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加当周:夯实治边稳藏的基层基础: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基层政权的建立与发展

发布时间:2020-06-16 14:45:00 | 来源:《中国藏学》2019年第3期 | 作者:拉加当周 | 责任编辑:李昭

[摘要]和平解放以来,通过建立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使西藏基层民主政治实现了从封建专制到人民民主、从人治无序到依法有序、从封闭落后到开放高效的历史性变革和跨越式发展,建立和发展了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最大限度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文章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在梳理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基层民主建政历程的基础上,阐述了西藏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并对进一步巩固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成果、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长足发展作了展望。

[关键词]西藏;和平解放;基层;民主政治

基层政权建设作为基层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建设观,历来高度重视西藏的基层政权建设,将其作为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推动西藏基层民主政治的基础环节和战略抓手,根据新中国国家政治建设的宏观背景,结合西藏社会发展进步的内在需求,经历民主改革、民族区域自治、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阶段,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采取了一系列办法举措,使西藏的基层政权建设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和跨越式发展,为巩固党在西藏的执政地位和治理能力,实现长治久安和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一、和平解放以来的酝酿准备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在北京签订《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以下简称《十七条协议》),标志西藏实现和平解放。为了全面执行《十七条协议》,党在西藏的工作以开展爱国统战和帮助恢复生产为主,逐步驱逐帝国主义在西藏的势力,相继建立起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协商办事机构,为人民民主政权在西藏的确立和发展创造了社会条件,凝聚了群众力量,奠定了政治基础。

一方面,由中国共产党西藏工作委员会(简称西藏工委)领导,逐步在西藏建立党的各级组织。根据毛泽东主席“经营西藏应成立一个党的领导机关”[1]的指示,中共中央于1950年1月24日正式批准西藏工委组成人选的报告。1950年1月27—30日,领受进军西藏任务的十八军党委在四川乐山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宣布西藏工委正式成立。昌都解放后,中共昌都工作委员会于1950年11月成立,同年7月,中共昌都工委结束工作,同时分别成立中共西藏工委领导的昌都、三十九族、波密三个分工委。1951年10月,中共拉萨市委成立。同年12月8日,江孜、日喀则分工委成立。后陆续在山南、阿里、那曲、塔工等地成立分工委,共建立了8个分工委。[2]随着党建工作的逐步展开,相应建立起爱国妇女组织和青年组织等群团组织,大力吸收培养了以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干部,为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另一方面,在不同性质的政权并存的状态下,西藏工委领导开展了一系列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国家政权建设是政治的核心问题,“政治中最本质的东西即国家政权建设”[3]。昌都解放后,于1950年12月27日召开了昌都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决定成立昌都地区解放委员会,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领导。它既不同于旧的封建政权,又不同于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是一个带有统一战线性质的过渡政权机构。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筹委会)成立,这是带有政权性质的协商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根据《宪法》和《十七条协议》,在国务院领导下开展在西藏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准备工作。在基层政权建设方面,自1956年以后,自治区筹委会在拉萨、山南、日喀则、江孜、塔工、阿里、那曲等地相继建立了基巧级办事处、50多个宗级办事处或办事分处[4]。以此,民主改革前夕,在政权结构上,西藏出现了新旧政权机构并存的局面,被称为“三面一方”,三面分别是原西藏地方政府(噶厦)、班禅堪布会议厅、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一方是中央一方,实际上是西藏工委。[5]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自治区筹委会的成立形式上统一了三个方面的力量,但各自独立、各管其事。在基层领域也依然延续了原有的基巧、宗、谿卡等基层政权形式。西藏地方政府下辖卫、藏、阿里、洛喀、塔布工布、绛等6区111个宗谿,班禅堪布会议厅主要管辖后藏地区,下辖5个宗和68个谿卡,昌都人民解放委员会下辖1个直辖区、2个办事处,共有28个宗谿[6]。这一新旧政权并存局面到1961年才宣告结束。自此,由统一的自治区筹委会行使了人民民主政权的实体职权。

