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统治结束后在甘肃和于阗官府中使用藏语的历史

发布时间:2021-10-09 18:15:35 | 来源:乌瑞《法国藏学精粹》卷一 | 作者: | 责任编辑:

想研究一组至今尚未被人全面探讨过的一批敦煌藏文卷子,即一批书信、文契和外交文书。它们仅仅是习作,虽然用藏文书写,但却不是在吐蕃统治敦煌的时代,而是在此之后。本人目前正在对这批文书进行详细剖析(转写、翻译、注释和历史背景研究),其成果将发表于一部综合性著作《西藏历史文化研究》中。在本文中,我仅满足于作一番梗概介绍:一、这批文献中最重要的史料;二、具体写作时间问题;三,把藏语作为王宫语言使用的问题。

从本人目前所研究的成果来看,一共有18卷写本,可以完全肯定,是吐蕃对敦煌统治结束之后时代的。

1.钢和泰藏卷背面。内容是居住在沙州的于阗使节用藏文书写的文书,其中的和阗文文书的年代为某一鸡年,即李圣天执政的第十四年(浦立本推算为公元925年)。文中提到的沙州统治者的尊号为“太保”(藏文为the-po/bo,于阗文为tte-pū)。

2.Pt.984背面第2篇文书。这是一篇呈文残卷,由河西节度使、沙州曹令公上禀于“圣神”君主,即于阗王的。

3.Pt.1081。这是一篇行政文书,它是由沙州归义军尚书发出的,目的是为了改正属于吐谷浑的保尔根千户的某位奴隶的身份。上面盖有一颗汉文大印,但至今尚未解读出来。

4.Pt.1082。这是一篇已残缺的文书,其内容是“回鹘登里可汗的命令”。作者居住于甘州城内,’Od-’bar(部族名称或人名)统治着位于青海湖东北的野猫川。’Od-’bar一词可能应考证成嗢末。Then-pe-kun系指太平军,该军于861—867年间从唐朝的东部调遣至凉州边陲。文书中盖有两颗汉文大印,尚没有解读出来。

5.Pt.1106背面。这是一篇叫作《长兄、天子于阗王向幼弟、令公的行文》的习作(背面第2篇文书)。

6.Pt.1120背面。这是一卷已残文书的片断,本为一习作。其标题为《沙州曹尚书对于阗圣神菩萨王和天子的呈文》。

7.Pt.1124。全文是向某些具有汉名和汉族职称的人下达的命令。上面盖有归义军的大印。

8.Pt.1188背面第9篇文书。习作。引言程式:“河西节度使、天,司徒总部”。

9.Pt.1188背面第12篇文献。习作。引言程式:“发自回鹘登里可汗王爷官邸”。

10.Pt.1188背面第14篇文献。这是一卷出自与上述第9、10条引用文书同一人之手的文书,其内容是对回鹘因难于迦的赞文。

11.Pt.1188背面第15篇文献。习作。引言程式:“发自宫邸金门,Then-Phug7年春1月15日,辛卯年”。

12.Pt.1189正面。盖有一颗大印的书信,标题为《肃州司徒向河西节度、天大王的请牒》。在向收信人询问了情况之后,请牒继续说:“当您的仆人从天大王处到达那里时,因为达头部享有地位的封臣,以傲慢的口气同我们讲话,我们于是便转而与国王交谈,国王向其大臣梅录们下达了一道友好的命令,这些大臣们是达头部千户的首领。因为达头部的梅录前来肃州,是为了全面签订条约的。在沙州的永济寺中,‘上天的有限之地’已被鞑靼人、仲云人和回鹘人瓜分完毕了”。然后又是有关降伏塞种人地区匪徒,捕捉两位正进行抢劫的匪徒和有关措施的安排。为此目的,回鹘九部离开了。但作者似乎不同意他们的观点,便将此事提交于大王。

13.Pt.1256背面。这一文书的下半部已被剪掉,但主要行文却完整无缺。文书的开头部分写道:“当猪年秋第一个月16日,于阗使者司空Li'u(可能为一汉姓)、肖干木以及其他人出发了。由于对他们的姓名不太了解,这些被获许前往于阗的使节们的情况如下:一共有9个名字,第1个名字是以于迦(ügaü)的职称而结束的,有4位为都督,最后4位无有职称。他们的名字可能均为于阗文。在最后一个名字的后面,在同一行中还有5个符号,即使是通过其书写符号的特点来看,也不能认为是孩子们胡乱涂鸦的东西,而肯定是一些身份符号。在第2个符号的下面,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名单中的第二个名字,但已有残损。

14.Pt.1284第2篇文献。这是一篇短提要。第1行的末尾已残缺。第2—3行为:“使节,Gi(可能为一汉姓)、首领及仆人,他们声称携带王爷命令的珠宝盒和太保的符,于春季中月到达”。

