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龙:区域性通史话语体系的经典之作

发布时间:2018-04-24 08:00:00 | 来源:《中国藏学》2018年第2期 | 作者:李大龙 | 责任编辑:

由拉巴平措和陈庆英担任总主编、张云为执行总主编的8卷13册、900余万字的巨著《西藏通史》历经14年的编撰,2016年由中国藏学出版社正式隆重,这不仅是我国藏学界的盛事,也是中国边疆研究学界乃至中国史学界的大事,首先应该表示热烈祝贺!原因有二:一是《西藏通史》是目前国内外第一部完整、全面、系统阐释西藏地方历史的通史性著作。二是《西藏通史》在2017年获得了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可谓其重大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已经得到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我不是专门从事西藏历史研究的学者,但30多年从事民族历史和边疆研究方面学术刊物编辑的工作经历,加之多年来在业余时间也从事民族历史、边疆历史及中国疆域理论的研究,对相关的研究状况也有一定了解,而西藏历史,尤其是吐蕃和唐朝的关系则是关注的重点方向。我知道《西藏通史》的编撰在十多年前就已经立项,也一直迫切期待着成果的早日出版。或许是机缘巧合,亦或是急切的心情冥冥中得到了回应,在参与中国出版政府奖评选活动时,尚未正式发行的该书赫然在列,得以先睹为快。尽管有时间的限制,没有仔细认真拜读的可能,但依然还是竭力推荐了《西藏通史》入围。我推荐的理由大致有3个,现利用这个机会略作阐述,或有助于学界加深对《西藏通史》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认识。

其一,西藏历史研究已经是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显学,但无论是西藏地区的稳定与发展,还是“一带一路”倡议的积极推进,都需要有我们自己完善的话语体系,以积极掌握国际和国内话语权,《西藏通史》的出版恰逢其时。

西藏地方有文字的历史长达千余年,也曾经出现过实现西藏地方“一统”且和唐朝共存于中华大地上的吐蕃政权,但其整个历史发展的轨迹,或者称之为最终的归宿,却是不断密切与中华大地上其他地区相互之间的关系,并成为了中国多民族国家疆域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代以来,在国势衰弱,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条件下,西方殖民势力将我国西南边疆的西藏地方觊觎的目标,并通过种种阴谋活动试图将西藏地方分裂出去,但都以失败而告终,没有得逞,这说明西藏地方成为中国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有其重要的内在动因和发展逻辑,是大势所趋,非人为势力所能阻挡。这是历史史实。但是,20世纪后期以来,西方反华势力和达赖集团分裂主义势力,不甘心失败,肆意歪曲历史,制造西藏自古就是“独立国家”的谬说,以迷惑世人,骗取支持,其中孜本夏格巴的《西藏政治史》可以视作一个代表,对西藏历史有种种不符合史实乃至肆意歪曲的解读。[1]与此同时,国外学者撰著的有关西藏历史的著作纷纷出版,如美国梅·戈尔斯坦撰著的《喇嘛王国的覆灭》[2]等,而我国学者的论著的影响则有待提高,有关我国西藏历史的话语权大有被西方学者控制的态势。实际上,这种情况并不仅仅限于西藏历史,在以往“长城以北非中国”“骑马民族国家”“内陆亚洲”等学说基础上近年来出现的“新清史”学派,虽然打着“新资料”(满文档案)、“新视角”的旗号,更有迷惑性,并最初招致了国内不少学者的追捧,但其瓦解中国传统历史叙述体系的意图却是明显的。[3]与此同时,2013年以来我国提出并积极推进的“一带一路”倡议也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的紧迫要求,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习近平同志在2016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明确指出:“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既取决于自然科学发展水平,也取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水平。一个没有发达的自然科学的国家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一个没有繁荣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国家也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文化软实力、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迫切需要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发挥作用。”[4]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的新时代要求。[5]