二、基层政权的正式建立与发展

在和平解放初期开展的工作基础上,经过民主改革、西藏自治区成立、人民公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的各个历史阶段,逐步建立、巩固、发展了西藏基层人民民主政权,走上了以“乡政村治”和“强基惠民”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基层民主政治发展路子。这一发展历程可以分为正式确立、曲折摸索、调整完善和创新发展4个阶段。

(一)正式确立阶段(1959—1965年)

1959年3月28日,国务院下令正式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相继解散了昌都地区解放委员会和班禅堪布会议厅及其下属的基层政权机构[7],正式拉开了西藏基层政权建设的序幕。1959年6月28日,自治区筹委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民主改革问题,表决通过了《关于西藏全区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西藏实行民主改革。根据《决议》要求,通过广泛发动群众,逐步建立起县、区、乡农民协会。1959年7月5日,西藏山南地区克松村[8]成立了第一个农民协会,是为西藏基层民主建设的开端。到1959年9月,各地相继成立了503个农民协会组织,会员达10万人。随着平息叛乱和民主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同年10月30日,西藏工委作出了在民主改革中建立各级政权组织的指示,指出:平叛后实行“三反”“双减”,进行土地改革,逐步建立了县(大部分)人民政府,农区、半农区、牧区大部分地区建立了县、区、乡农(牧)民协会,为此后在西藏全区建政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9]1960年1月7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西藏地区市县行政区划分的决议》。到1960年年底,西藏建立乡级政权1009个,区级政权283个,县级政权78个,专区(市)级政权8个,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达到1万多人,4400多名翻身农奴成为基层干部。1961年下半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普选,选举产生了基层各级权力机关和政府。在西藏历史上,首次实现了通过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民主选举产生各级地方政权。到1965年7月,普选工作基本完成。同年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成立西藏自治区的议案。同年9月1—9日,西藏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成立了西藏自治区,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西藏自治区及其自治机关的成立,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向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跨越,标志着西藏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开始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0]

(二)曲折摸索阶段(1965—1976年)

根据1958年8月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全国其他地区陆续进入集体化运动和人民公社时期。人民公社不完全是一个生产组织,在“一大二公”的口号下,实行政社合一,党、政、军、民、学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公社既是党政在农村的办事机构,又是管理机构。公社有党委会及管委会,下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生产队为公社的基层单位,又是基本核算单位,即“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生产队下设作业组。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1964年,中共西藏工委派出工作队在拉萨市堆龙德庆县通嘎乡冲色村试办了第一个农业初级社,1965年7月18日将该农业初级社试办为人民公社;1965年7月20日,于达孜县邦堆乡试办人民公社,到1970年西藏全区已建立了666个人民公社。后经过对试办和发展两个阶段建立的1200多个人民公社进行整社、建社工作,到1975年全区(不含阿里)先后建立1921个人民公社,至此,西藏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根据中央的安排部署,西藏农牧区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在公社的革命委员会是人民公社的常设机关,同时又是人民政府。人民公社的建立使基层政权与基层经济组织结合起来,出现了“政社合一”,体现了经济上的高度集体化、政治上的党政合一特点。“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公社体制一度被革委会取代,整个基层民主形式和民主建政进程受到了冲击,西藏基层政权建设经历了一场曲折摸索阶段。

