料的购置情况,维修完毕后将维修情况上报民管会。管理寺内寺外的房屋,安排僧舍。

萨迦寺民管会在集体领导、团结合作、分工清楚、责任明确的民主管理体制下,领导爱国爱教僧人,依法治寺,积极学习政治和经济管理并开展宗教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做出了十分有益的贡献。

萨迦寺民管会为了培养在寺僧众的民主精神,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同时使寺院管理工作向制度化发展,建立了各种制度。民管会制定了《萨迦寺民管会章程及职责》《萨迦寺总务处管理条例》《萨迦寺教务管理条例》《萨迦北寺管理条例》《萨迦寺财务管理条例》《萨迦寺文物管理条例》《萨迦寺治安管理条例》《萨迦寺属拉萨新宫管理办法》等9种管理制度。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还制定了例会及述职制度。

在萨迦寺,每个月要总结一次上月的工作。每月3日召开各小组的总结会,对本小组上个月的工作进行一次总结。每月4日召开民管会全体成员会议,会上总结民管会1个月工作的同时,由各小组组长向民管会述职。根据各小组工作情况,布置当月的工作任务。每月5日召开僧众大会,由5位民管会下属小组长向僧众述职,再由僧众对其工作进行评议,做得好的予以表扬,做得不够的,在进行批评的同时提出好的建议。每月20日,是全体僧众政治学习的日子,当天学习有关时事政治、政策以及寺规文件。

民管会成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个人述职。个人述职报告中总结半年来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述职内容向全体僧众予以公布。每年的第一季度民管会将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后上报县政府及宗教管理部门。

(二)经济制度的管理方式[22]

从萨迦寺和萨迦政权的发展历史看来,萨迦政权的日益强盛为萨迦寺经济提供了强有力的后盾,同时萨迦寺经济的发展又促进了萨迦政权经济的稳固。

据“原萨迦政府组织机构”载,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时期,在冲堆、冲麦、达妥、芒喀直琴、藏巴尔库、上下夏布、达那等地设庄园经营地产。在江雪、克索、贡直、嘎普等经营牧业。在热萨等地饲养马匹。此后皇帝封八思巴为全藏之总管。昆氏族人统治全藏100余年后,政权落入大司徒绛曲坚赞之手。第巴拉康巴、拉萨宗巴等趁萨迦政权渐衰之机,密谋策划,制造事端,昆氏族人避位于孜东寺。后来仁布宗政府把第巴拉康巴流放外地,将萨喧寺交给昆氏族人第22代住持阿强·阿旺贡噶仁青(1451—1524)。北方头人朗卡次旺多吉和夏科第司朗卡伦珠把拉萨宗巴流放外地,并将萨迦政府原有的庄园全部交给阿旺贡噶仁青大师。除此之外,耶如强巴、江孜瓦、仁布巴又将拉萨宗巴的谿卡、芒喀雄地区、下夏布大部分地区等大片土地交给了阿旺贡噶仁青大师。到了阐化王朗卡列巴坚时期,萨迦已拥有大量谿卡。[23]

过去,萨迦政府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由各谿卡交来的农业收入以及根据百姓土地多少、牲畜头数征收粮、油、肉、毛等差税。除此之外萨迦寺在从政府领取寺院所需物资费用同时也为政府收入的增加起到过举足轻重的作用。光从萨迦寺派往阿里、多麦、卫、藏、洛隅及不丹等有萨迦教派寺庙的堪布和喇贵(bla-bskos)上缴给萨迦政府的物资是政府的重要一笔收入。

派往各地萨迦派寺庙的堪布由萨迦南寺委派,喇贵由北寺委派,大的喇贵一般由北寺盘藏扎仓委派。个别喇贵如安多喇嘛和囊谦喇嘛等由各拉章委派,其收入归拉章。各地堪布和喇贵的委任,除萨迦寺附近的鄂寺堪布须经噶厦政府报请达赖喇嘛批准外,其余由萨迦佐巴报请达钦批准。

