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开建:关于公元十——十三世纪安多藏族部落社会经济的考察

发布时间:2018-04-18 08:25:00 | 来源:《西北民族研究》1990年第2期 | 作者:汤开建 | 责任编辑:

我国藏族居住地区极为辽阔,由于各地的自然条件不同,习惯上分为三大藏区,藏文史书上称上阿里三围,中卫藏四如,下朵康六岗。其中朵康(又称朵甘或朵甘思)又分为朵堆和朵麦两部分。朵麦即安多,据《安多政教史》,安多之名则是采巴颜喀拉山东麓的阿庆风嘉雪山与多拉山两座山名的首字合并而称的[1]。所谓安多藏区,即指今四川西北部、甘肃南部、河西走廊及青海除玉树以外之全部等藏族居住区,是我国藏族中极为重要而又比较特殊的一部分。本文旨在探讨,吐蕃王朝崩溃以后到蒙古人统一西藏之前这一地区藏族部落有关社会经济的发展诸问题。曾有学者认为,这一时期安多吐蕃社会“生产力相当低下,”[2]本文想通过事实的叙述回答这一问题。

一、以牧为主、农为辅的安多吐蕃部落经济的基本构架

安多藏区的自然条件及历史传统就决定了这一地区居民的经济结构应是以畜牧为主的牧业社会。安多地处青藏高原东北,平均海拔高达三千米,气候寒冷,草场分布面积极广,高寒草甸型、亚高山草甸型、灌丛草甸型、沼泽化草甸型、草原、疏林等各类草场遍布安多各地。大部分地区,牧草丰茂,质量尤佳,为畜牧业生产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从历史上说,畜牧业也是这一地区传统经济部门。《汉书·地理志》称古凉州“地广民稀,水草宜畜牧,故凉州之畜为天下绕,”两汉时,羌人居北,《后汉书·地羌传》称“所居无常,依随水草,地少五谷,以产牧为业。”至吐谷浑统治北地时,其主导经济仍然是畜牧业,《北史·吐谷浑传》载吐谷浑也是“逐水草、庐帐而居,以肉酪为粮。”这一地区优越的自然条件,这一地区传统的牧业经济,再加上吐蕃本族也是“其畜牧逐水草无常”[3]牧业民族,这就决定了安多吐蕃部落畜牧业为其主导经济部门。

根据现存的资料,可以把公元十——十三世纪的安多藏人的畜牧业分成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纯粹的以部落为单位的不定居的游牧;一种是以家庭为单位定居的半农半牧。大约是居住洮水以南,积石山以北,青海湖以西地区的吐蕃部落是纯粹游牧为业。李远《青唐录》:“海西地皆衍平,无垄断,其人逐善水草,以牧放射猎为生,多不粒食。”“不粒食”即表明这一部分吐蕃人是不从事农业生产,他们的经济生活基础主要是畜牧业,同时辅以狩猎。居住在秦渭、泾原、熙河、兰会、湟鄯等地的吐蕃部落则大多是半农半牧型的。韩琦言:“秦州古谓之西,吐蕃部族散居山野,不相君长,耕牧自足。”[4]曾布言:“熙河一路数州,皆有田宅、牛马,富盛少比。”[5]文彦博言:“臣切见秦风、泾原沿边熟户番部比诸路最多,秋成以来,禾稼、牛羊满野,以致弭寇海盗。”[6]“耕牧自足”正表明了居住在城镇边、河谷区的吐蕃部民的经济型态,一方面从事传统的畜牧业生产,另一方面也利用当地的自然条件从事一些农业生产,以补充经济之不足。

这一时期安多藏区的畜牧业是比较发达的。公元十世纪以后,整个西北地区再也没有爆发过大规模的战争,党项集团势力曾一度企图染指河湟,但在唃厮啰政权的领导下,安多吐蕃部落击败了异族的侵犯,同时又与宋、辽、于阗、回鹘等邻近政权保持着友好的关系,境内太平安定,吐蕃人民能够在一个长期和平的环境中发展生产。安多藏族畜牧业品种很多,有马、牛、羊、犬、猪、驴、及驼骆,但以饲养牛、羊、马为主。牛又分有黄牛、牦牛、犏牛。《青唐录》称:“又犛牛城在青唐北五十余里,其野产牛。”犛牛又称竹牛,重数百斤。”犛牛与牦牛形状毛尾俱相同,犛牛大而牦牛小,。《后汉书》:在陇夷出牦牛,重千斤。”可见,牦牛和犛牛其实一也。犏牛,叶盛《水车日记》:“毛牛与封牛合,则生犏牛。”《丹噶尔厅志》:“犏牛,牡者用以驼运,牝者资以取乳,乳最多而且佳。”宋哲宗元祐元年,吐蕃温溪心部曾以犏牛入贡宋廷[7]。羊则分为绵羊和山羊,其中以产于青海柴达木之在尾羊最为有名,大尾羊新疆亦产,宋时,于阗、高昌曾以大尾羊入贡。安多藏区的马是最为有名的,以致在藏文史籍有中“安多马区”[8]之称。昌颐浩言:“今秦州接连熙州及青唐羌界乃自古产良马之地。”[9]有名的良马有:六谷马,即今天祝藏族自治县之岔口驿马;青海马,又称青海神驹,即吐谷浑人以中亚波斯马与当地马交配培养的良种马;河曲马,即今所称之南番马。宋代流传至今的有名的李公麟《元祐三马图》其中有两匹为吐蕃奇骏[10],黄山谷有待赞日:“西河駾作蒲萄锦,双瞳夹镜耳卓锥。长楸落日试天步,知有四极无由驰。电行山立气深稳,可耐珠韉白玉羁。”[11]足见吐蕃马匹之良。

安多藏区吐蕃部落畜牧业的发达还表现在畜产品的数量上。当然,从现存资料我们无法统计出当时这一地区牲畜的存栏头数。但我们依据几个统计数据可以作出一些推算。宋神宗哲宗、徽宗三朝,根据二十六、七年有明确数据的买马司所购吐蕃马匹统计,约近六十万匹[12],据《青海记》调查清代青海蒙藏两族(玉树未调查)有马共十二万匹。这两个数据的比较当然并不很合适,但仍然能看出这一时期安多藏区产马量之巨。二、三十年间能对外销售近六十万匹马,民间私卖者尚无法统计,可见其本部所产马二、三十年间必是这一数据的数倍以上。宋真宗凉州吐蕃政权首领潘罗支于成平五年十一月一次向宋朝进贡马就达五千匹[13],国民党南京政府国防部西北马政局在武威设立的军马场养马最高数也就只有五千匹[14],而潘罗支政权一次进贡就高达五千匹,足以反映凉州吐蕃部落畜马之富。《宋史·吐蕃传》称潘罗支手下有骑兵六万,按照骑兵的一般配备,一骑二马,则吐蕃部落战马就高达十二万匹,其余各类马匹则无法统计。牛羊产量也很大,前引文彦博言,“秋成以来,禾稼牛羊满野”也能反映安多吐蕃部落的牛羊生产盛况。《长编》记载,熙宁六年九月,岷州吐蕃献牛五百头,羊二千口;熙宁六年十月,王韶收复熙河数州、获牛、羊、马数万计;熙宁七年四月,王韶破踏白、诃诺等城,获牛羊八万余口,仅熙河一地(这还不是最主要的产牛羊区)一年之间,所见牛羊产量至少是十余万头。范仲淹说:“西陲蕃户久来贸鬻羊马药物数百万。”[15]这句话虽很笼统,也可说明蕃民畜产品出口量是很大的,以致西夏还不得不经常在边境地区向吐蕃部落购买牛羊[16]。