应该说,为了正确阐述西藏地方历史,我国历史学界尤其是藏学界做出了很多努力,也发表和出版了诸多的论著。在这些众多的论著中,如果说恰白·次旦平措等先生编著的《西藏简明通史》[6]针对《西藏政治史》的种种谬论做出了系统批驳,那么《西藏通史》则是分为早期卷、吐蕃卷(2册)、宋代卷、元代卷、明代卷、清代卷、民国卷(2册)、当代卷(3册),对西藏地方从早期到当代的历史发展给出了全面系统阐述,是集大成之作,从中我们不仅可以清晰地了解西藏地方发展的区域特点,更重要的是该书客观阐述了西藏地方成为中国多民族国家疆域重要组成部分的发展轨迹。因此,无论是从西藏地区稳定和发展的迫切需要,还是构建中国有关西藏地区历史话语体的时代使命而言,《西藏通史》顺应了新时代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尤其是史学界提出的构建有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提高国际话语权的时代要求。

其二,《西藏通史》是国内众多藏学研究学者集体努力的硕果,不仅完整展现了中国学者有关西藏历史的认知体系,也体现着中国西藏历史研究的最高水平。

《西藏通史》的总主编拉巴平措、陈庆英在该书《总序》开头即有如下表述:“这是我们课题组的同志们多年来辛勤努力的结晶,也是中国藏学界众多同仁通力协作的共同成果。”《西藏通史》是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承担的国家重点科研课题“西藏通史”的结项成果之一,应该说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为《西藏通史》的出版付出了很多艰辛,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无论是从《西藏通史》学术顾问、编辑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还是从总主编、执行总主编、各分卷主编以及具体的编撰者的来源看,一方面称之为中国藏学界“通力协作的共同成果”是准确的,另一方面也可以说《西藏通史》体现了我国西藏历史研究的最高学术水平。

《西藏通史》早期卷的主编是张云研究员和石硕教授,吐蕃卷的主编是是张云研究员和林冠群教授,宋代卷的主编陈庆英研究员和张亚莎教授,元代卷的主编是陈庆英、张云和熊文彬三位研究员,明代卷的主编是熊文彬研究员和陈楠教授,清代卷的主编是邓锐龄先生和冯智研究员,民国卷的主编是周伟洲教授,当代卷的主编是张云、朱晓明、周源、王小彬研究员。这些分卷的主编都是我国藏学研究的权威或领军人物,在西藏地方历史、藏族史研究方面有很深的造诣,而执行总主编张云研究员先后出任4个分卷的主编不仅有助于《西藏通史》编撰工作的协调,更有助于贯彻《西藏通史》的编撰方针和保证其学术水准。分卷主编如此,具体参与编撰者也是如此,近百位来自国内各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学者的积极参与,一方面为《西藏通史》的学术水准提供了可靠保障,另一方面也使《西藏通史》更具有代表性,体现了我国西藏地方历史研究的最高水平。

其三,精心设计,体例完备,堪称区域性通史撰写的典范。

以历代王朝为线索建构撰写中国通史,是中国史学界的一般做法。但是,撰写区域性通史尤其是《西藏通史》,尽管有陈庆英、高淑芬先生主编的《西藏通史》[7]和恰白·次旦平措等先生编著的《西藏简明通史》等可资借鉴,但体例创新依然是要面对的问题。而要做到体例创新,并不是简单的章节纲目的创新,或者内容侧重不同的创新,而更需要对西藏地方历史发展有深入了解和充分把握。在该书《总序》中,我们看到了总主编将西藏地方历史发展轨迹做出了高度概括,即所谓的“三个高潮”“两个低谷”。将7世纪初到8世纪中叶吐蕃王朝实现青藏高原的统一、13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中央王朝将西藏地方纳入直接管辖和新中国成立后西藏和平解放、至今作为“三个高潮”,而将吐蕃崩溃到13世纪元朝统一、1840年以后至新中国成立前作为“两个低谷”,这种认识无疑是客观准确的,显示着《西藏通史》的组织者充分把握住了西藏地方历史发展的大势和总体脉络。而具体到“早期卷”和“吐蕃卷”的划分,虽然脱开了中国通史的一般叙事方式,但更凸显组织者在体例上的精细安排。一方面,西藏地方在吐蕃及其之前的历史自有其特点,照搬通史撰写的通例不仅会给人削足适屦的感觉,和西藏地方历史发展的早期特点也难相吻合,另一方面“早期”和“吐蕃”的划分也明确体现了组织者对西藏地方历史的具体认识。