(三)调整完善阶段(1976—2012年)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为标志,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西藏的基层政权建设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西藏相继废除人民公社体制,1980年,西藏全区开展了乡级直接选举,1984年后扩大到县。到1985年3月底,西藏全区建立村民委员会工作基本结束(1985年年底墨脱县完成后,全部结束),共建立了10144个村民委员会。彻底废除了“政社合一”的基层动员体制,恢复了基层政权应有的法律地位,为乡镇人民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提供了保障。与此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加强西藏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定颁布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推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推动基层民主。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民主体制,于1989年9月和1992年1月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以农牧区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乡(镇)、村组织配到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实施了基层民主自治。经过调整完善,西藏基层民主政治迈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道路。党的组织在西藏基层得到全面建立和持续壮大,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越性在西藏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党在西藏的执政地位得到进一步夯实巩固,西藏基层民主政治体制更加完善,内容更加务实,作用更加突出。以“乡政村治”为内容的基层民主政治得到全面巩固和深入发展。“乡政村治”是乡镇政权和村民自治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国家主导作用和群众主体作用的充分统一,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基层社会最为广泛、最直接的民主政治形式。“这种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内容的乡村治理体制,是国家在市场经济下对村民个人权利承认和保护的制度性承诺。”[11]“乡政村治”体制重新配置了我国农村社会中的权力关系,合理调和了农村社会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为基层社会发挥自我发展和自我管理能力提供了强大的制度支撑。

(四)创新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西藏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2008年“3·14”事件的发生表露了西藏基层社会领域仍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持续发力强基固本。为了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进长治久安和长足发展,在持续建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人民政权基础上,结合西藏实际,2011年西藏自治区党委作出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决定,正式启动“创先争优、强基惠民”的干部驻村工作。党的十八大之后,进一步提升干部驻村工作水平,选派优秀机关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实施“先进双联户”[12]创建评选活动。2017年以来,西藏自治区着眼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基础惠民生、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新时代干部驻村“七项重点任务”,在保持干部驻村全覆盖的前提下,精准调整驻村布局,精准选派驻村力量,精准目标发力,不断强化巩固了干部驻村工作,做到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全覆盖。截至目前,先后共选派8批、10万余名党员干部进驻全区5469个村(居)开展干部驻村工作。干部驻村和“先进双联户”制度是西藏自治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效利用国家资源,充分动员群众力量,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在“乡政村治”的基层治理框架内,切实发挥了“传帮带”和参谋助手作用,在事关基层基础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问题上形成了巨大政策合力,进一步巩固了基层人民民主政权,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基层政权建立与发展的重大意义

和平解放以来,随着西藏基层人民民主政权的日益巩固和发展,推动了整个基层民主政治的有序发展,实现了从封建专制到人民民主、从人治无序到依法有序、从封闭落后到开放高效的历史性变革和跨越式发展,建立和发展了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最大限度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人民权益,激发了人民创造活力。

(一)真正实现了西藏最广大人民的解放和全面发展

实现对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终极追求:只有实现对人的解放,才能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发展。“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3]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和平解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西藏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对西藏最广大人民的解放和全面发展。民主改革以前,自由和发展是封建农奴主阶级的特权,而基层广大农奴完全没有什么自由和发展权利可言。实现和平解放,进行民主改革和各项社会建设的完成,处在西藏社会最底层的广大人民翻身得解放,不仅享有了当家做主的权利,更是成为参与和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主体,他们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从人口增长来看,西藏人口由1959年122.8万人,增长到2018年343.82万人,其中藏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上。西藏人均预期寿命从1959年前的35.5岁,提高到目前的68.2岁。从人均收入的发展变化看,民主改革以来,西藏各族人民的生活条件全面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幸福指数大幅提升。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79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50元。[14]这些发展进步的取得既源自于对人民的解放和全面发展,又进一步推动了西藏60多年来的伟大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西藏的绝对贫困面逐步缩小,绝对贫困人口大大减少,2013年以来,累计减贫约71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6%以下,有望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充分保障了西藏最广大人民的各项政治权利