安多地区历史上基本是单纯的游牧区,过去在这一地区居住的羌、戎、吐浑、党项、宕昌大都是不事耕稼的游牧民族。吐蕃占领这一地区后,由于安多地区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都比吐蕃本部优越,开始重视这一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又由于这一地区接近汉族农区,汉族先进的生产技术大量传入,促使了这一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唐人王建《凉州行》待:“蕃人旧日不耕犁,相学如今种禾黍。”到了吐蕃王朝的中后期,安多地区成了吐蕃王朝的重要粮食基地,故《册府元龟》卷九七七载:“军粮兵马,半出其中。”公元十世纪以后,这一地区的农业生产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李远《青唐录》:“自墨城西下坡十余里,始得平川,皆沃壤,中有流水,羌多相依水筑屋而居,激流而磑。由平川中又行三十里,至湟州城。”这说明湟水沿岸的吐蕃居民不仅已经过着定居的农业生活,而且利用水利资源,将文成公主入吐蕃时在青海教蕃人建造的水磨广泛地使用在农副业生产及家庭生活上。熙、河、洮,岷、兰、湟、鄯,廓等沿河地区是安多吐蕃人主要农业生产区。王韶在上《平戎策》时称:“武威之南,至于洮、河、兰、鄯,皆汉郡县,所谓湟中、浩门、大小榆、枹罕,土地肥美,宜五种者在焉。”[17]居于四川西北地区吐蕃部落更是达到了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地步,以致“弥望田苗,几彻蕃界。”[18]

吐蕃人的传统农产品主要有“小麦、青稞麦、养麦、蚕豆。”[19]安多地区则多生产大麦,《长编》卷二四七载:“王韶入岷州,辖乌察及本琳沁来降,两人各献大麦万石。”辖乌察及本琳沁各为一部落首领,一个部落一次就能捐献出一万石大麦作为宋军的犒赏,可见,这一地区大麦生产量高。青稞是安多藏人的主要食品,也是安多藏人普遍种植的农产品。《金史·结什角传》:“其地北接洮州、积石军,其南陇逋族,东南与叠州羌接,其西丙离族,西与卢甘羌接,其北庞拜族,与西夏容鲁族接。地高寒,无丝枲五谷,惟产青稞。”《甘肃通志稿》:“西宁等处山高风烈,五谷不能遍生,农种青稞为多。”这一时期的青稞产量很高,据宋熙河兰湟转运使洪中孚说,这一地区“青稞亩收五石,粒当大麦之三。”[20]农业生产的发展,粮食产量的提高,导致了公私粮食储藏的剧增。据《长编》卷五一五引《陇右录》载:

辖正尝语人曰:吾畜积甚多,若汉兵至,可支一万人十年之储。

辖正所言乃仅指青唐城一处的粮食积畜就可供一万人十年之用。按常人食量,一人一年大约四石粮食,一万军队(包括马匹)十年之用则约需五十万石粮食,《长编》卷五一五还载青唐“仓储初以百万计。”青唐城储粮达百万担,可见其地粮食产量是不容低估的。蕃民私人储粮为量也不小,鬼章攻河州南川寨,所得蕃民“窖粟三万斛。”[21]刘攽《熙州行》也称熙河吐蕃“居人坐盈九年食。”[22]

宋人攻占熙河以后,少部分地区开始种植稻谷,并大力发展水利事业,修葺汉、唐故渠,使这一地区的农业生产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当时人见到熙河地区的繁荣景象时写道:“岂知洮河宜种稻,此去凉州皆白麦。女桑被野水泉甘,吴儿力耕秦妇织。”[23]李远描写河湟地区:“川长百里,宗河行其中。夹岸皆羌人居,间以松篁,宛为荆楚。”[24]这种塞外江南的农村景色,正是公元十世纪以后安多藏区农业经济发展的力证。

安多藏区农业经济的发展,但并不可以据此而认为,安多藏区是一个农牧并重的社会,由于吐蕃人传统的经济观念和文化形态的影响,农业在其经济结构中始终不能占有主导地位,甚至远远低于牧业在其经济结构中的位置。王韶的话讲得很清楚:“昔魏绎和戎,谓戎狄贵货贱土,其土可贾。今之蕃部正同此耳。若国家厚以恩信抚之,其土地皆有贾易而致。”[25]“贵货贱土”正是安多藏人传统文化形态和经济观念的表现,尽管这一地区有着广阔的良田沃壤,也有着较为优越的农业生产条件,但大部分土地仍是荒废的。郭逵经营占渭州之捺吴川和青鸡川时说:“诸羌利牧养而拙耕稼,故二川沃壤鞠为荒莱,汝等可近山畜牧,以闲田来献。”诸羌曰:‘谨闻命,有吝田者,我等为公灭之。’得良田千余顷。”[26]这种蕃部主动献纳田土或向汉户典卖田土的记载俯拾即是。李徨待:“蕃兵入市争卖田,汉人要田蕃无钱。有田卖尽走蕃去,却引生羌来寇边”[27]这是蕃部贱土贵货的典型记录。所以,在安多吐蕃部落中,尽管有某些地区的农业生产表现出高水平的发展趋向,但由于安多吐蕃人这种重牧贱农的传统生产方式的影响,其农业经济在其整体经济结构始终只是一种补充形式。

二、商业贸易在安多吐蕃部落经济结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大多数以从事游牧为主的民族部落都难以形成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型态的封闭之状,他们较为单一的经济产品与生活的实际需求毕竟差距太大,因此,他们很容易由于某种生活品的缺乏而自然地被吸引到国际商业贸易的范围中去。安多藏族居住地区又正处在我国中原地区与西域各国通商贸易的大道上,所以,安多吐蕃部落对这种能给自己带来更大利益的商业活动表现得极为活跃,“贵货贱土”与“贵牧贱农”同是这一民族经济文化活动的主要心态。在各种经济利益的驱使之下,安多各地的吐蕃部落与相互之间差别很大的各文明定居民族地区都建立了商业贸易关系,并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共同市场。我们通过很多材料的分析,可以看出,公元十——十三世纪安多藏区是一个繁荣富盛的商业贸易区,也可以看出,商业贸易在安多吐蕃部落经济结构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