以上即是我推荐《西藏通史》入围中国出版政府奖的理由,值得说明的是其后在有时间仔细拜读该书的过程中,上述认识不仅没有丝毫改变,反而更加强烈,因此也可以说这3点认识也构成了我对《西藏通史》的总体评价,并且坚信《西藏通史》的出版对于我国构建有关西藏历史的话语体系进而在国际上掌握话语权必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面对《西藏通史》取得的巨大成就,在拜读《西藏通史》尤其是该书吐蕃卷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两个问题:一是如何认识唐王朝和吐蕃关系的性质?二是“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否可以冠之以“自古”?应该说,这是两个学界讨论已久的问题,而且相信针对这两个问题,《西藏通史》在撰写的过程也已经有过多次认真的讨论。那么为何在此再次提出这两个问题,因为笔者在近些年对中国疆域形成理论的探讨中,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对这两个问题的认识是构成我们史观的决定性因素,进而影响着我们对整个历史叙述体系的建构和认识。故而在此略作阐述,在求教于各位专家的同时,也希望推动包括西藏历史在内的中国边疆研究学科的发展。

众所周知,唐蕃关系是中华大地上唐代最重要的政权之间关系,时间长达209年,以战、和为主要特征。对于唐蕃关系的分期,《西藏通史》吐蕃卷专列“吐蕃和唐朝的关系”一章,为主编张云先生撰写,将唐蕃关系分为3个时期:“从唐太宗贞观十五年(641)文成公主出嫁松赞干布到唐德宗建中二年(781),是唐朝和吐蕃建立舅甥关系时期。……事实上并不完全处于相互平等的政治地位,唐朝皇帝对吐蕃赞普使用的是‘赏赐’和‘封授’,而赞普对唐朝皇帝则是‘贡献’”。“唐德宗建中二年(781)至唐武宗会昌二年(842),是唐朝和吐蕃政治上,不仅实际,也在名义上相互平等对待时期。”“唐武宗会昌二年(842)至唐朝灭亡即唐哀帝天佑四年(907),唐朝和吐蕃的关系逐渐发生微妙变化,由于吐蕃王朝的瓦解,唐朝开始在政治上对处在纷争的中的吐蕃地区的统治者具有某种优势地位。”[8]同样是将唐蕃关系分为3个时期,马大正先生在翁独健主编《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中则分为:贞观八年(634)至二十三年(649)和好关系的建立及迅速发展时期;唐太宗死后的170余年(650—820)双方在交往中互相依存、争斗中互相消耗,最终在长庆元年(821)实现会盟;其后双方进入以和为主的时期,但都进入了衰落状态。[9]而同是作为《西藏通史·吐蕃卷》主编的林冠群先生在其《玉帛干戈:唐蕃关系史研究》中却将唐蕃关系细分为15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贞观八年(634)之前,双方完全没有接触;第二阶段是贞观八年以后,吐蕃成为“无封有贡”的慕礼、穆义国家;第三阶段是至贞观十二年(638)吐蕃破坏唐朝“天下”秩序成为“不臣”国家;第四阶段是经战后协商,贞观十五年(641)以后吐蕃成为有封有贡和亲的舅甥之国;第五阶段显庆元年(656)吐蕃灭白兰至咸亨元年(670)大非川战役止,吐蕃在唐朝“天下”秩序下着手构建属于自己的天下体系;第六阶段是咸亨元年至长安三年(703)唐朝同意和亲止,一方面在边区武力对抗,一方面互使不断;第七阶段是长安三年至睿宗朝(712),干戈未起,互派使节,和亲实现;第八阶段是吐蕃完成天下体系构建,名义上依然是舅甥关系,实际在西域、青海与河陇等全面交战;第九阶段是肃宗至德元载(756)至宝应元年(762),吐蕃成为上国,唐朝为吐蕃下国;第十阶段是广元元年(763)至大历十四年(779),吐蕃攻陷长安,在维持外交关系的情况下战和交替,唐朝试图挽回天可汗的尊严;第十一阶段是建中元年(780)至贞元三年(787)德宗继位后改变政策,疏远回纥而与吐蕃亲善,中断战争,视吐蕃为对等的邦交国;第十二阶段是贞元三年至十九年(803),吐蕃劫盟,唐蕃成为没有外交关系的敌国;第十三阶段是贞元二十年(804)至长庆元年(821),唐蕃基本维持和睦外交关系,吐蕃不再以攻城掠地方式侵扰唐境;第十四阶段是长庆二年(822)至会昌二年(842),唐蕃会盟,全面停战;第十五阶段是会昌二年之后吐蕃内乱,唐蕃不再互使,关系告终。[10]