堪布和喇贵的任期及向政府上交的钱物一般有规定。派往远地区的喇贵任期5年;第六年返回萨迦,并上缴规定的物品;较近的任期3年,第四年返回。派往普兰、卓穴、纳仓(申扎旧名)的喇贵,在每年的藏历三月赴任,藏历十月返回并上缴肉、酥油、奶渣等规定的物品。堪布和喇贵上缴给政府的物资之数量极为可观。仅以赴康区的大喇贵上缴为例,“大喇贵返回后向达钦、强佐列空、聂仓列空、基索康、各拉章上缴各种规定的物资。向达钦缴纳白银1秤(rdo-tshad)、好骡1匹(一般喇贵上交一般的骡也可)、茶叶1驮;向达钦以外的昆氏族各拉章缴纳马1匹、茶叶1驮;向佐巴、昆氏族尼姑、堪布、活佛、秘书长、卓尼等人物每人缴纳茶叶4甑;还要向强佐列空上缴马、犏牛、骡及茶叶20至50箱;向聂仓列空上缴茶叶数条等,还要寺院提供布施基金。上述项目中,若无骡上交,可折交银钱。原先1匹骡等值1章嘎银币,后来好骡价格上升到80秤1匹,一般骡的价格上也升到60秤1匹。此外,根据喇贵去处的地方特产,规定了肉、酥油、牦牛、羊、氆氇等上缴物资的种类和数量,如赴不丹的喇贵需要上缴大米等。”[24]堪布和喇贵的上缴的大部分物资由强佐列空和聂仓列空收管。这两个机构把库存物资主要用于达钦、各拉章、僧俗官员以及政府各种活动,此外还用于萨迦南北两寺的所需及因公外出人员的支出。

在萨迦寺基索康所存的堪布和喇贵上缴的部分物资及信教群众奉献给寺庙的各种物品以及寺庙少量农产品收入主要用于萨迦寺内举行各种仪式时所需的肉、油、茶等生活用品方面。旧时,萨迦寺僧众从政府、寺院、信教群众处得到一定的生活费用外,身处不同位置之僧人有其较为固定的生活来源。比如,萨迦寺堪钦的主要收入有施主布施僧众时从南寺得5份,南北两寺举行联合仪式时得10份,夏季安居仪轨和冬季供神时从信奉群众所献的物品中得少量的物品。盘藏扎仓的僧人每人每年从聂仓列空分到16克青稞、3只羊、油炸面食200余块;从强佐列空分到少量茶叶,从密宗院每人分得青稞18克;每年举行投灵器大法会时,每人分到五六克青稞;每年藏历八月达钦洗温泉澡时,盘藏巴僧人可从强佐列空和聂仓列空领取18只羊。萨迦寺派往各地的大喇贵大都从盘藏巴中选派,有一定的收入。因此在萨迦寺众僧中,盘藏巴僧人的收入最高。每当施主布施僧人时,卸任堪布得两份半,翁则和本洛们得两份。南寺普通僧人的年粮饷为3克,北寺也有一定数量的粮饷,但普通僧人的生活主要靠施主的布施。

民主改革以后,废除了封建特权和封建压迫剥削制度,西藏大部分寺院踏上了“以寺养寺”的历程。由于取消寺属谿卡的管理体制,重新开放的萨迦寺没有农田、牧场、林场,只有在政府的协助下调动寺院本身的积极性。

萨迦寺坚持“以寺养寺”的原则,在保证僧众学习佛教经典的前提下,因寺因地制宜,开办适合该寺特点的社会公益和服务事业,增加了寺院收入。近几年,萨迦寺先后开办了印经院、造像院、宝瓶制作室、护身符制作室、佛像装藏室、商店、饭馆等,同时还向参观者出售门票(信教群众免费朝拜)、纪念照片、复制文物、复制唐卡。在拉萨原萨迦寺所属新宫基础上建起办事处并出租房屋,寺里还买了货车,跑运输。这样每年平均收入达到20万元,加上信教群众和布施,萨迦寺基本上达到“以寺养寺”的目标。

萨迦的主要收入均由总管处基聂康收管。寺院作为一个经济实体,既有经济收入,也有经济支出,其支出主要用于寺内布施给僧众的茶粥及夏安居、各种宗教仪式、节日、接待等费用上。