这一时期安多吐蕃部落的商业贸易活动主要分为三种形式:一是贡赐贸易:二是边境贸易,三是境内城镇市场贸易。

五代时,安多吐蕃贡赐贸易的主要对象是梁、唐、汉、晋、周等中原王朝,入宋以后,其贡赐贸易的主要对象就是宋王朝。史书中虽也记载吐蕃对辽的进贡,但没有贡赐的具体内容,与金、夏两国之间也应有贡赐关系,但史籍无明文记载。贡赐贸易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活动,是一种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的贸易活动。这种贸易活动一般说来并不是一种完全的等价交换,往往是回赐价值要高于进贡价值。尽管如此,其互通有无的性质仍不失为一种商业贸易形式。

安多吐蕃与中原王朝的贡赐贸易是担当频繁的。五代时,以吐蕃名义进贡的约有二十一次,其中主要的贡品是骆驼、牦牛、马匹[28]。入宋以后,吐蕃对宋朝的进贡就更加频繁,仅宋真宗一朝为例,吐蕃各部向宋朝进贡达四十五次[29],真宗在位二十四年,平均每年进贡两次还强。其他各朝进贡虽有多有少,但贡赐贸易关系始终保持。吐蕃向宋朝进贡的大宗物品是名马,咸平五年十一月,潘罗支的六谷蕃部一次就向宋朝进贡马五千匹,按照大中祥符三年厮铎督贡马三匹,估直百七十贯,潘失吉进马三匹,估进百一十贯[30]大约一匹马回赐钱在三十三贯至五十五贯之间,取其中值四十贯,则五千匹马至少得回赐二十万贯,可以反映吐蕃与宋朝之间贡赐贸易量之大。真宗一朝,吐蕃贡马二千匹以上就有三次。[31]。再如唃厮啰等大中祥符八年二月进贡名马,估其值约钱七百六十万而回赐物却是“锦袍、金带、供帐、什物、茶药等物,”还另赐金七千两[32]。很明显,回赐物品之价值远远高于进贡物品之价值。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安多吐蕃部落是很乐意入宋廷进贡的。这一时期吐蕃的进贡物品除马为大宗外,还有犛牛、犏牛、牦牛、骆驼、狮子、乳香、碙砂、生金、象牙、玛瑙、真珠、犀角、银■、铁甲、铜印、银装交椅等[33],这些物品有的是本地的士特产,有的则是与中亚、西域各国商人贸易中得来的商品。

吐蕃对宋的边境贸易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与官方展开的贸易活动,即蕃商携带商品到宋边境的榷场或博易务进行合法的买卖;另一种则是汉商和蕃商在边境地区进行的非法走私活动,这两种形式的边境贸易都表现得十分活跃,有时后者表现比前者更为活跃。

官方置市与吐蕃贸易最开始主要在秦州。《旧五代史·王思同传》:

秦州与吐蕃接境,……每蕃人互市,饮食之界上,令纳器械。

入宋以后,为了买马的需要,先后在秦、渭、泾、原、仪、环、庆、阶、文、戎、茂州及镇戎、永康军设置买马场[34]。买马场虽然是以买马为主要任务,但其实际仍是起着边境榷场的作用。因为“蕃部出汉买卖,非只将马一色兴贩,亦有将金、银、斛斗、水银、麝香、茸褐、牛羊之类博买茶货转贩入蕃,”[35]除了买马场的贸易外,陕西沿边各州还设有折博务,熙宁五年权三司使薛向言:廷、秦、庆、渭等九州旧皆有折博务。”[36]这种折博务的贸易也主要靠与吐蕃、党项等族的交易。张载言:“勘会陕西一路,射入之饶,商市之富,自来亦赖戎夷博易之便。”[37]

熙河之役之前,秦州始终是宋对吐蕃的重要贸易基地,熙河开边以后,宋先后在秦、凤、熙、河、兰、岷、湟等七州一军设置市易务或榷场[38],将贸易机构直接推到吐蕃的腹里之地,(金时,也曾在秦、凤、巩、洮、兰设置榷场)[39]。并将贸易中心移至熙州,企图进一步扩大与安多吐蕃各部的贸易。这一点王韶是有远见的,熙河开边前王韶就曾说过:

沿边州郡惟秦风一路与西蕃诸国连接,蕃中物货四流,而归于我者,岁不知几百千万,而商旅之利尽归民间。欲于本路置市易司,借官钱为本,稍笼商贾之利,即一岁之入亦不下一二千万贯。[40]

这一时期吐蕃与宋廷的贸易额是担当大的,以买马为例,熙宁以后,宋王朝每年输入吐蕃地区仅茶叶一项就达五百万斤之多[41],其他银、绢、盐等物尚不在其列,而吐蕃每年输入宋朝的马平均大约在二万匹左右[42],其他农畜副产品亦不在列。宋朝在熙河地区置市易后,获利甚厚,元丰元年,实获利为四十一万四千六百二十六贯石,到第二年,则为六十八万四千九十贯石[43]。以致宋方以市易司所得茶盐息钱及酒税课利每年在熙河之地■军粮二十二万石、马料十万石,买草八十万束[44]。从宋方的获利亦足以反映双方榷场贸易之繁荣。

除上述合法的榷场贸易外,蕃商与汉商之间的走私活动也极为活跃,《长编》卷二九九元丰二年七月庚辰条载:

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李宪言:卢甘、丁吴、于阗、西蕃旧以麝香、水银、硃砂、牛黄、真珠、生金、犀玉、珊瑚、茸褐、驼褐、三雅褐、花蕊布、兜罗锦、碙砂、阿魏、木香、安息香、黄连、牦牛尾、狨毛、羚羊角、竹牛角、红绿皮交市,而博买牙人与蕃部私交易,由小路入秦州,避免商税打扑。

走私之商品极为丰富,金银珠宝、名贵药材、农副产品及手工业产品,应有尽有。李复《谲水集》卷一《乞置榷场》还载:

臣窃见回纥、于阗、卢甘等国人,尝赍蕃货以中国交易为利,来称入贡,出熙河路。……其所赍蕃货,散入诸路,多是禁物,民间私相交易,远商物货厚,利尽归于牙侩。臣累次详问所赍物货,上者有至十余万缗,下者亦不减五七万。

这里就可反映出这种走私贸易不仅商品品种多,而且贸易量也相当大。另外还有茶、盐二项也是大宗的走私商品。《宋会要》一六三册《食货》三一载:

私贩川茶已过抵接顺蕃处州县,于顺蕃界首及相去伪界十里内捉获犯人,并从军法。……四川茶马司言:已立罪赏,禁贩茶子入蕃。近有奸猾之人,却交茶苗公博买入蕃。

《宋会要》一三五册《食货》二八:

自今与蕃商博易解盐之人,徒二年,二十斤加一等。

吐蕃蕃部不仅与汉商私下贸易,而且与西夏的商人也展开贸易活动。《宋会要》一四○册《食货》三八:

有大顺城管下蕃部,数持生绢、白布、杂色罗锦、被褥、腊茶等物至西界辣浪和市,复于地名黑山岭与首领岁美泥七悖讹等交易,博过青盐、乳香、羊货不少。

宋朝政府对于这种民间的走私活动虽然不断颁布法令予以禁止,但是纸上的公文是无法隔断这种于双方人民有利的经济联系的渠道,吐蕃商人与汉商之间的走私贸易始终是“私贩不绝”“吏不能禁。”[45]

安多藏区境内城镇的市场贸易表现也是很繁荣的。我们注意到,这一时期安多藏区新建了许多城镇,如一公城、摩宗城、敦巴城、劑心城、香子城、巴金城、巩令城、结啰城、斫龙城、讲朱城、错凿城、当标城、癿当城、达南城、安二城、聱牛城、林金城、珂诺城、啰■抹通城、古骨龙城、瞎令古城、六逋宗城、陇朱黑城[46]。这些城镇是公元十世纪以前未见载于史籍者,而且大都兴建于交通比较便利之处。这些城镇的新建我们认为应与当时市场贸易的发达有关。安多藏境内的城镇市场贸易又可分为两种形式;一为国际市场,一为本民族市场。

公元十一世纪后,由于西夏的崛起,党项统治者控制了以河西走廊为通道的传统的中西商路,对于过境商贾实行“十而指一”的过境商税,并且要在过境货物中挑选“上品。”[47]党项统治者还时常派遗军队扣留商队、劫掠财货,使过境商贾的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西域各国商贾不得不避开河西走廊这一传统的东西商道,走公元四、五世纪曾繁盛一时的“吐谷浑路”,绕道河湟,去中国进行贸易。这样,安多藏区的许多主要城镇就成了这条商道的必经之地,也就成了西域各国商人的临时居地和货物集散地,而因此成为一个个国际性的城镇市场。如青唐,西域各国商人都到青唐城来贸易,这些西域商人定居在青唐城的就达数百家之多[48]。邈川既是“商贾通行”的商业贸易中心[49],又是西域各商人入宋贸易的必经之地,因此,邈川也应形成国际贸易市场。熙州,自熙河开边以后,成为宋王朝的门户,这里也成为西域各国商人荟集之地,据宋人李复报告,回纥、于阗、卢甘等国商人有留居熙河达十余年者[50]。还有大批的蕃货囤积熙州,元丰三年十月,仅于阗国一行商队就有乳香和其他货物十余万斤运至熙州。据《画墁集补遗·游公墓志铭》载:

西鄙自破洮州之后,如于阗、大食、拂林、邈黎等国贡奉般次,道常不绝,朝廷惮于供赍,抑留于熙河,限二负一进。

不仅西域各国商人云集安多藏区的主要城镇,而且大批的汉族商人也深入腹里直接与西域商人进行贸易。李复言:“远人怀久客之情,平民陷冒禁之法,利赢无极,尽归于牙侩。”[51]这里所指的、平民”“牙侩”就应指深入吐蕃腹里的汉族商人。

安多藏区的吐蕃政权一方面对各国商队实行保护政策,如派军队接送商队出入境,在战争时期,还曾派军队直接送西域商人到宋朝的京城[52];另一方面对过境的外国商队也实行征收商额商税的制度。据《画墁录》卷一记载,西域蕃商至青唐贸易“货到每十囊驼税一”。[53]这和西夏“十而指一”之税其量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西夏专取其货之上品为税,而吐蕃则十中任纳其一而已。宋人之商税一般为百分之二、三[54],吐蕃则征收十一之税,可见其商税征收是担当苛重的了。然而,如此繁重的商税,如此艰难的旅途,西域各国商队却依然是接踵而至,往来不绝。《宋史·吐蕃传》云:“厮罗居鄯州(即青唐),西有临谷城通青海,高昌诸国商人皆趋鄯州贸卖,以故富强。”青唐因商业贸易而极为富庶,“积六十年宝货不赀,唯珍珠、翡翠以柜,金、玉、犀、象埋之土中。元符末官军下青唐,皆为兵将所有,县官十不一二,王瞻以马驼珍珠,每线长六尺,象、犀辈为粗重,弃之不取也。”[55]这一段记录旨在遣责那些靠战争发横财的宋朝兵将,但我们却从中可以看出青唐这座国际性的商业都市在当时是何等富庶。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达,安多藏区吐蕃部落内部的民族市场也大批出现。《宋会要》一九九册《蕃夷》六:

邈川与吐蕃部落杂处,又斫龙,讲朱城等处日有博易,人情狎熟。

《长编》卷二六二熙宁八年四月甲申条:

洮州巴凌酋首居岷州城北,遂成蕃市。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五集》卷二。《龙州蕃部寇边》载:

文、龙州蕃,皆氐羌遗种也。……夷人常至浊水寨互市,寨有土豪三四,受而储之,夷人恃以为命。

《宋史·食货志》:

时欲移(市易)司古谓城,李若愚以为……妨秦州小马、大马(家族)和贸易。

这种吐蕃内部民族市场的贸易与前言之国际市场担比当然要相对落后许多,这些市场大多还处在以物易物的交换的原始形态。《宋史·吐蕃传》载:

市易用五谷、乳香、碙砂、■毡、马牛、以代钱帛。

但是,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吐蕃部落内实行物物交换的贸易形式并不能说吐蕃人还小具备货币的观念。主要是因为吐蕃本地缺乏铜、铁,而作为安多吐蕃政权又无铸造钱币之能力,故这一地区的商业贸易活动主要是物物交换的形式。李稷言:“蕃部无钱,止以米及银、绢杂物卖钱买茶。”[56]这就可以说明,吐蕃人虽然没有钱币,但在贸易活动中还是具有货币观念的。而且这种物物交换的贸易形式主要还是一些比较偏远的地区实行,而在主要的商业贸易区中,金属货币还是产品交换的媒介。王安石言:“今蕃户富者往往有二三十万缗钱。”[57]宋每年买马大约有五十余万贯钱流入吐蕃部落[58],这就足以说明问题。

民族市场的开辟和发展,农业区的劳动者以自己的农产品去换手工业产品,如五谷换■毡,牧业区的劳动者以自己的畜产品去换农副产品,如以马牛换药材。部落族帐对外的交换,将自己富余的产品变成商品,并换回为本部落所缺乏的生产和生活物资,弥补了本部落经济之不足,而且对于本民族的经济发展也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三、手工业生产的全面发展也成为安多吐蕃部落经济结构中的重要部门