15.Pt.1284第3篇文书。开始处是一封习作信,它是由“河西北方节度使、曹太保”致于阗王爷的。

16.Pt.2111号第7篇和第2篇文书。这是由于阗王爷发出的一封信的抄本,本封信是致“甘州贤良忠实的谋臣和长史于迦”的。

在“甘州谋臣先祖世系”中,还提到了一位Hel(t)barüga。

17.斯坦因千佛洞藏卷73IV14号。这是一卷残缺文书的片断,标题叫作《Len-du(凉州或灵州)节度使大营仆射致沙州和瓜州刺史的将令》。其中提到了黠戛斯人袭击一支商队的事。

18.Pt.44第1页正面,第25页背面,第23页背面和第24页正面(见由麦克唐纳和今枝由郎所编《伯希和考察团档案,敦煌藏文文书选》第1辑,1978年巴黎版,第62和第73幅影印版)。这是一卷具有两行(连同标题也可能是3行)文字的残卷,但在重新使用时被剪成了碎片。文书中所剩余部分的时间,肯定不是藏历而是汉历:“……二年二月,虎年,同意接受……”。另外还有所钤两颗汉字印鉴真迹的残片,一大一小。

一、在上文所罗列的文书中,伯希和敦煌藏文写本Pt.1188号背面第15篇文献,明确地记载着发出信件的确切时间。但这种确切性仅仅是表面现象,实际上其时间是不一致的。因为Then-Phug只能是“天复”(901—903年)或“天福”(936—943和947年)年号,其第7年就相当907年或942年。因此,辛卯年(阴铁兔年)就是871、931和991年等。我们可以把这一文书中的时间看作是临时编写的,绝不能够因此而得出结论认为,这封信不会早于901年。

二、那些载有沙州王职官尊号的文书的时间,完全可以精确地确定,尽管这种精确度可能会有一年之差。

首先必须考虑汉籍中所提供的史料。但由于笔者本人并非汉学家,所以只能引证第二手或第三手的材料。

沙州在848—890和893(或894)—919年间,系由张氏家族所统治;在890—893/894年间,又由篡权者索勋所统治;从919年左右到1036年间,便由曹氏家族所统治。

“节度使”一职只适用于851—905年和924—1036年之间。

“尚书”这一尊号最早是敕封给张议潮的(848—867或872年),然后又敕封给张淮深(867或872—890年)。最后,在曹议金开始掌权时,也享有这一尊号(出现在920年6月)。

“太保”这一尊号的出现,与沙州两位统治者有密切关系。在869年的一卷敦煌文书中,就以这一尊号称张议潮了,但只是作为追谥而于872年才正式敕封。稍后,曹议金也获得了这一尊号,它比此人在820年6月到824年7月2日之间所享有之“尚书”的官阶更要高。

“令公”是“中书令”的简称。这一尊号是于931年2月7日敕封给曹议金的。在933年10月到934年6月间,出现的这种简称形式大都是指他的。

“司徒”肯定是在942年12月到943年1月间,作为曹元深的职官名称而出现的,但在其他地方出现过的这一尊号,也可能是指曹元德的(935—939年左右)。因此,这一职称可能产生于937或938年。

“大王”于934年1月28日首次作为曹议金的尊号而出现。从此以后,每位沙州统治者的称号中都附有此名。

根据这些汉籍史料,那些带有沙州王爷尊号的藏文文书,可以通过下表来表示。

曹议金(920年左右—935年左右)于920年左右,Pt.1120背;沙州,曹尚书;920年左右以后,Pt.1284Ⅱ,太保;924—931年;钢和泰藏卷:太保(925年)。

Pt.1284Ⅲ,河西北方节度使曹太保

931—935年左右,Pt.984Ⅱ背:河西节度

沙州 曹太保

Pt.1106背I,令公

曹元德(935—939年左右)

曹元深(939年左右—946年)

935年左右—946年,Pt.1188背IX,

河西节度使、司徒

三、为了确定Pt.1189正面文献的时间,除了“大王”这一尊号之外,我们还应考虑到其中所提到的肃州附近的鞑靼人这一事实。由于汉籍注意到了这一部族于958年派出了第一个使团,所以这卷文书本身似乎不早于950年。

四、我们同样还应考虑到Pt.1081号写本中的文件所发出的时间。这一文件是由一位尚书在某一鼠年发出的。一方面,在890年之前的沙州诸统治者们之中,“尚书”这一尊号始终由张议潮和张淮深所享有;另一方面,在920年左右则是曹议金。在此期间的鼠年,共有856、868、880……916、928等年。在这些年代中,当曹议金还不是沙州统治者的916年以及他已享有“太保”尊号的928年当然应排除在外了,所以发出信件的时间应该为856、868或880年。由于这卷文书说明,属于沙州的吐谷浑人生活在与伯希和敦煌藏文写本Pt.1089号中所提到的相类似的组织形式,而后者则属于吐蕃统治时代,这就更加强了我们将其时间确定为9世纪的做法。

