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明、普布次仁:论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国共产党治藏方略形成的历史贡献

发布时间:2018-09-05 10:50:00 | 来源:《西藏研究》2017年第6期 | 作者:王少明、普布次仁 | 责任编辑:闫景真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指出,在60多年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形成了党的治藏方略,即“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必须牢牢把握西藏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对达赖集团斗争的方针政策不动摇;必须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必须把中央关心、全国支援同西藏各族干部群众艰苦奋斗紧密结合起来,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做好西藏工作;必须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巩固党在西藏的执政基础”(以下简称“六个必须”)[1]。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是党的治藏方略的开创者,在治藏的具体实践中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矢志不渝走社会主义道路,开创性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始终坚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注重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这些伟大举措是中国共产党治藏方略的理论来源和实践基础,为中国共产党治藏方略的形成提供了最为成功的经验和借鉴。深入分析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国共产党治藏方略形成的成功经验和历史贡献,对于理论上全面认识、深刻把握以及实践中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的治藏方略无疑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

一、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治藏的成功经验

自西藏和平解放初期,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探索开创了治藏的具体实践。经过民主改革、稳定发展和对西藏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在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坚强领导下,西藏实现了由封建农奴制迈向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跨越,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提供了坚实保障,西藏各族人民从此与全国人民一道走上了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这一历史进程中西藏取得的巨大成就,得益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治藏的成功实践与经验。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西藏革命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西藏各族人民在长期斗争实践中做出的正确选择。西藏之所以能够实现从封建农奴制向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性飞跃,是因为百万农奴的强烈要求,这是实现飞跃的内在依据,而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对实现这种飞跃起了最根本的决定性作用。

西藏的革命建设是在一个非常特殊和复杂的民族地区进行的。解放前的西藏,一直是一个政教合一、僧侣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社会,实行的是以封建领主所有制和农奴对“三大领主”[1]人身依附为基础的封建压迫剥削制度。同时,西藏又长期遭受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奴役,不但经济、政治、文化极其落后,而且分裂势力在帝国主义的唆使下为妄图维护自己集团的腐朽利益,积极实施分裂祖国的活动,给西藏各族人民带来了沉重灾难,给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造成严重危害。在这种情况下,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深入调查研究西藏历史和现状、科学分析西藏社会性质和基本矛盾的基础上,为既能实现祖国统一、西藏解放,又能避免伤害民族感情,减少民族隔阂,加强民族团结,有利于西藏人民利益,科学制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革命任务。随后根据形势发展,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广大劳动人民强烈要求改革以推翻封建农奴制的新形势下,又适时提出了西藏的民主改革任务,不断带领西藏人民在革命建设事业中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

(二)走社会主义道路,是西藏革命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之路

社会主义是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道路。西藏回到祖国怀抱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西藏社会发展、民族进步的根本之路。解放以前,由于西藏反动落后的封建农奴制,严重束缚了西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遭受着封建农奴主的残酷压迫和剥削,过着暗无天日的悲惨生活。西藏和平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启发和教育下,广大农奴觉悟不断提高,逐步认识到封建农奴制度的统治是苦难的根源,也是西藏社会长期处于缓慢发展、甚至停滞状况的根源。他们强烈要求同国内其他地区和民族一样,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翻身解放,当家作主。因此,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大农奴积极参加平叛斗争和民主改革,砸烂脖子上的锁链,实现了从奴隶到国家的主人的历史转变,翻身获得解放。在民主改革和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大的农牧区又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走上了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2013年,西藏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07.67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7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23元。西藏绝大多数人口摆脱了延续上千年的贫困,基本达到了小康生活水平。2006年以来实施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全面完成,46.03万户、230万农牧民住上了安全适用的房屋。农牧民人均居住面积达30.51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42.81平方米。人口大幅增长,2013年达到312.04万人,人均预期寿命为68.2岁,分别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三倍和两倍”[2],而西藏民主改革之前,1958年的工农业总产值仅为2.02亿元[3]536。鲜明的历史对比,生动而有力地说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

(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西藏革命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政治保障