萨迦寺办有净厨(寺院僧人专用厨房),南寺僧人的饮食茶粥等由此提供北寺因与南寺相距一段距离,不能经常与南寺僧人一同饮食,故对他们的生活有特殊补贴。北寺僧人每人每月由基索康提供2斤酥油、1块砖茶;每年提供1斤盐、夏安居及冬季米粥之份50斤大米、熬粥用粗磨麦片30斤、羊肉1腿、燃料费70元。

萨迦寺很关心僧人的日常生活,尽可能地为僧众提供生活补贴。他们依据僧人在寺时间的长短予以补贴,对入寺满2—3年者,每月发放生活补贴40元;满4—5年者,每月发生活补贴50元;满6年以上者每月发60元的生活补贴。

此外,寺内办有高低两部学经院,当学僧进入高级学经院后其生活费、资料费等全部费用由寺院负担。

萨迦寺还有一些工匠、画师等雇工,寺院也要给他们支付工资。

萨迦寺尽自己所能,积极为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萨迦寺共花去8千元帮助两个贫困户脱贫。与贫困户所在村里合作为他们建新房、购置家具、发放农具,使两户基本脱贫。寺院为社会建设方面做出了表率,寺方还积极为西藏受雪灾地区和义务教育捐款,帮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目前,萨迦寺正在筹划建立萨迦寺福利基金会,其资助对象将是全藏区的公益事业。

萨迦寺根据自己寺院的特点,广开以寺养寺的生产经营项目,改善了寺院的收入,增加了僧人的个人收入,减轻了学僧家庭及其所在社会和政府的负担,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寺庙自养摸索到了一些经验。

(三)新僧入寺和在寺僧人的管理

过去在萨迦寺新僧入寺的条件和西藏其他寺院的条件基本相同,都是按照佛教律经所规定的内容来执行。根据规定,入寺为僧者年龄下限为能够主动赶走乌鸦之时,即为七八岁的孩童,五官端正,经父母同意、当地头人许可者可以申请入寺。但同时还规定非男非女之中性人、异教徒、杀害父母、毁坏佛像佛经佛塔佛物、出身屠夫及铁匠家、所逾古稀及不足7岁者均不能入寺。

萨迦寺新僧必须在堪布跟前剃度为僧,南北两寺均在南寺进行入寺“手续”。康区等地的一些萨迦派子寺新僧专门到萨迦寺剃度。各地萨迦派子寺所有学僧到萨迦寺母寺学经成为一种定制,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民主改革之前。

过去萨迦寺僧人中分两种类型。一种是“台尊”(dad-btsun),另一种是“差尊”(khral-btsun)。“台尊”是指自己和家人同意后自愿出家为僧者;“差尊”是指每届新任堪布登台时和每届佐巴掌权之际所招的带有一定差役性质的僧侣,但这种数量并不多。

如今在萨迦寺入寺新僧,必须办理行政管理和宗教两方面的手续。

在行政管理方面,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例,由入寺新僧家属向民管会提出准予入寺的书面申请,寺方根据申请情况,同时也按佛教方面入寺的有关条件,若条件适宜,准予入寺见习,见习期为半年至一年。寺方要求新僧须有小学毕业文凭并年满18岁,但实际操作中,因种种原因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见习期间,新僧在寺内自己拜一师傅,在其指导下背诵礼赞书《曲觉饶色》(mchod-brjod-rab-gsal,共25页。每页长52厘米×宽10.4厘米)。见习期满、考试合格、品学兼优者,经寺方考察合格后,可正式入寺受戒。入寺受戒之前,必须出俱村或乡一级政府的介绍信,萨迦县以外的新僧须持所在地县一级证明方可办理入寺手续。入寺由担保老师、当事人及其父母书写保证书并画押。一切手续齐全后,寺民管向县宗教局汇报审批,待允准后才能成为萨迦寺的正式僧人。

在宗教方面,申请入寺者得到各级批准并严格按宗教仪轨的有关规定完成新僧入寺,最后由堪布剃度为僧。这一点承袭了传统的做法。除入寺方面完全按以往的戒律规定执行之外,受戒办法也和过去相同,完全按佛教戒律有关规定办理。一个僧人从剃度到20岁之间,授沙弥戒。沙弥戒是出家人第一次受的戒,包括不偷盗、不杀生等33戒。受戒时必须由轨范师来受戒。由于地区的差别,轨范师人数不等,但不得少于5位。比沙弥戒更为严格的是比丘戒,比丘戒是佛家大戒。受戒者必须年满20,且必须受过沙弥戒。授比丘戒时和授沙弥戒一样不得少于5位轨范师参加。比丘戒有253条戒律。