吐蕃时代的藏人其手工业就很有特色。他们生产的范围与规模虽然不大,但是传统的手工工艺和技术却获得许多好评,其中以对畜产品及金银珠玉的制作加工上尤为突出。安多吐蕃人不仅保留了本民族的传统手工业,而且还接受了汉族及西域民族手工业的影响。宋人记载吐蕃水洛城时说:“有城曰水洛,川平土沃,又有水轮、银、铜之利,环城数万帐,汉民之逋逃者归之,教其百工商贾,自成完国。”[59]“百工”,就表明安多吐蕃手工业生产部门种类繁多,而汉族与西域民族手工业的先进技术与吐蕃传统手工业的结合,又形成极富特色的民族手工业。从文献记载的事实表明,安多吐蕃手工业生产的许多部门已达到了相当的规模,个别生产部门的技术还超过了中原汉族地区。在此安多吐蕃手工业生产发展水平大大地超越了吐蕃时代。

安多吐蕃最重要的手工业部门为矿冶业。安多藏区幅员辽阔,矿藏极为丰富,主要有金、银、铜、铁、锡、水银、礬石、硝石、皂矾、琉璜、雄黄、碙砂及盐[60],其中以盐的采矿量最高,生产规模也最大。

安多藏区盐的种类很多:通远军、岷州等地出产井盐,西安州等地出产池盐,阶州出产石盐,廓州出产阴土盐,沙州出产秃登盐,鄯州以西至青海湖出产青盐。通远军盐川寨井盐先由吐蕃首领临占讷芝经营,井盐的生产是凿井汲滷,煮滷成盐,生产极为艰难。据《长编》卷一七五载,通远军井盐生产“日获利可市马八百”。宋代一匹马价约为二十缗,如吐蕃内部买马低至十缗的话,一日获利可高达八千缗。宋代四川井盐每斤直七十钱,如按旧价每斤一百五十钱计算的话[61],则每日可产盐五万余斤。这一盐场后为青唐族强占,改由其大首领包顺、包诚兄弟经营的,据《长编》卷二四五记载,后每日可获利一万缗,如按前价格估算,则盐井用之盐井日产量则在六万斤以上。这种较大规模的井盐生产其雇工数量必为不少,日获利润达八千至一万缗亦可见其财富的积累必丰。宋代的盐井均由官府经营,而吐蕃的部落首领却能私人拥有如此规模的采盐工场,这种现象的出现应是令人注意的。西安州生产池盐,池盐又称颗盐,据《宋史·食货志》载:“垦地为畦,引池水沃之,谓之种盐,水耗则盐成。”这个盐池规模也不小,《泊宅编》卷三:“西安有池产颗盐,周迴三十里”,这里的池盐未见吐蕃部落工场经营,盐大致都是民间个体种盐。宋攻占西安州后,建立了西安州盐场,雇佣种户达三千余人经营生产[62],可见这一盐池的规模。西安州还有定戎砦一盐池,吐蕃人称为碱猥[63],月收盐七百余斤[64]。阶州出产一种石盐,又称崖盐。据《政和证类本草》卷四载:“石盐生山石中,不由煎炼,自然成盐,色甚明莹,彼人甚贵之。”这种崖盐产量一般不高。上引书文载:“沙州名为秃登盐,廓州名为阴土盐,生河岸山坂之阴土石间,块大小不常,坚白似石烧之,不呜灹尔。”这种土盐的制作方法即取鹻土水泡之,经夜去土,将水入锅,熬煮成盐,今青海循化一带士人仍以此法煮盐。青盐出于青海湖,《青唐录》载:“青海广数百里,其水鹹不可食,自凝为盐,其色青。”《政和证类本草》卷四:“青盐从西羌来者,形状方棱,明莹而青黑色最奇。”青海湖一带为我国最大的盐产基地,但当时很可能囿于交通的缘故,青海湖之青盐并未出现大规模的经营生产。

矿冶业的第二大项当推采金业,安多藏区金矿蕴藏甚富,有沙金、块金、水金、旱金之分。据统计仅青海一省沙金之分布面积就达十四万平方英里。吐蕃部落也出现了采金的阬冶大户,《宋史·食货志》:

湟州界蕃官结彪地内金院千余,收生熟金四等,凡百三十四两有奇。

《宋史·五行志》:

湟州丁羊谷金坑千余眼得矿,成金共四等,计一百三十四两有奇。

宋一年阬冶金之收为一万七百一十两[65],而吐蕃仅湟州一地的金产量就高达一百三十四两,占宋全国年产量的百分之一点二强,沙金一吨,出金一两,可见湟州结彪之金坑采集工场之规模不小。吐蕃产金较多,故每次进贡及市场交易多以生金为商品或贡品[66],《青唐录》记载青唐国主的殿堂外有“金冶佛象”,青唐以西的佛寺有大象,“以黄金涂其身。”王瞻、王厚从青唐抱走的吐蕃财物中有“金佛”、“打角金镜匣”、“金瓶”等[67]。

水银开采业:《宋史·食货志》载:“水银产秦、阶、商、凤四州,有四场。”秦、阶二州为吐蕃部落居地,故应有一部分水银为吐蕃生产。《政和证类本草》卷四:“《图经》曰:水银……今出秦州、商州,……而秦州乃来自西羌界。”由于水银为安多吐蕃的重要矿产,所以水银也就成了吐蕃市场上经常流通的重要商品,以致宋朝多次下令禁止蕃商私贩水银[68],以确保宋政府的国家专利。其它如银、铜、碙砂、消石、礬石等矿物也有相应的开采业[69]。

安多吐蕃第二大手工业部门应数金属加工制造其中尤以兵器制造最为知名。沈括《梦溪笔谈》卷一九《器用》载:

青唐羌  善锻甲,铁色青黑,莹彻可鉴毛发。以麝皮为■旅之,柔薄而韧。镇戎军有一铁甲,匮藏之,相传以为宝器。韩魏公帅泾原,曾取试之,去之五十步,强弩射之不能入,尝有一矢贯扎,乃是中其钻空,为钻空所刮,铁皆反卷,其坚如此。凡锻甲之法,其始甚厚,不用火,冷锻之,比元厚三分减二乃成。

这种冷锻铁甲的出现可以说明安多吐蕃人民在金属加工和冶金技术方面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这种优质铁甲经常作为贡品奉献宋廷,深为汉族人民所喜爱。据《长编》卷二四七载,熙宁六年九月,岷州吐蕃首领辖乌察及本琳沁向王韶贡献铁甲五十领,这一条材料可以反映,吐蕃的冷锻铁甲生产量并不算小,仅岷州一地一次即可贡献五十领铁甲,可以推出吐蕃地区应存较大的金属锻造的手工作坊。其他如弓箭、刀枪等也有专门作坊制作。《青唐录》载:“青唐之南有泸戎,汉呼为芦甘子,其人物与青唐相关,所造磑甲刀剑尤良。”