对于一个多民族国家来说,采取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来处理国内民族问题,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和各民族前途命运。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在西藏和平解放之前,邓小平同志1950年7月21日在欢迎西南地区中央民族访问团大会上就曾指出,“毛主席对西藏问题就确定了两条,第一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第二是进军西藏‘不吃地方’。”[4]27邓小平之所以这么讲,是因为早在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确定了“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4]3这一基本民族政策。而关于如何实现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周恩来总理特别指出,“凡是少数民族都有自治权利,在统一法令之下,自己管理自己,……将来西藏解放后,也要组织区域自治政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今天在我国大家庭中是希望团结的,唯一正确的方法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4]17西藏自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和1965年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来,保障了西藏人民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所享有的平等权利,巩固了祖国的统一,维护了国家的稳定,加强了民族团结,充分发挥和调动了西藏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西藏经济得到迅速发展,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保护,历史优秀文化得到不断传承和弘扬,西藏成功地走上了与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平等发展、共同繁荣进步的光明大道。

(四)坚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西藏革命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原则

搞好经济建设,改善民生,是中国共产党在西藏工作的重要原则,也是领导西藏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西藏民主改革基本完成以后,各项事业出现了新局面。但在经过了近两年的平叛改革激烈斗争以后,广大农牧民群众需要在自己分得的土地上安心生产,休养生息。基于此,毛泽东、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都提出,西藏要稳定发展,改善民生。1961年1月23日,毛泽东主席在同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的谈话中指出,“西藏社会制度经过改革,从封建农奴制变成了农牧民个体所有制,要安定一个时期。现在只搞互助组,不搞合作社,发展生产,使农牧民安定下来,生活得到改善。”[4]27次日,周恩来总理在与班禅、张经武讲话时谈到,“不要主观,一切从群众的需要出发。西藏的方针、政策概括起来就是,土地所有制是农民个体所有制,这个制度要继续好多年,中心是增加生产。这条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5]1834月21日,中央下达《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提出今后西藏必须采取稳定发展的方针。“从今年(指1961年)算起,五年内不搞社会主义改造,不搞合作社(连试点也不搞),更不搞人民公社,集中力量把民主革命搞彻底,让劳动人民的个体所有制稳定下来,让农牧民的经济得到发展,让翻了身的农奴群众确实尝到民主改革给他们带来的好处。”[4]254为贯彻落实稳定发展方针,西藏工委先后制定了农区、牧区、寺庙和边境地区的工作条例,并规定了《关于农村中若干具体政策的规定》(即农村26条)、《关于牧区当前若干具体政策的规定》(即牧区30条)等若干具体政策,成立了中共西藏工委技术革新委员会,主抓以发展生产为中心的各项工作。这些系列化的具体政策,全面体现了稳定发展方针的精神,满足了农牧民群众的热切期待,受到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衷心拥护,很快成为调动群众积极性和推动西藏工作的巨大力量。总之,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贯穿西藏革命建设整个历史时期,是确保西藏革命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原则。

(五)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是西藏革命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基础