应该说,对唐蕃关系阶段划分的不同是学者关注点存在差异所导致的必然结果,笔者认为在这些不同观点中不存在对错之分,但值得注意的是三位先生对唐蕃关系的性质都给予了高度关注,而笔者认为对唐蕃关系性质的认识才是如何认识唐蕃关系属性的关键所在。进一步说,对唐蕃关系属性的认识关系到我们在中国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如何定位唐和吐蕃这两个王朝,而这种定位却是关系着我们对唐朝和吐蕃历史的解读。

毋庸讳言,在“正统”观念长期主导影响下,唐朝是历代王朝叙述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被视为唐代“中国”的代表,而尽管实现了以青藏高原为核心更大范围的“一统”,且一度占据了唐朝都城长安的吐蕃则是被排除在“正统”之外的。因此,即便是对吐蕃历史研究造诣很深的林冠群先生也针对唐蕃会盟做出了如下评价:“唐肃宗可谓开创中国对外关系史上,第一个与外邦签订不平等条约的首例。”[11]应该说,将吐蕃视为“外邦”在“正统”观念长期影响下的中国学界已经属于一种常态性的传统认识,其对错暂且不进行讨论,需要提出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从学理上完善“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话语体系?从这一需要出发,笔者认为《西藏通史·吐蕃卷》对吐蕃及其与唐朝关系历史的客观阐述只是完成了第一步,接下来我国学术界尤其是藏学界依然需要做出进一步的理论回答,而影响这一理论回答的关键问题则也事关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

针对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翁独健先生认为:“如果说我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有主流的话,主流就是各民族日益接近,互相吸引,互相依存,共同缔造了我们这个多民族的统一的伟大国家。”[12]习近平同志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也指出:“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重要优势。”[13]那么,既然中国多民族统一的国家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既有学理依据,也有政策依据,可否将“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时间界定为“自古”?这是“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话语体系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重大理论问题。

长期以来,在民族国家理论的影响下,囿于对“中国”含义及对多民族国家疆域形成的理解,中央王朝的“直接管辖”被视为决定性的因素,由此元代似乎就成为了“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话语体系的起点。但是,“直接管辖”是确定近现代主权国家领土归属的重要标志,用于阐述中国多民族国家疆域的形成实际上存在着重大的理论缺陷,并不能圆说,所以杨建新先生认为“许多论著在论证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历史事实时,往往强调自元代开始,西藏‘正式纳入’中国的版图。这一提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也有缺陷,它强调了行政管辖这个主权标准,符合于现代领土主权的观念。”杨先生进而在系统分析“中国”含义发展到指称多民族国家有5个发展阶段的基础上,将中国多民族国家疆域的形成归结为“开拓”和“嵌入”两种模式,认为:“从西藏和藏族历史发展的进程看,在元代之前,西藏和藏族已经嵌入了当时中国的疆域和民族政治、社会、文化生活之中,聚居于西藏及青、甘、川、滇的藏族就已经成为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西藏的历史就已经成为中国历史的一部分,西藏地区也成为中国历史疆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到元朝,西藏进一步在行政管辖方面,与中国其他地区一起,统一于元朝的管辖之下。这一结果,正是西藏从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嵌入伟大祖国的必然结果和历史进程。”[14]笔者则认为“西藏‘正式纳入’中国的版图”的认识并不能简单被地视为是存在缺陷,似乎也存在不能完全圆说的问题。