金属的加工制造还包括有“金佛象”、“金瓶”、“金镜匣”、“银枪”、“银装交椅”、“铜印”、“铁衔”“铁镫”[70]等日常生活用品,吐蕃人的生活器皿多用银、铜、锡为之,故这一方面的加工业亦较发达。安多吐蕃传国之印为银制,其他大都为铜印,据《曾公遗录》卷八载,宋人从青唐获蕃印四十二面。泾州蕃部还生产一种“蕃镊子”甚有名,贵至每枚两贯铜钱[71]。

安多吐蕃区铜、铁矿藏虽不少,但铁矿无开采之记录[72],铜矿虽有开采记录,但生产量不会很大。所以,吐蕃之铜、铁加工物品的原料来源主要依靠宋朝,如阿里骨一次就要求宋赐铜五千斤,虽没有完全照给,但也赐予二千斤熟铜[73]。安多吐蕃更重要的来源是入宋境收购铜、铁钱,然后又将铜、铁钱溶铸成其他器物。《宋史·食货志》载:

西北内属戎人多赍货帛于秦、阶州易铜钱出塞,销铸为器。

这实际上是向宋朝购买原料,自己再加工制造成其他器物出售,这是很花得来的。《宋史·食货志》载:

销熔十钱,得精铜一两,造作器用,获利五倍。

大量的铜钱流入吐蕃部落,一方面满足了吐蕃人生活之需,另一方面也刺激了吐蕃部落金属加工制造业的发展。

皮毛加工业也是安多吐蕃部落重要的手工业部门。皮毛加工业首先满足的是本部落家庭内部的需要而生产,故应主要为家庭手工业。畜皮加工为衣着是吐蕃人的主要服饰,“冬则羊裘数重,暑月犹衣裘。”[74]《宋史·吐蕃传》亦称其人“用绿饰衣裘。”毛滂《恢复河湟赋》称吐蕃人“荷毡而被毳。”[75]。《曾公遗录》卷九载,陇拶契丹公主、夏国公主、回鹘公主、瞎征、边厮波结率家属、首领、僧尼朝见宋徽宗时,所穿“皆蕃服。”蕃服包括毡帽或皮帽、毡靴或皮靴,及裘衣。唃铺啰曾戴“紫罗毡冠,”[76]迎陇所准备的是“虎皮锦袍彩服。”[77]这种皮毛服装应为吐蕃人自己生产。安多吐蕃大量生产的毛制品主要为三种:一称之为褐,一称之为毡,一称之为毼。褐,就是一种粗制的毛织品,用兽毛捻线织成,藏人一般用褐做衣服,在吐蕃市场流通的毛褐品种很多,有“茸褐”、“驼褐”、“三雅褐”等[78],褐是西北人的传统手工产品,在唐中叶时,河洮兰鄯等州就是以褐作为当地著名土产上贡[79]。宋人记载泾州地区“虽小儿皆能撚茸毛为线,织方胜花。一匹重只十四两,宣和间,一匹铁钱至四百贯。”[80]泾州亦为吐蕃与汉人杂居区。可以反映这种名贵的毛褐生产是汉人与吐蕃人文化技术交流融合后而发展起来的。毛褐既为西北土人及吐蕃人的主要生活用品,又是流入中原市场的重要商品,其生产量应该不小。毡,是一种用兽毛辗压而成的块状制品,既可用作靴和帽,又可用作帐幕。《宋史·吐蕃传》称“富姓以毡为幕。”吐蕃之游牧民多居帐篷,富者居号“大拂庐,”可容数百人,一般部民则处小拂庐[81],多以毡制作。《元丰九域志》镇戎军、庆州等地向宋进贡的毡有白毡和紫茸毡两种,[82],在吐蕃市场上流通的商品未见毡一项,可能是因为吐蕃人缝制帐篷所需毡量大,各家生产之毡仅只能供本族之用,故无转化为商品者。毼,又称作■毯,藏人称之为氆氇。《正字通》称:“■■,毛席,中天竺有■■,今日氆氇,秦、蜀之边有之。似褐,五色方锦。”即今西北所产之挂毯或地毯。在吐蕃市场上,■毯也是很重要的商品。宋攻占熙河以后,毛毼是这一地区主要的进贡品[83]。毛毼是藏族人民名贵的传统手工产品,其生产产量也还会很大。

建筑业在安多吐蕃部门中表现也很发达。首先是筑城,这一时期安多吐蕃地区大量城镇的出现也应与建筑业的发展有关。吐蕃部落所筑之城分两类;一类是比较简陋的城,如大中祥符八年李立遵下令筑一城,“周回二里,无他号令,但急鼓则增土,缓则下下杵,不日而就。”[84]这就是一种夯土版筑的墙体,“不日而就,”说明这种城墙的建筑是十分简陋的,在短时问内集中大批的劳动力,按照一定的施工标准,即可完成;还有一类是比较复杂的城。如元祜二年五月吐蕃大酋鬼章驻兵常家山,“分筑洮州为两城以居。此城周四里,楼橹十七,南城周七百步,楼橹七,跨洮水为正桥。”[85]这类城就比较复杂了不仅要筑城墙,还要建楼橹,并跨洮水分筑南北二城,中间用浮桥连结起来。这样复杂的城池结构,吐蕃人在不长的时间内能建造出来;可以反映这一时期安多吐蕃人的建筑技术是不低的。《宋会要》一九九册《蕃夷》六载:“董毡欲建一城,来求铁器且及援兵。”修城铁器不外乎是斧、锯、锥、凿、锄等物,可见构筑较复杂的城池,就不仅是夯生筑墙的事了,泥匠、石匠、木匠、铁匠,各类工艺的综合施工,才能完成一座较为复杂的城池。现存甘南夏河县斯柔城(当地又称厮啰城)的城墙遗址,石柱基础及建筑残迹就可证明这一点[86]。再看看《青唐录》中关于吐蕃宗哥城和青唐城的记载:

又四十里至宗哥城分东西二壘,广八里,北依山,南枕湟水,比诸城最高。……又二十里至青塘城,城枕湟水之南,广二十里,旁开八门,中有隔城,伪主居。城门设谯机二重,谯楼后设中门、后设仪门。

这种结构复杂、规模宏伟的城池建筑,即为汉地之都会亦不逊色,瞎征时,还曾修建青唐新城,故青唐有新、旧二城[87]。

安多吐蕃建筑业的水平还表现在宫室、寺庙及佛塔的建筑上。《青唐录》载:

过仪门北二百余步为大殿,北■柱绘黄,朝基高八尺,去坐丈余矣。碧琉璃砖环之。傍设金冶佛象,高数十尺。国相事厅处其西,国王亲属厅事处其东,直南大街,之西有坛三级。宗河水西平远建佛祠,广五六里,缭以岡垣屋至千余楹为大象,以黄金其身,又为浮屠三十级以护之。城中之屋,佛舍居半,维国主殿及佛舍以瓦。