对于在寺僧人的管理方面,萨迦寺在佛教教规戒律和原有寺规基础,结合现代的管理方法,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

为了高举爱国爱教旗帜,遵守国法寺规,引导藏传佛教走向健康的发展道路,萨迦寺民管会结合寺规戒律,对在寺僧众的管理制定了管理条例,实行评分考核制度,分项记分。每项所占的百分比有明确规定。为执行这些制度,民管会与在寺僧众签订了合同。

首先,在加强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占总分的30%),民管会要求在寺僧人无条件地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政治觉悟,若缺席一次政治学习活动,扣除0.4分。寺院要求僧人注重提高个自己的德、能、勤方面的发展,讲究自身及周围的卫生,爱护公物财产,争取两个文明建设中合格的僧人。综合评比个人德、能、勤,表现差者扣除9分,不参加寺内清扫活动一次扣除0.3分,不能爱护寺内及公物财产的一次扣除3分。

其次,在加强遵纪守法,执行寺规戒律方面(占总分的20%),要求僧众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寺规有关文件,加强法制观念,要求做到懂法、守法、用法。要求僧众加强集体意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凡每日诵经活动缺席一次扣除1分,事假一次扣除0.2分,旷工一次扣除1分,不参加每月两次的比丘、沙弥集众对说忏悔仪轨者一次扣除0.2分。加强僧人违反戒律的行为严加管理。凡饮酒、吸烟、赌博、寺外看录像节目、一次扣除11分。寺院要求僧人注重外表,为信徒群众留下良好的僧人形象。规定凡在寺内外不着僧服、蓄长发者一次扣除5分,僧装穿着不整齐、不符合戒律规定者一次扣除0.05,藏历四月一日至七月三十日期间,按戒律规定,僧装上面不许穿长袖的衣服,违者一次扣除0.05分。

加强民管会内部的组织纪律,为众僧做到表率作用,凡出现玩忽职守等违反民管会管理条例者,一次扣除0.5分,两个学经院的负责人有违规行为一次扣除0.3分。在加强民管会自身建设的同时,努力树立民管会的威信,要求听从民管会的集体领导。不论学问深浅、职位高低、年龄大小,均自觉服从民管会的安排,违反者一次扣除5分,若有无理取闹者,视情节扣分不低于5分。

此外,寺院对每个僧人一天三班的管理也有明确规定。一天三班是每天早7:00至9:30诵经法会(60岁以上僧人自愿参加);10:00至13: 00寺院各殿堂对外开放时间,同时也是各小组上班时间;14:00至15:30是学经时间(根据学僧自愿下课时间一般延长到晚六七点钟)。民管会每日三班的考核与寺院对僧人的生活补贴直接挂钩。将每日补贴分为3份,僧人缺一班就扣除当日生活补贴的三分之一。

其三,加强学经院的管理,加快僧才培养方面(占总分的30%),民管会为二个学经院建设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为僧才培养寄予很大的希望。寺院要求学僧按时上学,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为提高自己的佛教知识水平,弘扬萨迦派的优秀传统而努力。要求教务小组不定期检查学经院的学习、生活、纪律情况。凡旷课、事假、病假及其他违规均扣除相应分数。每学期末进行笔试、辩论、背诵等考试,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学员,对优秀学员给予奖励。

其四,在加强文物管理方面(占总分的20%),要求僧众加强文物保护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视为自己肩上的重担,经常对佛经、供品、佛像、瓷器等文物进行检查护养,检查隐患,随时上报。各殿堂内由“古尼”(灯香师)负责,做到防火、防盗。凡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轻者扣除相应分数,重者追究责任。

