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勒:西藏家庭与西藏现代化三个发展阶段

发布时间:2018-05-02 10:30:00 | 来源:《中国藏学》2011年第2期 | 作者:格勒 | 责任编辑:闫景真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笔者几乎每年都带课题组进藏,进行文化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我们每次实地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家庭,包括农民、牧民和城市居民的家庭。我们调查方法中最有效的是入户问卷调查。一般都是在统一设计问卷、统一调查时间和统一调查对象等条件下,各调查组分赴城市、农村、牧区各调查点进行调查。每次调查的横向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家庭基本情况、家庭人口、家庭关系、家庭组织结构、家庭收入和支出、家庭经济管理状况、家庭生产资料和生活耐用消费品、家庭生活方式、住房情况、劳动力、业余生活时间安排以及养老、生育、子女教育等十多个项目。这些内容以西藏家庭这一社会的基本细胞的变化为中心,既可以反映出当前西藏基层社会家庭以及生活方式的方方面面,又可以对西藏解放后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宗教、人口等方面的全面情况进行纵向的历史比较。其纵向分为三个大的历史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为“民主改革前后”,即1951—1966年;第二个阶段为“人民公社时期”,即1966—1978年;第三个阶段为“改革开放以来”,即1978—2010年。我们这样划分阶段的目的在于,通过比较发现变化的一些规律。

本文是在我们对西藏城市、农村、牧区十几个居民点的十多年家庭调查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的基础上,综合多年来课题组撰写的调查报告和专题论文,结合实地调查的访问材料和观察体会,借鉴中外社会人类学家和藏学家的研究成果,从不同的研究层次、不同的专业角度,对西藏60年来三个比较明显不同的发展阶段进行比较研究,试图从中发现过去60年西藏社会发展变化的一些轨迹。

我们之所以重视对西藏家庭社会的调查,是因为西藏居民的衣食住行的特点基本上都是通过家庭反映出来的。如果说整个西藏是建立在家庭基础上的宏观社会,那么家庭是西藏人民日常聚集和共同生活的微观社会环境。人类自身的生产,包括两性的结合、生育、抚养、教育、成人、养老、送终等更离不开家庭。几千年来,人们以家庭为中心,进行各种生产,从事一切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西藏家庭的变迁实际上就是西藏社会变迁的一个缩影。因此,我们拟从对家庭的微观调查入手,了解和探讨西藏解放后60年的社会变迁状况。

西藏历史上经历了人类社会共同的一些发展阶段,即狩猎采集,传统农业牧业社会和现代工业社会的三个重要阶段。从马克思社会发展学说看,西藏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农奴制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大的阶段。西藏和平解放和民主改革使西藏从封建社会的初级阶段即农奴制社会直接跨越进入社会主义,中间没有经过封建地主经济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其结果是民主改革以前的西藏基本上没有现代化的工业基础。因此,我们说西藏的现代化虽然经历了曲折的萌芽阶段,但真正现代化的工业社会始于和平解放和民主改革以后。从这个角度讲,60年来西藏社会经济经历了三个大的发展阶段和两次大的生产力飞越或跨越式发展。

一、第一阶段(1951—1966)

和平解放和民主改革以前的西藏是一个政教合一僧侣贵族联合专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其社会的中心和所维护的最高利益和核心利益就是宗教,宗教价值是衡量一切社会现象的核心标准,落后贫穷的经济基础背负着一个被认为“辉煌"的宗教意识形态,社会经济被束缚在近乎停止和僵化的边缘,严重阻碍了西藏现代化的起步。20世纪初西方的入侵和所谓西方文明的传入也没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制度。1951年和平解放和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经过一系列不间断的社会改革,西藏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发生了从没有过的转变。新的社会通过政治和阶级斗争为中心,使得占西藏总人口95%以上的农奴第一次翻身解放,获得自由,获得自己所有的生产资料,政治上通过教育和培养,一大批农奴出身的、进步贵族出身的藏族进入地方政府和党委的各级班子,当家做主人。西藏经济上第一次有了现代意义上的工业、交通、通讯、城镇、服务。但受计划经济和体制的影响,延缓了西藏现代化的发展速度。我们的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在这个阶段,西藏人民知晓程度最高的国家政策和政治大事之一是民主改革。人们普遍对民主改革记忆犹新,并表示非常满意。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条:

1.传统的西藏社会是一个政教合一的早期封建社会——封建农奴制。这种制度的基本特点是农奴被迫按照封建领主的规定,以失去人身自由为代价从封建领主那里领取一块份地,世代使用,从此农奴被终身束缚在土地上,对封建领主处于人身依附的地位,成为农奴。土地和大部分牲畜掌握在占总人口5%的僧侣、贵族和地方政府手里。广大农奴没有属于自己所有的土地,而且还要承担相当沉重的无偿劳役,缴纳高额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劳动者的生产仅足以糊口、苟延生命,他们的生产仅起一个维持延续生命的功能。农奴们也很清楚,他们生产的任何产品的增加,大部分都会被领主掠夺,被少数人消费享用。因此,人们必然会失去任何改进生产技术和增加产量的劲头。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无论是江孜班觉伦布村昔日被称作“朗生"的家奴们,还是拉萨“鲁固帮仓"昔日的乞丐们,都认为民主改革前的社会是极少数人享乐、大多数人贫穷的黑暗社会。1959—1961年的西藏民主改革,第一次废除了西藏封建农奴主所有制,广大农奴分得了千百年来梦寐以求的土地和牲畜等基本生产资料。百万农奴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成了自己土地的主人,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放牧,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民主改革前后相比,农村的粮食生产增长迅速,牧区人均拥有的牲畜数量增加了近一倍。因此人们对这场改革记忆深刻,永世难忘。

2.民主改革废除了广大农奴对三大领主的人身依附,农奴获得了自由,并成了新社会的主人,享受着宪法和有关法律所赋予的各种权利,直接参与自己管理自己的各种政治和经济活动。人民从这场变革中品尝到了从未有过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得到了实惠。特别是那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如朗生、堆穷以及乞丐、铁匠、屠夫等,在旧社会一无所有,民主改革以后,他们不但分得土地、牲畜、房屋,而且社会地位空前提高,与昔日他们的主人平起平坐,获得了真正的翻身解放。据统计,到1960年10月,西藏全区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共没收和赎买了农奴主阶级占有的耕地280多万克(每克相当于一亩),分给了20多万户、80多万无地的农奴和奴隶所有,同时还在农牧区解放了2万多名奴隶。[1]正因为如此,这次被调查者中凡满40岁以上的人,对这场举世瞩目的社会大变革印象深刻,评价很高。

3.旧西藏社会中,家庭与世代耕种的土地联系在一起,家庭的结构与功能自然也受到土地制度的束缚。贵族家庭为了使世代聚敛的土地和财产不受分割,为了世袭的贵族地位不致下降,千方百计地维护多代同堂的大家庭不分离,甚至运用兄弟共妻这一特殊婚姻形式保持家庭的团聚。而贫苦的农奴家庭几乎没有属于他们自己的生产资料,无所谓财产分割问题。但是,繁重的乌拉差是按户或按土地的多少分摊,以户为单位经营的。因此,保持一定数量的家庭劳动力,不但便于家庭内部分工协作,而且能够经受繁重的、名目繁多的乌拉差压力。否则,农奴无力承受农奴制度下各种各样分户的重压。与此同时,农奴家庭的婚姻也受人身依附关系的影响,不但婚前要向领主报告,而且不同领主庄园属下的农奴结婚,必须征得双方领主同意。这一切客观上阻碍了家庭的兴旺和发展。民主改革这一土地所有制的变革,使得维系大家庭的物质基础不复存在。土地通过没收后的近乎平均的分配,使人人都有了维持生存和发展的同等物质条件,加上许多昔日没有住房的农奴分到了属于自己的住房,婚姻实行自由的政策,使得大家庭内部的兄弟姊妹之间和祖孙辈之间分家立户成为可能。我们的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民主改革前后相比,7人户以上的大家庭明显减少,而1人户、2人户和3人户等小家庭迅速增加。这充分说明,民主改革后西藏家庭分化立户加快。

4.民主改革后四五年里,西藏大部分农牧区以家庭为基础的个体所有制经济没有改变,使家庭经济出现一段加强和发展的重要时期。由于以家庭为中心的个体经济极为适应当时西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以,民主改革后连续6年全西藏农牧业生产都增产、增收[2]。相关资料显示,西藏民主改革前10年,地方经济的总量在1.5亿元上下徘徊,经济发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从1959年民主改革到1965年自治区成立的6年间,地区经济总量快速增加,达到3.27亿元,年均增长11.1%,西藏经济进入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现在许多西藏的干部和群众也认为,这个时期是西藏解放后最好的时期之一。