金碧辉煌的宫殿、嵯峨雄伟的佛祠,高达三十级的佛塔,青唐的这些了不起的建筑足以说明安多吐蕃人的建筑业水平已达到了相当的高度。

酒是吐蕃人生活中很重要的消费品,安多吐蕃部落居地多在高寒地带,饮酒可以抵御高原酷寒。《新唐书·吐蕃传》称吐蕃人:“实羹酪并食之,手捧酒浆以饮。”《宋史·吐蕃传》则称吐蕃人“嗜酒及茶。”汉族谷物酿酒的技术早在文成公主入蕃时就传进了吐蕃,西域的葡萄酒的酿造技术也早在唐代之时就流传在河陇之地。原生活在安多地区的党项人虽“不知稼穑,”但却能“求大麦于他界,酿以为酒。”[88]安多吐蕃的酿酒业随着本地区农业生产的发达表现得也很兴旺。“环州蕃族酿酒,召内属户饮之。”[89]“廓州蕃僧欲候大早到献酒。”[90]最值得注意的是有大批的酒坊出现了。酒坊,即成批生产酒的手工作坊。宋在古渭州置通远军后,一次就收蕃部“酒坊三十余处。”[91]通远军还不是安多吐蕃的中心居地,而在这里吐蕃人开设的酒坊就达三十余处可以证明安多吐蕃部落酿酒业之发达。酿酒利润高、销路好,吐蕃部落的酋豪多原开设酒场、酒坊。《长编》卷二四二载:“熙州新堡寨合置酒场,欲且听蕃部自募人。”[92]又同书卷二六书“初,思忠乞管勾熙河蕃部,包氏乞安乡城开酒场,”[93]安多吐蕃酿酒主要原料应为大麦和青稞,《鸡肋篇》记载了安多地区酿造的一种称之“■酒”的酒:

关右塞上有黄羊无角,色类獐鹿,人取其皮以为衾褥;又夷人造■酒,以获管吸于瓶中,老杜送从弟亚赴河西判官诗云:“黄羊饫不羶,芦酒多还醉。盖谓此也[94]。

这种■酒可能是一种低度酒,故谓多饮才醉。农业生产的发达,粮食大量增多,又促使了碾磑工业的发展。所谓碾磑工业,是一种利用自然水力推动车轮,由车轮拨动碾磑以碾米或磨面粉的工业。碾磑的设置和水力的占用,都需要相当的资本和政治势力,安多吐蕃碾磑业应主要掌握在部落豪酋的手中。《青唐录》载宗河岸有羌人设置的水磨“激流面磑”。《宋史·刘沪传》载:“有城曰水洛,川平土沃,又有水轮、银、铜之利,环城数万帐。”这里说明水洛城不仅有吐蕃部落的采银业和采铜业,而且还有利用水力资源的碾磑业,吐蕃人将青稞、大麦磨成面粉,制成炒面,拌和着酥油食之,可保终目不饥渴。

其他的手工业部门如制陶:甘南合作镇曾出土过一批宋代具有吐蕃风格的陶器,有陶瓶、陶鼎等,其中鼎足为蹼状[95],可以反映宋代安多吐蕃部落有制陶工业,制席:岷州一带出产一种龙须蓆,即甩龙须草编织的一种草蓆,至宋代这种蓆仍是这一地区的贡品[96]。制蜡:蜜、蜡是吐蕃、西夏等地的土产,秦、岷、阶、成等州的蜡烛生产也很有名,也成为这一地区的贡品[97]。制石:宋杜琯《云林石谱》载:“阶州白石产深土中,性甚软和,扣之或有声,土人就穴中镌刻佛象诸物,见风即劲,以滑石末洽,令光润,或磨砻为板,装错屏,莹洁可喜,”又载:“河州石,其质甚白,纹理遍有斑,黑鳞鳞如气之状,稍润,扣之微有声,土人镌洽为方斛诸器。”又载:“巩石,巩州,旧名通远军,石产深土中,一种色绿而有纹,目为水波,斫为研,温润发墨宜笔,”[98]可见安多吐蕃地区制石业也有一定的地位。

四、结 束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公元十——十三世纪安多吐蕃部落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是不低的,牧、农、工、商,安多吐蕃社会的各个重要的经济部门都获得了超越吐蕃时代的迅速发展。但是,我们务必要揭示出极为重要的一点,安多吐蕃部落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大一部分是来源于承袭,即公元十世纪前安多地区旧有的汉人社会的经济结构并没有完全打破,其经济发展的水平在安多吐蕃中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留,特别是安多吐蕃中的许多部落本来就是“吐蕃化”的汉人,他们拥有的先进的生产技术必然会在安多吐蕃社会中开花结果。再加上公元十世纪后,安多吐蕃区整个社会的对外开放,东西方文化大量地向这一地区渗透,历史上的遐茺绝域变成了这一地区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们上面所叙述的事实,只是从有限的文字记录挖掘出来,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内涵应远远比我们的叙述要丰富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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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智观巴·贡却乎丹巴绕吉《安多政教史》第一编第一章,吴均等译本,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4月版。

[2] 唐嘉弘《一个宋代墓志铭的研究——关于唃厮啰的历史》载《青海社会科学》1983年第2期。

[3] 《新唐书·吐蕃传》。

[4]韩琦《安阳集》卷二《家传》。

[5]李焘《长编》卷四八九绍圣四年七月癸丑条。

[6]文彦博《文潞公文集》卷一七《乞令团结秦凤、泾原番部》

[7] 《长编》卷三六八元祐元年闰二月庚寅条。

[8] 《安多政教史》第一编第一章。

[9] 昌颐浩《忠穆集》卷八《燕魏杂记》。

[10] 苏轼《东坡后集》卷九《三马图赞》。

[11] 黄庭坚《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论伯时画天马》。

[12] 参阅拙稿《北宋与西北各族的马贸易》之附表,载《中亚学刊》第三辑,中华书局版。

[13] 《宋史·吐蕃传》。

[14] 《天祝藏族自治县概况》第一章第三节《丰富的资源》,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15] 范仲淹《范文正公文集·补遗留》。

