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批号684,编号Ⅲ—87,西藏自治区定日县申报国务院审定的民间舞蹈类遗产。“洛谐”藏语意为南部歌曲,内容丰富多彩,表演节奏曲调浑厚淳朴,动作流畅、洒脱,艺术风格独特,旋律优美。日喀则地区定日县是“洛谐”的起源之地,定日“洛谐”早在14世纪中期的元朝洛定日万户府时期就有表现形式,俗称“农村圈舞”。经过各阶层特别是定日农牧民群众在劳动中逐步加工规范,形成了具有定日特色的“谐”舞,称为“洛谐”。定日“洛谐”是以歌和扎念琴及三弦琴伴奏为主,歌舞结合,载歌载舞的艺术形式,表演时男子弹唱扎木聂琴及三弦琴,女子手拉手连臂踏歌,顿地为节,男女分班一唱一和,此起彼伏,不乏相互交叉组合,步伐稳扎结实。伴奏乐器,表演时边弹边唱边跳,以脚步节奏为主,是一种集歌、舞、乐弹跳于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也是群众喜闻乐见参与性很强的自娱性集体民间舞蹈。“洛谐”独特的唱腔是慢唱腔,将强烈的小跑旋转、腾跃等技巧,伴音鲜明自成一体,以抒发人们热情欢快的生活情趣。男性表演时边弹伊拉琴边舞,穿插旋转动作较多;舞者气质庄重豪放。女性舞蹈时脚步顿地,舞比较平稳,伴着脚下连点步跳踏,上身微微起伏,双手在胸前左右自如甩动,舞姿显得典雅轻快。(旦增白云)
(来源:《中国藏学》2012年第S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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