对于上述规定的结果,每年年底在全寺范围内进行一次考核。得分90以上者评为优秀,予以表彰并颁100元以上的奖品;60分至89分为合格僧人;59分以下为不合格僧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对于那些还俗退寺僧人,过去在征得萨迦寺同意后,退寺人要向全体僧众布施茶,称为“洛恰”(log-ja),即退寺还乡茶。然后要适当维修寺属佛塔等,还面朝寺院瞌头七日,最后由萨迦政府把退寺人的僧装换成白氆氇的藏袍,遣送至其原籍。

如今从萨迦寺还俗退寺,虽然没有过去那种处理办法,但是退寺者必须办理退寺手续。退寺者在办理手续之际必须向寺院退还其在寺期间所得的全部生活补贴及购粮费,但寺方明确规定,退还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如果不办手续擅自退寺者另外处以500元的罚款。

由于萨迦寺采取了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一系列寺院管理办法,在寺院和僧人的管理工作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初具萨迦寺管理模式,为西藏寺院管理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借鉴。

(四)学经制度的比较

一个僧人入寺后,开始了其学经的漫长生涯。入寺后的前一两年是预备期,这一年内要学习藏语文的读写,并背诵一定数量的赞颂词,同时还学习基本语法知识等。

在达到一定基础之后,开始步入“堆扎班”(即摄类学班)学习摄类学。摄类学是藏传因明的启明学科,为初学法相理论者,必修读本。研习摄类学理论时依据学者程度不同分别编成广本摄类学、中本摄类学和略本摄类学。这广中略三摄类学也称广中略“日朗”(rigs-lam)。初学者学习略本摄类学中之赤白显色(kha-dog-dkar-dmar)、反是反非(yin-log-min-log)、简明因果(rgyu-vbras-chung-ba)、总别(spyi-bye-brag)、实质反体(rdzad-ldog)、相违相属(vgal-vbrel)等科目。中级程度学僧要学六格辩(drug-sgra-rtsi-thsul)、所破事辩(dgag-gzhi-rtsi-tshul)和质问论(dri-vphangs-kyi-rnam-gzhag)等科目。程度较高者要学习应成详论(thal-vgyur-che-ba)、遣余(gzhan-sel)、遣除趋入(sel-vjug)、成立趋入(sgrub-vjug)、因果详论(rgyu,bras-che-ba)等科目。一般学僧学习摄类学科目需要3—4年。按照萨迦派传统学科分类法,认为摄类学以及由此循序渐进的因明学都是学经不可缺少的一种方法学,因此他们很注重因明学的学习。

当一个学僧跨入到中级摄类班时,他同时步入到攻读噶希巴的班级。萨迦派所说的“噶希巴”分别是:1、萨迦班智达所著讲述别解脱戒、菩萨戒和密乘戒等有关三种戒律的论著《三律议论说》(sdom-gsum-rab-dbye);2、印度佛学家寂天论师所著叙述如何滋生、持续、增长菩堤心,从而利众生发愿回响的《入菩萨行论》(spyod-vjug);3、叙述253条堕罪、显示比丘诤七法及比丘364条堕罪为主之《别解脱经》(so-thar-mdo);4、古印度论师功德光所著,印度班智达姿纳迷扎和西藏译师焦若·鲁坚赞梵译藏的注释四部律典总义的著作《律经根本律》(vdul-ba-mdo-rtsa-ba)。学完这四部经典,就开始学习五部大论(也有称六部大论者,六部大论是五部大论之上增加颇具萨迦特色的《三律议论说》一部)。