5.群众对民主改革时期的“老西藏”干部(第一批或二批进藏的干部)和解放军有好感。许多老农牧民和居民夸当时的干部懂政策,工作深入、生活俭朴,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办实事。与藏族人民同吃、同住、同劳动。解放军遵纪守法,一心为西藏人民,评价很高。

二、第二阶段(1966—1978)

西藏民主改革后时隔不久,西藏家庭经济尚未得到最充分的发展,另一场史无前例的社会改革在西藏农村、牧区和城市里轰轰烈烈地进行了,这就是人民公社化和文化大革命,而且西藏建立人民公社的工作基本上是在“文化大革命”动乱中进行的。因此,这场改革基本上是政治主导性的变革,社会和政治革命的步伐明显快于经济水平的提高,而物质生产力并没有相应地得到大幅度提高,形成了我们常说的“穷过渡”。无论是公社,还是生产队,不仅仅是超越家庭、家族和部落的经济组织,而且是行政组织。在西藏建立的人民公社一般都是两级所有,以队为基础。生产队实际上成为国家与家庭之间的中间组织。其功能不仅仅是生产资料从家庭所有变成集体所有,而且生产经营中的劳动组织和分工也从家庭范围扩大到生产队。产品和资源的分配也以队为单位进行,同时推行了农副产品统购统销的体制,甚至社员少量的自留地、自留畜等在西藏也一度被取消。在城市里把家庭私营商业和服务业都当成“资本主义尾巴"割掉。许多生产民族商品的手工业都被迫转产。在这种情况下,家庭的传统功能除了养育孩子和养老防老等之外所剩无几。应该说,从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到以生产队为单位集体组织生产,在西藏是一个大的社会变革。因此,这场变革对西藏家庭功能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和冲击。

1.削弱了家庭的生产功能。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公社化运动是试图以集体化来取代部分家庭功能的改革。

2.强调阶级斗争,建立和加强阶级队伍,大搞意识形态方面的宣传,从而使阶级意识不断上升,而以家庭为中心的血亲关系逐渐淡化,血缘意识受到遏制。

3.农牧民家庭成员都在生产队统一管理之下。凭工记分,靠工分吃饭,使得每一个家庭成员的传统角色发生了一定的变迁。例如,妇女有更多的机会离开炉灶和住房,参与社会活动。子女们经常参加超越家庭的各种社会组织,并获得较多的工分,提高了在家中的地位。总之,人与人之间新型的超越家庭的关系不断强化,对户主与家庭的权威构成很大的挑战。从而使家庭的分化离户过程加剧,家庭结构进一步向小型化方向发展。

4.由于从生产到分配、销售都实行国家下达的统一计划,县政府、公社、生产队实行一条龙管理和服务,家庭与集体、国家的关系更加紧密,同时,家庭成员对集体、国家的依赖性也随之增强。人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已经习惯于这种平均分配原则下“一大二公"的依赖生活。甚至在今天,仍有不少老牧民留恋人民公社时期的依赖性的经济生活。如安多县腰恰乡的调查问卷显示,46户牧户中还有26%的户主表示对人民公社制度“满意”。一位当地的老牧民说:那时(人民公社时期)“大家都按工分吃饭。没有贫富不均,而且看病不要钱,子女上学不用愁"。但大多数被调查者(包括农区、牧区和城市)表示对人民公社制度“了解”,但“不满意”。

5.统购统销,平均分配,一切统一计划的体制并不能激发个体生产的积极性,加上严格的口粮制度和户籍制度限制了人口的流动和商品交换,西藏经济不但没有持续发展,反而受到破坏。自1966年起,西藏粮食三年减产,两年平产。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全面下降,财政收入出现负增长。[3]

6.在历史上,藏族就很巧妙地把农业和牧业、种植业和家庭手工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高原上最理想的家庭经济结构。人们在高原上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一是土地,二是家庭手工业。吃靠土地,用靠手工业。但“文革”期间,大量的手工业工人被强行转为农民,仅江孜镇就有500名手工业者转为农民。在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口号中,农牧民家庭中传统的手工织机被没收,仅扎囊县就没收了4000多台。以手工业为主的家庭副业遭到破坏。其结果使民族手工业产值由1965年的892万元下降到1976年的不到300万元[4],严重影响了家庭经济收入。例如我们调查的江孜县班觉伦布村,1965—1976年人均纯收入没有超过50元,人均粮食一直在600—700斤之间浮动。整个西藏经济进入停滞状态,家庭经济受到很大摧残。

