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贡艺术(reb gong sgyu rtsal)

发布时间:2020-07-06 10:00:00 | 来源:中国藏学 | 作者:桑吉东智 | 责任编辑:吕依依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四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9年9月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批号348,编号Ⅶ—49,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首府同仁县申报国务院审定的民间美术类遗产。

热贡艺术是藏传佛教绘画雕塑艺术的重要流派,曾称吾屯艺术,后称热贡艺术。发端于13世纪,流传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热贡地区。其艺术元素主要源自西藏勉唐派,传入热贡地区后,逐渐形成为独具特色的藏传佛教的重要艺术流派。主要流传、分布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境内隆务河两岸的年都乎、郭玛日、吾屯、尕沙日等地区的村寨及其寺院。

热贡艺术早期作品手法古朴粗放,绘画带有印度、尼泊尔风格,给人以博大之感。至17世纪中叶,艺术日趋精湛,工笔重彩,画风趋向华丽。18世纪的名画师有魏唐华旦、博拉金巴、扎西加,19世纪的名画师有尕香曲热刹、夏吾才让。19世纪以来,热贡艺术作品艳丽、细腻,追求装饰趣味,大量用金,使画面更显金碧辉煌。

虽然对于热贡艺术的起源时间,有几种不同的说法,学界也有一些争议,但是自15世纪以后,热贡艺术发展的轨迹则比较清晰。一般认为15世纪至17世纪是热贡艺术的成型期,这一时期环隆务寺的吴屯等“四寨子”的艺人逐步参与到宗教艺术活动中,他们积极学习绘塑技艺,推陈出新,吸收和结合汉、印、热贡当地民间艺术的特点,开创新的造型特色,在表现手法上初步形成了热贡本土的佛教艺术特色。17世纪中叶至19世纪初是热贡艺术的发展中期,也是热贡艺术发展的鼎盛时期。此时较为安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为藏传佛教寺院的兴建和繁荣提供了一定的条件,兴建寺院的过程中热贡艺人们面临繁重的绘画任务,这些艰巨的工程既为他们提供了施展才华的机会,也使他们的绘画技能更上一层楼。19世纪至20世纪50年代,随着清王朝由盛转衰,整个中国漫长的封建制度也进入了黄昏,青海、甘南、川西北的少数民族地区,也发生了比较深刻的变化,热贡艺术随之进入日益式微的衰退期。20世纪50年代以后,热贡艺术又进入了发展的新时期。新中国成立以后,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热贡的吾屯、年都乎等村庄藏传佛教艺术创作非常活跃,艺人较多,很多寺院的艺人专心于佛画艺术的创作。虽然1950年代末至1970年代末,经历了“左”的历史“浩劫”,造成了热贡艺术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挫折。然而,经过一批老艺人的带领,从19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热贡艺术又一次重新焕发活力和生机。从1979年成立的“吾屯艺术研究筹备组”以官方名义培训艺人,标志着热贡艺术复兴的开始。1986年正式成立了热贡艺术研究所,为热贡艺术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至此,在绘画体裁、主题、造型方面有了很多新鲜的尝试,也培养了夏吾才让等几位享誉国内民间美术艺坛的大师,他们在继承和发扬热贡艺术的同时,广收徒弟,为热贡艺术的再次辉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尤其在2001年—2009年期间,热贡艺术在传承和保护工作中做出了更大的努力。2001年,由400多位热贡艺人共同参与创作长618米的热贡艺术长卷《中国藏族文化艺术彩绘大观》并获得吉尼斯世界纪录。 2008年,“热贡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项目立项,投资5000万元,其主要功能用于搜集、研究、展示、宣传和保护热贡艺术。 2006年完成热贡艺术走廊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2006年完成热贡艺术、热贡唐卡艺术培训学校筹建工作。 2006年成立青海热贡艺术协会等10余家民间研究机构。 2008年6月14日至17日,举办“国际唐卡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青海论坛”,会议就热贡艺术的保护与传承等议题进行研讨。 2008年,文化部批准建立“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对包括热贡艺术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所处环境的整体性保护。截至2008年,热贡艺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有5人,省级传承人17人。

热贡艺术种类繁多,包括唐卡、壁画、泥塑、木雕、刺绣、剪堆绣、建筑彩画与图案、酥油花等,表现形式丰富多彩,各具特色。主要有唐卡、堆绣、雕塑等类别。唐卡系藏语音译,指用彩缎装裱后悬挂供奉的宗教卷轴画。唐卡的绘制极为复杂,用料极其考究,颜料全为天然矿植物原料,其制作方法有绘画、绎丝等。堆绣是用绸缎制作的一种唐卡,主要形式有堆绣唐卡、堆绣帏幔、堆绣柱饰等。其材料选用丝绸锦缎,将画面人物、动植物等形象,进行准确的裁剪和缝制。其工艺程序和工艺效果有两种:一是将民间刺绣工艺与填充浮雕相结合的软浮雕;二是用软面料剪制成形,用粘贴的方法组合拼接而成。热贡雕塑以泥塑为主,兼有木雕、石刻、砖雕等。泥塑主要有彩塑和单色两种,其工艺过程大致为选型定稿、泥料加工、龙骨搭架、轮廓塑形、局部调整及金饰或彩绘等。

热贡艺术的传承方式主要是师徒传授或父子传承,以口传、眼看、手授形式进行。传承人包括僧侣和民间艺人。传习唐卡、堆绣或雕塑,必须严格遵守佛教绘画度量经,从线描、人物造型、色彩配制、构图及尺寸的把握学起。热贡艺术的创作群体主要集中在同仁县的五屯、年都乎、尕沙日、郭玛日等村寨。

热贡艺术的主要内容以藏传佛教典籍中惩恶扬善的神话故事、宗教人物为主,传达一种特有的文化价值观、伦理及人生理念,具有教化功能。早期的热贡艺术主要在藏传佛教寺院内部创作、传承,并为藏传佛教服务。其独特的审美观念、独有的原材料传承习俗,在藏传佛教、民间美术、建筑艺术领域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审美价值和艺术价值。

热贡艺术扎根于它特有的文化沃土,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具有文化多样性、多元性以及全民参与的特点,其艺术影响力辐射到周边的西藏、甘肃、内蒙古、云南、四川乃至东南亚等地。

热贡艺术自2009年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以来,当地提出了以下几项主要的保护措施:1、制定《黄南藏族自治州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热贡艺术及其相关衍生技艺。从2007年开始,州政府设立文化基金,拨款100万元,以后逐年递增10%,用于热贡艺术等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2008年—2013年,在5年内预算投资2000万元,重点建设热贡文化艺术村。 3、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立和完善热贡艺人档案库建设。4、投入资金500万元,建立对热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资助制度和奖励传承保护机制。5、实施入户普查热贡艺术的原生态环境、传统文化空间的保护名录和档案,对艺人,特别是身怀绝技且年迈的热贡艺人及其作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每人每年资助3000万元—5000万元。6、编制《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保护规划方案》。7、加强热贡艺术研究,实施热贡艺术传承人培训项目,投入资金50万元。8、完善学校教育体制,在高等院校设置热贡艺术相关专业及课程,培养热贡艺术专业化人才,投入专项资金200万元。9、将热贡艺术的传承纳入到小学教育体系,从小培养当地学生对乡土文化艺术的兴趣与认同感。(桑吉东智)

(来源:《中国藏学》2012年第S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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