根据萨迦派僧人学经内容归纳为“常坚久杰(grags-can-bco-brgyad)”,即为18部名著。分别为:1、《中论》(dbu-ma-rtsa-bavi-tshig-levu-byas-pa,全名《根本中观颂般若》,龙树著);2、《入中论》(dbu-ma-la-vjug-pa,月称论师著)3、《中论明义四百偈》(bzhi-brgya-pa)。以上三部是属于中观方面的内容。4、《大乘阿毗达磨集论》(chos-mngon-pa-kun-las-dtus-pa,无著论师著);5、《俱舍论》(chos-mngon-pa-mdzod,全名《阿毗达磨俱舍论本颂》,世亲著)。以上两部属于对法或阿毗之内容。6、《集量论》(tshad-ma-kun-btus,陈那著);7、《释量论》(tshad-ma-rnam-vgrel,法称所著);8、《量抉择论》(tshad-ma-rnam-nges,法称所著)。以上三部属于量学或因明之内容。9、《别解脱经》(so-sor-thar-pavi-mdo);10、《律经根本律》(vdul-ba-mdo-rtsa-ba,功德光著)。以上两部属于律经之内容。11至15为《慈氏五论》(byams-chos-sde-lnga,相传弥勒为无著所说),即:11、《现观庄严论》(mngon-rtogs-rgyan);12、《庄严经论》(mdo-sde-rgyan);13、《宝性论》(rgyud-bla-ma);14、《辩法法性论》(chos-dang-chos-nyid-rnam vbyed);15、《辩中边论》(dbus-mthav-rnam-vbyed);16、《入菩萨行论》(spyod vjug,寂天论师所著)。以上六部属于般若或波罗密多之内容。17、《量理宝藏》(tshad-ma-rigs-pavi-gter,萨迦班智达著);18、《三律议论说》(sdom-gsum-rab-dbye,萨迦班智达著)。

上述18部概括起来就是萨迦派六部大论的内容。

学完这些重点科目后经测试成绩合格后授予“饶强巴”之学位。但饶强巴一职并非所有通过者均一同授予,而是按每年两名的名额来授予,且被授予者必须受有比丘戒。饶强巴一职在萨迦寺来说,不仅是对学僧的学问的一种评价和认可,而且不是升迁的一个基本途径。寺院中的曲陈巴、堪布、首席翁则、甘丹本洛、格培本洛等都从饶强巴中当选。

过去,在萨迦寺一名学僧从步入摄类班到获取饶强巴之学位至少需要二十几年的时间。这样的漫长学经路不仅是浩繁的佛教内容所致,而且还与传统的教学方法有着密切的关系。传统的寺院教育方法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但是这种方法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步伐。寺院传统教学的主要弊病表现在学经内容繁杂、教学方法单一、学制太长。这种问题不仅表现在萨迦寺,别的寺院、别的教派也有类似情况。

在西藏寺院教育中可谓最为成功、最有经验的拉萨三大寺来讲,一学僧一般学显宗经典就要24年左右。学完显宗后就得到上下密院学习密宗,密宗经典的学习也要7年左右。如果登上标志格鲁派最高学问的宝座甘丹赤巴之位置,就在升入密院前,必须在一年一度的拉萨默朗钦莫大法会上通过辩论获得最高学位拉然巴格西的资格后,再修密宗经典。完成学业后还要在上下密宗院任格贵1年、喇嘛翁则3年、堪布3年,之后再转为堪苏(卸任堪布)。从上下密院的堪苏位置分别等候升迁甘丹寺夏孜扎仓和绛孜扎仓的法王位置,然后依次由夏孜法王和绛孜法王的候选人轮流交替递补担任甘丹赤巴之职。甘丹赤巴任期7年,期满卸任。但达到这个位置的僧人几乎已到耋耆之年。可见佛学内容的浩繁及一个学僧学经的艰难历程。萨迦寺为了适应社会发展,改变旧有的教学模式,采取了教学制度方面改革尝试,获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

新的教学制度规定,入寺僧人完成见习期的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可升入学经院学习。萨迦寺的学经院分初级和高级两个级别。两个学经院学制各为6年。

初级学经院的主要课程除了学习藏文文法、正字法、词藻、诗经、格言、历算等基础课程外,要学习《别解脱经》(so-thar-mdo)、《毗奈耶三百颂》(vdul-ba-sum-brgya-pa)、《修心四厌离》(zhen-pa-bzhi-bral)、《劝友书》(bshes-springs)、广中略三部《摄类学》(bsdus-gra-che-vbring-chung-gsum)等小型经典著作,同时接受萨迦派密宗方面的灌顶教导,还要背诵普明大日如来的修法《衮日仪轨》(kun-rig-cho-ga,共87页,每页长37厘米×宽9厘米,下同);酬补、请托、礼赞诸护法神的《冈堆》(bskang mdos,共20页)、《冈瓦郭央》(bskang-ba-mgo-dbyangs,共118页)及《冈瓦古鲁》(bskang-ba-dgu-lugs,共30页)3部;向神鬼供施食子时的祷颂《多俄》(gtor-bsngo,共44页);金刚橛镇魔修法《普琼》(phur-chung,共19页)、《普钦》(phur-chen,共80页)等7部有关仪轨和经文,为进入更深层的仪式仪轨和修法打下坚实基础。此外,学僧在这6年内还要熟练念诵仪轨及腔调、熟悉各种宗教仪式所用大号、唢呐、响鼓等乐器、并掌握密宗服饰及食子的制作方法等。