7.政社合一,干部下乡频繁(以意识形态宣传为主),在生产队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并包办社、队的领导权,直接指挥公社和生产队的生产。生产队如一个扩大的大家庭,代替了不少家庭的功能,干部犹如户主或家长,大小事都过问包办。结果形成群众有事找乡村干部的依赖习惯。在我们的调查问卷中“如果遇到困难或纠纷首先找谁解决"一栏中大家普遍填写的是“干部"。当然,西藏群众对干部的这种依赖习惯是自民主改革后逐渐养成的,人民公社化后,只不过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而已。其结果是家庭户主的权威受到挑战。

综上所述,这一时期高度集中统一的人民公社组织形式大大强化了集体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家庭的功能被大大削弱,家庭社会文化受到了猛烈冲击。但由于这种冲击和变革没有建立在物质生产力的高度增长的基础上,所以最终以失败告终。

三、第三阶段(1978—2010)

自1978年底开始的对外开放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在西藏同样取得了很大成功,使得西藏农村、牧区和城市社会发生了诸多变迁,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改革开放以后,西藏农村、牧区实行了以“两个长期不变"(即牧区实行“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和农区实行“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的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家庭联产承包自主经营的责任制,土地和牲畜的使用权、所有权由集体转到了个体农牧民手中,使他们有了与各自利益直接挂钩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主动权。这样,农牧民由过去的一个靠工分吃饭的简单的劳动者,变成既是劳动者,又是经营者,从而充分调动了千百万西藏农牧民的家庭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农牧民的收入,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以江孜县班觉伦布村为例,1976—1994年,人均粮食从730斤增加到了2938斤,人均纯收入从49.53元增加到842.30元。1994年的人均收入与公社初期的1976年相比,增加了13倍。又如,对安多县腰恰乡40多户牧民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改革开放以后人均牲畜占有量比民主改革前增长了128.98%,比改革开放前的92.86头增加了近36头。现在人均拥有牲畜120头以上的富裕户就占总户数的20%左右。85%以上的牧民家庭已达到了中等以上的生活水平。“十一五”期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先后跨上3000元、4000元台阶,由2005年的2078元增加到2010年的4138.71元,比2005年增加2000多元。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980元,比2005年增加6569元,增长78.1%。这得益于“十一五”期间西藏安排扶贫项目2160个,使农牧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700元的贫困人口由2005年的96.4万人减少至2010年的50.2万人。因此当我们在调查中问及有关实行“两个长期不变"政策之后的家庭生活变化程度时,被调查者中大多数认为有“显著提高"。当我们又问及“您认为什么时期政策最好"(民主改革后、人民公社时期、改革开放以后),被调查者普遍认为改革开放以后的政策最好,而且纷纷表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西藏一系列政策表示满意和衷心拥护。

2.20世纪80年代以前,西藏绝大部分劳动力从事单一的农牧业生产,仅极个别兼营副业生产,劳动力结构单一。改革开放以后,农牧区封闭单一型的自给自足经济逐渐转向开放多样型的商品经济。牧区“以牧为主,多种经营",农区“以农为主,多种经营"。在市场经济调动下,农牧民不再仅仅从事农牧业,而开始利用开放的市场和方便的交通,从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等多种经营,形成农、牧、林、副和多种经营相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结构。一些地区的乡镇企业发展得很快。于是在西藏农村、牧区都出现了许多亦农亦商、亦牧亦工的兼业户和专业户。[5]自此,西藏农村、牧区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开始向开放型的商品经济转变。