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在具体政治生活中表现为扩大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依法有序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政治权利在现代政治意义上一般是通过国家最高法律形式来加以确认和保障的。“这种权利的内容是参加共同体,确切地说,就是参加政治共同体,参加国家”[15],西藏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西藏原有政治关系,废除了封建专制和封建特权,消灭了剥削和奴役,使广大农牧民占有了生产资料,享有了政治权利。自1959年西藏第一个农民协会成立以来,到1961年开始实行普选,再到1965年7月,普选工作基本完成,普选出的2600多名人民代表中,贫困农奴就有2200人。[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的规定,西藏各族人民充分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自1978年以来,西藏依法进行了11次乡级、10次县级和8次设区的市级以上的人大代表选举。西藏各族人民直接选举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这些代表又选举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西藏各族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地区事务的权利。目前,西藏自治区有35963名各级人大代表,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2.18%。[17]在县、乡人大和政府选举产生及行政决策中,充分保障基层广大人民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通过各种形式支持和扩大广大人民对基层政权决策、管理、监督和选举的有效参与。同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有效推动下,基层各项社会建设迅速推进,依法推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大力发展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

(三)有效激发西藏基层社会的发展活力

上层建筑和社会生产关系的改变必将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在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形态下,全部社会生产资料几乎被封建农奴主阶级垄断,使得封建农奴制社会长期处在发展低下的状态,社会缺乏发展活力。经过民主改革和改革开放,西藏农牧民占有了生产资料,享有了生产自主权,发展生产的激情、创造财富的活力被空前激发出来,农牧业生产得到长足发展。按可比价格计算,西藏的生产总值1960年比1959年增长45.8%,人均生产总值增长42.9%,均为历史最高。2018年,西藏全区生产总值1477.6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59年的1.74亿元增长了约191倍。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第一产业增加值在区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从1959年的73.6%下降到8.8%,第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上升到42.5%和48.7%。〖ZW(〗同上。〖ZW)〗基于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进一步推动了社会事业和人民生活的跨越式发展,实现了历史性变革。仅从西藏民主改革第一村克松居委会的历史性跨越来看,民主改革之前,克松谿卡内有农奴(分差巴、堆穷、朗生三种)59户、302人。伴随改革发展的深入进行,短短60年创造了跨越上千年的人间奇迹。涌现出了像达瓦、白玛杨宗等一大批致富能手,引领全村持续向前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克松村迎来了巨变:国家投资3000多万元,启动“生态文明小康示范点”建设,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2017年,17个贫困户全部脱贫。2018年,全社区872人,人均收入超过17620元;300多人常年外出务工,学生共计240人; 242户全都住上了藏式小楼,拥有各类汽车115辆,农业机械化达到98%以上,整体生活水平处在山南市乃至西藏自治区农村前列。[18]

(四)全面健全了西藏基层治理体系,提升了治理能力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环节,基层政治的发展始终是整个社会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中国基层治理变革的直接动力来自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和农村基层直接选举所导入的现代民主机制。”[19]随着西藏基层民主政治的迅速发展,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政村治”基层体制的实施,确保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在西藏得到深入建立并广泛实践,成为推进西藏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制度保障。西藏基层治理在主体、内容、形式、作用等各个方面有了全面发展。在治理主体方面,西藏从上到下党的各级组织全面发展壮大,组织结构不断优化,党建引领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提升,确保了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大力加强基层人民民主政权建设,通过制度创新,不断加强基层政权力量,选优配强“村两委”队伍,提升依法行政、服务群众、致富增收的能力。在治理内容方面,深入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全面依法治理,激发了西藏广大人民的参政意愿和热情,拓展了人民有序参政的渠道,发扬基层民主,开展基层普选,实行政务公开和参与社会重大事务决策。从形式上讲,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已经成为基层治理的主要形式。

进入新时代,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推进下,西藏基层的民主法治进程正在有序发展,立法工作力度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和普法活动举措有了创新发展,为开创西藏社会和谐稳定、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生态良好、边疆巩固的新局面奠定了法治基础。

(五)有力推动了西藏的政治发展进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使其在内涵、要素、目标上形成整体。基层社会是西藏民主改革的发源地,也是西藏民主政治建设主攻发力的环节。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既促进了基层领域的各项发展进步,推动了西藏整体的政治发展进程。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的基层民主建政历程,始终贯穿了党的建设、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向现代发展的长期实践中,为西藏整体的政治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基础、制度基础、人心基础。一是随着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政策的全面落实,党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有了极大提升,增强了广大人民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自觉和行动。党在西藏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更加牢固扎实。二是基层民主建政中,大力推行的基层普选、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基层群众自治等,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在西藏得到进一步的深入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了成功实践,全面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各类惠民政策,特别是脱贫攻坚政策的深入实施,形成了强大的政策合力,为西藏的政治发展凝聚了广泛人心,汇聚了强大力量。

