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文部分——关于西藏与四省藏区民主法治建设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19 17:59:20 | 来源: | 作者: | 责任编辑:

关于西藏和四省藏区民主法治建设研究在藏文类成果中已有长期形成的研究习惯和特点,主要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即有关藏族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类法律文件的藏文翻译。体现了对法律文本的研究同现实生活需要相结合的研究现状。

本年度有些成果探讨了吐蕃时期法律文化形态和藏族习惯法的起源等方面的内容。主要有索南才让的《吐蕃政治与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研究》(《西藏大学学报》第2期)根据吐蕃时期的碑文和敦煌古文献,阐述了吐蕃时期统治者重视将藏传佛教教义融入各类政治和法律形态当中,并加以规定和执行,依此给民众以若干特殊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巩固和维护赞普统治的主要原因。尼玛次仁的《试探吐蕃时期法律渊源》(《西藏研究》第3期)一文从吐蕃时期法律的概念和社会形态方面,论证了吐蕃时期法律主要源自古代藏族社会中的民间信仰和誓言,以及赞普的指令等文化形态。俄毛娇的《试论松赞干布时期制定的道德规范法》(《中国藏学》第3期)在简要回顾松赞干布以前藏族社会中奉行的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分析了松赞干布是如何将《十善法》和《十六善法》定为道德规范的标准,及其对藏族原有道德规范产生影响的内容和性质等方面。拉华才让和关却三智的《试论藏族习惯法起源》指出:藏族习惯法是藏族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藏族民众在长期生活经验中积累和总结的文化结晶。有关藏族习惯法的研究对法律和历史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文章用史料和观点论证了藏族习惯法起源于古代社会末期阶级形态初步萌芽时期。以上文章根据较为翔实的文献追根溯源,对今后研究藏族早期历史文化和传统法律形态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

本年度同时出版了大量关于法律文件的藏文版。这些文件大多由国家民族语文翻译局翻译、民族出版社出版发行。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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