3.伴随着市场的发育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西藏农牧民和城市居民在解决温饱问题的基础上,经商的人数在逐渐增多。仅在拉萨市301户、1175人中随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业人口行业分布中商业占24.4%,比例最高[6]。经商赚钱已成为拉萨市居民的一种新观念,人们从实践中总结出无商不富的道理。于是涌现出一大批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户和集体户,他们在商业、饮食、旅馆、服务、交通运输等方面大显身手。甚至有的家庭联户办起了各种各样的加工厂和公司。尤其令人高兴的是,一部分农牧民也开始走出农村牧场,走向城镇、走向市场、走向更加宽广的外面世界,寻找致富的道路。到2009年,西藏自治区拥有4000多名民营企业家,而且政府整体财政收入中,民营企业贡献占73%, 283万人口中,民营企业解决就业32万人口。非公企业在西藏建设方面作出非常大的贡献。而千百年来西藏农牧民被紧紧地捆绑在土地上的传统形态第一次被历史性地打破了。农牧民的活动范围逐渐从帐篷、村落扩大到乡和县,甚至扩大到那曲、日喀则、拉萨等城镇市场。这种人口流动的增加,反过来又促进了西藏农村牧场的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4.在温饱问题解决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西藏居民的消费需求也在发生变化。他们的生活不再仅仅是吃饱穿暖等基本生理需求,而是开始追求更高一层的享受。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牧民,他们的生活正在由温饱型向消费型转变,而且,人们通过市场购买各种物品来满足消费的商品消费形式在逐渐扩大。因而消费结构也随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1)住房方面,农牧民和城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已得到满足。现在普遍追求的是旧房改造为新房,平房改为楼房。尤其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发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于2006年元旦向全区各族人民庄严承诺:整合财政资金、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和援藏资金,实施以农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和扶贫搬迁为重点的农牧民安居工程,用5年时间让全区住房条件比较差的80%、21.98万户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屋。截至2010年底,西藏农牧民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70亿元,覆盖全区27.48万户、140余万农牧民,全区所有住房条件较差的农牧民住上了安全适用的房屋,全区农牧民人均住房面积较安居工程实施前增加了4.07平方米,达到23.62平方米。安居工程使西藏各族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新农村建设的成果,过上了既“安居"又“乐业"的幸福生活。许多新房装饰极为华丽,超过了解放前此地大贵族帕拉家的庄园。又如拉萨市鲁固居委会1596人,如今都住进了钢筋水泥石头建造的永久性房屋,并家家通电,院院通自来水,人均住房面积比民主改革前多了2.6倍。安多腰恰乡调查点的牧民大部分也已实现了半定居。80岁的空多是堆龙德庆县乃琼镇的村民。空多的家是一个宽敞、亮堂的藏式小院,院子分上下两层,上层是三间砖混结构的新房,明窗净几,家具一新。300多平方米的新房政府补助和贴息贷款占了大头。“安居工程亚咕嘟!(藏语:太好了)"空多竖起大拇指!

(2)吃的方面,变化最大的是逐步由吃饱向吃好转变,饮食结构向多样化方向发展。而且,食品中副食的需求在不断增加,对主食(如糌粑)、原粮、粗粮等的需求虽仍很大,但已呈下降趋势,牧区和城市最为明显。据我们的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安多牧民的主食糌粑的消费量下降,对面粉和大米等细粮和各种水果的需求量明显增大。不难看出,改革开放后西藏农村牧区的饮食消费中副食所占比重在逐年上升,家庭内自给性的食品虽然仍占相当比重,但已呈逐年减少的趋势。这主要是因为,近些年来农村牧区的商品经济开始活跃,农牧民的人口流动区域正在拓展,农牧民的收入增长幅度得到较大的增加。同样,拉萨城市居民的饮食和副食品的消费比农牧区增长快。尤其是文化、娱乐等非生活必需品的支出在消费支出中所占的比重明显具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上升幅度也远远大于农村牧区。这些变化趋势无疑是人们收入提高,饮食水平逐步提高的印证。

(3)穿着方面,西藏农牧民和城市居民,不再仅满足于服装要保暖,而且追求服装色调协调,式样新颖,对中高档穿着用品的需求量在逐步上升。牧民们不但穿传统的各类自制皮衣,而且越来越喜欢穿化纤、呢绒、毛料的衣服。安多腰恰牧村的牧民如今也喜欢穿轻便型的汉装,在被调查的45户牧民中,户均有8件汉装。这是一个醒目的变化。在江孜班觉伦布村,如今价值2000元一件的獐皮镶边的羊裘也开始步入普通百姓家中。拉萨城中穿汉装和西装的人越来越多,而且特别追求轻便、价高、式样新颖的服饰,穿着式样的更换比农村牧区更快。

(4)用的方面,逐步由对一般日用品和耐用消费品的需求转向对高档耐用消费品的追求。文化娱乐用品和享受发展型用品呈上升趋势。我们的问卷统计结果表明,各种高档耐用消费品,如电视机、洗衣机、录音机、录像机、汽车、摩托车等都是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步进入家庭的。

(5)改革开放以前,虽然西藏劳动者的收入逐年有所增加,但消费支出的投向单一,主要以解决生存和温饱问题为主。改革开放以后,消费支出的投向多样化,不但吃、穿、住、用方面的投资增大,而且文化娱乐和婚丧喜庆等非生活必需品的消费支出所占的比重也明显上升。唱卡拉OK、跳交谊舞、打台球、看电视、电影和录像、上网等已成为越来越多的拉萨市青年人的时尚娱乐和休闲方式,并逐渐由城镇传播到农村牧区。