初级学经院的学期每年两期,每一学期的学习完成之际,要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辩经及讲经三个不同形式,根据综合一学年的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学员。成绩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学员,60分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学员,59分以下为不合格学员。6年成绩均合格者,自愿升入高级学经院,不愿升入高院者也可去闭关修行。

高级学经院的主要课程是“十八部名著”为代表的显密宗经典。在6年的时间里学僧将掌握中观、般若、因明、俱舍、律藏、密典等佛教最深奥的理论知识。高级学经院内,由学经院堪布总管各项事务,由二位“角本”协助堪布的日常工作。翁则负责学院诵经活动,格贵负责学院学僧的组织纪律。聂巴负责学僧的生活。寺方特许高院学僧可以不参加寺院一般性的活动。学僧所需的资料均有图书馆提供。为了保证他们生活上的待遇,寺院还特为高院学僧开了小灶。寺院为人才的培养付出了很大的心血。近两年来有一批德才兼备的僧人已经或正在走出萨迦寺高级学经院。

为了配合寺院教学改革,萨迦寺民管会拟恢复过去的学位制度。他们结合过去的学位制度,提出了他们的设想。凡在高级学经院的学僧学完6年的课程尤其是通过“六部大论”的测试辩论后,可以申请“饶强巴”学位。今后凡是寺院的堪布、讲经堪布、多吉洛本(金刚上师)、两院经师均从饶强巴等中提拔。

从萨迦寺的现行寺院教学情况看,除新僧入寺的见习期外,学经僧人在初级和高级学经院用12年时间可以完成其学业,这是传统经院式教育向学院式教育过渡的一个尝试。从萨迦寺取得的成绩来看,为了适应时代发展,在继承和发扬传统经院教育的基础上,逐渐借鉴和采用现代教学组织,传授新的教学方法和管理模式是加快僧才培养、提高学僧水平的必经之路。

三、两种体制下的萨迦寺管理特点小结

纵观萨迦寺管理的历史发展过程,比较政教合一制度下的管理模式与社会主义体制下的民主管理的模式,我们清楚地看到社会主义体制下寺院管理的优越性,为藏传佛教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找到了实践和理论依据,概括地讲西藏萨迦寺的寺院管理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从过去的历史看来,西藏地方政权虽几经更迭,但萨迦寺始终没有逃脱政教合一制度下的枷锁,寺院管理表现出落后的社会制度所带来的局限性。民主改革后,彻底废除了萨迦寺的特权,开始引进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主管理机制,寺院逐步向社会主义制度适应迈出了历史性的第一步,废除寺院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实行政教分离,废除寺庙委派行政官员,废除寺院内部等级森严的封建管理制度。萨迦寺建立了一个强有力的、团结合作、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和善于寺院管理的民主管理委员会。民管会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分明的民主管理体制,积极发挥民管会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和威信,带领爱国爱教僧人,依法治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过去萨迦寺除了寺规的一些条文之外,没有过较为详细的管理条例。在社会主义民主管理体制下,萨迦民管会积极培养在寺僧人的民主意识,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建立和健全了必要的规章制度,使寺院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同时还制定例会制度和述职制度,加强上下沟通,有利于上级领导部门及时了解民情,也有利于上情下达,缩短了民管会与僧众之间的距离。

(三)民改前的萨迦寺拥有大量的庄园牧场,地方政府及寺院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由各庄园牧场交来的收入以及各种差税。贫苦百姓和僧人成为了寺院财富的创造者。民主改革之后,萨迦寺彻底废除了寺院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开始踏上了以寺养寺的历程。萨迦寺因地制宜,开办适合该寺特点的社会公益和服务事业,增加了寺院收入。在保证寺院所有消费自给的前提下还对寺僧人每人给予生活补贴,增加了僧人的收入,减轻了僧人家庭及其所在社区和政府的负担,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摸索出了一条可行之路。