从史书的记载看,唐朝人习惯用“天下”指称唐朝的疆域,而“中国”则多用于指称以中原地区为核心的唐朝正式府州区域及其内的百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国百姓,天下本根;四夷之人,犹于枝叶”[15]的认识。据此,有两个问题是值得我们给予关注的,也和我们的讨论有关。一是,按照唐朝大臣李大亮的认识,吐蕃自然不属于唐朝人所言“中国百姓”的涵盖范围,但此“中国”不仅和中国多民族国家之“中国”在具体含义上并不能等同,就是和作为政权称呼的“唐朝”也不能等同。因为李大亮所言的“中国”是以中原为核心列入唐朝户部版籍中的百姓,而唐朝的疆域则不仅包括了这一区域,在这一区域外围的羁縻府州区域也是包括在内的,此即李大亮所言的“天下”,和今天用于指称中国多民族国家的“中国”在含义上则更是完全不同。也就是说,“天下”是用于指称唐朝疆域的,而“中国”不是。二是,从李大亮所言的“天下”分为“中国百姓”和“四夷之人”看,唐朝也并非我们按照民族国家理论所能认定的“汉族国家”,而应该和吐蕃一样都是多民族构成的王朝。唐朝和吐蕃都是存在于中华大地上的政权,对比今天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疆域,唐朝和吐蕃的疆域虽然并没有全部囊括进来,但其大部分区域都是今天中国多民族国家疆域的组成部分,从逻辑上说,既然今天的中国多民族国家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且唐朝可以从“自古”的视角被纳入中国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系列之中,被吐蕃实现统一的西藏地方为何不可称之为“自古”即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中的原因,笔者认为很大程度上是传统的“正统”史观和民族国家理论制约着我们的意识,进而影响了我们对中国多民族国家疆域形成和发展历史的认识和阐述。

当然,对这两个问题的讨论并非只是针对西藏地方历史的研究而言的,在我国其他地区尤其是边疆地区历史研究中有很多类似的情况。诸如汉至唐初存在于东北地区的高句丽政权、唐代中后期渤海政权,其归属问题至今也依然困扰着我国学术界。基于此,我们在为《西藏通史》顺利出版感到高兴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实现完善中国西藏地方历史话语体系任务的完成依然任重道远,而杨先生的观点对于我们进一步完善“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话语体系则是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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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见西藏自治区《西藏政治史》评注小组编:《夏格巴的〈西藏政治史〉与西藏历史的本来面目》[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6年。

[2] [美]梅·戈尔斯坦著、杜永彬译:《喇嘛王国的覆灭》[M],北京:时事出版社,1995年。

[3]有关“新清史”的论争,参见刘凤云、刘云鹏编:《清朝的国家认同——“新清史”研究与争鸣》[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4]习近平:《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jyb—xwfb/moe—176/201605/t20160519—245223.html),访问时间2018年3月10日。

[5]有关阐述,参见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6]恰白·次旦平措主编:《西藏简明通史》[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12年。

[7]陈庆英、高淑芬主编:《西藏通史》[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

[8]张云、林冠群主编:《西藏通史·吐蕃卷》[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6年,第221—222页。

[9]参见翁独健主编:《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329页。

[10]参见林冠群:《玉帛干戈:唐蕃关系史研究》[M],台北:台湾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589—591页。

[11]同上,第4页。

[12]翁独健主编:《中国民族关系史》,第16页。

[13]巴特尔:《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国家民委网站(http://jgdw.seac.gov.cn/art/2017/9/21/art_10112_289537.html),访问时间2017年9月30日。

[14]杨建新:《“中国”一词和中国疆域形成再探讨》[J],《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6年第2期。

[15] 《旧唐书》[Z]卷62,《李大亮传》,第23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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