5.改革开放以前,在农村牧区,公社和生产队担负着主要的生产协作、信息交流、娱乐以及调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功能。集体统一出工劳动、开会、集会、娱乐,集体协作成为农村和牧区社区成员生活的第二大环境。当时的家庭作为社区成员生活的第一环境,只承担少量的生产、生活及养老扶幼的功能。改革开放后,包产到户的推行改变了农村牧区社区生活的组织结构,一方面重新强化了家庭的综合责任,使家庭再次担负起生产、生活、培育后代的主要功能,从而使“文革”中一度被压抑的家庭文化和家族亲属血缘意识得到强化;另一方面,家庭综合功能的上升给血缘亲属关系带来了聚合的契机,使不少地方集体经济名存实亡,失去了对土地、牲畜等基本生产资料的管理权,行政支配与控制的手段大大减少。由此可见,承包制在西藏农村牧区引发的社会变革仍处在一个初始的低级状态,今后的发展还需产生出新的管理模式来代替家庭的某些功能。

6.从我们的问卷统计结果来看,国家的各项重大政策中“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西藏人民知晓程度最高政策之一。90.5%的家庭都表示“知道"并“了解”这个政策,而且普遍认为这项政策“很好",几乎没有人认为这项政策不好。这说明改革开放以后,西藏人民享有最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人们对现实的宗教政策感到满意。

7.改革开放以前,西藏的传播媒介以广播和报纸为主,许多偏远的农村、牧区看不到报纸、听不到广播,信息闭塞。改革开放十多年来,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和科技的发展,大众传播媒介的数量、种类、占有量也多起来。收音机、收录机、电视机开始进入普通老百姓家中,不再以奢侈品面目出现。在距拉萨市几百公里之外、海拔5000米以上的安多腰恰乡被调查的46户牧民家中就有21台录音机和19台收音机,绝大部分是改革开放后购买的。现在许多牧民就是通过这些收、录机知晓国内外大事,它消除了偏僻牧区与外界的隔阂。江孜班觉伦布村过去是一个由家奴组成的贫困村落,40多年后的今天,该村也有收录音机37台、电视机13台。在拉萨市,看电视已成为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调查的鲁固居委会45户家庭就有35台彩电和14台黑白电视机。尤其是“十一五”期间,西藏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县乡文化站、“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全区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0.28%和91.41%。电视机、收音机进入西藏家庭,不但大大地活跃了农村牧区和城市居民的业余生活,而且它所产生的潜移默化的作用正在深入农牧民和城市居民的心理内层。冲击着人们的许多陈旧的价值观念,无疑会对未来西藏人民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化,产生巨大的影响。

8.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家庭结构的变化。拉萨市区家庭结构改革开放后继续向着小型化和多样化方向发展。所谓小型化,就是指核心家庭、单亲和单身家庭增多,同时主干家庭减少。这次我们对拉萨鲁固居委会45户的调查统计表明,主干家庭改革后比改革前减少了7.5%。同样,家庭平均人口数也从人民公社时期的4.8人减少到改革后的3.7人,而单身家庭增加了10%,单亲家庭从零增加到7户。所谓多样化,是指各种类型的家庭结构都出现了。除了我们常说的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单身和单亲家庭之外,还出现了未婚同居的新家庭。这样的变化总的来说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以及新的家庭价值观念的冲击有密切的关系。此外,小家庭、核心家庭更适合城市化和工业化以及市场经济流动人口的需要。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拉萨市新一代青年人家庭独立意识增强的因素,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城市中就业机会的增加和市场的繁荣为年轻一代提供了更多的离开家庭走向社会的机会,由此造成父母对子女的控制减弱。子女进入不同的工作岗位之后(包括经商、经营企业等),他们的收入不再依赖父母,也不再由父母分配,而是他们自己直接掌握了收入的分配,甚至自己拿出收入中的一部分供养父母。从而他们在家庭中独立决定事情的机会也随之增多。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一方面接受与父母同住的传统大家庭,同时在实际生活中更多地追求婚后具有更大自由度和独立性的小家庭。这是西藏城镇中家庭分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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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藏的民主改革》[Z],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

[2] 《当代中国的西藏》[M](上),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

[3] 《当代中国的西藏》(上)。

[4]同上。

[5]见《中国国情丛书·拉萨卷》[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

[6]同上。

(作者:格勒   摘自:《中国藏学》201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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