四、总结与展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西藏和四省藏区长治久安,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要把基础性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坚持依法治理、主动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紧紧依靠各族干部群众。”[20]广大农牧区是西藏社会的主体,是发展改革稳定任务最艰巨的区域。进一步巩固发展西藏基层政权,推进基层民主政治的现代化,对于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推进西藏的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平解放以来,西藏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政治的历史性变革和跨越式发展,充分表明了党的治藏方略在西藏得到成功实践,充分证实了西藏广大人民群众已全面行使了各项政治权利,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充分表达了西藏基层民主政治已经迈上了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并不断向前发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巩固和发展西藏基层民主政权,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一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做好西藏工作关键在坚持党的领导。在基层民主政治领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的始终,壮大党员队伍,提高能力素养,优化工作环境,进一步提升党的领导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二要坚定不移深入贯彻党的治藏方略。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是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既有继承性,又有创新性,符合中国国情,契合西藏实际,对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基层发展、实行依法治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是西藏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三要全面提升基层内生能力。西藏是全国范围内贫困面最广的地区,西藏的基层是区内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基层民主政治既促进或制约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又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定影响。要把巩固和发展基层民主政治作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战略支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通过整合资源,加强制度创新,进一步消除阻碍基层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激发基层发展活力,提升基层内生动能。四要持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既是提升西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键要素,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依法治理,就是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下大力气破解基层治理中的短板和难题,提高法治意识、健全法律体系、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全方位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五要着力做好凝聚人心工作,凝聚人心是新时西藏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人的力量在心上,船的力量在帆上。”新媒体的不断涌入,即为西藏基层农牧区创造了更多便利,也带来一定挑战,各种信息便于传播,各种力量容易介入。要把基层的凝聚人心工作作为西藏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目标,大力推行利民惠民政策,全力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筑牢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夯实新时代治边稳藏的基层基础。

注释 

[1]毛泽东:《关于进军和经营西藏问题》[A],《西藏工作文献选编(1949—2005年)》[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第9页。

[2]参见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编著:《中国共产党西藏历史大事记(1949—2004)》(第一卷)[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第10—63页。

[3]列宁:《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54页。

[4]江村罗布主编:《辉煌的二十世纪新中国大纪录·西藏卷(1949—1999)》[M],北京:红旗出版社,1999年,第524页。

[5]王小彬:《中国共产党西藏政策研究》[M],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22—326页。

[6]孙宏年、倪邦贵:《西藏基层政权建设研究》[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0年,第82—83页。

[7] 1959年4月20日解散了昌都地区解放委员会,1961年7月9日解散了班禅堪布会议厅。

[8]今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克松居委会,民主改革之前,克松“谿卡”(庄园)是原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索康·旺青格勒在山南的六个庄园之一。

[9]参见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编著:《中国共产党西藏历史大事记(1949—2004)》(第一卷),第160页。

[10]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伟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M],人民出版社,2019年。

[11]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309页。

[12]“先进双联户”即坚持“联户平安、联户增收”,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共创和谐、共同致富增收、共建美好家园。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73页。

[1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伟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81页。

[16]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伟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

[17]同上。

[18]拉加当周:《克松,沐浴在党恩下的一片热土》[J],《中国西藏》2019年第1期,第26页。

[19]陈家刚:《基层治理:转型发展的逻辑与路径》[A],《基层治理》[C],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第8页。

[20]习近平:《习近平强调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加快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新华网,2015年8月25日。

[作者简介]拉加当周,藏族,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当代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 100101)

来源《中国藏学》2019年第3期

版权所有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保留所有权利。 京ICP备0604533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5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