五、这些文书上所盖的印鉴非常有助于我们确定其时间。但令人遗憾的是,据我所知,唯有Pt.1124中的印鉴文字方可解读。它肯定与陈祚龙所作的补存表中第16条的解读相同,况且这一解读已由936年的一卷汉文文书上的印鉴所证实。

六、有关最后7卷文书的时代,我们只能确定一个回旋余地很大的“有限时间”。

斯坦因Ch(千佛洞藏卷).73,Ⅶ,14号残卷的时间,肯定应为848/850年之后,因为其中使用了“仆射”这一尊号和职官“刺史”,有关黠戛斯发动进攻的资料,又使我们将之确定在924年之前。

Pt.1082、Pt.1188背面第12篇文书和第14篇文书、Pt.2111号第7篇和第2篇文书,都以不同的方式与甘州回鹘汗国有所联系。由于该汗国作为一种独立的政体,只能是在900/905年之前的事,而在905—911年间,该汗国又与沙州处于交战状态,故而本文所涉及的文书可能为911年之后。现在尚无法推定更为确切的时间,尽管Pt.1082和Pt.2111第7篇及第2篇文书反映了十几年或数十年之后的形势。

Pt.1256背面涉及一些于阗使节,因此可以将此文书与其他某些有关于阗的文书,确定在920年以后的时代。我希望将来能根据影印件和复制件,而确定一个更为接近的时间。

有关保存在Pt.44中的片断(第1页正面和第25页背面,第24页背面和正面),唯一可以予以考虑的是,它们均写于吐蕃对这些地区的统治垮台之后。

因此,我们现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可以使我们设想一下在吐蕃统治垮台之后,甘肃和于阗官府中使用藏语的历史。

一、从内容来看,这些文书的分类法如下:

在16卷写本中,有10卷肯定是与从于阗到中原丝绸之路沿途诸小邦的外交和贸易有关。这些卷子是:

于阗统治者致沙州统治者的信(Pt.1106背面第1篇文书)。

沙州统治者致于阗统治者书信的引言程式或残卷(Pt.984第2篇文书正面,Pt.1120写本背面,Pt.1284写本第3篇文书)。

于阗使节致沙州统治者呈牒的两份草稿(钢和泰藏卷背面藏文文书)。

于阗使节随员的通行证(Pt.1256)。

于阗统治者致甘州一位谋臣信件的详文(Pt.2111第7篇和第2篇文书)。

甘州回鹘可汗致沙州统治者的信(Pt.1082)。

Len—cu(凉州或灵州,颇难稽考)仆射致沙州和瓜州刺史的一封信之片断(斯坦因千佛洞藏卷73,Ⅳ,14号)。

本处可能是朝廷所颁降的一道勅旨的引言程式(Pt.1188背面第15篇文书)。尽管它是一篇临时所写的习作性作品,但却可以使我们猜测到,当时所通行的就是用藏文写信或把勅令译作藏文。

相反,只有3卷文书涉及沙州的内部事务:其中一卷文书改正了某位吐谷浑奴隶的身份(Pt.1081),另一卷文书是对3个人所下的命令(Pt.1124),第3卷文书是肃州统治者向沙州统治者所作的报告(Pt.1189正面)。

对于所剩余的5卷文书,我们无法进行分类,因为简短的提要及作为习作的详文,均没有向我们提供任何足够的资料(Pt.44号第1页正面;Pt.1188背面第9、12和14篇文书,Pt.1284第2篇文书等)。

二、从年代上来看,这些文书是相当一致的。

只有1—2卷文书是9世纪的作品,其一为856、868或880年(Pt.1081号),其二为848—924年间之一马年(斯坦因千佛洞藏卷Ch.73,IV,14号)。

另外15卷文书均为10世纪之作品。其中有1卷文书,我们有绝对可靠的把握将之确定在920—946年间;另一卷很可能是同一世纪下半叶的(Pt.1189正面)。

三、这些文书在内容和时间上的一致性向我们表明,在吐蕃帝国垮台之后,一般都不再使用藏语了,除非是在甘肃和塔里木盆地官府中的某些特殊情况。相反,到了920年左右,当于阗向中原出口玉和丝绸之路南段的贸易得到了发展或在停滞一段又重新活跃之后,出于历史原因,唯有藏文才可以作为外交和贸易关系中的工具语言。这种解释似乎稍微有些勉强。上文所研究过的文书的语言和外交特征说明,当时各民族之间的语言和文明关系实际上是相当复杂的。

(译自1981年《亚细亚学报》第269卷,第1—2)

知识来源:郑炳林,主编:《法国藏学精粹》卷一,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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