(四)新僧入寺方面,过去每届新任堪布登台时和每届佐巴掌权之际要招的带有一定差役性质的僧侣,他们虽然人数不多,但没有选择的余地,唯命是从。现如今完全按自愿入寺的原则,办理办全行政和宗教两方面的管理手续。条件合适者准予入寺见习,见习期满后,品学兼优者在村级以上政府的认可下准予办理入寺。入寺受戒等完全承袭过去的做法,要求僧人严守寺规戒律,做到僧像僧,寺像寺。

(五)对在寺僧人的管理,萨迦寺在传统的教规戒律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管理方法,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条规,实行评分考核制度。对僧人的政治学习、思想建设、个人行为、学经管理、文物保护等诸多方面进行评分制,加强对僧众的管理,提高僧人的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过去在萨迦寺一名学僧从步入摄类班到获取饶强巴之学位至少需要二十几年的时间。这样的漫长学经路不仅是浩繁的佛教内容所致,而且还与传统的教学方法有着密切的关系。传统的寺院教育方法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步伐。民主改革之后尤其是近几年,大力改善了学经制度,使寺院教育逐步适应社会发展。萨迦寺现行寺院教学制度,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方法单一、学制太长的局面。寺内开办初级和高级学经院,学制各为6年。初级学经院内主要学习藏文基础知识,同时打下显密教方面的良好基础。高级学经院内学习佛教经典著作。高低两院用12年时间(见习期除外)完成学业,这是传统经院式教育向学院式教育过渡的一个尝试,也是加快僧才培养、提高学僧水平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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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萨迦世系史》,民族出版社,1986年,第19页。

[2] 《萨迦世系史》,民族出版社,第19—20页。

[3] 《萨迦谢通门县文物志》,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49页。

[4]陈庆英:《元代帝师八思巴》,中国藏学出版社,1992年,第60页。

[5] 《萨迦世系史》,第212页。

[6]陈庆英:《元代帝师八思巴》,第154页。

[7] 《萨迦谢通门县文物志》,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43页。

[8]参见《原萨迦政府组织机构》,《西藏文史资料选辑》,总第13期,第166—167页。

[9] 《萨迦谢通门县文物志》,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89页。

[10] 《原萨迦政府组织机构》中说:该职职责是在仪式上负责分配各种盘供(sder-kha),见《西藏文史资料选辑》,总第13期,第169页。《藏史明镜》(藏文)174页中认为该职职责是负责帐篷。西藏人民出版社,2000年。此二中说法尚需考证。

[11]参见《萨迦世系史》,第175页。《元代帝师八思巴》,第123页。《楚布寺志》(藏文),民族出版社

1995年,第505页。《藏史明镜》(藏文),西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74页。

[12] 《原萨迦政府组织机构》,《西藏文史资料选辑》,总第13期,第167—168页。

[13] 《原萨迦政府组织机构》,《西藏文史资料选辑》,总第13期,第190页。

[14] 《原萨迦政府组织机构》,《西藏文史资料选辑》,总第13期,第170页。

[15] 《原萨迦政府组织机构》,《西藏文史资料选辑》,总第13期,第178页。

[16]参见《西藏自治区概况》,第320页。

[17]参阅《西藏自治区概况》,第321页。

[18]据实地调查笔记。

[19] 《原萨迦政府组织机构》,《西藏文史资料选辑》(汉文),总第13期,第86页中译为“高级喇嘛送茶粥人员”,待查。

[20]参见《原萨迦政府组织机构》,《西藏文史资料选辑》总第13期,第187—188页。

[21]见班禅·确吉坚赞:《关于在札什伦布寺进行社会主义条件下寺庙管理试点的总结》,《中国藏学》1988年1期。

[22]本文所采用的数据均为1999年、2001年的实地调查数据或取自于当时相关的资料,如有变化应以最新数据为准。

[23]参见《原萨迦政府组织机构》,《西藏文史资料选辑》总第13期,第170页。

[24]参见《原萨迦政府组织机构》,《西藏文史资料选辑》总第13期,第185—186页。

(作者:郑堆  摘自:《中国藏学》200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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