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是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必然要求和题中之义,是西藏革命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基础。西藏和平解放以来,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西藏实践情况出发,慎重稳进,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把各族人民团结在党和中央周围。西藏民主改革之前,1951年5月26日,毛泽东主席在审阅《人民日报》社论稿《拥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时,修改道:“一切进入西藏地区的部队人员和地方工作人员必须恪守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必须防止和纠正大民族主义倾向,而以自己的衷心尊重西藏民族和为西藏人民服务的实践,来消除这个历史上留下来的很大的民族隔阂,取得西藏地方政府和西藏人民的衷心信任。”[4]551952年10月26日,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示西藏工委和西南局,“你们必须坚决遵守和执行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和保护宗教的政策,对纯属宗教范围内的事情,不要做任何行政的干涉。”[4]891955年9月4日,中央在回复西藏工委西藏改革的性质问题时再次指出,“我们党在西藏地区的任务也就是这样,必须用长期的帮助来实现西藏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事实上的平等。……这就要求我们特别注意汉藏民族间和西藏民族内部的团结,尊重西藏民族的平等权利(包括尊重西藏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自由和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等权利)。”[4]12即便是在1959年对西藏一边平叛一边民主改革时,中央依然提出要“继续坚持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红、黄、白民主改革、花、黑等教派一视同仁。”[4]204可见,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是一以贯之的,坚定不移的。由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长期以来始终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西藏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不断巩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信教群众得到切实保护和尊重,为西藏革命建设事业取得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六)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西藏革命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西藏和平解放以来西藏各项政策的实施与各项工作的开展,都与党的统战工作密不可分,都靠统一战线这个法宝,一方面宣传教育群众,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和影响上层宗教爱国人士,建立、巩固、扩大了党在西藏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西藏和平解放与革命建设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亲自参与统战工作。1949年8月6日,兰州解放之前,毛泽东主席给彭德怀的电报就指出,“你们攻兰州时请十分注意保护并尊重班禅及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以为解决西藏问题的准备。”[6]1周恩来总理在中央民委举办的藏族干部研究班上也明确指出,“若跟国民党、帝国主义走,我们反对他;凡是赞成反对共同敌人,特别是反对帝国主义与国民党反动派者,我们与他合作,如果达赖反对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我们仍要团结他。”[4]17而邓小平同志在讲到西南少数民族问题时,则进一步指明了西藏统战工作的方法。“所有一切工作,都要掌握一个原则,就是要同少数民族商量。他们赞成就做,赞成一部分就做一部分,赞成大部分就做大部分,全部赞成就全部做。一定要他们赞成,要大多数人赞成,特别是上层分子赞成,上层分子不赞成就不做,上层分子赞成才算数。”[4]281949年11月到1954年4月期间,毛泽东、朱德、周恩来更是先后8次给达赖、班禅写信、发电报[4]4—106,跟他们坦诚布公地交流沟通,交换意见,互赠礼物,并促进他们的团结,为西藏统一战线工作树立了典范。总之,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从西藏实际出发,坚持慎重稳进和爱国不分先后的原则,孤立少数,团结大多数,通过各种群众组织广泛联系上层人士,与帝国主义分裂势力和西藏地方分裂分子进行着不懈的斗争,做到了既讲团结,又讲斗争;既维护祖国统一,又加强民族团结。同时,充分尊重和考虑西藏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赢得了各族群众的热烈拥护和广泛支持。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娴熟地把党的统战政策成功地运用于实践之中,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是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实事求是的创造性的高度统一。”[7]

(七)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是西藏革命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力量

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重要政策。因为少数民族干部最了解本民族的特点及人民的愿望和要求,通晓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字,熟悉本民族的历史、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同本民族人民有着天然的联系。他们在本民族中的作用,是别的民族干部所不能代替的。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和关心培养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提到解决民族问题、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促进民族繁荣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毛泽东主席在当初做出解放西藏的决策时,就要求西北局、西南局训练藏族干部。“目前除争取班禅及其集团给以政治改造(适当地)及生活照顾外,训练藏民干部极为重要”[6]4,“第一步是限于三个半月内完成调查情况,训练干部,整训部队。”[4]9毛泽东主席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时还特别强调,“一定要帮助少数民族训练他们自己的干部,团结少数民族的广大群众。”[4]21周恩来总理也多次提到西藏培养民族干部的重要性。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以后,他向在西藏工作的汉族干部提出,要“必须培养民族干部,要大量培养藏族干部”[3]355。1955年3月9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帮助西藏地方进行建设事项的决定》,决定“将西藏军区干部学校,改为西藏地方干部学校,并予扩建,以加强培养训练藏族及其他民族干部的工作。”[4]132—133从和平解放到西藏自治区成立的15年间,西藏各级党政部门在培养民族干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大量民族干部在实践中接受了考验,提高了素质,成为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创造新生活中信得过的领头人。“到一九六一年底,全区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达到1.5万多名,占全区干部总数的53.4%”[3]359,这些民族干部在西藏的和平解放、民主改革以及西藏的各项建设事业中,做出了重大贡献。

通过对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治藏成功经验的系统总结,不难得出,这些经验是中国共产党“六个必须”的治藏方略完整体系的理论之源、实践之母,与中国共产党“六个必须”的治藏方略一脉相继。

二、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治藏成功经验的现实指导意义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开创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然而,在苏联解体之后,特别是在2008年拉萨“3•14事件”和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之后,有关中国民族制度和民族政策“苏联模式”的妄自菲薄、自我贬低之声不胫而走,个别学者不能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主流,用“美国经验”质疑中国的民族制度和民族政策,造成了民族工作领域和西藏工作的思想混乱、自信缺失。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治藏的成功经验,对于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定不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治藏方略有着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这是实践证明了的中国共产党治藏方略所必须坚持的根本政治方向和强大政治保障