[16] 《长编》卷一四八庆历四年四月丙申条。

[17] 《宋史·王韶传》。

[18] 《宋会要》一八六册《兵》二九。

[19] 《新唐书·吐蕃传》。

[20] 《宋史·食货志》。

[21] 《长编》卷四○○元五年五月癸丑条。

[22] 刘攽《彭城集》卷八《熙州行》。

[23] 刘攽《彭城集》卷八《熙州行》。

[24] 李远《青唐录》,商务本《说郛》。

[25] 《国朝名臣奏汉》卷一四一《上神宗论进筑河州》。

[26] 《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卷一三《郭将军墓志铭》。

[27] 李复《谲水集》卷一六《乐府》。

[28] 参阅两《五代史》及《册府元龟》等吐蕃进贡材料。

[29] 参阅拙稿《北宋与西北各族的马贸易》之附表,载《中亚学刊》第三辑,中华书局版。

[30] 《宋会要》一九五册《方域》二一。

[31] 参阅两《五代史》及《册府元龟》等吐蕃进贡材料。

[32] 《宋会要》一九九册《蕃夷》六。

[33] 参阅两《五代史》、《长编》、《宋会要》及《苏魏公文集》卷二三中吐蕃进贡材料。

[34] 《长编》卷四三咸平元年十一月戊辰条。

[35] 《宋会要》八四册《职官》四三。

[36] 《宋会要》一四。册《食货》三八。

[37] 张载《张载集·文集佚存》之《泾原路经略司论边事状》。

[38] 《宋会要》一三九册《食货》三七、三八、五五及《水集》卷一。

[39] 《金史·食货志》。

[40] 《宋会要》一四七册《食货》五五。

[41] 吕淘《净德集》卷三《奏罢榷名山等五处茶状》。

[42] 《国朝名臣奏汉》卷一二五《马政》引陈次升《上徽宗论西蕃市马及卷四五《天道门》引王襄《上钦宗论慧星》。

[43] 《长编》卷三。二元丰三年正月乙亥条。

[44] 《长编》卷二七二熙宁九年正月乙亥条。

[45] 《宋会要》一三二册《食货》二三、一三六册《食货》三○、三九册《食货》三七、一四○册《食货》三八。

[46] 参阅《宋史·地理志》、《长编》、《宋会要》等书。

[47] 洪皓《松漠纪闻·回鹘》。

[48] 李远《青唐录》。

[49] 《宋会要》八四册《职官》四三。

[50] 李复《谲水集》卷一《乞置榷场》。

[51] 李复《谲水集》卷一《乞置榷场》。

[52] 《宋会要》一九七册《蕃夷》四。

[53] 张舜民《画墁录》卷一《青唐宝货》。

[54] 《宋史·食货志》。

[55] 张舜民《面墁录》卷一《青唐宝货》。

[56] 《宋会要》一三六册《食货》三。

[57] 《宋史·食货志》。

[58] 《宋会要》八四册《职官》四三。

[59] 《长编》卷一四庆历三年十月甲子条。

[60] 《长编》卷二五○:“岷州新复蕃部地有金、银、铜、锡苗脉。”《元一统志》卷四《兰州》:“土产:铁,有冶一所,去州五十里。”“山川:碙砂山,去州四十五里,其上产琉璜。”《元一统志》卷四《会州》:“土产:硝:有窟一处。”《元一统志》卷四《西和州(即岷州)》:“土产:盐井,去州东六十里。”《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三:“石生河西山谷及陇西、武都、石门。礬凡有五种,……黑礬推出西戎。”“消石,……一名芒消,生益州山谷及武都、陇西、西羌标无时。”卷四:“阶州接西戎界,出一种水窟雄黄。”“水银:今出秦州,而秦州乃来自西羌界。”卷五:“碙砂出西戎,今西凉、夏国及河东、陕西近边州郡亦有之。”

[61] 《宋史·食货志》。

[62] 方勺《泊宅篇》卷三《西安州盐池》。

[63] 曾布《曾公遗录》卷九。

[64] 韩諕《涧泉日记》卷上《西安州定戎寨盐池》。

[65] 《宋史·食货志》。

[66] 苏颂《苏魏公文集》卷二三《赐西蕃邈川首领河南军节度使阿里骨进奉回诏》及《长编》卷二九九元丰二年七月庚辰条。

[67] 《宋会要》一九九册《蕃夷》六。

[68] 《宋会要》八四册《职官》四三:“蕃部亦有将……水银……之类博买茶货转贩入蕃。”《宋会要》八四册《职官》四三:“(蕃商)只用水银、麝香、毛段之类博易茶货。”《宋会要》一三九册《食货》三七:“自置司以来,除蕃商水银及盐川寨,盐官镇两场依法禁私贩外。”《长编》卷二九九:“西蕃旧以……水银……交市。”

[69] 参阅《长编》卷二五○:“岷州新复蕃部地有金、银、铜、锡苗脉。”《元一统志》卷四《兰州》:“土产:铁,有治一所,去州五十里。”山川:碙砂山,去州四十五里,其上产琉璜。”《元一统志》卷四《会州》:“土产:硝:有窟一处。”《元一统志》卷四《西和州(即岷州)》:“土产:盐井,去州东六十里。”《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三:“礬石生河西山谷及陇西、武都、石门。礬凡有五种,……黑礬惟出西戎。”“消石,……一名芒消,生益州山谷及武都、陇西、西羌无时。”卷四:“阶州接西戎界,出一种水窟雄黄。”“水银:今出秦州,而秦州乃来自西羌界。”卷五:“砜砂出西戎,今西凉、夏国及河东、陕西近边州郡亦有之。”及《宋史·刘泸传》。

[70] 庄绰《鸡肋篇》卷上《原州》。

[71] 庄绰《鸡肋篇》卷上《泾州》。

[72] 《元一统志》卷四言兰州有铁冶一所,但不是吐蕃人开设。《宋史·刘泸传》言水洛城蕃部有“银、铜之利,”应是指银、铜之开采。

[73] 《宋会要》一九九册《蕃夷》六。

[74] 《册府元龟》卷九六二《外臣部·才智》。

[75] 毛滂《东堂集》卷—《恢复河湟赋》。

[76] 《宋史·吐蕃传》。

[77] 曾布《曾公遗录》卷九。

[78] 《长编》卷二九九元丰二年七月庚辰条。

[79] 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三九《陇右道》

[80] 庄绰《鸡肋篇》卷上《泾州》。

[81] 《新唐书·吐蕃传》。

[82] 《元丰九域志》卷三《陕西路》。

[83] 《宋史·吐蕃传》,《宋史·地理志》。

[84] 《宋会要》一九九册《蕃夷》六。

[85] 《长编》卷四○○元《蕃夷》六。

[86]李振翼《甘南简史》第四章第一节《唃厮啰政权与熙河之役》。

[87] 《长编》卷五一四元符二年八月戊子条。

[88] 《新遗书·党项传》。

[89] 《长编》卷七三大中祥符三年五月癸卯条。

[90] 杨仲良《长编纪事本末》卷一四。《收复都廓州》。

[91] 《长编》卷二三三熙宁五年五月弗条。

[92] 《长编》卷二四二熙宁六年二月乙卯条。

[93] 《长编》卷二六五熙宁八年六月丁未条。

[94] 庄绰《鸡肋篇》卷上《关右》。

[95] 李振翼《甘南简史》第四章第一节《唃厮啰政权与熙河之役》。

[96] 王存《元丰九域志》卷三《陕西路》及《宋史·地理志》。

[97] 王存《元丰九域志》卷三《陕西路》及《宋史·地理志》。

[98] 杜琯《云林石谱》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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