201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西藏60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揭示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也就没有新西藏。只要我们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西藏必将迎来更加繁荣、更加进步、更加美好的明天。”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藏所必须牢牢坚持的正确政治方向和强大政治保障。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西藏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坚强领导核心。在西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自治区成立、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始终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同西藏具体实际相结合,团结带领西藏各族人民,制定了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在雪域高原进行了最广泛、最深刻、最生动、最伟大的社会实践,推动了西藏逐步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专制走向民主、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封闭走向开放,实现了西藏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无法比拟的社会进步和事业发展,实现了西藏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历史有力地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西藏革命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办好西藏的事情,也关键在党。今后我们必须继续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做好西藏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西藏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它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不仅结束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的黑暗历史和百年备受压迫、奴役、侵略的悲惨境遇,实现了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也实现了西藏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的制度巨变。“社会主义的任务就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力量,使人民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8]157社会主义制度遵循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使我国这样一个“一穷二白”的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变成了一个繁荣昌盛、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一历史进程中,西藏实现了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文化繁荣、民族融洽、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生态良好。总之,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调动西藏各族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民族平等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也有利于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富裕,这一制度必须一以贯之,始终坚持。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西藏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基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邓小平同志强调:“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我们有很多优越的东西,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8]257与历代中央政权经略民族地区所实行的羁縻怀柔制度不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又实事求是,顺应人心;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在2015年中央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民族政策均由此而来,依此而存。这个源头变了,根基就动摇了,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关系等问题上就会产生多米诺效应。”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论断,是对“第二代民族政策”“苏联模式”等错误观点的根本否定,是“我们党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最深刻的阐释”[9],必须牢牢坚持。

(二)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这是实践证明了的中国共产党治藏方略所必须坚持的基本政策要求

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治藏一条重要的成功经验。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机遇和挑战并存,西藏经济加快发展势头和发展低水平并存,国家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与基本公共服务依然薄弱并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反对分裂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并存的现实条件下,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现在问题之所以会产生,不是因为没有政策,而是因为有政策不落实。”因此,在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方面,就要求必须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二者不可偏废。要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加强对相关法规和制度的研究,在确保国家法律和政令实施的基础上,依法保障行使自主权。同时,也要求西藏主动担负起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责任。

(三)改善民生、凝聚人心,这是实践所证明了的中国共产党治藏方略所必须坚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坚持不懈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确保西藏革命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原则,贯穿了西藏革命建设整个历史时期,在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更需要牢牢坚持。和平解放以来,西藏经济社会虽然得到显著发展,但与内地沿海发达地区发展差距持续拉大的趋势没有根本扭转,长久下去可能会造成民族关系、地区关系失衡。特别是在西藏这样的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地区、反分裂斗争的主战场,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不仅关系到发展目标和发展动力,也关系到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因此,这就要求西藏必须要加快推进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重点抓好教育和就业等基础性、保障性民生工作,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同时,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凝聚好人心这一最大的政治,切实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认同,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人心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这是实践所证明了的中国共产党治藏方略所必须依靠的根本力量

西藏和平解放初期,因为有着一支坚强有力的干部队伍,使得各项工作的局面迅速打开。特别是在近些年国际风云变幻,不少国家和地区民族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西藏干部队伍确保了西藏始终保持民族团结、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目前新的形势下,西藏的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结构不尽合理,政工型干部较多,专业技能型干部偏少,具有适应市场经济和复杂环境能力的干部在数量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增进,这都要求必须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各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此外,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还要求各民族干部首先要加强民族团结,以党和国家事业为重,相互支持,相互尊重,了解彼此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和生活习惯,形成全心全意服务各族人民群众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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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习近平:加快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EB/OL].http://www.zytzb.gov.cn/tzb2010/yaowentoutiao/201508/4ce629fdfl7641cbbb104c309ad29a2f.shtml,2015.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西藏发展道路的历史选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3]丹增,张向明.当代中国的西藏(上)[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工作文献选编(一九四九—二〇〇五)[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5]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中共共产党西藏历史大事记(1949—2004,第一卷)[G].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

[7]白马朗杰.西藏和平解放时期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的成功实践[N].西藏日报,2006-05-23.

[8]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9]郝时远.习近平民族工作思想述论[N].中国民族报,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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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大领主,即官家、贵族和寺院。西藏的农奴主阶级由官家、贵族、寺院三大领主及其代理人组成。

(本文作者:王少明  普布次仁,摘自《西藏研究》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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